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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哪儿翻出来了?”陆梨问道。 杜司清顺手从陆梨怀里接过小崽子放到了床上,一边给他穿衣服一边道:“就是箱笼里啊,阿梨自己藏的,都忘记了吗?” 小闹闹手舞足蹈地“咯咯”直笑,手腕上的两对小金镯“哗啦”脆响。 陆梨是忘了“和离书”的存在了,他与杜司清夫夫融洽、恩爱如初,又有了两个可爱乖巧的宝宝,一家四口和乐融融,哪里还能想得到过去的事情,而且这封“和离书”的初衷也是为了将来给陆梨一个生存的保障,从始至终都是为了自己着想。 杜司清给小宝宝换好了衣服,又往他手里塞了一只小兔子玩偶,安抚好了小家伙的情绪才握住了陆梨的手,把和离书抽了出来,细细地看着上面的每一个字。 越看越觉得刺目,总觉得留着这东西阿梨迟早会离自己而去一样,心里堵得慌。 “这东西不好不吉利,还是由我来保存吧。”杜司清目光灼灼地望着陆梨,“你想要保障的话,我重新给你写一份。” 陆梨抚摸着杜司清的脸颊,“我还要什么保障啊,杜家的全部身家都给了我了,我也有你了,不需要其他的东西了。”杜家所有的房契地契铺面上都写着陆梨的名字,比那和离书里写的那些不知道多了多少倍,几辈子都花不完。 他冲杜司清一笑,“你要是十分在意的话就留着吧。” 杜司清扬起眉头,眉眼里是压制不住的喜悦,他的宝贝阿梨终于愿意彻彻底底地相信自己了,他忍不住抱住了阿梨亲了好几口,将人压在床上亲,弄得浑身都是汗。 “呀!”闹闹丢掉了小兔子,够着过来扯自家阿爹的衣角,意思不明而喻,也想要亲亲抱抱了。 杜司清把小家伙也抱了过来,在他软软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小家伙更开心了,“咿呀咿呀”地叫着。 在杜府休整了两日,他们就出发去岭北了,一路上还算顺当,就是杜元礼有点儿水土不服,一直在拉肚子,人都瘦了一圈,可把陆梨心疼坏了,好在用汤药调理了几日又恢复了精气神。 马车行驶缓慢,大概半个月的时间终于抵达了岭北城。 岭北地势易守难攻,草原戈壁相连,到处都是牛羊,边界降雨少,地表干旱,靠近中部草原带,水草稍丰,游牧部落和田原交错。 襄王出身微末、无党无派,岭北各部落并不服,岭北无强主,各方势力分裂,上一任知府就是在部落争斗之中丢了性命,襄王想要扎根就必须要安民、达成互市、平衡好各部落的势力。 到达岭北城后,杜司清先去拜访了襄王沈宗恪,襄王是个与世无争的性子,在府里种种花养养草,没什么远大的志向,只想关起门来过好自己的日子。 襄王有三个儿子,大儿子沈玉济家有个独子沈云瑾,和杜元礼差不多的年纪,两个孩子经常玩在一起,沈玉济的妻子程情之又是一位随和温婉的女子,和陆梨说得上话,一来二去间熟稔了不少。 沈云瑾趴在摇篮边看着粉团子一样的明鹤。 小明鹤看起来还挺喜欢沈云瑾的,伸手肉团团的小手够着小哥哥,嘴巴里咿呀咿呀地不知道在说什么。 “你弟弟在说什么?” “他说你挡住他的阳光了。”杜元礼让沈云瑾往旁边站站,不要打扰自己的宝贝弟弟晒太阳。 沈云瑾没有弟弟妹妹,在荒凉的岭北也没几个小伙伴,对于忽然出现了一个漂亮可爱的糯米团子,心里自然也是喜欢得很的,可嘴上又不肯承认,“他怎么只会傻乐啊?” “不许你说我弟弟坏话。”杜元礼小小地瞪了沈云瑾一眼。 沈云瑾没放心上,被萌萌的明鹤可爱到了,自顾自地伸手戳了戳明鹤的小脸蛋,软乎乎的,像块香香嫩嫩的小甜心。 明鹤盯着沈云瑾看了一会儿,突然毫无征兆地大哭了起来,睫毛上都挂着水痕,看着好不可怜,把两个小豆丁都吓到了。
第69章 杜元礼手忙脚乱地抱起小明鹤轻晃着, “鹤儿乖,鹤儿不哭,哥哥在呢。” 沈云瑾站在一旁不知所措,手脚都不知道要怎么摆放了,粉雕玉琢的小团子哭得皱巴巴的,看着都让人心疼,也不禁哄着,“你别……别哭……” 屋内的陆梨和程情之听到了动静,纷纷跑了出来,陆梨抱回了小明鹤轻声轻语地哄着,沈云瑾跟犯错的小孩一样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眼圈都红红的,任谁瞧了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陆梨柔声安慰着两个着急的哥哥,“没事的,他只是饿了。”然后把杜元礼叫走了。 程情之揉了揉沈云瑾的脑袋。 吃饱奶的小明鹤打了一个饱嗝,陆梨轻轻地拍了拍,把小家伙哄睡着后轻手轻脚地放进了摇篮里,杜元礼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弟弟看,见他不再哭了才放下心来。 门外探进来一颗毛茸茸的小脑袋,沈云瑾扒在门框上往里瞧, 陆梨招呼他进来。 沈云瑾走进了小明鹤的摇篮, 拿出了一个精致的小灰兔玩偶, “我来给弟弟道歉了, 我不是故意弄疼他的。” “明鹤知道小公子不是故意的,没有生气呢,只是他太小了,还什么都不懂呢。”陆梨眼睛弯弯的,柔和地笑着,还把小灰兔放在明鹤的枕边,“明鹤会喜欢这个小兔子的。” 睡梦中的小家伙下意识地揪住了小灰兔的耳朵,砸吧了两下嘴巴,似是真的非常喜欢一般。 沈云瑾立刻就笑了,没心没肺的小家伙是不知道生气的,倒是杜元礼气鼓鼓起来。 直到吃饭的时候杜元礼的脸上都不见笑容,杜司清捏了捏他气呼呼的脸蛋,“怎么不高兴了啊?谁惹我们元礼生气了?” “沈云瑾,”杜元礼挎着小脸儿,“他老是缠着闹闹,闹闹明明是我的弟弟,又不是他的,我不喜欢。” 杜司清忍俊不禁,“弟弟又不是玩具,什么你的我的啊。” “不好,闹闹不喜欢他,今天闹闹都哭了呢,他还说闹闹只会傻乐。”杜元礼环抱着胸,俨然一副小大人的模样,控诉着沈云瑾的不好。 “闹闹是饿了才会这样的,对他傻乐就是喜欢他啊,除了咱们,闹闹也就乐意让云瑾抱着了。”陆梨道。 杜元礼就是不喜欢闹闹喜欢沈云瑾比喜欢自己多,明明自己才是他亲哥呢,好像弟弟要被人抢走了。 “那也不行,闹闹只能喜欢我。” “我们元礼小小年纪就这么霸道了,以后可不得把闹闹拴在裤腰带上啊。”杜司清道。 “那当然了,闹闹那么乖那么可爱,我要是不严防死守一些,肯定会有人欺负他的。”杜元礼越说越急了。 陆梨把元礼拉到自己面前来,拍拍他的后背,“我们宝宝那么疼爱弟弟是非常好的宝宝,但是呢没有人要抢走弟弟的,只不过多一个人喜欢弟弟而已,元礼不希望弟弟得到大家的喜欢吗?不想多一个人疼爱弟弟吗?” 杜元礼真的有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发现自己的弟弟就是惹人怜爱的,不喜欢他才是不正常的,于是点了点头。 陆梨继续道:“沉小公子只是喜欢闹闹,可是闹闹永远是元礼的弟弟,元礼永远是闹闹唯一的哥哥,永远不会被抢走的。” 元礼这么一想觉得很有道理,任由闹闹再怎么喜欢沈云瑾又怎么样呢,自己永远都是闹闹的哥哥。 小家伙被几句话一开导瞬间就高兴起来,连吃饭都有了动力,“啊呜啊呜”地就吃完了一大碗,然后道:“我要去看看闹闹啦。” 程嬷嬷就领着杜元礼去屋里了。 “这破孩儿还吃起醋来了,日后闹闹要是成亲了离家了,他不得难受死啊,怎不能把弟婿揪出来打一顿吧。”杜司清说着说着倒是把自己给说伤感了。 谁能配得上自家的小哥儿啊,真到了那么一日别说做哥哥的舍不得了,就是自己这个当阿爹的也舍不得啊,生怕乖乖软软的小哥儿被人欺负了去。 陆梨喝完最后一口汤叹息一声,“你们就是想太多了,闹闹才多大啊,六个月的小婴儿,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崽子,还连话都不会说呢,离日后出嫁还远着呢。” “时间过得多快啊,一晃就过去了,元礼都五岁了,闹闹要是真离开我了,我真是……”杜司清的声音都哽咽了一二。 陆梨甚少见到杜司清这副样子,连忙抱住了他,“好了好了,你怎么和瓜瓜一样了呢,闹闹不会离开我们的,我们一家四口还要永远在一起呢。” 大人可比小孩难哄多了,可把陆梨累坏了。 …… 岭北虽偏远,但那些宗室揣度圣意,自然也不会放过,政敌及宗室旁支将其余人都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几次三番派人来刺杀,都被巧然地躲了过去,越发提高警惕心,杜司清和襄王说明了其中的厉害关系。 襄王自知如果自己不立起来的话迟早会变成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于是此后的三年里杜司清帮助襄王站稳岭北、调解各部落冲突、打通互市、收服边将、精锐边军,可襄王活得依旧谨小慎微,生怕被朝廷的人发现而惹来杀人之祸。 但沈玉济不这么以为,他们当属于高祖一脉,虽然落寞了,又被发配到偏远贫瘠的岭北,可血脉里还留着沈家的血,依旧是皇亲国戚。 皇帝的近支宗室争斗不休,谁都看不上谁,且手段残忍不能容人,任何一方当上了皇帝都势必要将宗室清洗,清算朝中老臣重臣,血流成河,皇帝是万万不会选择他们的,这才抱养了一个婴孩亲自培养。 然而稚子尚幼,不能自立,很可能会被有心人利用,挟天子以令诸侯,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也是皇帝不愿意看到的,所以皇帝迟迟没有立太子,底下的人都急了。 他们这一支虽比不得近支宗室,常年被冷落,没有没参与过夺嫡的机会,不会发生结党营私、没贪腐劣迹的形迹,更没有兵权野心,在朝野民间名声干净。 又胜在与朝廷纠葛少,远离朝政,又无朝堂根基,只能感恩先帝倚重老臣,又不至于像孩童一般被人牵着鼻子走。 朝堂文武无依附,更能重整朝纲、达到各方平衡,这是皇帝会着重考虑的。 沈玉济的心思比襄王活泛些,一旦近支宗室登基为帝,他们这些遗留下来的宗室,无论远近是必须要被扒一层皮的,从之前三天两头的被暗杀就能看得出来,京城那些人是动了杀心的。 杜司清和沈玉济在议事,杜元礼在书房看书,三岁的明鹤拉着沈云瑾玩儿,指着树上的鸟窝,一团稚气道:“瑾哥哥,我想去抓小鸟,你可以帮我吗?” 沈云瑾抬头看着高耸的树干,“鹤儿,会受伤的。” “瑾哥哥接住我就好啦,好哥哥,我想要小鸟。”杜明鹤抱着沈云瑾的手臂轻轻晃了晃,声音软乎乎的,跟小猫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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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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