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大大的落地窗,足有两个洛毅森高,上面挂着暗红色的厚实窗帘与同色的纱帘,一根精致的带子系着,分列两边,简单且高雅。 洛毅森认认真真打量完客厅,转回头认认真真看着沈绍:“打劫你的几率大不大?” 沈绍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往里面走,随口说道:“看上什么了随便拿。” 这就是纯金土豪的光芒,太耀眼了! “你别把菜放地上。”看到沈绍笨手笨脚,洛毅森叫着跑了过去。从他手里拿过来,问道,“厨房呢。” 沈绍很自然地指了指方向…… “擦,真大!” 厨房里的炊具、餐具干净的一看就知道从来没使用过!洛毅森用水洗了一遍,动手做饭。他的动作麻利,很快弄出两菜一汤,一锅米饭。 把汤倒出来,再去盛饭。等他端到餐厅,看到沈绍已经搂着他的笋片炒牛肉吃的全神贯注。 大哥,你不至于饿成这样吧? “沈绍!你就不会等菜都上来再吃?” 沈绍头也不抬地说:“主食。” 洛毅森在失笑之余不免重新打量这个古古怪怪的男人。帅不帅?真帅!但是,仅仅用一个帅字是形容不来沈绍的。这个人的身上总是有一种耐人寻味的气韵。虽然霸道了些,不讲理了些,但不可否认,沈绍足够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洛毅森不否认自己被沈绍吸引。但理智上他还是清明的。或许他今后的伴侣是个男人,但绝对不能是沈绍这样的人。即便是玩一场恋爱游戏,也绝对不能找这种类型的。所以,洛毅森守住了自己的心,不对沈绍产生工作以外的感情。这对他来说并不难。 沈绍吃的很斯文,也很香。他忙里偷闲指了指对面的座位,示意洛毅森坐下说话。随后,问道:“想喝点什么?” “白水,渴了。” “冰箱里有,自己拿。” 冰箱特别大,让洛毅森想起了藏尸案…… “沈绍,你边吃边说吧。”洛毅森喝了一口水,问道,“你是怎么认识嘉良的?” “闹鬼。”沈绍咽下一口饭,说,“第一次我知道,特别找嘉良和警卫谈过。” 好吧,之前沈绍似乎表达过“那没什么,我知道就可以。”的意思完全不作数了。洛毅森也不揭穿他,耐心地听着。 “嘉良租用的写字间在一楼,遇鬼位置在在三楼,时间是凌晨一点半。我只问了一个问题。” “对嘉良?” 沈绍点点头,“他为什么在一点半上三楼?” “嘉良怎么说?” “一楼厕所坏了。” 言下之意,是去三楼找厕所的?但是二楼也有,以嘉良那个懒得要死的性子来说,干嘛非要跑到三楼? “还有吗?”洛毅森问道,“就这么一个问题,不可能谈了二十分钟。你还问了什么。” “谈话耗时三分钟,剩下的时间我一直在观察他。” 就是说,您老冷冰冰的盯了嘉良十七分钟?洛毅森哭笑不得,“那你观察出什么来了?‘“他在说谎。” 闻言,洛毅森的眉头微蹙,脸色也不大好看。他说:“为什么这么说?” 沈绍忽然就不做声了,把汤碗挪到自己面前,拿起汤勺喝的特别认真。就像完全没有听见洛毅森的问题。洛毅森催了一句,也不见他抬头只好耐心等着。 一大碗汤进了肚子,沈绍拿起餐巾优雅地擦擦嘴角,满足的长吁一声,“我对他说谎的原因不感兴趣。但我看得出来,他很害怕。” 害怕?这都多久的事了?算算少说有半年了,怎么从来没听嘉良提到过?洛毅森走神了,思索着:嘉良第一次告诉自己有人跟踪他是在一个月前,跟闹鬼的事相差了好几个月,两件事之间有联系吗?如果有,嘉良不会对自己隐瞒;如果没有,他为什么害怕?亦或,他在怕什么? “沈绍,那个小警卫怎么说?” 并没有直接回答洛毅森的问题,沈绍站起来,离开餐桌。他说:“到客厅谈,东西放着,明天佣人会来清理。” 在同一个时间轨道上,褚铮和蓝景阳已经到了某家专门治疗烧伤烫伤的医院。
第14章 修改版 医院的走廊似乎都一个样,满目的白色墙壁和水蓝色房门。这会刚刚过了探视时间,走廊内静悄悄的,偶尔能听见哪个病人微弱的呻吟声。护士带着他们朝着走廊的尽头走,边走边说:“你们要找的人恢复的还算不错。不过,尽量不要耗太久时间,病人没那么多精神头儿。” 言罢,三人已经走到最后一个病房门前。护士敲了敲门,很快就有人来开。开门的是陪护,乍一瞧护士带着两个男人进来,不免一愣。 褚铮比蓝景阳活跃些,笑着出示证件,并礼貌地请这位先生出去走走。言下之意,要他回避。 陪护和小护士离开后,他们才进病房。三人间的病房住了一个,就是他们要找的因公烧伤的工人。姓周,年纪约在四十多岁,褚铮开口叫了大哥。 周大哥还裹着纱布的脸看不出什么变化。他沉默了半响,才说:“我想坐坐。”他的嗓音很沙哑,可能是因为被浓烟伤了嗓子,无法恢复的原因。身上最严重的伤烧伤是双腿,过了这么许久,还不能下地。 蓝景阳扶着周大哥靠着床头。 周大哥对蓝景阳摆摆手,表示自己可以坐稳不用搀扶。蓝景阳放了手,回去坐好。周大哥的动作很慢,转身、伸手、在枕头下面拿出个蓝色碎花的布包来。 布包大约有成年男子的巴掌大小,包的很仔细。一层层打开来,周大哥细看了看布包里的东西,缓缓递到蓝景阳面前。 蓝景阳接过垫着蓝色碎花布的东西,垂眼一看,不明就里。 这是什么?蓝景阳想。一块黑乎乎的好像是……炭? “这是什么?”蓝景阳问道。 周大哥摇摇头,“我不知道。” 周大哥是个瓦工,在那栋施工大楼的地下区域工作。 那天为了赶进度,加班到晚上七点多。地下室只有他跟小吴两个人,一边闲聊一边干活。 大火怎么烧起来的周大哥一点概念都没有。好像前一秒还一切如常,下一秒便是火光冲天。火焰中,他跟小吴拼命跑向逃生楼梯,因为火势太大,没跑几步就被堵在半路上。那时候浓烟滚滚,几乎睁不开眼睛。 在周大哥的概念里小吴先倒在了一个三角支架下面,紧跟着,他被浓烟呛的几乎昏厥。趴在地上捂着口鼻,垂死挣扎。那时候,神智很模糊,他看到本来倒下去一动不动的小吴忽然朝自己爬了过来,将什么东西塞进了他的衣服里面。 这就是周大哥最后的记忆。浓烟和大火让他昏了过去,再睁开眼睛,已经是手术之后的第二天了。 周大哥说,他的情况很奇怪。浑身上下都被烧伤,却有一块儿皮肤完好无损。 闻言,蓝景阳微微蹙眉。握紧了周大哥给他的东西。 周大哥继续说:“我被救出来的时候,这个东西好像长在我身上。就是胃的地方。”说着,他掀开衣服。果然,身上其他地方几乎都有痊愈或者是没有痊愈的烧伤,只有胃部那一块儿皮肤是完好无损的。 对于一个农民工而言,这或许不是什么值得注意的事。让周大哥耿耿于怀的是小吴。那时候,小吴拼死爬到他身边,把这个东西塞进他的怀里,可见这东西对小吴来说比命还重要。周大哥一直以为,他们这些出来打工的人,最重要的钱,是辛苦了一年赚的血汗钱。一块石头似的东西值钱吗? 周大哥不知道。 “你们给看看,这到底是个啥?”周大哥狐疑地问,“要真的值钱,我还要给小吴家里送过去。” 蓝景阳和褚铮面面相觑。他们俩都不大懂这个,现在也看不出什么来。褚铮干脆说:“先带回去让毅森看看吧,他接触的怪东西比较多。” 蓝景阳点点头,谨慎地收好黑炭一样的石头。周大哥忽然叹了口气,道:“你们把石头拿走吧,那块花布能留给我吗?那是小时候,我奶奶给我的,我舍不得丢。” 蓝景阳把那块花布还给了周大哥,又问了几个关于小吴的问题。周大哥知道的也不多,好像小吴在平时很少谈及自己的事。家人啊朋友啊媳妇啊什么的,都不见他提起,被人问到,他也只是嘿嘿地笑笑罢了。 蓝景阳和褚铮又相互看了一眼。都觉得小吴这个人值得查一查。 谈话告一段落,护士敲门来催他们快些,毕竟患者需要休息。起身告辞的时候,蓝景阳问了一句,周大哥的医疗费谁负责。 “是建鑫公司。”周大哥表示很感激。 回去的路上,褚铮琢磨了一会儿才说:“建鑫那老板还挺仁义。前前后后出了几次事故,都是他们公司全额承担治疗费用。不小一笔数目吧。” 开车的蓝景阳斜了褚铮一眼,“你什么意思?” “没。”褚铮吊儿郎当地耸耸肩,撇撇嘴,“感慨一下而已。” 蓝景阳不信他所谓的“感慨一下而已”但也没追问什么。只说:“联系洛毅森,让他尽快回一科。” 沈绍家的客厅里,洛毅森等的几乎睡过去。半小时前,他们吃完饭打算到客厅继续谈金穗大厦闹鬼的事,结果沈绍接了一个电话,到现在还没说完。洛毅森只能耐着性子等。 作为沈氏的CEO沈绍基本上没有所谓的私人时间。即便晚上在家,也是忙工作。今晚,只是接了一个电话,算是很悠闲了。他从书房回到客厅的时候,洛毅森正在打瞌睡。沈绍拍拍他的脑袋,“继续。” “啊?你回来了。”洛毅森赶紧搓搓脸,精神精神。 沈绍并没有坐下,而是在宽敞的地方来回踱步。边走边说:“我们谈到哪里了?哦,闹鬼的时候警卫看到了,所以害怕,辞职。” “看到什么了?”洛毅森居然能跟上他跳跃性的思维,详问道。 “影子。”沈绍不咸不淡地说,“他描述过那个影子。很大,几乎占据了半个走廊。影子会移动,在墙上、地板上、他跑了,没敢回头。我问过,当时嘉良是否跟他在一起。” “在一起的,是吧?”没来由的,洛毅森就是觉得嘉良是跟警卫在一起。 沈绍走到了洛毅森身后,看他扭着腰抬着头盯着自己。大大的眼睛,清亮透彻…… 深邃的眼神莫名更加沉暗了几分,不知不觉地弯了腰。 身材高大的沈绍如一座小山般压了下来,洛毅森感到一阵紧张的压力。眼睁睁地看着沈绍的脸越来越近…… 心跳倏然失衡,脸皮热的发烫。喉咙干渴,下意识吞咽唾液,喉结微微松动。那张脸,如刀削斧刻般鼓荡着阳刚之美,好这一口儿的没有不被吸引的,自然也包括他洛毅森。 沈绍欺身靠近,几乎要碰到洛毅森的鼻尖,“你的水要洒了。” 裤子上一阵冰凉的湿意,唤醒洛毅森远去的理智。他惊呼了一声,“卧槽!”赶紧将手里倾斜的水瓶拿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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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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