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抬头正好看见穿着婚纱的茉莉在楼上的窗前张望。茉莉也看见了我,兴奋地大声叫起来:翔哥哥! 毒贩子听到有人叫,以为前面有人追来,慌不择路地躲进那丛我和茉莉一手养大的茉莉花丛中。 我正要追过去,却听见大门吱呀一声开了,一身洁白婚纱美丽动人的茉莉跳出门来:翔哥哥,你终于来了…… 老奸巨猾的毒贩子借着茉莉的掩护,起身要逃,可是我已经举着枪一个箭步要冲上前去擒拿他。与此同时,凶残毕露的毒贩子也举起了枪,并先我一步扣动了扳机。 眼尖的茉莉——用自己的身体帮我挡住了这一枪。 我扣动扳机,迸发出所有的仇恨,永远结束了毒贩子十恶不赦的一生。 茉莉!茉莉! 茉莉躺在那一丛茉莉花中,殷红的鲜血从她洁白的婚纱里渗出来,一直流到她身边的茉莉花丛里,在月光下如同一条蜿蜒的小溪。 我泪流满面,抱起这个动人的女孩,颤抖着把唇贴在她的额头。茉莉在我耳畔像小时候那样微笑着轻轻地说:翔哥哥……我终于可以……成为你的……新娘了…… 在那一刻,我听到了花开的声音。 满眼的茉莉花一夜之间全部盛开了,洁白的颜色瞬间燃烧了整座城市,甚至——整片夜空。 第十章 不见,也不必再怀念 他突然拥抱了我一下,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他迅速地坐回我对面的座位,点燃一支烟,回避我的眼神。我仍然一言不发地看他,他把脸埋藏在烟雾后面。沉默。他问我是不是一直都睡得很晚。我点头。一段时间以来,我都想去追随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守着计算机到天明或者对着电视什么也不做到半夜。 “你的眼睛已经有了红红的血丝。”他的语气中有关怀的成分。 “哦。”很显然,我没什么兴趣和他交谈。 面前这个男人,曾经在古汉语的课堂上传纸条给我。他说我的眼睛黑亮得像天空里的星星。他也曾在下课回家的路上塞给我一封信,然后飞快地跑开。我仍然记得他在那封信上说到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历史,再下来就说起他发现并那样爱慕着我…… 那时候的我,是个很淡然的人,没有现在这样爱闹,很多时候表现得过于矜持。他们在背后说我是个骨子里很孤独与残酷的人。在家门口,我撕掉了那封信,丢弃在门口的下水道里。 现在想来,那封信定是他许多日子来不眠不休写出来的,还很自豪地用了发现新大陆这样的比喻。 第二天,我回了信给他。很简单地告诉他,我认为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并不是多么值得颂扬的事情。相反,我觉得他破坏了原有的生活,违背了规律。 我的血液里一定有残忍的成分。本来我完全可以不必回复的,而那时的我偏喜欢以那样冷酷而极端的方式来拒绝。 之后的三天,他消失了。我一点也没感觉失落。因为,我根本不打算拥有。 再见他的时候,他守在我上班乘车的车站。 清晨。我甚至没有看他。他固执地和我一起乘车,我下车他就返回。每天如此。而我从不曾和他说话,连看都不看他。没有感动,一点都没有。他偶尔会打电话给我,却在电话那头一直沉默。这让我觉得压抑。 他还会送东西给我,一些很琐碎的东西。一张碟、一个风铃、一只手表……居然都是我有时聊天和别人提到的。我统统原封不动还给他,连谢谢也不说。 我越来越压抑。他所做的一切,在我看来慢慢变成一种纠缠的负担。 我是个依赖直觉生存的女人。若爱,在看见的十秒内就爱了;若不爱,培养十年也没有用。 如果那个男人没有在认识我的瞬间,在直觉上以电光石火的速度击倒我,我便永远不会爱上他,哪怕他再优秀。 而他,一开始就落选了。虽然他的样子不错,但他不够征服我的直觉。所以,他注定只能失败。 终于,在一个夜晚,照例是古汉语的课结束后,他在回家的路上截住了我。 他和我面对面地站着,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他的心跳。我和现在一样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他的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肩膀动了动,最终还是选择了攥紧拳头放回了口袋。他没有拥抱我的勇气,而我其实也决定要在那一瞬狠狠地推开他。 我倔强地看着他,目光里一定还有鄙夷的成分。 他很突然地失声痛哭起来,哭得像个委屈的孩子,哽咽着说不出话来。我从没见过一个男人在我面前这样痛哭过,我显得有些慌张。想递张纸巾给他,却又觉得伤他自尊。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该如何安慰。 最终,我选择了不去安慰,把他一个人留在路边自己走回了家。 他一个人站在那里,样子非常孤单。我以为这一切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多年后的今天,我居然又遇见了他。 他的变化不大,看起来更成熟了些。而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画着黑黑的眼线,染着浅黄的头发,涂着艳俗的指甲,不再是他认识时那模样清纯的小女生。他还是一眼在人群中认出了我,叫我名字的时候,他兴奋得有些手足无措,我却怎么也想不起他的名字来。
我们坐在街边一个小小的酒吧里,他给了我一个迅速的拥抱。我有些不快,但没有发作。沉默。沉默。我又有想逃的欲望。他问我过去有没有过一丝感动。我诚实地摇了摇头。他没有询问我现在的生活;只是问我,他再追求,我还会不会爱上他。我依然很诚实地摇了摇头。 似乎那一刻他飞快地衰老下去。他不停地抽烟,眼睛回避我的目光。 对不起这三个字在我的嘴里转了一圈又被吞了回去。事实上,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从一开始我就态度坚决地拒绝,只是他不肯放弃。我只是个唯情重情一生追寻爱情的女人,我追求与渴望的是刹那即永恒的爱情。 就像我坚信一见钟情,可惜的是你不曾在那一刻俘虏我的心。所以,我这一生都不会再爱上你。也或许,忽略了你的感受,是我的错。 看他在烟雾后的样子,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只得再次选择不去安慰。 我告诉他,十年和十个小时,并没有任何区别;爱与不爱,与时间无关。 他无助地看我,而我的心始终不曾变得柔软。 如果你无法带我飞翔,就陪我一起沉沦,但你首先要有诱惑我的资本。王家卫在《2046》中说:其实爱情是有时间性的,认识得太早或者太晚都不行。如果换一个时间和空间,也许结局就不一样了。 错误的只是他爱上的是那样的我,骄傲而冷酷。可他又不具备瞬间征服我的潜质。于是,他注定这样难过,我不能将他解救。 我礼貌地向他道别,没有留下任何联络方式。 不见,也不必再怀念。 第十一章 蝴蝶 那个早晨,原本不太冷的南方却下起了鹅毛般的大雪,一时间,世界仿佛成为了雪白的圣洁的天堂。我推开窗户,却看到你的脸,探着头小声地说,下雪了,下雪了,眉目间洋溢着无法言喻的欣喜。我飞快穿好衣服,跟着你走出了邻居们的视线,一直往前走。偶尔有路过的人,他们都戴着帽子,把手插在口袋里,行色匆匆地赶路,仿佛谁也不愿意在寒冷的雪地多停留一会儿。不知什么时候,我们的手牵到了一起,两只冰冷的手也如此渴望着传递彼此的温暖。走在积雪的土地上,听雪花在我们脚下破裂的声响,还有自己心跳的声音。 山崖边的滴水变为细小的冰雕,远方山脉被大雪覆盖下翠翠点点的绿,一只在雪地上怎么飞也飞不起来的小鸟,还有冰雪在口里融化的味道,这一切都是如此的新鲜,令我如此眷恋。我没有相机,只好把一些美丽的画卷定格在了心里,珍藏在心底某个不曾遗忘的角落。在很多年以后,一样的南方,一样的那个小城里,已经不再轻易感动的我,不自觉地被一场不期而遇的大雪感动得一塌糊涂。我试着用双手捧起一堆干净的雪,用嘴唇感受它在口里融化的味道,脸颊滑过一丝温暖,是我在你离开很多年后为你流过的第一滴眼泪。记得你走后,在南方这个偏僻的小城里,我再也没见过它下雪,于是我固执地相信,你说的那场雪,只是老天为一个男孩送给女孩的一个礼物。 同样,你送给我的礼物,我都小心地藏在我外婆的老房子里的一个古旧的橱柜里,同时放入的还有记忆。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拼命背单词,读书学习,工作,让忙碌让时间冲淡所有的想念。如果不是夜半惊醒时雨打窗户,大型卡车碾过马路细碎的声音,遇到相似的场景、熟悉的背影,我想我怎么也不会泪流满面。如今一场不期而遇的大雪,让我迫不及待地跑到外婆的老房子里。外婆已经不在,笑容慈祥地挂在墙上,老房子的大门上多了一把生锈的锁。我又连奔带跑地到舅舅家拿到钥匙,折腾了十多分钟才把锁打开。打开尘封的壁橱,你送给我的礼物都蒙上了一层灰,一个有卡通漫画的茶杯,一串风铃,一个可爱的大笨熊,一张你的照片,青涩明媚的脸。我仔细端详你的照片,拿起又放下,仿佛不想记起又不愿遗忘,往事像旧电影一样在脑际此起彼伏时隐时现,放映着青春的繁华与苍凉。 遇见你的时候是在夏天,我16岁,喜欢幻想的年龄。看郁秀的《十六岁的花季》,听许巍的《时光》;在中午捧着纯真的爱情小说,靠在树下一边看一边投入故事里我喜欢的角色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中,跟着她的心动而心动心痛而心痛。偶尔合上书幻想着自己成为故事里漂亮的女主角,与我心目中的王子有一场童话般的邂逅,然后嘴角上扬不自觉地幸福地笑。看累了就看蝴蝶飞舞,看路过的行人,看阳光投过枝叶间隙洒在他们的脸上,我想阳光一定也洒在我脸上。 你看那女人笑得跟花痴似的。你和你朋友经过我身边,我耳边飘来了这样的一句话。我抬起头,才发现这句话是从你的口里发出的。你说我是女人还说我花痴,可事实证明你才是真正的花痴,老缠在我身边,说我长得很面熟,像是你的一位朋友。我白了你一眼说,这样被小男生用滥掉的话你也用,真俗。你又说,难怪看到你面熟,原来你像电视里的那个白雪,就是演《16岁花季》的那个白雪,我可喜欢她了。我说我懒得理你,你这花痴。在旁边路过同学的笑声中你红着脸跑开了,嘿,你竟然会脸红。 学校创办文学社,我是社长,正和几个同学打着横幅招收广大学员,你喜颠颠地跑来报名,交了报名费。我给你登记好,你喜滋滋地说,终于打入敌人内部了。旁边的同学听得莫名其妙,只有我知道你的用意。学校的关于亲情的征文比赛,看起来不怎么“文学”的你,竟然凭借《母亲的手》拿到了第一名,稳坐上了副社长的位置。我看了几次发现写得还真不错,款款深情,溶入人心,夸了你一句文采还真不错。你说我下次给你写情书哈。我内心一阵慌乱,说你可别给我写情书,你要是给我写情书我就把它交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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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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