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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他在灯下,半藏着的侧脸漂亮得可以入画,封十三虽然不好此道,但他心知肚明别人说拣奴长得好,这话还真不是瞎话——封十三很客观地觉得,虽然卫拣奴从不擦粉,也不涂脂,成日里不是病恹恹的没什么硬骨头,就是脾气暴躁的变着法儿的折腾人,但那双眼睛长得实在好。 只见这眼生得狭长,眸光含锋,虚虚荡荡地叫晕红灯笼一晃,却也并未动摇分毫。 而他一旦如此刻般安静下来,一双淡薄的弧度有意无意地往这儿一扫,就能将人看得呼吸一窒,生怕惊扰仙人怒。 ……单凭这眼,看起来委实不像个身子不好的病秧。 何况这病秧子活像闲不住,但凡能下地走路了,就要三天两头地出门败家。 只是近来不知怎的,封十三越来越觉得,他似乎像是个白瓷的人偶,一碰一扯,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跑。 卫拣奴见他来了,冲他招招手:“怎么才来?菜都凉了。” 封十三:“你该喝药了,陈子列刚才弄混了配方,加错了料,还煮过了头。” “那也不见得比你烧的难喝。”卫拣奴闻言笑了起来。 这汤药苦得很,他不爱喝,但喜欢看封十三催他喝。 他接过药碗仰头喝干净了,放下才说:“以后有事先吃饭,什么事儿都能往后稍一稍,没别的比这更重要——特别你还在长身体,饿不了。” “方才听任大哥说你有东西给我?”封十三问。 卫拣奴:“他人又不在这里,你假模假样地装什么,还跟着子列叫哥?” 封十三从善如流道:“任不断说你有把刀要送我?” 卫拣奴乐了,他随手把已经在胳膊底下压了许久的刀连着刀鞘一起取出来,往封十三眼前一递:“放了好久了,本来想给你个惊喜,结果你倒好,一去还回不来了,白白害我藏了半天。” 封十三接过来抽出一看,只见这刀通体青黑,薄如蝉翼,柄顶还有一个正好能与红帛金相贴合的凹槽。 “此刀名为鱼隐。”卫拣奴说,“专诸将匕首藏于鱼腹刺杀秦王的典故,你应该听过?” 封十三目不转睛地盯着不放,点点头:“嗯,秀才讲过。” 卫拣奴:“这刀名就是这么来的,当年老长宁侯率踏白营先后攻入北夷西域,再打服了南蛮,班师回朝时遭遇内贼叛乱,那乱臣贼子用的就是这刀。不过后来老侯爷看这刀设计得机巧,很有妙用,就请封圣意,将其列为军需专用,民间流传的仿制品倒是不少,可没一把有我送你的这把好——我今日上博坊是输了不少钱,但赢来了这刀送给你,喜欢吗?” 听他提到长宁侯——哪怕是老长宁侯,封十三眸色瞬间动了动。 然而这情绪不过转瞬即逝,封十三便垂眸敛目,使其在眼底销声匿迹了。 他自认是天衣无缝地掩盖过去,卫拣奴却一眼能看出来他的蠢蠢欲动。他似有若无地勾出一丝笑意:“说起那早死的老长宁侯,就不得不说如今的长宁侯……不过还真巧,长宁侯一脉跟我也算半个本家,咱们都姓卫。” 封十三没动,也没抬头,只看着那把鱼隐刀:“是,长宁侯卫冶,是也姓卫。” 卫拣奴:“你怎的知道?” 封十三:“……秀才说过。” “是么?你那老秀才知道得倒多。”卫拣奴仿佛是逼问似的慢条斯理道,“那他一定还知道老侯爷辞世后,并没有把踏白营交给自己的儿子,也没交给自己的妹妹妹婿,反而托付给了当年一同在战场拼杀的老战友郭志勇——小十三,那可是当年的踏白营啊,先不提各地守备军,单是那名震天下的三军二营里就无人能出其左右,如今风头叫岳家军一盖,昔日战无不胜的踏白营反倒成了专运帛金的途牛刀,郭将军也从大将军成了赶牛的苦力……至于老侯爷自己的亲儿子,反倒扔去了八竿子打不着的北覃卫,生死不问了好些年。” 说到这里,卫拣奴顿了顿,屈起手指无意识地敲了敲桌面。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挤出一个不明所以的笑,缓缓说道:“好在那长宁侯自己争气,沾了多少年的血,终于还是爬到了北司都护的位置上,成了北覃卫说一不二的头儿——直到当年封世常一案,我记着好像是被叫做‘摸金案’?封世常身为西南提督,却以权谋私,还私通南蛮流通帛金,被北覃卫通查之后畏罪潜逃,谁料同室操戈,全家上下连同府中下属统共百余号人,通通被人灭门,唯独一个养在外边的庶子逃过一劫。听说还是因为那封世常不认这儿子,嫌弃他是舞伎之子,上不得台面,并不养在府里才能苟且偷生……” “因此案为大案要案,干系社稷,长宁侯破了自然有封赏,在北都乌郊营外便承圣恩袭了爵位……只是说来也怪,建功袭爵本是光宗耀祖的大事,何况当年卫冶年纪轻轻,甚至还尚未及冠,才十七岁,放别家儿郎都该策马北都十里街。可承爵之后长宁侯就两手一甩撂了不干,卸了北司都护的职任,自从三年前离了北都,便没人再见过他了。” 卫拣奴说着,看向封十三:“你那老秀才知道的多,那他知道这长宁侯卫冶如今去了何处么?” 听见”封世常“这个名字,封十三眼中的异色再次浮上来,这回连压都压不住。 封十三低声道:“侯爷是贵人,秀才一个屡试不第的书生怎么会知道他的行踪。” 卫拣奴:“是吧,我也是这么说。好比我方才胡乱编造的那几句痴言妄语,不都是些市井传闻,哪里能当了真?” 随着这四六不着的空口白话一出,刚才还有些紧张的氛围顷刻一扫而空,卫拣奴边说,边笑着靠在了榻上,此刻正是夜间凉爽的天气,他却像是感觉到冷似的,复又往灯罩里加了些帛金,好让其烧得更加亮堂些。 卫拣奴行事作风这样的奢侈,把帛金当柴火烧都是理所当然,出身一定不低,封十三对他清楚这些倒也不觉得奇怪。 可此刻这话结不结束,却由不得他说了算。 封十三状似无意地挑起话头:“长宁侯如何,市井里的人当然不知道,可我听说那北覃卫要求严苛,虽然称不上是‘兵’,打不得仗,只是圣人的鹰座凶犬,指哪儿咬哪儿,却也军纪严明,指令必行。” “什么凶犬鹰犬,说得好听,刍狗一只罢了。” 卫拣奴拿手支着脑袋,烛火浅浅地映在他浅色的虹膜里,将半掩着的神色照得很不分明。他长发松垮地挽着,还不大乖顺地垂下几缕,搭在了那看上去随时要断开的木簪上——这种说法算好听的,要让封十三来说,那玩意儿最多被尊称一声风烛残年的木棍。 好在“木棍”本身没什么脾气,“木棍”的主子也不在意。 卫拣奴嗤笑一声,慢悠悠地说:“北覃卫是圣上手里最好用的刀,长宁侯就是比它还要好支使的堂下走狗,可好刀是没有心的,没心才能快,一旦有了心,血就冷不起来——没法见血封喉的事情,圣人们是不会犯险去做的。” 封十三顿了一瞬,这话里藏不住的黑沉讽意让他忽然生出了些陌生的感觉,好像眼前的人并不是他熟识的卫拣奴。 卫拣奴此时却笑起来:“行了,饭菜都给你热在厨房里,你赶紧吃点儿休息吧,别耽误明儿听学。” 封十三默不作声地应了句,点点头便往外走。 他一手扶住门框,脚跟还没来得及落地,卫拣奴像是凑巧想起了什么似的,叫住他,嘱咐道:“对了,这几日晚间你不要四处乱走,安分待着——尤其不要去找那小胖子麻烦。这话不中听,但我得说,形势比人强,有时候你得学会低头。” “他很无用。”封十三说,“不必忌惮。” “他是没用,但不无用,越蠢的直人越好用。”卫冶天生的那双眉目总含情,此刻吐字却冰冷,他笑眯眯地伸手摸一把封十三的后脑,反问,“再说了,无用的人自然活不成,但没用的人就该死吗?” 他自问自答地摇摇头:“十三,你太较真。” 封十三敷衍人一直很有一套,叫人分不清此人是懒得遮掩,还是无动于衷:“哦。” “哦什么哦……哦,还有个事儿,你方才不提我还忘了。北覃卫日前已抵鼓诃城府,听人说好像是要查些什么案子。”卫冶慢条斯理地将灯一拢,藏住浅浅的一层光,他摘下发簪,放在桌案一旁,转而看向瞳孔倏地紧缩的封十三,罕见严肃道,“不管你怎么想,我只有一个要求,别让人发现你——或者别的任何关于你的事。” 他顿了顿,难得有些生硬地说:“既然有心做大事,那么闭门不出学会韬光养晦才是正路,对么,封十三?” 封十三面色一滞。 半晌,他才很低地应了一句:“是,我明白。” 此话一出,仿佛是得了什么“君子一言既出、驴赶驷马难追”的保证似的,卫冶语气陡然轻快下来。他很不正经,也颇有些没脸没皮地说:“毕竟你看,他们只说北覃卫来了,没说领头的是谁来。万一好死不死,就是那半路失踪的长宁侯来了,瞧上我这张脸可怎么是好?” 说罢,他还臭不要脸地“啧”了声:“人心不古呐,倒是红颜从古至今都薄命……” 这下连明晃晃忌惮长宁侯入骨的封十三都无话可说了。 封十三:“……天色不早了,睡吧。” 他伸手掌灭了灯,顶着榻上那位“薄命红颜”好整以暇的视线,不动如山了好一会儿,他仔仔细细地端详一番拣奴还显苍白、却随着药效渐发而逾显血气的脸色,兀自得出了个“暂时还能活蹦乱翘”的结论,才将门一带,干脆利落地走了。
第4章 试刀 封十三原名就叫封十三。 是他那没读过几个书、对儿子也十分不上心,但舞跳得挺好的娘取的。 因为他爹封世常先前已有了十二个过明路的孩子,实在养不过来,没空搭理这个偷摸生的。 正如话本里说的那种不甚体面的人家,封十三的爹是官爹,娘是野娘,能因着几两真金白银孔方兄借教坊之口说个媒,凑在一屋子上了炕已是出格,生下他之后便理所当然地各自散了,各奔前程—— 他爹接着回去当大官。 他娘用尽了最后一丝恨不能流传千古的母爱,最后才发觉当官的心都硬,“情分”好像不能等同于“名分”,见卖子求荣行不通,只好又把儿子团巴团巴丢到屋头外边儿,自己又陆续接了几个客,如愿以偿地死在了花柳上。 其实封十三也不在意这个。 他天生感情寡淡,亲眼看着老娘死在眼皮子底下,也只是嫌恶地挪开了脚跟,任由教坊司的把他娘扔出去烧了,再把他赶出去自谋生路。 封十三接受良好,也不想着回封府做什么少爷,他琢磨着做个生意,或者听他娘临死前最后一句情真意切地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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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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