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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虽然倒在血泊里,但那滩血迹,离老板陈尸的地方还有好一段距离。
凶手,先杀了老板娘,这时老板进屋了,惊骇之下去查看夫人状况,袖口沾了血迹,而后也被凶手杀了。
现场,除了两名死者,还有一行沾血的脚印。
不是人的,是狗。
“有人在查遗物了吗?”赵煜问道。
“已经着人去清点了。”
“凶器呢?”
“尚没有发现,可能被带走了。”
赵煜点点头,见衙役正好带来岁安堂的伙计,正等在院子里,他出门,向那伙计道:“小兄弟,他们夫妇,平日里跟什么人有过节吗?”
伙计大概没见过这阵仗,被赵煜骤然问话,也看不出他是在想赵煜的问题,还就是单纯的被问蒙了,过了好一会儿,才答道:“小的……小的印象里,老板一直很谦和,并没有仇家。”
赵煜听了,也不失望,就点点头,目光掠过院里的陈设,又向那小伙计问道:“你老板,是养了狗吗?”说着,他指向院子里的空食盆。
伙计这会儿才回了魂,满院子学么一遍,高声叫道:“二黄!二黄你躲哪儿去了?”
喊了几遍,无事发生。
他向赵煜道:“回禀大人,老板养了一只叫二黄的狗,只有三个月大,奇了怪了,它平时从不出院子的。”
显然,现在狗……失踪了。
赵煜又问他道:“你们老板每天都去铺子里吗?”
伙计摇头:“老板好多家铺子,事儿也多,忙起来也许好多天都不露面的。”
也就是说,若是没有周重前来找人这一遭,或许尸体还要好久才会被发现。
到时候肿胀腐烂,很多痕迹都会随之消弭不见。
赵煜看向周重,见他拧眉沉思,便问道:“周大人有何见解?”
周重其实是在想,他觉得赵煜问伙计的几个问题,有隐约的关联,但具体是什么,又捋不清晰,要说他在三法司总捕的位置上稳坐多年了,这案子若是让他去主导,他便得去理一理老板的人脉关系,把他近来接触过的人,一一查问。
可如今,凶手会不会便是那个向老板订购银杏毒、杀害大皇子的人,因为得知事情败露,怕老板叫破他的身份,才杀人灭口的?
想到这,见赵煜既然问了,便就如实把想法说了。
赵煜点头道:“是了,周大人办案多年,思路清晰,但此案的真凶,与那订购银杏毒的人,应该不是同一人。”
作者有话要说:
沈澈:劝饭完败……但孤,锲而不舍!
第5章 报应
周重比赵煜年长十余岁,自持算是现场阅历丰富了。
但他想破大天,也不明白,赵大人的结论是因何得出来的。
可喜的是,周重武人出身,生性豁达直爽,虽然赵煜是“空降”来的小上司,他倒全没有倚老卖老,论资排辈的念头,向赵煜拱手道:“下官见识浅薄,还请赵大人点拨。”
赵煜还礼笑道:“浅见而已。老板养了狗,但屋里惨案发生,周围邻居没有听见狗吠,很可能,二黄在出事前,就被‘驯服’了,也可能是它与凶手相熟,并没把他归于需要防备的行列,而且,”赵煜说着,伸出手来模拟凶手犯案时的动作,“凶手右手掐住老板的脖子,如果这人不是只有一只手的话,那么他的左手,很可能是捂住了老板的口鼻,阻止他叫喊,相较于颈部的伤痕,面部淤痕的显现会慢一些,所以现在还看不出来。”
周重皱眉听着,心道赵大人说得可真有道理,全懂。
但逻辑上,他依然没理请,查命案,跟一只狗较劲做什么。
就听赵煜继续道:“人都杀了,杀一只小狗,又是多大的事呢?但二黄的尸体,并没在这里,周大人认为为何?”
周重脑顶冒青烟,脸上一副表情写明了:您快说吧,我蠢。
赵煜道:“凶手不忍心杀掉二黄,但又把它带走了,是怕它发现主人遇害后吵闹……他在拖延凶案被发现的时间,而且……”
说到这,他止住话茬,把后半句话咽回去了,苦笑着摇了摇头。
周重一拍大腿——原来是这样!
自大皇子殒命时起,整起案件便已经白于天下了,那订购毒素的人,完全没有必要脱裤子放屁的拖延时间。
“所以,这应该是一起案中案。”赵煜皱眉苦笑。
“大人方才因何欲言又止?”
赵煜眨了眨一双微吊的眸子,脸上泛起丝悲悯的神色:“凶手对一只狗尚且有慈悲之心,对这夫妻二人,却下此毒手,岂不是……讽刺吗?”
周重听了,神色也跟着暗淡下来。
只不过,几位大人现在没有太多唏嘘的功夫,还是需要去清查老板的人际关系。相较于周重预想中大海捞针般的排查范围,赵煜给圈定的特性便精准许多:
第一,凶手八成是个平日待人温和却又隐忍的人,他有善心,可能会吃些小亏不计较;
第二,凶手可能与老板家渊源很深,他可能是老板曾经要好的兄弟、学生或者合作伙伴,只是后来,不知为何闹了矛盾,但也应该没闹得老死不相往来。
不懂就问的周大人又开口道:“大人为何有这样的推测?”
赵煜答道:“人之常情……还有,你看那老板的衣襟被掀起来,整整齐齐的盖在脸上,大概率是后来凶手刻意为之,他遮住对方死后的面貌,说明他心底还有善意,或是愧疚。他们相熟,且渊源至深,所以他不愿意对方的死相暴露于自己的眼前。”
确实,纠缠期间,就算打得热火朝天,到扯衣服,揪头发的地步,也弄不出来这么个造型。
周重又一次表示受教了,原来耳闻,这位小赵大人,在多处府道任职,期间就铁腕明断,见微知著,对于案件的细节,有自己非常遵循人心的独到见解,因此办案无往不利。
初见只觉得他文质彬彬的,全不像传闻中那般,如今看来,传闻非虚。
心里的敬佩不禁多生出几分。
正待照章办事,便听赵煜又道 :“赵某倒觉得,凶手对老板娘的恨意,更浓一些。”
举一反三的周大人表示懂了,麻利儿的去查问人际关系,和死者遗物去了。
因为皇上下旨限期破案,刑部上下紧迫起来,赵煜前脚刚回刑部衙门,后脚,相关的线索追着就来了——药铺老板在几天之前收到过一封匿名信件,只寥寥数字“为富不仁,天必罚。天不罚,吾来罚。”
字迹苍劲有力,与凶案现场那张纸上“报应”二字,字体一致,颇有江湖讨伐令的意味。
“为富不仁”四字,显然成为了被关注的重点,掌灯时,就又查出大量的事实——药店老板平日里,一派儒商的和善模样,也经常拿钱出来施粥施药,自己和夫人只住在独门小院里,相较于他如日中天的声名,确实太寒酸了。
但这种事,不查不要紧,一查吓一跳。
老板名叫程一清,还有个兄弟名为程二楚。
二人平日里面上来往不多,但其实程二楚一直在帮老板归置家财,兄长挣来的钱,很多都转交给他归置打理。
这兄弟二人手下能称得上“府邸”的宅院,在涤川和相邻的几处郡县,便不下十处……
显然,程一清身为药商若是干干净净做生意,就算不吃不喝,只进不出的活成貔貅,再忙活二十年,也得不下这么多钱财。
有问题啊……
问题在哪里呢?
时间太短,还没查到。
饶是如此,也算是极大的进展,赵煜隐隐有一丝没有证据的直觉——大皇子被害的真正动机,并非单是冲着嫁祸太子去的。
月色正好,晚星枕春风。
赵煜在刑部内衙的院子里溜达,也不禁在想,这叫什么事儿呢,本来想着告身之后,能趁着几日的休沐假期,回相邻的郡府去看看自家老头子,这回可好,一进城,就没日没夜的忙活。
想他上辈子倒霉催的折在沈澈手里,这辈子躲是非躲了二十多年,最终是非不仅没躲开,还跟上辈子的大冤家再续前缘。
沈澈……
赵煜忙活了两日,这会儿终于得了片刻闲在,才有机会回想,依着太子听声辨位的本事,他功夫该挺高的,他眼睛又是怎么回事……
因为没在皇城根儿当过差,所以他从没见过沈澈,却的确听说过,太子眼睛看不见。
初听只觉得唏嘘,皇上立一个盲眼的皇子为太子,这人该是在各方面都挺优秀的;
昨日一见,赵煜的心思只剩下一条——沈澈优不优秀放一边,至于他眼睛看不见,肯定是上辈子缺了大德,这辈子才五弊三缺,落了个残疾。
呵呵。
想着想着,脸上就显出一丝阴恻恻的笑意,也不知是笑自己上辈子悲催,还是笑沈澈这辈子眼瞎。
他天马行空,任思绪放飞,突然听见一声鸟鸣,正是海东青三两的叫声,下意识就伸手臂迎它,一抬眼……
直接愣在院子里了。
三两没有落下来,而是盘桓在他头顶,提醒他——屋脊上坐了个人。
那人……可不正是太子沈澈。
沈澈换了一身玄色的衣裳,半卧在屋脊上,晒在月光下,和着春风掠花香,正悠然喝酒呢。
这么半天,赵煜竟然没发现,屋脊上有个人。
更不用说知道他是何时上去的了。
“你……!”一个字卡在喉咙里,才想起已经隔世,这人再平易随和,也并非是前世与他莫逆的将军了。
他是高高在上的太子。
赵煜后撤一步,单膝跪下:“下官赵煜,不知太子殿下在此,扰了殿下的雅兴。”
太子美其名曰是疑凶,但一来赵煜知道这事儿就不是他做的;二来前来刑部,也是他死皮赖脸,不知为何非要留下的;三来,皇上下旨限时破案,半句没提监管或禁足太子的事儿,明摆着就是也心知不是他,纵着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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