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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这事本就难得,大家倒也没多灰心,下山路上还爬上树戳了一对猴头菇,摘完了一棵倒木上的木耳,揪到了两把腰子草。 晚上到家,在门前山溪提了渔网出来,里面有条挺大的鱼在扑腾,力气很大,霍凌觉得要是晚来一会儿估计就能把网撞破跑了。 “这鱼肯定是吃肉的,长这么大。” 颜祺蹲下来看着那条缠在网里的鱼,用张开的手掌比了比,足有三个手掌那么长。 “细鳞,什么都吃,虫子、虫合虫莫、比自己小点的鱼,能吞的都敢吃。” 细鳞算是山溪里少见的大鱼,别的鱼最多长到三四寸长,不比这个,捉一条够好几个人吃一顿的。 霍凌扯了水草穿过鱼嘴,让两个小哥儿摸了摸鱼身子,细鳞之所以叫细鳞,就是鱼鳞很细的意思,但是没到可以不刮鳞就吃的地步。 因为鱼鳞细小,刮起来还挺麻烦,这里的人都习惯抹点醋,过一阵再刮,鱼鳞就会变软,还不容易伤到鱼肉。 “好久没吃到这口了。” 霍峰见网里得了细鳞,很是高兴道:“今晚就吃这个。” 霍凌想了想道:“直接烤了吧,在院子里架个火,吃得也热闹。” “烤鱼好。” 霍峰招呼林长岁道:“我俩去找几根树枝子,削了搭个烤架子。” 另外网里还有一些小杂鱼,霍凌挑着刺少的,一会儿蒸了拌点苞米面喂狗,刺多的就丢回了水里。 横竖不好吃,不如给它们留条活路。 颜祺在溪水边停了停,向前探着看了两眼道:“咱们下山前是不是要捉蝲蛄?” 霍凌点头,“到时候捉,你要现在想吃,捉上一顿的也不麻烦。” 蝲蛄只有在很清澈的水里才有,这点和细鳞差不多,而且水越清,肉越嫩,掰开以后从头到尾都是干干净净的,只用清水煮一下就很鲜。 愿意费工夫的,就做成蝲蛄豆腐,在关外家家都会做这道菜。 因为是媳妇开的口,霍峰早就惦记着捉蝲蛄,谁忘了他也不能忘。 没有旁人在,颜祺闻言笑道:“到时候再说,今天都累了,反正咱们常在山里,想吃什么时候都能捉。” 细鳞刮鳞,剪开肚子扯掉内脏,里外抹上盐,撒上一点酒和葱姜,淋上酱油腌了一阵后,才由霍凌拿着去院子里烤。 林长岁递来他们削好的树枝,长度足够,正好从鱼嘴穿进去,另一头从鱼尾巴冒出来,前后长出的一节正好架在简陋的烤架上。 山里蚊子多,不过靠近火堆的地方有烟,蚊子都被熏跑了,他们又在附近丢了几块老牛肝。 余下的人同样兴致勃勃,在旁边各自举着生肉串,在靠近火的上方烤着。 烤架做都做了,他们不打算只烤鱼,又出去转了一圈,拿弹弓打了两只野兔,剥了皮切成肉块,串起来烤。 因为用的树枝子比较粗,肉块切得也比较大,大概一人吃两串就差不多了,还有完整的兔腿,是额外分开烤的。 担心光吃肉吃不饱,锅里还有个蘑菇鸡蛋汤,烙了几个苞米饼子。 霍凌翻了翻鱼,上面抹了油,鱼皮略微烤卷后油花滴下来,落在火里爆出火星。 “要是让英子知道了,肯定闹,怪咱们不带着她一起。” 霍峰笑道:“等下山回家,咱在家也这么烤一回。” 过了一阵鱼肉烤熟,飘出香味,等稍微放凉一点后霍凌拿进灶屋,用刀剁成几块,方便分着吃。 外面的鱼皮烤得发脆,里面的鱼肉却仍旧是雪白不柴的样子,甚至还有几分多汁。 腌料的滋味基本只在鱼皮上,没有太多的渗入鱼肉,可鱼本身的鲜味就已足够好吃了。 单独一个鱼头留给颜祺,小哥儿拿筷子把鱼眼睛挑出来,送到霍凌的嘴边。 一条鱼两只眼睛,他们一人一只,其实鱼眼睛没什么能吃的地方,就是尝个滋味,中间的白色眼珠子还硬邦邦的咬不动。 不过任它什么东西,只要是这么分着吃的,就好似变得很香。 就连大个儿和黄芽儿也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明明刚刚已经吃过兔肉,还分了个兔腿。 于是霍凌掰开窝头,在鱼身上抹了抹沾了点咸味,连着一口鱼肉分给它俩。 这么大小的一块,给狗吃基本就是直接吞了,都尝不到味,但大个儿和黄芽儿也不缺吃的,吃完就舔舔嘴,心满意足地溜达走了。 “山里的星星真亮。” 一顿饭在院子里吃完,几人开始灭火,拆架子,期间肖明明抬头看了一眼天空,由衷感慨了一句。 霍凌拿水浇灭火星,看了一眼他和林长岁,开口道:“你们两个要是觉得在山里也不错,不如趁着没生孩子,进山赚上两年钱。” 这口饭不是谁都能吃的,不过就这几天的观察,他觉得林长岁和肖明明还算是合适。 霍峰闻言抬了下眼皮,好像有些意外霍凌会这么说,不过也没插嘴,拎着拆下来的一堆树枝子,送去灶屋里烧火了。 颜祺同时看向肖明明,后者和林长岁一样震惊。 林长岁结巴道:“我俩,进,进山?行,行吗?” “没什么不行的。” 霍凌的话有两层意思,一层是让他们自己决定,一层是表态,这片山不是他自己的,任谁进山谋生,都不算是抢饭碗。 不要说他爷那辈,就是他爹那辈,这一片山腰上除了霍家还有另外两家人,到现在院子还在,往远处走一走还能看见,只是破败不堪,因为用不上,也没上来休整过。 霍凌有两次补围墙和屋顶,还去那边捡过石头和瓦片。 林长岁和肖明明之后显然因此陷入思索,连话都变少了。 不过在山里都是分开睡的,小两口也没什么商量的时间,估计要下山后才能琢磨出个一二三来。 同样的,这天晚上颜祺也没机会单独问霍凌,为什么突然蹦出这么一句话。 两人只在门前拉了拉手,就各自回屋里睡觉了。 …… 进山寻参的最后一天,霍凌带人来到了那块他爹留下的“老兆头”所在的林子。 霍峰事先就知道,只是许久没来过了。 “那老兆头下要是冒了参,估计年头也不太够。” “是不够,不过附近可能有别的参籽。” 若是有,按理说早就在了,但之前没有认真找过,说不定的确有,只是没有注意到。 寻参就是这样,但凡有一点希望都要试一试,横财哪里是那么容易发的。 五人配合了几天,已经可以熟练地排开阵型,铜钱的声响回荡了许久。 路过老兆头时,皆停下来专门拜了拜。 霍凌点了三根香,霍峰往树下倒了一些酒。 因是专门进山挖参的,遇见老兆头时必须要认真祭拜,无论上面留的是谁的名字,哪怕是素不相识,也要供点香火。 等到香灰燃尽,没了火星,霍凌才带路继续前进。 而颜祺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是头一个发现“棒槌”的人。 他不敢大声喊出来,生怕认错炸了山,只得按照霍凌的叮嘱,用力把索宝棍插到那株叶子旁边的空地上,然后唤人来看。 霍凌很快走到跟前,瞄了一眼,当即断定道:“是棒槌。”
第56章 大丰收 “哎呦, 是个灯台子。” 霍峰冲颜祺竖起大拇指,“你这第一回,开门红啊。” 颜祺笑了笑, 肖明明和林长岁也结伴走来, 一齐蹲在地上看参。 只见霍凌从参兜子里拿出“棒槌锁”, 也就是一根两头连着铜钱的红绳,一头系在索宝棍上, 一头轻轻系在参叶子上,接着才打量四周,简单判断后摸出一把小号的镐头,在手里轻抛一下。 山参周围的泥土很快被刨松, 容易拔的野草都徒手拔掉,理出一片空地来。 当中的山参绿叶亭亭, 面对着盼了好几日的东西,几人都一边压着心头喜悦, 一边耐着性子等霍凌挖参。 这是个细致活, 快则半个时辰,慢则一个时辰,确定不需要帮忙后, 霍峰带着林长岁和肖明明去附近转转,打算看看有没有别的山货,顺便带走了大个儿。 跟霍峰一家不算太熟的黄芽儿留在原地, 守着霍凌和颜祺。 霍凌人高马大一汉子,现在几乎是趴在地上小心刨土, 颜祺守着参兜子给他递东西,一会儿就要换一个,半点马虎不得。 刨两下土遇见了石头, 或是遇见了草根,都要清掉,越往下越难,还要提防着除草根时伤到参须。 周遭安安静静,黄芽儿凑近闻了几次,见主人没工夫搭理自己,便老实地站在高一点的地方警戒,时不时左右看一看。 面前的土坑越挖越深,霍凌是先顺着参的长势直直往下挖,为的是让整株参的侧面露出来,此时已能看到参须又细又长,扎根于土中,头顶绿叶葱郁,泥下长须蜿蜒。 一想到这株参已经在这里静静生长了几十年,岁数比自己和霍凌都要大了,颜祺不免有些动容。 之后再挖起来就要容易一些,霍凌不再用别的工具,单用鹿骨签子,趴在地上一点点剃着参须。 差不多又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所有的参须都已经和泥土分离,而霍峰他们也回来了。 “这是成了?”他问。 “成了。” 霍峰一行三人出去采了些山货回来,此外还有一张从树上揭下来的绿色苔藓,这是包参用的,他找了几棵树才找到一张合适的。 用这个把参裹紧了带下山,到集市上卖时都还带着新鲜的土腥气。 “抬棒槌咯——” 山参入了苔藓,打成一个小小的包袱,霍凌解开“棒槌锁”,收好参兜子。 虽说苔藓包袱很小,在场的五人依旧各自伸手抬了一下,最后将其小心放入背篓。 而到了这一步还没结束,霍凌挑准了离参最近的一棵树,拿出匕首开始割树皮。 颜祺恍然,意识到这次轮到他们在林子里留下“老兆头”了。 想来还有几分不真实。 刚剥下来的树皮里面还是白兮兮的,这时是写不上字的,需用烟熏黑了才行。 霍峰小心护着火苗,吹灭后只留道道青烟。 霍凌举起匕首,先画了五个叉,然后换了一行,刻下三个横杠,意为五个人找到了一株三叶棒槌。 最后他又在角落里画了一个小圆圈,而这个小圆圈的上方,紧挨着的左右两侧另有两个尖角的图案。 颜祺没见过这个记号,疑惑道:“这是什么意思?” 霍峰看他一眼,“老二没跟你说过?” 颜祺摇头。 霍峰乐道:“估计不好意思说吧。” 霍凌听到两人的对话,干咳一嗓道:“这是……我的记号,只要是我刻的老兆头,都会画一个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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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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