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淋了半份,爷们淋了半份。这点汤,两口子包圆儿了。 卧槽,要不要这么准啊?——褚铮暗想。 其结果,不言而喻。高帅富和白富美组合,齐齐指着他们俩的鼻子——开骂! 褚铮认为,这是自己的责任,不该有秦白羽为他出头。所以,他把秦白羽拉到身后,单独对战那对倒霉组合;秦白羽觉得,我的事我自己解决,你站我前面算老几? 接下来的发展便喜感了。俩人争先抢后的要做出头鸟,谁都不让谁。很快,就将更多的围观者吸引了过去。其中,就包括洛毅森和沈绍。 看清楚来龙去脉,沈绍并没有觉得不妥,既不打算干预,也不打算离开。往洛毅森身边一站,跟个没事人似的。 洛毅森哭笑不得,只好走过去,站在两拨人中间。他很直白地问高帅富,“我哥们不小心弄脏了你的衣服,我们出清洗费。多少钱?” 高帅富开口要两千,还是他一个人的。洛毅森摸摸鼻子,咂咂舌,嘀咕道:“我不了解名牌,问白羽吧,他是当事人,他的意见不作数。这么着,大哥,我问个了解名牌的局外人吧。” 在高帅富鄙视的目光中,洛毅森扭过头,朝着外围看,“沈绍,过来。” 高帅富整个人都斯巴达了。 洛毅森拉着沈绍站在自己身边,指着高帅富的衣服,问道:“他这件,清洗一次的费用就要两千吗?” 沈绍只是瞥了一眼,说:“Guccl新款皮衣,清洗加保养差不多是两千。” 洛毅森恨铁不成钢地戳褚铮的脑门,“败家孩子!” 褚铮被戳了也不生气,满不在乎地掏出钱包,在一堆卡里翻翻找找。高帅富见了,立刻上前,对沈绍说:“这点钱完全不算什么。不知道他们是沈董的朋友,不打不相识,今天遇上了也是缘分。沈董我不打扰你们了,有机会再见。”跟机关枪似的一口气说完,拉着媳妇以闪电般的速度离开现场。 洛毅森:…… 褚铮:…… 沈绍低头看汤——可惜了。 “沈绍,你认识那人?”洛毅森难得对沈绍八卦一回,“他好像很怕你,你怎么着人家了?” 见沈绍没反应,一直盯着地面看,洛毅森偷偷拉着他的手,“说话啊,你看你把人吓的。” 沈绍这才抬起头来,望着高帅富逃跑的方向,“想不起来。” “好好想想!” 沈绍摇摇头,“没有回忆的价值。” 卧槽就是个这个劲儿!小爷要看的就是你威武霸气的派头儿,简直不能更爱了! 心满意足的洛毅森朝着沈绍伸出手,“来,我们牵着小手回去吧。就当没出来过。” 沈绍特别喜欢这个提议,牵住了洛毅森的手,顺便对一直都没反应的秦白羽说袋子给我,回去再弄一份汤。” 洛毅森也淡定地对褚铮摆摆手,牵着沈绍慢吞吞地往回走。在谁都没注意到的时候,他快速地瞥了眼后面的角落,以及站在角落里表情不爽的,司马司堂! 看清楚了,这就是小爷的态度! 这俩人就像午后散步的情侣,慢悠悠地走了,围观吵架的人也陆续散开。褚铮看看秦白羽,很礼貌地笑笑,“我想起来了。毅森念叨过你,‘秦秘书’。” 秦白羽冷冷地斜睨了褚铮一眼,“再见!” 看着秦白羽冷若冰霜的漂亮脸蛋,褚铮肚子里那点坏水又开始冒泡,直接追了上去,“秦秘书,咱俩顺路。一起走啊。我得好好跟你解释那天晚上的事。” “不必。”秦白羽看都不看他,“你是毅森同事,那天晚上是执行任务。我了解了。” “你还不知道细节,细节很重要。因为细节决定成败。” “那你真该好好体会这句话的含义。” 很快,他们俩也走的无影无踪。苏洁深吸了一口气,感慨道:“我就多余!” 如果洛毅森听见了苏洁的自言自语,一定会反驳:沈绍买的东西才叫多余! 看着铺了一床的东西,洛毅森犹豫在问与不问之间! 问了,便是没有退路,九死一生;不问,便是告诉敌方,我方无力出战。怎么办?战,还是不战? 沈绍坐在一边,神态自若,“想说什么?” “我……”洛毅森欲言又止。转而又觉得自己太矫情,砍头不过碗大个疤,怕他个熊哦! 当即,挺起胸膛来,朗声问道:“兄台,你为在下买了三十多条颜色不一、图案不一的围裙是何用意?” 沈绍莞尔,“三十一条。” “老子实数!”洛毅森扯起一条深蓝色的围裙,甩到沈绍身上,“你安的什么心啊?买这么多条围裙干嘛?” 沈绍眯眼打量洛毅森标准的身材,似自语地说:“每天一条,穿给我看。” 洛毅森的脑子里忽然想起几个字——颤抖吧,凡人! 沈绍的脑回路显然太过异常,可洛毅森倒也可以接受。至于穿不穿全在自己,真没沈绍什么事。他的意见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没错,就是这样。好,这篇儿算是翻过去了。 剩下的…… 亲,咱来聊聊正事? 洛毅森看了眼房门外,确认安全,才对沈绍正经起来。问道:“说点实在话。那天晚上你是怎么进了金穗大厦的?” “走进去的。” 洛毅森扶额,有些淡淡的忧桑。 “沈绍,给我描述一下。尽量仔细点,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细节,就从他把车停在金穗大厦附近开始。” 或许是跟沈绍有了感情,即便听到的是一些乱七八糟的讲述,洛毅森还是能够将顺序理清。 那一晚,沈绍得知他在金穗大厦后,急匆匆赶到。时间上来算,他要比公孙锦和特别行动组早五分钟左右。当时,金穗大厦周围还是很安静的,至少在外面看并无异常。他也没有感觉到什么,见大门没上锁,直接进去的。 简单的,让洛毅森咬牙切齿。 “你早到几分钟,就比公孙他们幸运。他们那些人都被合璧影响了,进不去。”言罢,洛毅森咂咂舌,“但是为什么呢?合璧是如何感应到外面有人的呢?既然能感应到公孙他们,为什么没有对下手?说不通啊。还是说,你本身跟别人不一样?” 听过了洛毅森的分析,沈绍淡淡地笑了起来,握住他的手,轻声道:“你可以跟公孙说,一个人想不通。” 洛毅森缓缓摇头,“我估计,公孙已经知道了,没必要特意说一遍。而且,我答应过你……” 沈绍狐疑地看着他,“答应我什么?” “你第一次到一科的那个晚上,咱俩在院子说过的。” 你信我吗? 信。 好,那就不要问。 不可否认,沈绍都把那时候的事忘了,洛毅森居然一直铭记在心。 沈绍紧了紧握着他的手,喟叹一声,“很小,大概是八岁。我对一些东西、人、会有感觉。对我不利的,威胁到我的。很准,几次事实证明,我的直觉很准。那天晚上,我能感觉到有人出事,不是你就是白羽。白羽很安全,那就是你。所以,我去了。” 洛毅森听的瞠目结舌,只能呆呆地看着沈绍。 “公孙知道……” 这时候,洛毅森打断了他的话,“你跟公孙早就认识,对吧?” 自知瞒不过洛毅森,沈绍坦然的承认了。跟公孙锦相识已有十一年的时间,那时候,俩人都刚刚毕业。 “亲爱的,我能问个事吗?”洛毅森笑眯眯地问道,“你几岁上学?” “六岁。” 洛毅森掰着手指头跟沈绍算。你今年三十岁,十一年前是十九岁。六岁上学,九年义务教育下来就是十五岁,三年高中十八岁,大一那年就该是十九岁。你说毕业,你留级了一年不成? 而且,你初中那会已经出国了,你跟公孙锦是在国外认识的? 这时候,沈绍才觉得,找一个善于分析推理的伴儿是多么不方便! 洛毅森单手勾着沈绍的脖子,“我也不是一定要知道,你想说就说,不想说我就不问了。大不了,我去问公孙。” 表明了态度,对着沈绍,笑眯眯一副乖巧模样——我看你说不说! 沈绍严肃地咳嗽两声,搂住了洛毅森,“我跟公孙,仅仅是相识。没什么往来。” “哦……”洛毅森故意拉长了音,“那公孙正经很敏锐啊,居然连你有超强直觉都知道。” 沈绍:…… 洛毅森顺势倚靠在沈绍的身上,笑道:“交浅言深什么的,不像你俩的作风。 不知怎的,沈绍的额头冒出一层密密的细汗。 洛毅森大大方方地在沈绍脸上亲了一口,“不谈这事了。你帮我个忙呗?” “什么事?”沈绍回答的飞快,想都没有。 洛毅森笑了,揉着沈绍的脸,“住院很无聊,给弄个笔记本玩呗。我自己的在一科,估计他们也不会给我。” 沈绍立刻给秦白羽打了电话,要一个最好的笔记本,以最短的时间送来。洛毅森看着沈绍为自己难为人家秦白羽,不但没觉得愧疚,反而觉得很受用。 凭什么小爷在这干耗着,你们一群肚子里有货的家伙在外面优哉游哉?有一个算一个,咱们收麦子,掰苞米,秋后算账。 沈绍哪里知道洛毅森心里的小九九。但沈绍清楚,他不会就此放下探究自己跟公孙锦之间的来龙去脉。说不定,很快他就能查个清清楚楚。这人,太精明。 对洛毅森正确的认知,并不耽误沈绍喜欢他。相反,沈绍还是愿意宠着洛毅森,更喜欢看他没完没了的折腾。 说白了,就是啥锅配啥盖。 想通了这一点,沈绍额头上的薄汗退去了,转脸笑着,笑的温温柔柔,“今天我休息,陪你。”
“爱妃真是贴切入微。” 沈绍挑挑眉,这么说不赶我走?不怕别人说三道四?洛小爷勾起一边的嘴角,坏笑着捏住沈绍的下颚,“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被我承包了!” 冷漠了三十年的老虎被逗的大笑起来。 宠溺洛毅森,对沈绍来说永远是乐此不疲的。尽管那人不需要任何人的宠溺,不需要任何人的照顾。沈绍还是使出浑身解数,朝着将洛毅森宠坏的大道上笔直地前进! 首先,他为洛毅森换了病房。家庭式病房,有浴室、隔间、沙发床、小冰箱等等;其次,为洛毅森雇佣了最好的看护,吃喝拉撒都有个人照应着;最后,秦白羽送来了笔记本、骨头汤、外加一份营养美味的晚餐。 洛毅森跟大爷似的,坐在桌子旁边大快朵颐。忙着啃猪蹄,还要忙着喝送到嘴边的汤。 “不喝汤了,吃青笋。” “自己吃。”沈绍故意不帮忙,稳坐泰山一般。 洛毅森白了他一眼,放下猪蹄,拿起筷子夹青笋。青笋没进自己的嘴,倒是送到了沈绍嘴边,“来宝贝儿,啊……” 沈绍冷着脸瞪一眼,低下头继续吃饭。洛毅森把青笋吃进嘴里,美滋滋地嚼啊嚼,特别想告诉沈绍:七爷,您耳朵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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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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