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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萧瑾成又一一吻过他的鼻尖,脸颊,在他的唇角轻轻咬了一口,落下一点红痕。 开始往下,吻过脖颈,萧瑾成目下是那颗嫣红小痣,他吻上去,忍不住用牙磨了磨。 不知是酒气上来还是温热的泉水升腾,温楚衣本是冷白如玉的皮肤渐渐染上淡淡的桃花一般浅淡的粉润色泽。此刻随着萧瑾成的吻,又落上一片片若朱砂点宣纸的红。 直到萧瑾成触到下面那处。 温楚衣抓住萧瑾成的肩膀往外推了推,发出一线低吟。 萧瑾成生怕温楚衣不高兴,试探性地停了下来,没想到温楚衣又改抓他的头发,把他的脑袋扯上来,疑惑地望着他,似乎在问为什么不继续。 萧瑾成目光灼灼地看着温楚衣,不顾头发被拉扯的疼痛,抬头凑到他耳边:“宝宝还要继续么?如果继续的话,就不能停下来了……” 温楚衣第一次主动蹭了蹭萧瑾成的脸颊,用行动表明了他还要。 萧瑾成几乎被狂喜淹没过去,但他没有急躁,嘴上的动作仍是轻柔的,极有耐心的。虽然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但他的天性力求他做到最好。 蝴蝶振动翅膀,落在蓄满雨水的花苞上,引得花枝一阵颤动,落了萧瑾成满嘴雨水。 温楚衣抓在萧瑾成发上的手松了松,如同向来供于高台的琴被拨乱,发出一阵低沉而难耐的喘息。 萧瑾成当然不止步于此,他要的从来是完完全全拥有温楚衣。从皮到骨,从身到心。 温楚衣的双手被一条红绳系在了树下。艳丽的红衬的那腕骨愈折,愈加冷白。长长乌发如云堆在他的肩颈,把那颗嫣色的痣掩去了。他动动双手,只无意惹得几许落花沾了满身。 萧瑾成的指尖碰了碰那小小的落花,竟落到了温楚衣的唇舌间。 他俯下身,唇又落在那处。这一次他许是得了技巧,比头一次好很多。然后他在内侧柔腻的软肉上略重的咬了一口,一缕淡色的血流下来,在被水流稀释之前他用帕子接了下来。 温楚衣闷哼一声,踹了他一脚。 萧瑾成没有在意,这缕血的存在证明他拥有了温楚衣。他压在温楚衣身上,将自己身体的每一寸都与他亲密无间,还未等温楚衣适应,他已经动了起来。 温泉深处雾气腾腾,水声不绝。 温楚衣的手腕不住挣动,不过没有挣脱分毫。只有金黄色的花不断的下落,落在他的发上,他的眼睫上,还有他的唇上。 桂花是苦的。他不敢用牙去咬,只好用唇好好含着。湿热的喘音尽数被花挡在了唇舌之间,萧瑾成只能看到一点淡金色在红润水光中时隐时现。 太惹火了。 萧瑾成口干舌燥,腰身上下起伏着,忍不住发狠“欺负”他。两人相连之处不断发出水声,温楚衣小腹处敏感脆弱的皮肤被撞得发红。 水花四溅,岸边的花枝被打湿。 桂树上几枝金黄色的花枝沉甸甸垂下,两人的衣物凌乱挂在上头,溅了几道水痕。 ---- 本章脐橙。
第36章 第三十六曲 乌夜啼 == 花停雾歇,温泉水面泛起一圈圈涟漪,数不清的金黄色的桂花被推到岸边。 萧瑾成将温楚衣身上细细清洗干净,拿掉躲在发间的一朵小桂花。长而柔顺的乌发被他的内力烘干,松松用红绳束在身后。 等到每一件衣物都被他仔细看好穿在温楚衣身上,每一条褶皱都被抚平,不会漏一点风进来,他才匆匆替自己冲洗干净,套上衣物。 温楚衣靠在那里倦倦地打了个哈欠。 他累着了。本来身体就很虚弱,还泡了许久的温泉,甚至在水里被翻来覆去的弄。他没有直接睡着已经很努力了。 看到萧瑾成来抱他,温楚衣好似没有骨头的花妖一样直接软软地靠过去了。 等靠上去后,凉凉的夜风一吹,他的酒意微醒。迷迷糊糊地缩在萧瑾成怀里问他:“你怎么……” 萧瑾成脚步不停,低眉含笑:“宝宝可是同意了的,反正吃亏的不是我。” 难道吃亏的是自己? 温楚衣想了想,可是这次挺舒服的。于是他故作矜持地点头:“嗯……那好。以后楚衣都同意了。” 自潭柘寺回来后,天一日凉过一日。阁外的秋风懒懒吹过,卷起一大片枯黄的秋叶。 因着主子怕冷,明月阁早早用上了地暖。殿门一关,地暖一烧,阁里暖意顿生。踏云也知要寻个好去处,整日除去在温楚衣怀里撒娇,就是团在最暖和的那个角落。 天凉了,温楚衣也懒了。 每回冬雪来唤他,他都躲在软被里不肯出来。就算起着了,也拥着被子坐在那里,和一块精致的桃花糕似的搭在那儿,香甜又软糯,和该供在白玉盘里让他慢慢醒,舍不得吵他。 每每等到萧瑾成上完早朝回来,温楚衣还在榻上。冬雪或是在替他束发,或是在替他穿衣,萧瑾成都要接过来。 不为什么,就是十分乐意。萧瑾成对于给温楚衣穿衣打扮的这个过程很是享受。 试想一下,平日里素来对你冷眼相待,高傲得像只孔雀的人,在这个过程中,只能任由你摆布。还可以给他挑选喜欢的漂亮衣物,给他挑选心怡的好看饰品。 而每当到了就寝的时候,是萧瑾成最喜欢的时刻。 他可以把温楚衣在白日里由他亲手穿好的衣物,像胡葱一样一层层剥掉,直到剩下最里面的他的小孔雀。然后他再哄着他,靠近他,一步步侵占他呼吸的空气。 在软被遮盖,外人看不到的地方,萧瑾成想对温楚衣做什么就做什么。 到日头升起,冬雪来伺候温楚衣洗漱时,回回都看到自家主子满身的痕迹,活色生香,惑人极了。 甚至有一次,冬雪半跪下身替主子穿锦袜时,看到温楚衣的裸足自脚踝处的那颗艳色小痣开始向上蜿蜒的吻痕。 她大逆不道地往上卷起一点衣袍,心里有了一个揣测,这痕迹只怕是一路到私处。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这边萧瑾成每日过着神仙般的快活日子,那边被抄家的谢府,却有一漏网之鱼,日日过着油煎火烤般的逃亡生活。 谢暮礼是谢家旁支中的一个小辈。 他的祖父要尊称谢暮寒的祖父为兄长,他姑且也喊谢暮寒一声从兄。从儿时起,他便知晓这位从兄不是一般人。 谢暮寒的娘在他五岁那年早亡,同年,他爹也失踪了。年幼的他被丢给了府里的管家。 据谢暮礼所知,谢暮寒的娘不是早亡了,而是另有所爱,抛夫弃子。他爹也是个痴情种,追着他娘离去。 这么小的一个孩子被丢在府里,没人管也没人教的,幸得管家还算忠心。他自己也五岁识文,八岁作诗,成为人人称道的谢才子,谢大公子。 小时谢暮礼总是被他爹揪着耳朵骂:“你看看人家谢暮寒,再看看你!我怎么就生出你这么个糟心玩意儿,早知我也弄个失踪……” 谢暮礼从来都知道谢暮寒是个有出息的。 果然,他一路考上进士,成为圣上钦点的探花,此后他平步青云,不过而立之年便做到丞相之位。 若是他云游在外的爹娘知道,也是欣慰的吧。只是没想到他最后图谋的是万人之上的位置,连累整个谢氏一族。 按照陛下的意思是,除主谋几人死刑之外,男丁全部充军。 行刑前一晚,谢暮寒用尽他仅剩的人情见他一面,他说他对不起谢氏,也对不起兰衣。走到今天这一步,他并不后悔。他还留着的暗桩可以救他出去,他早知道会有今天,藏了一箱珠宝在他们儿时玩闹的树下。 谢暮礼见他的最后一面,他背对着他,低声自语: “我考上探花,你们没回来。” “我做到丞相,你们没回来。” “若是我不在了,你们也许会在我的坟头看我一眼罢。” 天上的乌云遮住仅剩的月光,谢暮礼被人敲晕带走了。 醒来是在一处暗巷,午时已过,一切尘埃落定。他疯了一般跑到他们儿时初见的树下,果然挖到一箱珠宝。 谢暮礼从此踏上逃亡之路。 为了活下来,他摒弃了世家子弟的骄傲矜持,躲进棺材和死人躺在一起,藏身在腥臭的渔船底下,扮过乞丐,穿过女装。 那箱珠宝被他断断续续换成银票,藏在最贴身的地方,分文不动。银票分量很足,若是一辈子当个无功无过的平头百姓,足够自在一生。 可是啊。 谢暮礼躺在废弃的破庙里,身下是乱糟糟的稻草垫子,数不清的脏污,抬头是破了个大洞的庙顶,能看见今夜寂寥的星星。 从兄的那句:“若是我不在了,你们也许会在我的坟头看我一眼罢。” 一直回荡在他的脑海里。 这银票他拿着不安生。若是还能用它为从兄做些什么就好了。 次日天不亮,他踏进了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乌衣楼,那叠跟着他走过这段逃亡生活,已经卷起边角的银票被他拍在接引人的桌上。 “替我下委托。”他捋了捋破旧的长衫,仿佛还是那个骑马斜倚桥的世家公子,“我要查一个人。” “名字。” 接引人取过卷轴,熟练地提笔沾墨。 “温楚衣。” 接引人笔下微不可察地一顿,又什么都没发生过般将那个名字写在卷轴上:“有什么特殊要求么?” 谢暮礼定了定心神,似乎下了某种重要决定,艰难开口:“必要时,可以杀了他。” “请雇主放心,乌衣楼办事,向来妥帖。”
第37章 第三十七曲 旧时人 == 谢家有人逃脱在外。 冬至来禀告时,赶巧碰上惊蛰在当值。 这混小子从来不着调,见着他来了,自宫墙上借力纵步一跃,翻上了飞檐,冲他挤眉弄眼。 只差把“我有事找你”这几个大字写在脑门上。 冬至本不想理他。但惹恼了这小子,他只怕会在芒种面前说他不是。他与芒种分别良久,可不能因这小子煞了风景。 冬至踱步过去,仰头看他。 惊蛰忍不住长吁短叹,好似在为他可惜什么:“哎,大哥。你可知你离宫这些日子,错过什么?” 冬至道:“某离宫是为陛下办事。” 惊蛰自问自答:“宫里新来了位贵人呐,连陛下的脾气都转好了。” 冬至不语。 难不成宫里新来了位娘娘?只是陛下与她们不是向来逢场作戏么? 许是觉得冬至木头桩子似的没表情,没甚意思,惊蛰起身拍拍衣袖,挑唇一笑:“算啦,你很快就见到了。” “小爷有事,先行一步。” 说着他衣袍翻飞,消失在宫墙后。 冬至面色如常地向主子汇报谢家人一事,只是主子对此不甚在意,只摆摆手让他下去听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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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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