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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峥安人还没回来,关于他在前线的战绩却已经如雪花一样飞进了景都。 几个士兵围着篝火眉飞色舞地讨论: “据传王爷深得陛下真传,在关隘一战中于万军丛中取敌首级,一手银枪使得神乎其技,让那群鞑靼胆寒不已。” “不止,我还听说他于军法上也天赋异禀,我看着都头疼的那些军书,据说他一个月就能全部背下来。” 有人质疑:“有这么神吗?他才第一次打仗啊?” 那人笑:“有没有你们听胡斯和李重说说不就知道了,他们可是和王爷交情匪浅的好兄弟。” 在旁边喝酒的李重被推到前面:“来来来,李重你说说。” “我有什么好说的,我也没见过他打仗啊。”李重笑着想推辞,视线挪动中,却看见静静站在篝火旁边如清雪一般的人。 一群热烈讨论的人也顺着他的视线看到站在旁边的沈卿钰,不由得纷纷停住话头。 “沈大人。” “沈大人您来了。” 沈卿钰稍稍点头回应,李重和胡斯首先站起来:“沈大人,您是过来找我们的?” 沈卿钰轻轻嗯了一声,摇了摇手中提着的两坛酒:“我带了你们爱吃的卤牛肉,不介意的话,一起喝一杯?” “当然不介意,走吧,刚准备去老大府上找您来着。” 李重爽朗一笑,和胡斯一起走向他。 三人挑了个安静的屋檐,坐在上面喝酒。 李重喝下一口,擦了一下嘴,望着前方天空缺了一半的月亮,笑了笑:“不知是不是被老大影响的,现在总觉得酒不在屋檐上对月喝就没意思。” “沈大人,你今天来找我们,有什么事吗?”胡斯也说道。 “这话说的。”李重拍了拍他肩膀,“没事就不能来看看我们?” 胡斯挠挠头:“怪我,我不会说话,我以为沈大人平时很忙,像今天这样能抽出空来看我们还是头一次。” “还能因为什么,”李重笑道,“沈大人来看我们,不就是因为看在老大的面子上吗?” 一直默默喝酒的沈卿钰骤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放下酒壶后略微怔愣地看着前方屋檐。 ——他好像,确实是因为陆峥安的原因才会来这里。因为从私交上来看,他和胡斯李重来往的并不多。 “这几日你们在这里还习惯吗?有需要帮助的随时和我讲,也可以和李总兵说。” 他转眸看着他们,诚挚开口:“终归到底,若不是因为我,你们也不会留在这里,是我耽误你们了。” “怎么会,沈大人不必内疚,而且我们留下的最终原因其实还是因为放心不下老大,也不只是因为您。”李重连忙摆手,解释道,“这北大营自成一体,我们刚来的时候确实有些不习惯,但是待久了,发现军营中的生活还挺适合我们的,待着待着,倒生出了一种自在的乐趣。” 他又喝了一口酒,转头对沈卿钰笑道,“再说,哪里用得着沈大人帮我们,老大吩咐过,沈大人要是有个好歹,他回来可饶不了我们。所以应该是我们帮沈大人才对,沈大人要是有任何需要帮助的,千万别和我们客气,虽然我们平时大部分时间都在军中,但只要沈大人你捎个信,我们就可以出来帮您。” “对的,沈大人,老大对你的事格外在意,即便他人在西北,但心却记挂着您这里,总是会差人来信给我们,打听您那边的消息。”胡斯诚实道,“老大真的把您当媳妇疼,对您的事比谁都要上心。” 李重向他挤了挤眼睛:不要当沈大人面提媳妇这个词。 胡斯费解:明明就是啊,为什么不能说。 李重拍了拍他胳膊,然后对沈卿钰笑道:“沈大人您别介意,我们这些山野来的粗人,总是笨嘴拙舌的。” 沈卿钰却沉默了很久。 再次喝了一口酒后,他望着前方半缺的月亮,轻轻问出一句:“你们平时认识的陆峥安,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提起这个李重就有话聊了,当然他也不会当着兄弟媳妇的面拆兄弟台,只挑了一些重点去说。 掠过陆峥安小时候各种掏鸟窝、炸池塘的光荣事迹,重点说了一下,他长大后拒绝了很多向他表明心意的姑娘,然后徐徐突出一个重点:在陆峥安心里,沈卿钰真的是最唯一、最特殊的人了。 “他……为什么会拒绝别人?” “老大说,在他心里,相伴一生的人很重要,不能随便就找一个人凑合,他不喜欢的一个都不会要,喜欢的用尽各种办法也要追到。” 对于李重说的这些,沈卿钰了然——这确实很符合陆峥安的个性:对于势在必得的人,他总是有着超乎寻常的执着。 但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陆峥安就独独喜欢上他,还非他不可了。 李重又看了看他神色不明的脸,然后斟酌着说道: “您可能疑惑,老大为什么就喜欢上了你,还放弃一切,抛弃自由自在的生活,追您追到了景都城。” 沈卿钰抬眸看着他,眼神中的疑惑确实如他所料。 “我以前也疑惑这个问题,但现在我和您相处时间长了之后,好像有点明白了。”李重说道,“或许,是因为您身上有他母亲的影子。老大这辈子最敬重的人,也是陆伯母,所以才会对您见过一面后就念念不忘吧。” “陆母?”沈卿钰问道,“你见过陆峥安的母亲?” “嗯,我在小时候只见过陆夫人几面,但她留给我的印象还是很深刻。” 李重提起陆母神色回忆,然后又详细和沈卿钰说了一下陆思沐的事情,以及前任寨主的事。 “您的相貌和陆伯母大不相同,但是你们性格却有共同之处。” 沈卿钰问:“共同之处?比如?” 李重沉思着,喝了一口酒:“你们都一样的坚韧、独立、倔强。”又道,“以前老大总说您身上有股劲儿,应该就是这种无论遇到任何打击,都不被影响,能从风雨中快速站起来的坚韧吧。” ——他眼中的沈卿钰,对自己想要达成的目标向来都是矢志不渝、竭尽全力地去完成,哪怕变法失败,也打击不到他,他很少受到结果的影响,而是一直坚定不移地朝着心中目标前进。 他又看向沉默的沈卿钰,说道:“您像她又不像,您比她更坚强一点,因为老大以前总和我说,他每次看到对着蜡烛垂泪的娘亲,都会感到很心痛,但又无可奈何。但您不一样,您不会为过往的事追悔,您总是会往前看,在您的身上,看不到太多的脆弱,更多的是一种向上的生命力。” “所以,就是这样坚韧不拔、风雨不催的您,才让老大为之锲而不舍、一心追逐吧。” 沈卿钰没有应答,而是道:“听陆峥安说,你以前曾做过官?” ——他其实看的出来,李重比其他人更通透一点,这种通透在他和陆峥安身上都没有,但在李重身上却有,他对很多事都有自己的独到见解,甚至句句都鞭辟入里。 “嗯,但很快发现自己不是这块料。”李重笑了笑,喝了一口酒,眼中沉着过往,低声说了句,“做官可比参军难得多。” 然后又想起什么,摇了摇头,道:“当然,做王爷,比当官更难。” 听到这句,沈卿钰也沉下心来。 ——在这复杂的时局当中,做土匪反而是最简单的一件事,但陆峥安却选择了最难最危险的一条路。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 手却无意识攥紧,垂下如蝶翼一样的睫羽,遮住了眼中的神色,心在思绪中几度起伏,脑中突然回响起段白月问他的那个选择。 看到他的心事重重,李重突然想起件事。 “噢对我差点忘了。”他从怀中掏出一封信递给沈卿钰,“这是老大今天寄过来的信,交代一定要亲自送到您手上,我和胡斯都没拆开看过,本来打算今天去府上交给您的,但现在您来了,我们也不用跑一趟了。” 说完,就站起来和他打了个招呼:“您可以回府后慢慢看,我们晚上先去当值了。” “好。” …… 回府后,沈卿钰拿着手中的信封,缓缓拆开了封泥。 信封还带着墨香,显然是快马加鞭送过来的。 打开之后,映入眼帘的是陆峥安狗爬一样的字,还有一贯肉麻的语调。 信上写着: 【卿卿见字如晤。 自出征以来,阿钰没有给为夫寄过一封信,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怪为夫那日不告而别?阿钰见谅,离别愁绪总会伤人,我一人承受就算了,不忍心再传递给你,更怕见到你后就不想离开了,所以阿钰不要怪为夫好吗? 这几日西北战事吃紧,我在晚上巡完营后才得空给你写信,当提笔写信的时候,发现实在有太多话想说,阿钰切莫嫌我啰嗦。 西北的捷报传到景都了,你夫君我在战场上的英勇事迹应该也传遍了大街小巷。怎么样,有这么一个英勇无畏的夫君,有没有感到三生有幸?玩笑讲完,只是想告诉阿钰,莫要担心我,我在西北没有受伤也没有中毒,全须全尾的(各个方面)。 只是尤其担心远在景都城的你,我担心你有没有食欲不振、是不是又瘦了、有没有遇到什么难解的问题、有没有被谁为难,以至于每次上战场的时候,我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去赢。 我怕我回不来,我怕没人再给你撑腰,我怕没了我你一个人应付不来朝廷中那群豺狼虎豹。所以我已向老皇帝传信,此战结束后,我要留在景都陪着你,我不想再和你分开了,看不到你我夙夜难寐。 西北的太阳很毒,但风景却别有风味,这里有景都没有的连绵起伏的雪山山脉、有流沙干涸的沙床、有比大雁飞得还高的秃鹫、有民风淳朴的牧羊人、有被流沙吞噬后呼啸的风墙,波澜壮阔、风景迥然。 本该是令人赞叹的奇景,但看多了,却总有些乏味,总觉得还不如我们院中种的那株红梅好看。 怀念院中拥着你一起赏梅的日子。 西北的风是刮刀子一样的疼,在这大漠之中,风霜也要夹在脸上,真担心来日回到景都后,阿钰都不认得我这张英俊潇洒的脸了,唉,要知道我也就这张脸能入你法眼了。 这里到处都是大雁,我本想猎两只寄回来给你,但想了想寄回去也不大好看,还是算了吧,免得把本就诗意的相思弄得啼笑皆非。 塞外大漠孤烟直,长河总是在落日之前圆了一次又一次,我望着几次落下的夕阳,心中只想起了你,归家的路变得格外漫长,我想念你想念的寝食难安。 人总是在离别后幡然醒悟,我在一次次月圆了又缺的时候,才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 我爱你,阿钰。 等我,我会尽快回来和你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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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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