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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大宛士兵听到眼前的兆夏人会异族语,都很惊讶,互相对望了几许,其中一个年龄稍长的大宛兵,将短矛抵在苏谦脖颈处,恶狠狠地问道,“你怎么会说异族语?你是个奸细?” “我不是奸细,”苏谦镇定地回答,“我是个医倌,经常在这一带行医,也常常去大宛和北域那边行医,所以会说一些大宛语言。” 几个士兵听到医倌两个字,眼睛顿时亮了,“你会医术?”年长的大宛兵又问道。 苏谦略行一礼,用异族语回答,“我已行医多年,特别擅长治疗刀伤、箭伤等外伤,还会诊脉,开方,化解疑难杂症。” 苏谦猜到,也许是大宛兵的某个头领受了伤正在寻求诊治,也有可能是某个皇族得了什么罕见的病,这才到处找医倌,但是他们不会兆夏语,所以只能把长相斯文、看着像医倌的人都抓来。一旦发现他们治不了,就都拖出去砍了。 “不如叫他去试试?”一个士兵在一旁说道。 “他太年轻了,像是在骗我们。”另一个士兵大声说道,“刺死他,他是个奸细。” 年长的士兵加大了手中短矛的力度,看样子有点犹豫,又有点相信另一个士兵的判断。 苏谦眼都没眨一下,继续对年长的士兵说道,“你有偏头痛,经常夜里痛得睡不着觉。” 那士兵摸摸自己的脑袋,露出一个痛苦且惊讶的表情,问道,“你怎么知道的?还说你不是奸细?” 苏谦说道,“你面色发青,眼圈发黑,且习惯性用手捶脑袋,就是偏头痛的典型外在表现。你不妨现在就让我试一试,只需一招,就能缓解疼痛。” 那士兵听苏谦说的头头是道,犹豫了一下,说道,“就给你一次机会,如果不能治好我,我就立刻杀了你。” 苏谦说了一句“好说,”便快速把一枚银针扎在了那名士兵的手腕上。 另外几个士兵吓得举起短矛就冲过来,忽听那个年长的士兵说,“嘿,神了,不疼了!” 就这样,苏谦被带到营帐里面,却只见到一个少女表情痛苦躺在床榻上,只穿一件薄薄的轻纱,胳膊和双腿都袒露着,皮肤上面密密麻麻长满了大包,看上去十分恐怖。 “不要问她是谁,只管治,你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治不好她,现在就送你去死。”那个年长的士兵说道。 苏谦上前看了看女孩的病情,微微颔首道,“把她交给我吧,保准治好。” 其实女孩得的并不是什么奇怪的病,而是水土不服,想来是初到兆夏,对当地的饮食很不适应,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症状,且比较严重,浑身的包看起来才那么恐怖。不明所以的异族人以为女孩得的是什么怪病,不知道怎么治疗,拖延了一阵子,就更严重了。 “去找些牛奶和你们当地的盐来,”苏谦吩咐道。 “你就用这治病?”士兵很不相信,怎么连副药都不开。 “对,我说能治好就能治好,快去找来。”苏谦不想和他多废话。 异族士兵将信将疑地走了,苏谦拿出银针,在女孩的手指、脚心处都扎了几针。 异族人性格粗野,作风豪放,对待女子,并没有太多伦理上的束缚。女孩子见男人毫不避讳,袒露四肢也没有什么不妥,甚至苏谦因为把脉和扎针,和女孩有肢体上的接触,对方也不会觉得有什么越礼之处。所以苏谦给女孩治病时,异族的士兵并没有给女孩做多少防护。 针扎过后,女孩看上去舒服多了,面部舒展开来,眼睛也睁开了。苏谦这才注意到,这个异族女孩长得如此漂亮,深邃的幽蓝大眼睛,紧致白皙的皮肤,棕黄带卷的头发,嘴唇粉嫩欲滴,四肢修长白皙。仅从穿着的薄纱来看,也是上等的龙绡面料,只有异族的皇族才有可能穿着。 依照苏谦的判断,这个女孩,极有可能是大宛或者北域异族的公主,大宛的公主当时只有一个,但北域是诸多部落的联盟,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公主,所以,这个女孩到底是谁,还很难说。 女孩看到在她身边忙活的苏谦,大眼睛忽闪忽闪起来,将苏谦从上到下看了一个遍。“是你救了我?”女孩说着,就要伸手去够苏谦的胳膊。 “别动,你手上、脚上都有银针。”苏谦连忙阻止,“我没有救你,只是帮你缓解了不适。” 女孩听苏谦说这话,像是很享受的样子,“你怎么会说异族语,但你是兆夏人,你的声音真好听。”女孩盯着苏谦看,“我刚才做了一个梦,梦见恶龙追我,一个少年举着剑,将恶龙砍杀,救了我。我一睁眼,就看见了你,你和我梦中的少年长的一模一样,你说,是不是很有缘分?” 苏谦被她絮絮叨叨的话给说懵了,有点不好意思起来,“梦都是假的,你别相信。”谁家女孩子睁眼就要男人的,真是一点不知道矜持为何物。 ”我们大宛人从来都相信梦能成真的,“女孩又说道,“上天让我承受这些痛苦,都是为了迎接你的到来,你不觉得,这是天意吗?” 原来女孩是大宛人,苏谦心里估摸着,他早就听说,呼和鲁有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儿,叫娜羽,从小娇生惯养,百般宠爱,各部落的王子都等着娶她,按年龄来算,今年正好年方二八,是当嫁之年。 “不过是巧合罢了,姑娘生了这场大病,殊不知在我之前,有多少无辜的百姓因为不会救治你,白白搭上了性命。难道他们,就是造化弄人,活该倒霉吗?”苏谦正色道,“我前来救治你,不过是遵从医倌的仁慈救世之心,怜惜一条生命罢了。” 女孩眼睛一亮,才不管手上有银针,抓住苏谦的手,说道,“原来哥哥这么有仁慈之心,我当真没看走眼。等我病好了,我就告诉父王,许我嫁给你,因为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还是我梦中的驭龙少年。” 苏谦心里咯噔一下,连忙脱开手,说道,“如果姑娘果真要报答救命之恩,就放我远走,离大宛越远越好。” “不可能,你只要看见我,就不可能活着出去。”女孩坐起身,笃定地说道,“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你娶了我。” “不可能,我是兆夏人,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医倌,不可能娶你。” “只要我向父王提出来,就有可能,因为我是大宛的公主,我是娜羽。”女孩说道,又问苏谦,“你叫什么名字?” 苏谦愣怔了一瞬,想起替他死去的阿杜,闪着泪说道,“我叫阿杜。” (回忆杀结束)
第174章 郁君郎,竟是女儿身 哈克摆弄着叶须怀送给他的木雕小青蛙,学着青蛙的样子,双腿弯曲趴在地上“呱呱”叫着,哈克的爸爸巴辛以同样的姿势,趴在小哈克旁边,也学青蛙“呱呱”叫着,父子俩的姿势如出一辙,和木雕小青蛙神似。两人边叫边笑,别提有多开心。 阿木朵看着憨厚的巴辛和淘气的哈克,暗中摇了摇头。她嫁给巴辛六年了,依然有种感觉,自己嫁了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巴辛是呼和鲁的亲侄子,大宛的右贤王,权大势大,却从没有倚仗自己的势力,真正谋求些什么。 这个男人,娶了阿木朵,就像娶了宝贝一样,成天开开心心地绕着阿木朵转,在家过着舒服的小日子,甚至从来不打听营帐以外的情况,没有一点野心。好在他对阿木朵非常好,百依百顺,对儿子哈克也十分疼爱,一颗心都放在了小家庭上。 起初阿木朵十分嫌弃这个不求上进的右贤王,觉得他太像窝囊废。时间长了,竟也对他产生了依赖的感情。有时候,阿木朵有种不真实的幸福,她曾经渴望像苍鹰一样飞翔,竟然就这样折断在了巴辛温柔的陷阱里。 “阿爸,这只青蛙好不好玩?”哈克问巴辛。 巴辛一脸满足,“好玩好玩!” 哈克笑得起劲,拿起小青蛙,准备让它换个姿势,“咦?阿爸,这个小青蛙脚底踩着一朵花呢,是漂亮叔叔特意刻上去的吗?” 巴辛看了看,说道,“这是莲花,是兆夏才有的花。不过,在咱们大宛,也有一种花,和莲花非常像,你猜猜看,是什么花?” “我知道,是雪莲!”哈克兴奋地高喊着,因为笃定这个答案肯定正确而得意非凡。 阿木朵却只听到了“莲花”两个字,原本放松的神经突然紧绷起来,一个大胆的猜想在脑中形成。她夺过哈克手里的小青蛙,仔细看了看青蛙脚底的那朵莲花,没错,那是一个莲花结的标记——她必须去找叶须怀。 —— 夜晚,医馆外的小河边,寒风瑟瑟。叶须怀披着毛皮大氅,对着河水中的月亮发呆。被坎布尔劫掠到大宛已经七、八天了,他收到了特别多的信息,最让他没有想到的,就是苏谦还活着。当然,还有一点也让他感到庆幸,那就是,阿木朵,也就是当年的郁君郎,居然在这里。 身后窸窸窣窣,是有人来了。一个曼妙的身影移至眼前,在叶须怀身边停下。 “郁君郎,”叶须怀没有回头,轻轻说道,“没想到当年在太后宴席上放养白狐的郁君郎,那个在北域草原上驰骋的格尔斯奇王子,竟然是女儿身。” “叶公子,许久未见,您一点都没有变。”阿木朵说。 看着眼前这位谪仙一样的男子,这位她心中的白月光,阿木朵心情复杂。想起在盛京城时,参加徐太后的寿宴,第一次见到叶须怀的情景,那时她芳心萌动,却只能将这份感情藏在心里。 因为,自她出生起,就被父王当作男孩来养,所有人都不知道她其实是一位公主。她用郁君郎的身份,征服大半个草原,被北域人称为少年战神,用兵奇才,为格尔斯奇建立了赫赫战功,硬生生将格尔斯奇的实力又扩大到原来的两倍。 原本,她可以继续逍遥地征战四方,将北域的大部分小部落收入囊中,再和大宛抗衡,永远做她的格尔斯奇王子。 可是,天不遂人愿,九年前,兆夏哗变,苏氏败北,却给阿木朵留了一道难题——她并不想攻打苏氏,因为苏氏是三方鼎力的重要一环,这环要是断了,草原秩序也必须打乱重来。 更加重要的是,她向来钦佩苏家军,并不愿意与苏氏为敌。当时,一小撮儿北域联军将苏霆的十万大军消灭在绝命谷,就足以让她震惊。 后来调查才知道,原来北域联军用了一种新型武器,叫磷火。阿木朵害怕了,那波北域联军并不是她的人,而且很有可能是她的仇人,早就对她一统北域的野心很不满。如果这波人用磷火对付格尔斯奇,她是招架不住的。在她还没有搞清楚这批武器是怎么来的之前,她必须保守行动。 一次偶然的契机,阿木朵发现了苏氏旧部的秘密。当时的阿木朵,还是郁君郎的身份,已经名声在外,是个用兵奇才,手握北域一半的兵马,可以说呼风唤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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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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