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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狗狗不会人类的语言,就算有什么想法也表达不出来。
“好吧。”
林云心软了,顺着他的力道坐起身,跟着他出了山洞。
风一手撑着木棍当拐杖,一手紧紧牵着他的手,绕过半山腰的大山洞,从侧面一条窄窄的台阶上爬到山顶。山顶边缘处坐着三个人,可能是放哨的战士,远远问了两句话就挥手让他们走了。
风带着他从另一边继续往前走,前方山顶上是一大片草甸,稍微有点坡度,很轻松就能爬上去。
又走了五分钟,爬上一个不到十米的石头山尖,风指着某个方向说:“焦哥。”
林云愣了下,顺着风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能看到茫茫一片青绿。
他回头看看太阳的位置,大概判断出他们现在正面向东北方,也就是他们相遇时的方向。
焦哥埋葬的那片雨林确实在那个方向。
原来风是这个意思,从这里能看到远处埋葬的焦哥!
林云又有点想哭,抬手捏捏风的后脖颈,往上撸一把头发,想说什么说不出,最后只憋出一句:“好狗。”
风回头对他笑笑,带着点讨好。
“……”
林云用食指搔搔脖子,心虚的别开眼。
大河和多得用兽形跑了两天半的距离,远的根本看不清那片雨林,绿色的大地在视线尽头隐入了地平线,只留下一片模糊的灰。
但思念有了方向。
他还是很感激风,这小狗……小孩,真不错。
第29章
林云和风没在山顶待多久。
身后传来长角号的声音,最后一个狩猎队也回来了。
他们慢吞吞下山时,狩猎小队已经到了广场上,如同第一天见到的情形,大家聚在广场上欢庆。
林云站在半山腰的平台上,看着山下野蛮而狂热的场景,轻轻呼出一口气。眼前这种场景,是他前二十年人生经历中完全想象不到的意外,一个如此彪悍、如此桀骜狰狞的全新世界€€€€他要做的不过是从头再来而已。
这个他有经验。
高山部落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过冬,他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充分证明自己的价值,确保他和所有人都能安全过冬。
既然选择了融入部落生存,就将这个选择变成最好的选择。
当初他决定搞擦边时,刚满十八,还没能力做什么深入的行业剖析,只知道他需要钱,埋着头先干了再说。
行动大于一切。
现在也一样。
把风送回山洞,让他好好休息,林云立即去广场上找多得。
多得就站在靠近台阶的广场边缘,估计是在等他。
还没走近,一个纤细的身影从狩猎队中跳出来,顶着满脸血污蹦到多得身上,长而精悍的双腿圈住多得的腰。
林云赶紧停住,搞不清这是什么状况。
身后又来一人,是多得的姐姐绿色,走过去扬起巴掌毫不留情的拍了下那条大长腿上。
三人闹了一阵,多得弯腰钻过来,笑着介绍说:“我妹妹,小跳跳。”
“嗷~”林云看看这姐妹三人,姐姐健壮孔武,浑身腱子肉,去年就已经做了狩猎队的小队长。妹妹纤细矫健,比多得和绿色还要高一点,腿长快和林云腰一样高了。多得……在兽人中就比较平平无奇了。
“我妹妹今年刚化形,兽形是猎豹,是部落跑的最快的人之一。”
“嗯,猎豹嘛,确实跑得快……”
说到这,林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脊骨上过电般泛起一阵麻酥酥的刺痛,立即问:“你知道地球动物的对吧,兽人的兽形好像都是地球上存在过的动物,野外的野兽们却是四不像,这是为什么?”
多得被问的愣住,想了好一会才说:“我也不清楚,你没说之前我完全没意识到这件事。”他迷茫得沉吟了好一会,仿佛找到了答案般笃定道,“虽然我解释不了兽神为什么诞下这样的子民,但肯定是兽神深思熟虑过的。”
兽世之海外有仙山 第22章
林云又开始牙酸,多得只要一提起兽神就变得神神叨叨,好像解释不了的事情推给兽神就万事大吉了。
但林云自己也没有头绪,这个世界本来就很奇怪,植物和地球的重叠度比较高,他能认出一些野草和灌木。野外的动物们就比较随意了,长得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
结果动物的相似度竟然点在了兽人身上,难道异世界抄袭了地球动物进化的方向?地球动物的进化比较完美?值得借鉴?
……搞不懂就算了。
林云无奈地拍拍额头,想不通也没办法,日子还是要过的。
今晚,高山部落全部族人齐聚,广场上前所未有的热闹,在品尝了新食物后,最后一个狩猎小队放弃休息,准备和大家一起去球果林摘果子。
林云找到金,建议他把战士们分成若干小队,从采摘最前线往部落方向排列,每隔五公里设置一个小队。每个小队只负责自己那五公里路上的物品传递,按接力的方式分段运输,能节省下大半的精力。
金听懂后惊讶不已,按照这样的运输方式,战士们不需要走完全程,大大节省了浪费在路上的体力,同时省去了集齐足够多的球果后再统一运输的等待时间。因为要分批在五公里内频繁往返,也不用再担心队伍人少招来野兽攻击,简直是一举多得。
金满意地直点头,眼中闪动着灿烂的金芒,铁锤般的大手又开始“砰砰”拍林云的肩。林云牵动嘴角笑笑,偷偷轻嘶一声。
野外狩猎危险性高,部落四千人等着吃饭,战士们根本没工夫去抓小型动物,主要猎杀对象都是大型动物。为了兽人的安全,狩猎队一直都是统一行动,好几个甚至十几个兽人对付一只野兽。
作为狩猎队的首领,金从来只考虑怎么确保战士们的安全,现在跳出固有的行动模式,很快就想清两种方式的优劣,一瞬间有种融会贯通的感觉。
如何更安全更高效的完成工作,林云为他提供了一个统领狩猎队的新思路。
金当场宣布了这项规则,大家没什么异议,拎着藤筐三三两两往球果林进发,每隔一段路就留下一支小队。
多得介绍说,部落一共有七个狩猎小队,每队五十个兽人,一百个半兽人,兽人们主要负责冲在最前面猎杀野兽,半兽人负责补刀、分解和搬运。日常会安排四个小队出去打猎,错开出发时间,每队在外狩猎两到三天后返回部落。另有一队守卫部落,一队轮空休息,一队拆分成五个小分队保卫采集队。七个小队按这个规律轮流值守,休息劳作的时间很均匀,已经执行了很多年。
千百年的狩猎历史中,每一代后人都不断完善前人积攒的经验,才能形成这种稳定的狩猎规则。
因为入冬前要大量储存食物,前段时间七个小队同时出去狩猎,大家已经很久没休息了。但采集球果和野兽搏杀比起来,又安全又轻松,简直跟小孩游戏一样,大家拎着藤筐仿佛是去秋游。
林云站在广场边目送大家,忽然看到大河也加入了采球果的队伍里。
问了才知道,因为要守着小河和风,大河这些天一直没出去狩猎。
“大河今年刚做了小队长,他队里估计又闹什么事了吧,大河得露一面安抚人心。”
“还有人不服大河吗?”
“谁当小队长都会有人不服,兽人就这样。”
林云对他的犀利点评报以大拇指。
“前几天我阿父带的那个小队就是大河的,大河因为要去找小河,首领才帮忙带两天。兽人不认道理,只认拳头,谁最强就听谁的,他们队的兽人都比较年轻,互相不服气,经常闹事。但大河实力挺强,那群小崽子只敢趁大河不在的时候闹一闹。”
林云点头:“看得出来,大河那拳头,啧啧,”说着睨了他一眼,又问,“您贵庚啊,怎么喊谁都小崽子小崽子的。”
多得失笑:“我化形的时候他们还光屁股满山跑呢。”
见林云不信,又道:“兽人的体格经过两次兽化,能长时间维持在巅峰状态几十年不变,所以看起来会显年轻点。”
“酷!”林云惊叹异世界的设定,生老病死是最让人感到无力的一件事,兽人竟然能让身体机能保持在巅峰状态,这也太爽了吧!
这样想着,狐疑得睨了多得一眼,问:“你有三十?”
“差不多有四十了吧。”
“我去!”林云转过身,再次打量多得,这细皮嫩肉的,看着也就二十多啊!
多得淡定解释:“据说,部落中寿命最长的兽人活到了一百五十岁,普通的兽人也能活到一百二左右,在前一百岁,兽人的身体会一直保持年轻时的状态,过了一百岁之后,才开始变得像老年人。”
林云处理器过载,只揪着最简单的问题,不可置信的再次确认:“你四十?”
“差不多吧,我们不会特意记这个,好多人超过两只手的数就数不清了,对什么都稀里糊涂的。”
林云盯着多得的脸,问:“首领多大?”
“可能有七十了。”
“……”金看着也就四十岁的样子,特别雄壮威武,哪里像七旬老汉了!
有个同样的问题,林云甚至不敢问,看了多得一眼,多得主动说:“母司大人一百零五了。”
“……啊,”林云有气无力的呻吟,能单手拎起小河、胳膊跟他大腿一样粗的母司大人,竟然一百多了?
这谁信!
“部落里的老人说,母司大人应该是这几百年里部落中最强壮的兽人,应该能活到一百五十岁。前年春潮节上,有只盾象半途醒来,为了防止它伤人,母司大人一拳把砸碎了它的颅骨。”
“啊……”林云已经说不出话,甚至开始对这个神奇的世界产生某种敬佩,之前是他说话太大声了,这世界很牛逼……
林云知道地球上的鸟类有类似的生命模式,它们能一直把身体机能维持在青年时的最佳状态,通过强大的生理机制延缓衰老。到了年龄后,年轻时累积下的损伤突破临界点,可能在某一时刻突然爆发,导致鸟类快速死亡。
这又是一条地球模板下有迹可循的设定。
“真牛……兽人也真牛。”林云真心实意的感叹,他这个被各种垃圾食品荼毒的身体,不知道能在缺医少药的原始社会苟多久。
要快点让自己过上舒坦日子啊!万一活不了多少年就噶了,岂不是很吃亏!
“快快快!”林云用手肘捅捅旁边碍事的多得,“快开始工作!”
第30章
密集的篝火将广场映出暖黄的色调,战士们已经全部前往球果林,人秧和半兽人少年在广场上自发开始劳动。
广场边缘还有几口大锅在煮东西,林云没太在意,在人群中转了一圈,忽然发现广场上比昨天多出了一批人。
多得说,今天是派发“救济粮”的日子,多出来的人是之前没出来的“老弱病残”们,
林云留意了下,有一部分年龄较大的老人,走路都走不稳,需要互相搀扶着。还有脸色灰败病痛缠身的,更多的是缺胳膊断腿的残疾人,此外还有七八十位孕妇。
多得顺着他视线扫过的方向开始介绍:“人秧的寿命比较短,通常只能活到五十岁,但年老的人秧比较多,只要不去部落外面,不发生意外,基本都能活到四五十岁。这些人如果没有家人帮助的话,只能靠每三天一次的救济粮生存,通常比较虚弱,为了保存体力,平时不会出来活动。人秧的身体强度也不如兽人,可能吹吹风就生病,病几天就死了,所以还有很多躲在洞里不敢出门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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