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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抱拳行礼,声音冷硬,“卑职见过王爷!敢问瑞王来指挥使司有何吩咐?” 柳元洵拱了拱手,道:“我只是随意瞧瞧,不想惊动了这么多人,大家散了吧。” 刘迅没有多问,一挥手就解散了人群。 随后,他的视线就落到了顾莲沼身上。王爷来指挥使司的目的,多半与这小子相关,就是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了。 对于顾莲沼,刘迅的感情非常之复杂。 一方面,这是他的得力下属,能力出众,武功高绝,帮他办成了不少大案。可另一方面,头狼总是怕壮狼,他成长得越快,作为他顶头上司的刘迅就越是抵触,曾经最好用的一把刀,也隐隐有了反撩嗜主的架势。 顾莲沼就是他亲自向皇上推荐的。此事若成了,他不仅能默不作声地除掉一个潜在威胁,还能藉着立功的机会,向皇上讨些封赏。 此事若不成…… 依顾莲沼的敏锐,他迟早会怀疑到自己身上,与其防他日后报复,不如先下手将他解决了。就是不知道,这小子如今知道了多少…… 刘迅隐晦地打量了顾莲沼一眼,正想邀王爷入内,一直恭立在旁的顾莲沼忽然一步跨前,抱拳道:“属下参见指挥使大人!” 他这一句,却叫在场锦衣卫都惊了一下。 不是都嫁人了吗?怎么还自称属下? 莫非,皇上没有罢他的职? 这可不得了,这对整个锦衣卫来说,都是个极为关键的信号。 锦衣卫这个机构,看似独立朝堂之外,与众大臣毫无牵扯,可这样的独立性,也叫他们只能依赖于帝王宠信。 原本刘迅是御前洪公公的干儿子,在锦衣卫中的地位一骑绝尘,可顾莲沼要是成了王爷的妾室,这亲缘关系,可比干儿子强多了。 顾莲沼若是披着这层关系重回锦衣卫,那指挥使司的天,怕是要变了…… 刘迅面皮抽了两抽,强行忍住了没有多问。 “我来此地不过是为了一桩小事,诸位自行散了吧,别耽误了锦衣卫的正事。”柳元洵看向顾莲沼,轻声道:“不是来接扫把尾的吗?去吧。” 听他说明来意,刘迅紧绷的肩膀终于卸了劲,他随手指了个下官,道:“你去趟诏狱,将狗牵来。” “不麻烦他,”柳元洵再次强调道:“让顾九去吧。毕竟,他过两日便要重回锦衣卫上职了,有些日子不见,别生疏了。” 刘迅自从听见顾莲沼自称“下属”时,心里就有了预料,所以脸上的表情倒也算镇定,可他身后的锦衣卫就没那么高的涵养了。 指挥使司内部的职位本就一个萝卜一个坑,顾莲沼被绑走之后,北镇抚使的位置就空出来了。 刘迅手下又不止顾莲沼一个人,他一走,这位置自然要给别人,本来都已经定好了,就等罢职的御令下达,他就能上位了,可谁能想到顾莲沼竟又半路回来了呢?到嘴的鸭子飞了,他又惊又怒,脸上的表情实在扭曲。 毕竟是皇子,常伴天子左右,察言观色的本事自是一流,柳元洵并未错过他脸上的表情,当下便玩笑似地说道:“这位下官脸色不好,可是不欢迎啊?” 被他点名的锦衣卫一时慌了,立马低头下跪,道:“卑职不敢!” “开个玩笑,起来吧。”柳元洵笑了笑,转头看向身侧的顾莲沼,问:“怎么还不去?” 顾莲沼心情微妙地看了他一眼,随后便进入指挥使司,牵狗去了。 “刘大人也去忙吧,待顾九回来,我们就走了。”他神色温和,态度友善,却仅用三言两语,就叫重回锦衣卫的顾莲沼重树了威风。 自此以后,这锦衣卫里看得起他和看不起他的,至少明面上,都不敢再和他过不去了。
第24章 起初,听顾莲沼说扫把尾在诏狱看大门的时候,他还以为这是条凶悍健壮的大狗。 可当扫把尾摇着尾巴,跟着顾莲沼走出指挥使司的大门时,他才发现这原来是只堪堪到人胯下的黑黄色土狗。 扫把尾许久未见顾莲沼,见了他便往他身上扑,刀柄状的尾巴摇得欢快,吐出的舌头上密布着蓝黑色的斑点。 柳元洵从未与动物打过交道,可想到这是顾莲沼的狗,也难免生出点“自家狗”的亲近,下意识俯身,朝它拍了拍手。 前一刻还傻乎乎的扫把尾,这一瞬却忽得将头转了过来,伏低身体,朝他呼噜呼噜地呲了呲牙,深棕色的眼睛里满是凶戾,竟有种想要冲上来攻击的架势。 柳元洵吓了一跳,手也不拍了,身体也站直了,整个人都往淩亭身后躲了躲,尴尬道:“那……那既然都带出来了,就走吧……” “扫把尾!”顾莲沼冷呵一声,那狗便立即收了攻击之态,脸上又是一副单纯软萌的模样,尾巴也重新摇了起来。 “王爷勿怪。”顾莲沼走到他身边,主动将他搀住,赔罪似地将他扶上了马车,低声道:“扫把尾攻击性很强,但它很聪明,我呵斥过以后,它就知道不该对您呲牙了。” 柳元洵心有余悸地说道:“不愧是呆在诏狱里的狗,倒是挺凶。” 提到扫把尾,顾莲沼的话也多了起来,“它很能干。前年我带着它去办案,追踪敌手的时候钻进了密林里,遇到了狼群,有三匹狼便是它咬死的。” 他不提当时的险峻,也不说自己险些丧命,回忆起过去,他记得的只有陪着他的狗有多么勇猛。 “还有一次,我追踪逃犯,路遇劫杀,将人跟丢了两日,后来也是靠着扫把尾才将犯人捉回。它的嗅觉极限是四十个时辰,只要犯人在此地留下过痕迹,哪怕时隔三日,它也能闻出来。” 提起扫把尾,顾莲沼不仅话变多了,连神色也飞扬了些,看上去和普通的十八少年没有不同。 柳元洵静静瞧着他说话,唇角带了丝笑意。 在他温柔似水的注目下,顾莲沼的心跳略有些不稳,他不甚自在地低头道:“是我多话了。” “怎么会,听上去很有趣。”柳元洵浅笑道:“原本我还在担心,我们就这样上了马车,将它扔在外面不管,它会不会跟丢,但听你这么一说,我倒觉得若是指挥使司里没人拘着它,它怕是早就寻到王府里来了。” “主子!”在外陪着淩亭赶马车的淩晴忽然掀开帘子钻了进来,娇声道:“我也要养狗!” “不都答应你了?”柳元洵耐心十足地说道:“养狗可不是吃饭那么简单,你想养什么样的,能不能养好,都要考虑周全了再去找贩狗之人。” “我想养大狗,养很威风、还能看家护院的那种!” 柳元洵纵容一笑,道:“好,养。” 他的神情被顾莲沼一丝不落地收进眼底,让他本来轻快的心莫名拢上一层灰扑扑的薄雾。 是了,他何必因为他的注视而慌神呢? 柳元洵那双眼睛,本就看狗都深情。 …… 回了王府后,柳元洵又叫管家弄来了些木头,找人在院子里搭了个狗窝。 扫把尾对自己的新家好像没多大兴趣,但依然耸着鼻尖四处嗅闻了一遍,像是在确认自己的新领地。 它的凶戾叫柳元洵不敢亲近,可它的战斗力和追踪能力,又叫柳元洵觉得心安。 院子里养这么个小东西,倒也不错。 …… 柳元洵出门呆了一天,精力已经耗尽了,可他手头还有正事,不能睡,只能熬着。 淩亭道:“主子,要不您先歇会,等药熬好了我再叫您。” “我倒不是在等药,”柳元洵以书掩唇,打了个呵欠,“我是在等天黑。” “天黑?”淩晴转头望瞭望窗外的天色,疑惑道:“天黑了要做什么?” 柳元洵笑眯眯道:“做贼呀。” 他将今日在未名居中的见闻说了出来,又道:“我怕自己过多留意,反倒让盯着我的人注意到那幅画;又怕画中信息藏在装裱的夹层里,单看外表看不出来;左思右想,还是觉得将画盗来一看比较稳妥。” “盗画?”淩亭确认道:“是‘未名居’戏台后的挂画?” “是的。”柳元洵道:“只不过,我们前脚刚去,未名居后脚就丢了画,难免会引起有心之人的注意,所以得想个法子,将这事做得圆满些。” 这事不难。 起码对顾莲沼来说,他能瞬间想出无数个主意。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放火,一场大火,什么都能烧干净,谁能知道丢了副画呢?再不济,偷了便偷了,就算叫杀刘三的那拨人发现,画也已经到手了,那群人无论做什么,都妨碍不到他们了。 可他知道柳元洵在顾忌什么,他在担心那群人得不到画,会找上未名居的掌柜和跑堂,会逼问他们画的来源,甚至会动手将他们杀害。 在心狠手辣的人眼中,大部分事都不难解决。可要是想事事周全,想庇无辜者平安,要考虑的事可就多了。他有一万种手段,却没一种手段能如柳元洵预想般干净。 柳元洵道:“要是时间充裕,我倒是可以画副假的,再做旧,改天换日也不是很难。但就怕这期间再出什么岔子……” 他将手里的书压在唇上,一脸疲累地打了个呵欠,明明很累却不能睡的滋味属实难受,可这事不解决,他就算睡了也不安心。 顾莲沼将他的脸色尽收眼底,再三犹豫,还是念在他将扫把尾接回来的份上,主动开口道:“不如用火。” “不行吧。”淩晴托着下巴,苦恼道:“火势小了,单烧一幅画不是更容易引人注目?火势要是大了,伤了旁人该怎么办?” “跑堂的一般寅时起,起床笫一件事就是清扫大堂。如今冬日,昼短夜长,寅时光线黯淡,跑堂的一般会借助蜡烛来清扫大堂。我们可以提前将画替换,再在替换的画作上面涂好易燃物,然后借助他的手点燃那副画,这样即不会造成太大损失,也能合情合理地将画毁掉。” “好办法。”柳元洵眼睛一亮,来了精神,“既如此,那便先去书房翻找出可替代的画吧,天色虽暗,却也得形似才行。” 那幅画的内容铺满了整张宣纸,他至少得找一张同样满铺的,才好替换。 …… 书房内。 柳元洵指挥淩亭左翻右翻,才翻出一张前年画的“鹤观松林”图。图中绿树华盖如碧,枝繁叶茂,昏暗中看去,倒也与未名居中的挂画没什么不同。 整张画不好拿,大小也与墙上的挂画不符,带出去必然要遭人瞩目。最好拆下装轴,将画四折,等到了“未名居”,裁剪一番后,再行替换。 前期准备倒是简单,可偷画之人…… 柳元洵瞄了眼顾莲沼,生硬地咳嗽了一声,“顾九,你觉得……” “我去。”顾莲沼拱手作礼,一句话拉开了二人间的距离,“就当报答王爷将扫把尾接回来的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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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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