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滋—” 没一会儿,曹焕的手机震动了一下,他点开信息,只见他那个万年没动静的小号出现在首页中,头像空白,昵称为“。”。 “……好名字。” “好找。” 余了把自己手机给了黄园生,让他自己加,她拿起筷子,继续一语不发地解决眼前的贝壳山。
第三十一话 “我从未问过你,你也从未跟我说过实话!” “越芝,你先冷静下。” “焕焕怎么办,你想过他没有?这个东西你拿回来,有什么后果你不知道吗?” “我就是心里有你们,才做下这个决定的!” 曹焕死死扒着门框,睁大着眼睛盯着门缝,忽然,房内的曹东启和钱越芝一起转头看向了他,他心头一凉,脚却不听使唤,动弹不得。 “哐当!” 桌面上厚实的档案袋掉在了地上,泛着水液光泽的血红向里聚拢,将黄褐色的牛皮纸袋染色。 “焕焕。” 钱越芝站起身,慢慢向曹焕走来,面无表情地走一步喊一声,她身上的衣服从裙摆开始燃烧,点着了皮肤,皮脂、肌肉滋滋掉落,触地成灰。 “焕焕。” 曹焕动不了,叫不出,鼻间一股呛人的焦味袭来,心脏跳到了喉咙口,使他呼吸困难。 “焕焕!” “什么?!” 曹焕一下睁开眼睛,手往边上撑了个空,整个人翻下了床去,他全身都是汗,胯骨磕在瓷砖地上闷闷发痛。 “焕焕起床了!八点半了!” “八点半?八点半……八点半?!” 曹焕终于清醒,在周丽华的搀扶下爬起身,他一把捞过床头柜上的手机——没电了——昨天一天发生了太多事,以至于他回来后一直消化到睡着为止,根本忘记充电这回事。 “妈,你是不是有什么东西烧糊了?” “烧糊了?哎呀!” 周丽华小步跑着去了厨房,曹焕只听到一阵滋滋的水珠蒸发声,接着烧焦的味道充满了整个屋子。 “你爸这人!早上煲了粥,以为你起来吃早餐肯定会关火,就这么放着出门遛弯去了!” 周丽华打开了大门散味,呼呼的春风往里吹,只穿着薄薄睡衣的曹焕冻得一哆嗦,赶紧先把出勤要穿的衣服换上了。曹焕感觉自己腿好了不少,于是昨晚上让韦博豪不用再每天起个大早接送了,结果第一天不接送,他就睡过了头。 反正已经迟到了,再赶也没用,曹焕干脆慢慢来了,他洗完漱后拿了面包牛奶充饥,吃饱了才下楼打车。 “早啊曹焕,来得真早,太早了,这一个月都挺提前的差点就能拿全勤了,就今天功亏一篑,晚节不保。” 秦诗低头整理分配着早上快递小哥送来的信件,头也不抬地对偷溜进来的曹焕说道。 “没人发现吧?” “我来给你解释下什么叫祸不单行,就是你不迟到的时候一万年都没事,可当你迟到的这天,刚好你被安排了个检查,并且待检查的人等得不耐烦去找人问怎么还不开始,又刚好被副主任听到了,他没找到你,以为你旷工了,气得不行。” 曹焕听得胃疼,瞄了一眼法医区,前方一扇通往地狱的大门正为他打开,门里面有个暴怒的大魔王,他拍拍衣服,不情不愿地弯腰向法医区小跑而去。副主任就站在检查室门口,看到曹焕出现了,眼睛死盯着他不放,目光如有实质。曹焕只觉得如芒刺背,刻意不去看副主任,忽略掉这个可怕的存在,但这不影响他结束检查后,仍是被叫进了副主任办公室挨训。副主任不带停地训了一个小时,曹焕再出来,已经是到了午饭时间了,秦诗吃着她的杂粮饭,一脸同情地目送他耷拉着脑袋从眼前飘过。 “老大,辛苦了,孝敬您的。” 陈弥将一个三层高的饭盒放在曹焕眼前,饭盒外观雍容华贵,看着像是没有四位数拿不下来的,但是打开后,一层是紫薯玉米,二层是青豆胡萝卜鸡胸肉,三层是苹果片,颜色多样,观赏性极强。 就是看着没食欲。 曹焕默默地将饭盒又装了回去,道: “你妈给你准备的减肥餐吧。” 陈弥点了鳗鱼饭,吃得满嘴酱料,他抬起头嚼着鳗鱼,讨好地向曹焕点点头。 “现在高峰期,再点饭送来要很晚了,老大您就吃了吧。” 陈弥的话是没错的,曹焕夹了块鸡胸肉咬了一口,一点味道也没有,真的就是白水煮肉,嘴里能淡出个鸟来,他苦着脸吃掉了陈弥的减肥餐,把餐盒还了回去。 “老大忍辱负重,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陈弥嘿嘿笑着,将空了的餐盒美滋滋地收拾好,殷勤地塞给曹焕一小瓶他点外卖赠送的迷你可乐作为弥补。眼看着午休快走到尽头了,曹焕还得去找余了要处理过的图片,他拿起手机,穿过大厅,快速往文书区走去。声像实验室的门锁着,曹焕拧了拧门把,没能打开,他趴地上往里瞄了一眼,也没有光亮透出来,似乎里面并没有人在。曹焕摸摸下巴,敲了敲门,他把耳朵贴在门上,里面一点没有人的动静。正当曹焕靠在门上,拿出手机准备给余了发个信息时,门突然从里打开了,失去了依靠,他直接往开门人身上倒去。余了反应极快,后仰着退了一步,同时伸出一只手掌撑住了曹焕。 力气还挺大。 曹焕侧跳了几下,好不容易重新找回了重心。
余了没搭理曹焕,开完门后径自回到电脑前,噼里啪啦地虐待键盘,等曹焕走近了,她似有所觉,单手拉开抽屉,头也不回地把一个文件夹递给了他。文件夹中有几张A4规格的彩打纸,图片上那个“警察”的脸被放大了数倍,虽仍有模糊之处,至少比监控里看着要清楚多了,鼻子是鼻子,眼是眼。 “是谁?” 余了问道。 “没见过,不认识。我在市局有个朋友,到时候问问他吧。”曹焕将彩打纸收回文件夹中,背在了身后,瞥见余了面前五彩斑斓的屏幕,奇怪道,“你这是在做什么?” “写插件。” “这不是那个vs99?还是什么的声纹比对软件?我记得不长这样啊。” “你知道?” “临床有时候会接到组合型的委托要求,什么录了段医生的话,以此为根据认为患者够不上伤残等级,要鉴定录音同一性之类的。你没来之前我旁观过几次声像做案子,我不仅知道它叫啥,还知道这套软件是花了十五万买来的呢。” “啊,十五万买了个垃圾,我帮它改装一下。” 余了不再理会曹焕,任他在一边看了好一会儿。午休结束后,曹焕晃悠着回了办公司,他把几张截图摊在桌面上仔细研究了会儿,真的是一张一点印象都没有的脸,他给图片拍了几张照,发给了谭北海,还没打完字,谭北海已经回复了过来。 “谭北海:这个人我没有任何印象,以后尽量留意一下。” “你火奂哥:好的[□□ile]” 曹焕锁了手机屏幕,再低头看了几眼图片,便把文件夹整理好,锁进了抽屉中,他现在还不能就这样发给莫达拉。首先曹焕从根本上就没想好,要不要把莫达拉进整个事件中,就连已经在事件里的谭北海他都想摘出去,何况再拉一个身边人进来。这图发过去,莫达拉势必会问来源,曹焕又不能、也不想撒谎,或者掩盖。再者,莫达拉这人表面看上去事事不在意,但其实警觉性特别高,要不然也不能稳稳当当进入刑侦队待了那么多年,山村一事,太过蹊跷,他已起疑,只不过看曹焕不想说,他也没打算问罢了。要曹焕瞒着莫达拉,只是让他帮忙查,确实也可行,但朋友不是这么当的,人也不是这么做的,信任是有额度的,能不花,就不花。 曹焕叹了口气,他想起自己之前有跟谭北海分析过下一步该怎么走,结论是敌不动我也不动,一旦敌动,现在已经有了防备的他们,可以顺势抓到更多敌方的马脚。己方先动,诱敌出营,则是下下策,真万不得已要这么做,那也必须是要在摸清余了的底细之后、大家一起行动的前提下。 “滋滋。” 手机亮了一下,曹焕坐起身,背靠在办公椅上仰头滑开屏幕。 “谭北海:你万事要小心。” 明知谭北海这是针对现状而发的一句话,曹焕就是可以从中歪曲出他对自己急切关心的意思,反正隔着屏幕,随他怎么想。身上有个随时有可能被人追杀的担子,说不被影响那是不可能的,曹焕不过是个普通人、小民众,谁会对这事有心理准备,一部分的他,不可否认地说,一直在想要逃避,喜欢谭北海,想着怎么追人,是他现今生活中难得的只要一想到,就能从中获得安心舒适的事,不知是谭北海人的魅力太大,还是他逃避现实的功力太强。 “弥勒,你那些……GAL game能不能借我玩玩?” 曹焕灵光一闪,突然有了个主意,什么都去尝试一下,说不定能从中找到追谭北海的方法。 “啊?老大你怎么突然对这些感兴趣了,小意思,光盘我都放你家了,在你那飘窗下的抽屉里,爱玩哪个玩哪个,对了我还有个爱好者群,要不把你也拉进去?” “别别别,我就随便玩玩,不参与讨论。” 曹焕回溯过往,自己仅有的两次的恋爱经验,一个都不能派上用场。第一次发生在他高中的时候,某次球赛中场结束时,隔壁班的姑娘红着脸过来给他送水表白,虽然他根本不认识对方,连人名字都叫不出,但大庭广众之下,他怕伤了人姑娘的脸面,就答应了。这段恋情只持续了半个学期,是姑娘主动提的分手,说曹焕没意思,不浪漫,看曹焕自己跟自己玩,都要比跟她玩开心多了,她感觉不到受重视。 第二次,是大学的时候,学生会的一个同僚跟曹焕一起组织晚会的期间,直接在晚会舞台上跟曹焕表了白,当时整一个学院的人都在起哄,比高中那场更加隆重。曹焕当时是懵的,他完全不记得自己做了什么,值得人这么喜欢他,他也不明白现在的人都什么爱好,喜欢在公共场合表白,但要是拒绝了,这姑娘以后可怎么见人,他想反正自己也是单身,没什么道德问题,硬着头皮也就答应了下来。曹焕问过对方喜欢自己什么,人说就喜欢他这愣愣的单纯样子,可最后分手时,也是骂他一点都不主动,傻得跟个电线杆似的。 两段感情最深的发展,也只到牵手为止。 不堪回首。 “你玩好了,记得跟我讨论讨论!” 陈弥摩拳擦掌,仿佛曹焕只要提一个问题,他就能抛出一篇万字gal game研究论文来。 “呵呵,我考虑考虑。” 这天,曹焕以要回家收拾春装为由,回了自己那套小房子里,他一进门踢掉了鞋子,径直滑去飘窗拉开了其下的抽屉。里面光盘的数量让曹焕傻了眼,这也太多了吧,而且大部分封面看起来都很幼,他选了半天,才从中找出一些封面较为清新,人物至少已经是成年了的盘出来,塞进了电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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