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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那边也有这说法。” 颜祺咬了一口肉,嚼了许久才舍得咽下去,獾子肉有股猪肉都比不得的丰腴的香味,偏又没有肥肉那么腻嘴。 再配上被霍凌炖到有些浓稠发亮的汤汁,拌着干饭吃,真是能把人香一个跟头。 大个儿得了獾子连肉的骨头,在旁啃得“咔嚓”作响。 一并“咔嚓咔嚓”的还有正在吃小根蒜的霍凌和颜祺,后者学着用手拿菜去蘸酱,酱是现成熟酱,前日去集上时买的,还给哥嫂也带了一罐子。 这时节野菜出来了,酱就吃得多,过一阵子等家中菜地出了菜苗,还能续上继续吃。 小根蒜入口是有些辛辣的,但只要够嫩,回味里还能品出一点甜。 霍凌一口蒜一口肉,还能咂一口小酒,直觉自己已是过上了神仙日子。 颜祺闻着淡淡的酒气,知晓这一碗的量远不至于让霍凌吃醉,霍凌见他一直往酒碗上瞅,想了想,拿了根干净筷子来,蘸了蘸递到他唇边,挑眉笑道:“如今药也喝完了,倒是能舔一口。” 这般用筷子尖蘸酒的,多是当了爹的汉子逗孩子的,颜祺幼时也被他爹这么逗过,辣的他直吐舌头,从那以后再也没上过当。 可如今霍凌的筷子递来,他却控制不住地探出舌尖舔了一下,入口依旧是辣,害他一下子闭紧嘴巴眉头紧锁。 霍凌没想到他这么实心眼,赶紧倒了水让他喝。 颜祺漱了漱嘴,把舌尖那一丁点辣味压了下去,总算舒了口气。 “真有这么冲?” 霍凌不解地咽一口酒,“这坛子还不算多烈的好酒,比不得喜酒那日买的。” 颜祺用手背贴了贴脸,只觉得脸颊都热了,看来对于酒这个东西,自己当真是无福消受。 霍凌遂保证,以后再不拿酒来逗他,颜祺有些哭笑不得,所以汉子刚刚真是在逗自己,就像大人逗孩子那般,可自己都多大了。 也就是他们二人独在山上,家中没有长辈管束,不然成日没个正形,怕是逃不过几句说。 这点子酒本该不至于让人酒气上头,可夜里熄了灯,颜祺仍觉出霍凌的不一样来。 枕头起先还在炕头,后来不知怎的到了腰下,一回来罢又是一回,身上人垂下的发丝扫在唇间,到后来一并变得有些濡湿。 …… 本该第二日进山挖野菜,最后隔了一日才去成。 走前霍凌蹲下身,给颜祺扎好绑腿,药囊两个分别悬在颈上和腰间,又给小哥儿寻了一柄小锄头。 他自己则除了锄头和匕首,还另带了一把弹弓。 “是为了给侯大哥打飞龙?” 颜祺看见霍凌在挑拣着一个小布口袋中的石子,汉子解释说这些是给弹弓使的弹子。 多是赶山时看见,觉得合适,便捡了收起。 霍凌装好后道:“咱们下回下山还待十来日,打了来家也养不到那时候,且等临下山前两日我去下几个套,再揣着弹弓去转两圈碰运气。” 他今日带弹弓纯是为了给自家添菜,夫郎太瘦,昨晚上箍着腰,依旧是薄皮肉下一层骨头,本还以为自己收着劲道,不成想早起迎光一看,那处都留了印子,惹他愧了许久。 既如此,如何能不顿顿吃肉补着。 又想还得多寻些山货带去大集换钱,好多买些白面,比起粗粮,谁不知细粮更养人。 出门时霍凌唤大个儿,大个儿习惯性地拧过身子,用脑袋蹭一蹭院门口颜祺的手。 这是每回离家前它都要做的,大约是和颜祺告别,颜祺还曾笑说,说不准是觉得他手上总有吃食的香味。 狗太机灵,知晓主人和谁亲,也知什么人待自己好。 霍凌见状,浅笑道:“今天咱家人都进山。” 颜祺顶着大个儿略有些迷茫的黑珠子眼睛,转身关上院门,等到走出十几步远了,大个儿和刚反应过来似的,尾巴摇得开花,跑得太过兴奋,呼哧带喘。 有这么个兴高采烈的狗子在前头,霍凌和颜祺也不由加快步子。 颜祺一直留意着两侧山景,上山这些天里,他最远也就到过门前那条山溪和泉眼口上。 大约走了一炷香的工夫,见着一株高树的树干,树皮都给剥了个干净,露出白惨惨的内里来。 “这树还能活么?” 他自小就听长辈说“人要脸树要皮”的俗语,都说树没了皮就只能等死,不禁伸手摸了摸,问霍凌道:“这是人干的,还是山里头的野物干的?” 霍凌上前弹了弹树皮,“是熊瞎子干的,它们冬眠起来饿得肚子瘪,寻不到吃食时什么都吃,这树皮多是被它们啃的。” 又道:“这种被剥了皮的树活不长,死了就成枯木,要么被山里人砍了当柴,要么倒在地上生蘑菇。” 说到这里,他拉着颜祺去看附近另一棵松树。 颜祺注意到这棵树同样少了一块树皮,但缺失的部分方方正正,是并不大的一块,且裸露的树皮被烟熏的发黑,上面还有些刻上去的纹路。 “这总该是人刻的。” 若是熊瞎子干的,那就不是熊瞎子,是黑熊精了。 听夫郎这么说,霍凌笑道:“正是,这东西还有个说法,叫‘老兆头。’”
第26章 老兆头 山风拂过, 吹动碎发几缕。 “你过来看。” 霍凌指了指熏黑树干上的刀刻记号,上半部分是几个交叉的叉号,下面部分则是几条横杠。 “这个叉是人数的意思, 横杠是山参的叶子数。” 颜祺闻言凑近, 仔细数了数, “七个叉,四条杠, 也就是七个人挖到了一株四片叶子的参?” 霍凌颔首,“四片叶子的山参又叫‘四品叶’,少说是五十年生的,再往上是‘五品叶’, 没有个百八十年生不出,从我爷那辈起就只听过没见过。” 他颇为怀念地摸了摸这片树皮, “这方‘老兆头’是我爹留下的,他是当初那批挖参人的‘参把头’, 正是靠这根参, 才凑齐足够下山盖屋买地的银钱。” 赶山客熏黑树皮显然是为了刻字方便,但因时间久远,细看之下, 会发现这些刻痕已变得斑驳浅淡。 “这之后,没再听说过附近哪里还出过‘四品叶’,起码保家镇的集上没有。” 没想到此处还和未曾谋面的公爹有关, 颜祺想了想,复问道:“那留下这个记号, 是为了给子孙看么?” “不是给子孙,而是给后来的赶山客。” 霍凌指了指树下的林地道:“赶山客挖参有讲究,抬大不抬小, 抬参不取籽,凡是长参的地方,带走一株,过了几十年还会在原本的地方再生一株。” “我说句话,你别笑话我。” 颜祺疑惑道:“既有这种好事,为啥不悄悄地挖,留个只有自己能看得懂的记号?等时机到了再来一趟,不还能再得一株参?” “这有什么可笑话的。” 见一撮头发将要扫进小哥儿的眼睛里,霍凌用干净些的小指轻轻挑了一下,帮他撇到一旁。 “我明白你的意思,莫说山参这样值钱的东西,就算是在山上发现了一个蘑菇窝,或是一片野菜地,不是关系近的,也轻易不会告诉。” 但赶山客的规矩不同,在挖参这件事上,讲究一个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一株参从参籽长成时间太长,等能采挖时,说不定当时的人都不在了,与其藏着掖着,不如写在此处,无论是多年后自己得了、孩子得了还是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得了,都是缘法。” 颜祺听得入了神,一行有一行的讲究和规矩,再看向那树干时,眼神都有些不同了。 两人离开后继续向前,深山中压根没有能称得上路的东西,至多只有兽道,能看出被野兽踩踏的草木,还有沿路遗留的粪便。 “小心些,拉着我的手,踩着石头过。” 半路遇见潺潺山溪,比家里门前那条要窄细,里面丢了几块大石头,颜祺紧握着霍凌的手,小心翼翼踩在上面跳到了对岸。 “再过几个月,水里就有林蛙了,你以前见过没?” 见颜祺迷茫摇头,他道:“其实就是山里的一种小虫合虫莫,你不怕就成,到了时节,大集上好些人扯着绳子卖晒干的林蛙,论串算账,一挂就是一大排。” “有些怕这个东西的,轻易不敢往集上去,咱家大嫂就怕这个,说活的时候黏糊糊赖唧唧的,晒干以后像大虫子,更吓人了。” 颜祺以为林蛙是药材,问明白了才知是吃的,能拿来红烧或者炖汤。 “那嫂子不敢看,敢吃不?” “你咋知道她虽然害怕但敢吃,说是做熟了就不长那样了。” 颜祺笑弯了眼睛。 “我想到我奶,她怕蛇,但有次我爹和我大爷两人从山上打了条蛇回来,做熟了她吃得也可香了,还说炖得烂糊,适合她吃,问她怕不怕,她说死了进锅都是肉。” 虽说走山路动辄就是爬坡涉水,可一来不赶时间,霍凌走得慢,二来有人陪着,说说笑笑,竟不觉得多累。 “前面有一大片猴腿菜,我年年都往这处来,不过今年还是第一次。” 他领着小哥儿转过几棵树,面前出现一片平缓向上的山坡,猴腿菜根根直立,顶端打着卷,都是绿色的。 这种野菜在颜祺的老家没有,他觉得稀奇,伸出手指扯了扯那个卷曲的地方,发现表面摸起来还是毛茸茸的。 “这个要怎么吃?” “炒肉或者凉拌,野菜的吃法都差不多。” 霍凌放下背篓,用衣袖蹭了下脑门上的汗,一入四月山里就明显暖和起来,为了防草爬子,衣服扎得严实不透气,可不就冒汗。 “这个应当只有山上有,还得是靠近水的地方,太干的地方长不出。” 他教颜祺怎么采,猴腿菜不用锄头挖根,直接上手掐断根。 两人蹲在一起掐野菜,一时间耳畔都是清脆的断裂声。 大个儿在旁边找了个地方坐下,时不时转下耳朵,一副站岗的严肃神色。 猴腿菜太嫩,掐断的时候几乎不费劲,怕散乱着放在篓子里压坏,他们凑成一捆就扯根草捆一下,然后一捆挨着一捆放。 采野菜对于霍凌而言,都算得上是偷懒了,他跟颜祺说要是累了就去旁边坐一会儿,他自己继续干。 “蹲久了腰疼。” 颜祺想到昨天自己腰疼的缘由,又默默揪了一根草捆菜。 “这点活而已,不累,我和你一起。” 霍凌见此也就没再说,不过手上却是加快了速度。 “大个儿,你吃不吃?” 等把这一片采完,时间已过去挺久,颜祺看着满满一篓子的猴腿菜,心满意足。 他捡起一根漏掉的,碰了碰大个儿的鼻头,大个儿打了个喷嚏,转头去叼了节树枝过来,要和他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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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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