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慈沉吟片刻,觉得自己的脑子实在跟不上这些聪明人:“所以?” “如果这是老板写的故事,那么肯定会来一个首尾呼应,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写作技巧,除非这个故事就想写个流水账,打算就这么无聊的过去,不过之前鬼听戏,唱得是活捉,这很明显在点题了,显然不可能是流水账。”丁远志又道,“所以既然婚已经开始,那说明这个故事就快要落幕了。” 这听着倒是很有道理,木慈想摸摸下巴,可惜他一只手搭着丁远志,另一只手还处于受伤状态,只好作罢:“那这么说我们就快能出去了?” “还不能放松警惕,祭死窑跟鬼听戏都出了人命,冥婚跟吃人估计还有大招呢。”丁远志啧啧有声,“我想很可能不是什么正经酒席,搞不好就有人肉,咱们俩都留神些,千万别动筷子。” “你脑子真好使。” 丁远志苦笑了一声:“没前头那位好使。” 他看了一眼左弦,发出非常艳羡的声音。 男人在少年时甚至是成年后都会有非常长的一段时间,幻想着突如其来地加入一场极其盛大且富有激情的冒险之旅,最好有危险、美女、金钱、无数的肾上腺素,彻底摆脱现实这种令人反感无比的平淡生活。 甚至于在家里上厕所那会儿,丁远志仍然抱有这种梦想,直到他真的突然加入这么一场莫名其妙的冒险。 死亡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在眼前,包括那一树足以做半年噩梦的尸体,美妙的幻想一下子被现实怦然击碎,立刻烟消云散了,逃得比参加奥运会的短跑健将都快。 极端的恐惧压力之下,能够保持冷静的思考都已经非常难,让人顷刻间就能意识到自己是多么脆弱跟无能。 相比之下,左弦几乎是每个渴望冒险的人所幻想过最完美的模板,绝对的冷静,极强的思维,灵活的身手,丰富的阅历,简直像是天生为冒险而生,他这种人做任何事,都不像是在找死,反倒像是艺高人大胆,是一种绝对的自信。 “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该不会以前是个杀人犯吧?丁远志当然没傻到把这句话吐出来,而是小声道:“就没看他变过脸。” 木慈摇摇头:“我跟他不熟,也不清楚,只是合作过几次。” 丁远志点点头,并没有觉得木慈是在敷衍自己,许多有本事的人总是很神秘,这倒也是很正常的。 进入内环楼的时候,所有人都看清了天井下摆着的巨大棺椁,它就那么被放在正中央,像是个吉祥物,又像一个非常正常的装饰,周围摆着许许多多的桌子,场地里的人各忙各的,完全不顾红白交织的这一幕到底多么诡异。
木慈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了一句:“在棺材边上吃喜宴?这也太晦气了!” 而这时候,天突然开始阴下来,暗得非常快,一下子就把所有的光抽走了,四周变得一片漆黑,可以说是伸手不见五指。 这种情况下,跟人有接触和没有接触都非常可怕,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身边是不是原来那个人,而一个人落单也不是什么值得开心的事。 更可怕的是,在完全陷入漆黑的一瞬间,四周就有许多脚步声响起,紧接着内外环楼的灯笼开始一盏盏被点燃起来,整个土楼完全被红白两种颜色笼罩住了。 光并不是很亮,只是能隐约看清身边的人,木慈看到丁远志的额头上全是冷汗,不知道是吓的还是痛的。 白脸仆人明显就急切起来了,嘟囔了一句:“怎么就到这会儿了?!” 他显然很急,只是不知道在急什么,然后领着众人进到一个小房间里,里面摆着两张小桌子,都已经零零散散坐着人了,那些人低垂着头,把手搭在自己的膝盖上,脖子抻得特别长,简直像是怪物一样。 白脸仆人道:“你们自己找地方坐吧,早坐早开席。” 说完话,他就匆匆走了,看上去的确很急切,这里总共两桌人,一桌缺了五个人,另一桌则缺了三个人,苦艾酒跟仅剩的两个女生坐过去,剩下的四个男人则等着那个空位。 桌上摆着各种各样的餐具,看上去非常精致,看上去简直像是考古节目里刚出土的礼器,苦艾酒那一桌坐满了人,很快就开始开席了,听见居然十分热闹。 因为天色暗的缘故,房间里点了几盏油灯,多少提升了些能见度,可是让房间看起来更加诡异了,因为另一桌较远,木慈只能听见他们的嬉笑声跟劝酒声,黑影却摇曳着,看不出来桌上到底坐着几个人,甚至连苦艾酒跟陆晓意还有宋婕的背影都融入了黑暗之中。 他们四个的位置是按照中年男人、丁远志、木慈、左弦依次坐下的,酒桌的长板凳是两人共用一张,他们四人正好占了空着的两张。 桌上已经放着四道冷盘,酒杯是满的,之前坐下的那五个人都垂着脑袋,一动不动的。 木慈心想:丁远志算是白提醒了,别的不说,现在这架势谁敢下筷子啊。 他正观察着,忽然感觉身边吹过一阵阴风,有个人贴着左弦坐了下来,抬头一看,正好对上一双毫无生气的斜眼,带着死人的邪性,只觉得好似一盆冷水从头顶灌下来,泼了个透心凉。 在这种环境下,跟人一起吃喜酒已经很刺激了。 再把人换成死人,那就完全不是一个刺激能形容得了的。 坐下来的斜眼人忽然很淳朴地笑起来,开口说:“俺来晚了,对不住乡亲们啊,咱敬一个。” 原本坐着的五个人终于活动起来了,气氛也开始活络,那种诡异的压迫感却越来越强,很快,一轮罚酒过后,昏暗的酒桌上,六双无神的眼睛都聚在了他们四个人身上,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质问。 “大喜的日子,你们怎么不喝啊?”
第75章 第三站:“风宿青旅”(17) 酒是刚热好的,闻起来像药酒,色很浑。 料想主人家再神通广大,也至多泡泡蜈蚣酒或者蛇酒,没有泡尸酒的可能性,再说酒本身是粮食做的,应该可以放心。 木慈不怎么碰烟酒,但并不是完全不能碰,桌上六个死人的脸色实在是太恐怖了,他不想惹来麻烦,因此很是小心地舔了一口。 酒入口的那一刻,他尝到了非常浓的土腥味,要不是忍得住,差点一口喷出来。 丁远志更不堪,直接呛到了。 六个乡民立刻耻笑起他来:“行不行啊!这点就呛着了,来来来,多喝点,你这个酒量就是得练,我看你是平时喝少了。” 每人都满上了自己的酒碗,六大碗酒齐刷刷放在了丁远志面前,六双眼睛盯着他,脸上都流露出古怪又满足的笑容。 丁远志刚刚吐得很厉害,一时半会根本缓不过来,走路都靠木慈搀着,要是这六碗真实打实喝下去,不死恐怕也半残了。 他的冷汗很快流下来,咽了咽口水,没敢动弹。 “丁家的后生啊,你这是不给我们大家伙面子啊。”最后来的斜眼人阴恻恻地说道。 气氛蓦然紧张起来,压抑感几乎凝聚成实体,要挤压着空间一丝丝滴漏出来,这次连左弦的额上都隐隐约约沁出了汗来。 这时中年男人忽然抬起头来,两眼放光,不知道是喝出了什么,一脸喜色,在昏暗的宴席上显得格外惊悚,仿佛鬼上身了一般,两只手捧着酒坛子啧啧有声道:“这可是顶好的东西啊,东家真是个厚道人,这样的好东西也拿出来招待。” 他摇头晃脑,咂着嘴,一口就把酒干完了。 六人立刻就被中年男人的表现吸引走了注意力,他们撇下丁远志,死气森森的脸上撑开皱纹,挤出朴素的笑容,端起酒巴结道:“要不怎么说孙家大哥会来事,是识文断字的读书人呢!来,俺们敬你一杯,这酒有什么门道,您看着能不能给俺们说道说道,好让俺们长长见识。” 这些人简直太像人了。 说话的方式、侃大山的德性、逼着人喝酒的方式,都跟现实里宴席上那种劝酒的人一模一样。 中年男人几杯酒下肚,也来了兴致,摇头叹息道:“这是顶好的鲜参酒,色正味淳,泡了估计有些年头了,早些年我在外头谈生意的时候,当时带我发财的老板也有一瓶,那笔生意成了之后,他请我喝了一小杯,啧啧啧,这个味道,我过了十几年还想着呢。” 六人立刻露出被折服的表情,也不管有没有听懂。 之后宴席上来,多是大鱼大肉,之后还端上来一个用糖捏成的宫装仙女,正摆在当中装饰,六人没有看懂怎么下筷,立刻去问那中年男人,语气里已是浓浓的敬佩:“孙哥,您说这漂亮婆娘得怎么吃?” “怎么吃?”中年男人大概是有点喝醉了,斜眼人是天生斜眼,他却是斜着眼轻蔑地望着这波土包子,嗤笑道,“这是看的,人家说排场大的宴席,得吃一看二眼观三,咱们这排场也不小,吃一看二,意思是有吃的,有看的,这仙女儿就是看桌。” 有个乡民搓搓手,不好意思道:“哎呀,咱们这桌里头,居然坐着孙大哥这样有见识的人,真是了不得,本来俺实在是不该多嘴,让您费唾沫,可就是想问问,这眼观三又是个啥?” “眼观三就是摆开戏台子,咱们一边喝酒吃肉,人家戏台子上一边演着。”中年男人吃得满嘴流油,大概是看着这六人老实,语态也傲慢起来,“你怎么这个都不懂。” 六人谦卑地给他敬酒:“那是那是,我们哪能跟您比,就这些东西还是沾大老爷的福,遇着孙爷,好长见识来了不是。” 倒不是说六人就没监督着其他三个喝酒了,只是中年男人那惊人的战斗力实在吸引走了足够多的火力,三人受到的压力大大减小,看得他们仨一愣一愣的。 这中年男人显然是个走南闯北的生意人,说起话来那叫一个舌灿莲花,有些话连左弦都快被唬住了,更别提这些目不识丁的庄稼汉,他们死人一样的脸上很快泛起光来。 要不是时间不够,木慈估摸着这些人能直接叫这位大哥原地聊超度了。 到至今为止,众人大概有十几个小时都没沾半点荤腥了,丰盛的宴席让人忍不住胃口大开,因此多多少少都夹了几筷子,说不上来是什么味道,只是觉得好吃,软绵绵的肉一下子从喉咙滑进去。 木慈一向克制,动了几筷子就刹住车,只有在六人劝酒的时候做做样子。 丁远志倒是很馋,可惜身体跟大脑有不同的想法,一时间配不上套,加上中年男人就在他旁边吸溜吸溜着炖得非常软烂的猪肉,他被油腻到了,只能含泪嚼素菜,免得自己吃顿饭还要赔上一条命。 左弦不必多说,那中年男人显然是个喝酒的老手了,一边吃菜一边胡天侃地,偶尔吸溜一口酒,看上去居然有千杯不醉的海量,喝得多,吃得当然也就多,这一堆的菜肴几乎有一半在他肚子里头。 特别是一大盆猪肉,已经根本不是吃,是被他就着酱汁喝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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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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