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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敬之摇了摇头,声音沙哑:“我没事。让人把宋公子院落里的落叶扫了,再给那里添个暖炉,天快冷了,别让他冻着。” “是,属下这就去办。”墨影应了声,转身离开。 书房里只剩下段敬之一人,他拿起桌上的一支玉笔——那是以前宋煜在书房伴读时,不小心摔断的,后来他让人重新修好了,一直放在桌上。他摩挲着玉笔上的纹路,想起宋煜当时紧张地道歉,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嘴角不由自主地勾起一抹苦笑。 以前的宋煜,再也回不来了。 段敬之知道,他必须要有耐心,要有毅力,才能一点点暖回宋煜的心。他会等,等宋煜愿意原谅他的那一天,哪怕要等一辈子,他也愿意。 窗外的风越来越大,吹得窗棂“吱呀”作响。段敬之坐在书房里,一夜未眠,手里的玉笔被他摩挲得温热,心里的决心却越来越坚定——他一定要让宋煜知道,他这次是真的知道错了,他一定会用余生,去弥补自己犯下的错。
第67章 身份转变 晨光透过晨雾,洒在宸王府的青砖黛瓦上,将庭院里的银杏叶染成了浅金色。宋煜的院落里,墨竹正忙着收拾窗台上的盆栽,却见院门口传来一阵整齐的脚步声——段敬之带着两名内侍,捧着一个描金漆木的大箱子,缓步走了进来。 玄色常服上的暗纹在晨光里泛着柔和的光泽,段敬之往日里冷硬的轮廓似乎也被晨雾磨软了些,只是眼底仍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他挥手让内侍将箱子放在廊下,屏退了所有人,只留下自己和宋煜两人,连墨竹也被他支去了厨房“取新炖的燕窝”。 “阿煜,”段敬之的声音比往日低了几分,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试探,“我让人给你准备了些东西,你看看。” 宋煜正坐在窗边翻书,闻言没有抬头,只是指尖顿了顿,书页停在“羁鸟恋旧林”的句子上。他知道段敬之不会无缘无故来,却没想到会是这样阵仗——那描金箱子一看就价值不菲,比他以往收到的任何赏赐都要精致。 见宋煜不说话,段敬之也不催促,亲自走上前,将箱子打开。随着箱盖掀起,一阵淡淡的檀香扑面而来,箱子里整齐叠放着十几套男装,从日常穿的月白锦袍、石青直裰,到外出用的素色披风、骑射时的劲装,甚至连里衣和袜子都一应俱全,每一件都绣着低调的云纹或竹纹,针脚细密,材质考究。 最上面放着一顶玉冠,羊脂玉的质地温润,上面缀着一颗小小的东珠,在晨光里泛着莹白的光。旁边还有一双黑色云纹靴,靴底绣着防滑的暗纹,显然是特意按宋煜的脚型做的。 “这些都是按你以前的尺寸做的,”段敬之的声音轻轻响起,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我问过宋家以前的老仆,他说你小时候最喜欢月白色和竹纹,我就让绣坊多做了几套。玉冠是江南新采的羊脂玉,东珠也是内务府特供的,你看看喜不喜欢?” 宋煜的目光终于从书页上移开,落在那些男装上面。月白锦袍的颜色干净得像初雪,竹纹绣得栩栩如生,仿佛风一吹就会晃动——那确实是他小时候最喜欢的样子。记得十岁那年,母亲还亲手给他缝过一件月白竹纹的夹袄,可惜后来那场意外后,所有旧物都被宋家母亲以“不吉利”为由烧掉了。 指尖无意识地蜷缩起来,宋煜的心里泛起一阵复杂的滋味——有对过往的怀念,有对段敬之用心的诧异,更多的却是一种难以言说的疏离。这些衣服再精致,再合心意,也改变不了他曾被当作“侧妃”、被男扮女装、被关在暗室里受辱的事实。 “王爷这是何意?”宋煜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一丝冷淡,“我现在是‘宋侧妃’,穿男装不合适吧?” 段敬之的心猛地一沉,他知道宋煜还在介意过去的事,却还是鼓起勇气,认真地看着他:“从今天起,没有‘宋侧妃’了。” 宋煜抬起头,终于对上段敬之的目光。那双往日里总是带着冷意或戾气的眼睛,此刻却盛满了认真,甚至还有一丝恳求:“我已经下了令,王府上下所有人,以后都要尊称你为‘宋公子’。你不必再穿女装,不必再扮演任何人,你就是宋煜,是宋家的嫡子,不是任何人的替身,也不是我的‘侧妃’。” 他顿了顿,声音又低了几分,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郑重:“阿煜,我想让你做回自己。” 宋煜的呼吸微微一滞。他不是没想过要恢复男装,甚至在暗室里的时候,他就无数次想过——如果能摆脱“侧妃”这个身份,能做回真正的宋煜,该有多好。可当这一天真的到来,当段敬之亲手将这一切放在他面前时,他却有些不知所措,甚至不敢相信。 “王爷是怕别人说闲话吗?”宋煜的眼神里带着一丝怀疑,“毕竟我男扮女装嫁入王府,本就是丑闻。现在恢复男装,岂不是坐实了‘欺君’的罪名?” “我不怕。”段敬之的语气异常坚定,“瞿家倒台后,朝中再无人敢拿这件事做文章。就算有人敢说,我也会护着你。”他伸出手,想触碰宋煜的头发,却在半空中停住,怕惊扰了他,“阿煜,我不是为了堵住别人的嘴,我是想让你开心。你不该被困在‘侧妃’的身份里,更不该被困在女装里。” 宋煜看着他认真的眼神,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他想起段敬之在议事厅里处置瞿玉溪时的决绝,想起段敬之在院外等了他一个时辰的固执,想起这些男装里的每一个细节——月白的颜色,竹纹的刺绣,合脚的靴子,这些都不是随便能应付的,需要花很多心思去打听,去准备。 可他还是不敢轻易相信。段敬之的话太好听,太像一场精心编织的梦,而他已经在梦里摔得太疼了。 “我不需要王爷特意为我做这些。”宋煜移开目光,重新落在那些男装上面,声音里带着一丝疏离,“我自己的身份,我自己清楚,不需要王爷来定义。” 段敬之没有生气,只是轻轻叹了口气。他知道宋煜的心防不是一天两天能解开的,他能做的,只有慢慢等,慢慢用行动证明。 “这些衣服我放在这里了,”段敬之合上箱子,却没有立刻离开,“你要是想穿,就让墨竹给你拿;要是不想穿,也没关系,我再让人给你做别的。”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还有,我已经让人把你以前在宋家的书房搬过来了,就在这个院落的西厢房,里面的书和笔墨都是你以前用过的,你要是想看书,随时可以去。” 宋煜的身体微微一僵。他没想到段敬之连他以前的书房都搬来了——那间书房里有他小时候读的书,有母亲送他的第一支毛笔,还有他救过的那只受伤的小鸟留下的羽毛,那些都是他以为再也找不回来的回忆。 段敬之看着他细微的反应,心里泛起一丝希望。他知道宋煜不是铁石心肠,只是需要时间。 “我先不打扰你了,”段敬之转身向外走,走到院门口时又停下,回头看着宋煜,“中午我让人把燕窝送来,你记得吃。要是有什么想要的,就让墨竹告诉我,不管是什么,我都给你找来。” 说完,他才缓缓离开,脚步放得很轻,生怕打扰了院中的宁静。 段敬之走后,宋煜坐在窗边,看着廊下的描金箱子,久久没有动。墨竹回来时,看到箱子,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公子,这是……” “王爷送来的。”宋煜的声音很轻,“都是男装。” 墨竹走到箱子边,打开一看,顿时激动起来:“公子,这都是您以前喜欢的样子啊!您看这件月白锦袍,跟夫人以前给您做的那件多像!还有这玉冠,真好看!” 宋煜没有说话,只是站起身,走到箱子边,拿起那件月白锦袍。锦缎的质地柔软,贴在指尖,带着一丝温润的触感,像极了母亲当年缝的那件夹袄。他想起小时候,母亲总是笑着说:“阿煜穿月白色最好看,像个小仙人。” 眼眶微微发热,宋煜连忙别过头,却不小心看到了西厢房的方向——那里曾经是他的书房,是他最快乐的地方。 “墨竹,”宋煜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你帮我把那件月白锦袍拿出来,我……想试试。” 墨竹惊喜地应了声“好”,连忙小心翼翼地将锦袍拿出来,帮宋煜换上。褪去身上的女装,换上男装的那一刻,宋煜站在铜镜前,看着镜中的自己,竟有些陌生——月白锦袍衬得他肤色愈发白皙,长发未束,披在肩上,眉眼间少了女装时的柔媚,多了几分少年人的清俊和沉稳。 镜中的人,不再是那个被迫男扮女装、任人摆布的“宋侧妃”,而是宋煜,是宋家的嫡子,是那个曾经聪慧善良、喜欢读诗的少年。 “公子,您穿男装真好看!”墨竹激动地说,“比以前还要好看!” 宋煜看着镜中的自己,指尖轻轻抚摸着锦袍上的竹纹,心里泛起一阵复杂的滋味——有开心,有怀念,还有一丝对未来的迷茫。他不知道恢复男装后,他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也不知道段敬之的承诺是否真的能实现。 就在这时,院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却是王府的管家带着几个下人走了进来。他们手里捧着一些茶具和书籍,看到宋煜穿着男装,都愣了一下,随即连忙躬身行礼,声音恭敬:“奴才参见宋公子。王爷吩咐奴才,将这些新采的龙井和公子以前喜欢的书籍送过来,还请公子查收。” “宋公子”三个字,清晰地落在宋煜耳中。这是他第一次在王府里听到有人这么称呼他,而不是“侧妃娘娘”或“宋姑娘”。他看着下人们恭敬的眼神,没有了以往的轻视或探究,只有纯粹的敬畏,心里突然泛起一阵异样的感觉。 管家将东西放下后,又躬身道:“王爷还吩咐,以后宋公子的院落,任何人不得随意靠近,除非得到公子的允许。府里的下人,若是有谁敢对公子不敬,或是再提‘侧妃’二字,一律杖责五十,逐出王府。” 宋煜的呼吸微微一滞。他没想到段敬之会做得这么彻底,不仅给了他身份,还给了他尊重和保护。 管家走后,宋煜走到西厢房。推开房门,里面的布置和他记忆中的书房一模一样——靠窗的书桌,书架上整齐排列的书籍,甚至连书桌上那支母亲送的狼毫笔,都放在原来的位置。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书桌上,灰尘在光里飞舞,像极了小时候的模样。 宋煜走到书桌前,拿起那支狼毫笔,笔尖还带着淡淡的墨香。他铺开一张宣纸,蘸了蘸墨,写下“宋煜”两个字——字迹清隽,带着他独有的笔锋,和以前一模一样。 原来,他还是那个宋煜,没有被“侧妃”的身份困住,没有被暗室的磨难打垮。 就在这时,院门口传来墨竹的声音:“王爷,您怎么又来了?公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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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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