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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那明明是我儿种的!”那农人明明刚才还躺在地上喘不过气来,却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猛然提起嗓音,字字泣血,“我儿耗尽十年,培育此花,旁人出千金采买,他亦不愿。不料一朝身首异处,那花儿也不见了——却在你这里!”
他越说越激昂悲切,最后扯着胸口的麻衣,冲那男子哭嚎道:“天可怜见,县令老爷明明捉到目睹的人,却推说没有找到那花,只是流寇所伤,没有证据。花终是让我找到了,我定要为我儿讨回公道!”
那男子气急败坏,“老东西,还想不想活命了!”当即就要上前动刀。
“且慢!”沈瑜再次喝止他的动作。“他言辞凿凿,不知你有什么说法?”
“说法?要什么说法?老东西脑子糊涂了,难道我们郎君还会害人?”那男子冲农人啐了一口,“就算你儿子被我杀了又怎样?一条贱命,比得上这花?他也配培育这花?”
吴君翊朝沈瑜点点头,凑过来低语几句。原来就在两人刚开始目睹这场争论时,跟着吴君翊的暗卫便去周围探访情况,得到的结果与那农人说的一般无二。这农人家姓姚,独子在大户人家做花匠,平日极好园艺,曾费尽心血培育一株牡丹,他的好友都听说过,只是从未目睹。姚大郎不久后便被发现暴毙家中,他的媳妇、孙子回娘家,才躲过一劫。
县衙也收到过报案。这已是人证物证俱全了。
沈瑜微微点头,突然冲那男子上前一步,右手从吴君翊手里抽出佩刀,挥刀便冲那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男子斩下!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花的内容纯属编造,特地声明一下。
第87章 第 87 章
血液飞溅,那男人的头颅滚落到地上时,眼里还闪着不可置信的神情。
“按律当斩。”沈瑜轻轻地说。
沈瑜还站着那儿一动不动,那农人似乎狂喜,扑上去看着那无头的尸身,“我儿大仇得报!大郎,你看见了吗?”
那些其他家仆如鸟兽四散,慌慌张张地喊着:“杀人了!杀人了!”
眼看注定无法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吴君翊耸耸肩,走上前,从沈瑜手中抽回染血的佩刀,随意的拿手绢擦了擦,插回鞘中,接着拽着沈瑜的胳膊问道:“你没事吧?”
还好,神情不算十分痛苦,只有一些怔忪和迷茫。对于一个刚刚杀了第一个人的文官来说,这表情甚至有些过于平静了。
沈瑜的反应,并没有让吴君翊十分震惊。他一直知道,伯瑾心里是有棱角的,只是在大多数人面前,这棱角都被隐藏在平和温柔的表现下。就连吴君翊,都只是隐隐约约地感觉到。
“我没事,习之。”沈瑜轻声说道。他还真不是在害怕。他见过的死人不少了,亲手杀人,前提是对方罪大恶极证据确凿,而且很有可能再度出手伤人,权宜之计,没有什么不可接受的。即使生理反应难以克服,他的心还是很平静。
沈瑜只是有些迷茫,这是吴君翊治下的京城,尽管不算什么太平盛世,但他们以为,百姓的生活,至少是在逐渐变好的。可是事实上呢,为着一盆花草菅人命的事情,就这么发生了,没有任何人过问,如果不是碰巧被他们撞上了,大概这位姚老翁马上就会步儿子的后尘。
这些……这些都是他们的错。吴君翊深居宫中,并不知悉,那为何他们也没有发现呢?
就算手刃了这个恶奴,该造成的伤害还是已经造成了。而且,没有人知道,这背后究竟还有多少类似的事。说到底,他还是成长的太慢了,太慢了。
因为是赶花会出事,出事的还是季家家仆,所以衙门的衙役捕快来得到是快,迅速将他们三人,还有一具尸体团团围住。吴君翊根本懒得看他们,只懒懒地拎着佩刀。文官的声明实在太重要了。他已经决意自己背这个罪名,自然要护住沈瑜万全。
“闹事斗殴杀人,你可知是何罪名?快把刀放下!”为首的捕快也拔出佩刀,大声嚷嚷。
吴君翊轻蔑一笑,毫不客气地问:“邱县令在衙门吗?”
“就算你认得我们县尊又如何,此事断不能善了!给我拿下!”那捕快先是犹疑,接着似乎恼羞成怒,一挥刀,下令。
隐在人群中的护卫也藏不住,各个靠拢过来。他们能跟在吴君翊身边,都是精心挑选过,能够以一当十的,气势自然不一般。
那捕快八成还没见过这么嚣张的犯人,一张脸又红又紫。沈瑜看人又有躲起来的架势,便冲吴君翊耳语道:“此事不宜闹大,要么跟他们回衙门,要么也叫人把这里先封起来吧?”
吴君翊草草地点头,叫人去“请”邱县令。
发生命案,按例也是要县令带仵作现场勘探的,捕快只能和他们一行人僵持着,先把周围的百姓疏散走。
邱县令喘着粗气一路赶来,看到的就是为手持佩刀的煞神。吸取前任蒋县令的教训,刚刚走马上任的邱县令牢牢记住了这张脸——他毫不犹豫、双腿一弯,跪地行叩首大礼。“臣邱明拜见陛下,陛下万岁!”
开玩笑吧?跟随县令前来的捕快、衙役脑海里不约而同闪过这个念头。但侥幸的心里没有任何用,光是看着周围虎视眈眈的护卫,这些人就认怂了。
搞清楚发生了什么并不难,姚翁正是现成的人证。他虽然激动,却没有失去神志。他口音也不算重,口齿清晰地复述了自己家的一出惨剧。
听到最后,连很多跟来的衙役都垂头不语。他们也都是穷苦家庭出身,平时虽会做做什么敲诈勒索之类的坏事,但大是大非还是拎得清的。若是换做他们,这种场合下,手中若要刀剑,也要一刀取了这狗奴的性命!
邱明只能不断点头,眼巴巴看着吴君翊,等待吩咐。可吴君翊并不打算给他什么提示,直接截了姚翁的话:“朕本是来赏花的,听了这话,却有些看不下去,那人还要拔刀再次伤人,朕只是想拦一拦,没想到他自己撞上了。该怎么办,邱县令按规矩来吧。”
邱县令哪里敢按规矩来了,规矩还要带人回去问话呢,他哪敢劳动皇帝再去一趟县衙?因此他象征性录了几句口供,让仵作当场验尸记录,便命人收尸,带回衙门,再派人通知季家。
姚翁膝行到吴君翊面前,用力磕了三个响头,额头都红肿一片,他才含着泪说:“草民不会说话,只是陛下为大郎报仇,草民愿为陛下一辈子吃斋念佛。”
吴君翊无法直视那神情,胡乱地点点头,嘱咐邱明帮他安葬孩子,以及赔偿:季家家仆伤人,肯定是要赔偿的,至于季家家主要不要治罪,还要另说。
复阳县这两年大约是风水有些问题。赶花会上的事情传出去后,大部分都忍不住要这么感慨一二。大抵还是因为离皇城太近,才让陛下每次微服出宫,都能转到那儿去。
邱明算是十分幸运的,因那姚翁告官时收状子的不是他,所以没落下什么处分,阴差阳错,还在陛下面前露了个脸。可别的人就没那么走运了:该撤职的撤职,该下狱的下狱。季家更是不知道犯了什么神仙,沾上这种事,自己都脱不开身。
季家郎君上书请罪,赔付了姚翁良田、宅院,为姚大郎修建墓葬,更让出了那株牡丹,为之更名姚黄。
姚黄、魏紫。这两样牡丹随着这一桩罪,彻底打响声名。哪怕是对花卉无感的,也要好奇一下到底是什么样的花,才能引来一桩血案。
而一旦见过这花的,又会被深深吸引。姚黄魏紫一时之间成为京中新宠,而人们公认姚黄略胜魏紫一筹,可谓“花中之王”。姚翁,与他的孙子日后的生活,算是有保障了。
这些善后的事情,自然有苦命又幸运的邱明去料理。然而纸包不住火,不管吴君翊如何咬死了自己砍了那一刀,兴许是季家那几个逃跑的家仆走露了消息。总之,京中关于一向引人景仰,无数人梦想的东床快婿沈状元,多了些影影绰绰的传言。
手刃?那也太夸张了吧!大多数人还是抱着怀疑的态度的,更多也是不信沈瑜这样清清白白的文官会杀人。但俗话说空穴来风,刘彦并非毫无依据,因为这些传言,上沈家说亲的,倒是少了不少。沈瑜觉得,这也算因祸得福。
真正与他亲近的伙伴,却从不会说这话。郭逸怒斥季家管束下人不周,杨锋当他的面夸赞陛下当机立断,至于陈鸿鹏,直接拉着他要切磋切磋武艺。
至于宫里,却很少有人传这些话,原因很简单:吴君翊已经说了,这是他干的。天子金玉良言,谁敢反驳?只不过待沈瑜的态度,又要恭敬得多。
不过就算是天子手刃罪人,也要承担风险的,言官劝谏啥心不宜过重之类的折子一转眼就堆上来了。
就在外头流言蜚语传个不停的时候,京城又出了另一桩事:太学闹起来了。
国子监是京师最高学府,每次会试都会为朝廷输送一大批人才。但是学子们都是有头脑的,这群聪明人多了,如何管束他们,就成了问题。所以这群学生各个压着厚厚的戒律,国子监有祭酒司业,还有旬考。
这一次闹起来,还是为那武举一事。
朝中虽然毁誉参半,但在一派人坚持不肯让步,另一派人默不作声的态度下,武举还是顺利推行。然而这时候,身为最高学府的太学生们,坐不住了。
“这是太学生集体上书的折子。”李起苦着脸,把那长长的奏本放到吴君翊面前的桌案上。“祭酒大人刚刚递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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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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