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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夜01死亡之兰(出书版)

作者:璇儿   状态:完结   时间:2022-12-10 13:16:40
    
「我觉得,这个凶手事实上也是希望朱锦暴露的,他对朱锦应该很了解,以他对人类心理的把握程度,不应该不知道朱锦的个性。我也很奇怪,为什么那张苏雅跟另一个男人的合照,缺了一半。」
    
程启思说:「的确,苏雅没有理由自己去撕掉。」他喃喃地道:「究竟是谁把那首歌寄给我们的呢?清楚朱锦的事的人很少,朱锦的圈子不大,就在警局之内的可能性较大。」
    钟辰轩笑着道:「是啊,应该是你我也认得的人吧。或许,是你?或许,是我?」
    程启思浑身一个冷颤,道:「辰轩,你别开这种玩笑!」
    钟辰轩不答话,程启思忽然道:「你说,小朱会不会知道我们在怀疑他?」
    钟辰轩耸耸肩道:「以他的性格特征,如今一定是在焦虑不安,一遍遍地回想他是否有什么遗留物留在了现场。
    「他会一遍遍的回忆、核对,而人一旦重复的去记忆某件事,往往会使得记忆发生偏差,这就是常说的『越想越不对』。
    
「举个例子,一个很常用的字,我们看着这个字,有时候突然间会觉得不是这样写法的,怎么看都不顺眼,越看越觉得不是这么个写法,但事实上这个字确实是这样写的。我相信,这种经历很多人都有过。」

    「这样一直重复,会怎么样?」
    
「朱锦是冷静自制、小心谨慎的人,这种人有相当强的意志力,并不容易崩溃。但苏雅是他真心所爱的女人,他能策划并杀死她,如果把他的意志比喻成一处堤坝,那么这就已经有一个致命的缺口了。
    
「我不否认,这是一起心智正常、冷静的犯罪,但很大程度上,这桩案件的成功原因,是因为朱锦不必面对面,亲手去杀死她。因为这是一桩典型的情杀案,感情本来就是造成谋杀的因素,所以,这就是突破口。
    「苏雅对她向往的生活的追求,是因为她个性里贪慕虚荣的那一部分,这种追求压过了她对朱锦的感情。
    「其实,感情这个东西,应该相信多少,不好说,朱锦杀她,一方面是因为爱她,一方面也是因为男人的一种独占欲。
    「平时温文冷静的男人,独占欲尤其强烈,所以这造成了她的死亡;而朱锦的个性,又导致了他这种谋杀行为。只不过,在这个过程中,碰到了异变。」
    钟辰轩沉默了一会,又说:「有计划的谋杀不是说想就能想出来的,我始终觉得,『夜莺之歌』太富有想象力,不是朱锦这类型的人会思考到的。」
    程启思说道:「我们撇开『夜莺之歌』不谈。朱锦杀苏雅,实际上是用了一种很直接快捷的方法,他让苏雅回来一趟以便谋杀她─苏雅会回来吗?」
    
钟辰轩笑着道:「苏雅也是想要跟他当面摊牌,一了百了,当然会回来。她是个温婉的女子,不仅买了酒,还买了许多吃的,她对分手,应该是心存歉疚的,而朱锦的态度又那么好,所以她更觉得内疚,更对朱锦言听计从。
    
「虽然她平时是不沾酒的,朱锦要她喝,她也会喝。那种镇静剂只要在酒后吃了一定份量就会死,那天朱锦有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作为一个极有经验的法医,他对我们能够准确估计苏雅死亡时间的那个范围,可以算得很精准。
    「他对苏雅的生活习惯也非常清楚,比如几点吃药,几点睡觉,我想,苏雅也已经习惯他的关照,会惯性地照做。」
    程启思想了片刻,道:「这倒不错,以前我跟他们出去玩的时候,也常常看到朱锦提醒苏雅吃胃药。朱锦对她一向非常体贴,苏雅也习惯了这种关心。」
    
「是的,朱锦当然也清楚。至于你说,苏雅会不会吃药过晚,以至于朱锦不在现场的证据失效,我觉得还有一个细节可以注意,那就是苏雅的胃病不轻,坐了飞机过来,胃一定会不舒服,看到朱锦留在房中伪装成胃药的镇静剂,一定会吃下去。」
    「接下来,朱锦就来到苏雅家里,割下了她的舌头?加上『夜莺之歌』的提示,就可以把这桩案子纳入到连环凶杀案里,以消除他自己的嫌疑?」
    
钟辰轩摊开手道:「凶手给朱锦提供的计划,这点是有明显缺陷的。我相信,凶手原本的计划不是这样,但朱锦无法在苏雅活着的时候,做那么残忍的事,于是凶手也将计就计,好吧,你不忍心,那么你就一定会暴露。」
    「等等,等等!」程启思突然像想到了什么,跳了起来,「如果朱锦被捕,那么他不是会供出那个指使他的人?那么凶手不就一切都完了?」
    
钟辰轩皱起眉头,道:「关于这个,我觉得有两种可能性:第一,凶手早已决定杀朱锦灭口;第二,凶手另有计划,他既然引导我们去发现朱锦的疏漏,就必然有他的想法。」
    「你是说,凶手想把朱锦当成整个案件的替罪羊?」
    钟辰轩托着下巴,说道:「有这种想法,但我怎么也不认为凶手舍得把自己花了那么大力气,辛苦收集的人体器官再无私地拿出来。
    「要想让朱锦作替死鬼,必要条件有二:其一,就是朱锦自杀,死无对证。
    
「其二,就是要在朱锦家里,发现那些人体器官,这才够作为证据。问题是,凶手肯吗?他虽然计划非常周密,但实行这些案件,都是要冒风险的,而且一连数次,风险更大。他舍得把那些他辛苦得到的战利品作为证据拿出来?」
    「如果是为了保护自己,他应该舍得。」
    
钟辰轩说道:「我怀疑,这个凶手太骄傲,太自负,按这种性格特点,是不肯以这种方式来示弱的。他一定会把最后一样『眼睛』收集到,而且这次落幕一定会跟以前的有些不同。」
    程启思干笑着道:「有什么不同?」
    钟辰轩摇头:「我不知道,只是按他的个性,一定会跟以前的有所不同。应该是他的自负最后膨胀的结果……也可能是他最后的目标……」他拧起了眉头,却不说话了。
    程启思等得不耐烦,碰了他一下道:「说呀。」
    钟辰轩还是摇头:「我始终觉得朱锦这个事件很奇怪,岔在中间,就像是一件艺术品有了缺陷。按理说,以这个凶手崇尚唯美的作风,不应该容许这个缺陷出现。」
    
程启思想了一会,「朱锦现在应该还不会有危险。我觉得,凶手比较安全的作法,是在最后一件案子落幕之后,再把朱锦设计成自杀的样子,然后把证据放在他家里,留下一封信什么的─皆大欢喜。
    「死人不会开口为自己辩护,再加上铁证如山,这是最安全的作法。我们一直盯着朱锦吧,会有收获的。」
    钟辰轩说道:「很有道理,不过,这个凶手也许会觉得这样不够刺激,而且关键是他的战利品无法保存下来。别的证据,似乎不够有力。」
    程启思站起身道:「就算是朱锦杀了人,也不能让他被这个凶手作替死鬼。我现在去查一下,看能不能找到他作案的证据。
    「比如苏雅录那首歌的具体时间,我记得那里还有个谜团没解开。我宁可把朱锦抓回警局,也不想要他死在凶手手里。」
    钟辰轩静静地道:「被凶手杀害,恐怕也比拘押、出庭、判决、死刑那一个漫长的过程来得好。」
    程启思看着他。「你真奇怪。」
    「凶手也是人。犯罪的人,形形色色的心理,是很有趣的。」
    程启思拿起外套,说道:「也许。不过,我更关心的,是如何把凶手绳之以法,不管心理有多少值得研究的地方,杀人就是杀人,犯罪就是犯罪。
    「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群体中,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约。如果他不接受,或者不适应,那么他去的地方往往只有两个,一是监狱或刑场,一是精神病院。」
    钟辰轩淡淡一笑,道:「你说的这两个地方,都是好地方。」
    程启思瞪着他看,「你究竟是什么人?你绝不是警察。警察不会说这种话。」
    钟辰轩脸上却还是保持着那个笑容,一双眼睛冷冷静静地对着他看,却看不出什么情绪,「为什么这么肯定?」
    「算是职业上的本能吧。我知道不该去过问你刻意隐瞒的过去,可是,你有时候让人很不舒服,你知道吗?」
    钟辰轩笑了笑,说道:「如果你不满意,你可以要求换搭档,我也会离开这里,不再出现在你面前。这样总行了吧?」
    程启思盯着他看,举起双手,道:「我认输,我认输。不提了还不行么?」
    钟辰轩笑着道:「你有心情来打听我的事,不如去确认一下案子里的相关问题。」他看着程启思穿外衣,说:「你要出去?」
    程启思嗯了一声。
    「我约了施思,我买了点礼物给她。」
    钟辰轩微笑了一下。
    「她是个好女孩,你应该好好照顾她。」
    因为最近程启思太忙,跟施思见面也见得少。一在餐厅坐下,施思就叽叽咕咕地给他讲起了自己最近在剧院的事,程启思听得也心不在焉。
    施思终于发现他魂不守舍的,就问他:「启思,你是不是还在想那个案子?」
    程启思愣了一下,这才回过神来,「抱歉。的确,我这次出国也是为了这事。」
    他把一个精致的盒子拿了出来,「送妳的。」
    施思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条镶钻的手炼,式样非常别致。「你出国的时候买的?以后别为我买这些东西了。」
    程启思微笑说:「我还是很少见到女孩子不爱珠宝首饰的。」
    施思笑着说:「上台的时候,我们常要戴些闪闪发亮的假珠宝,看着很没意思。而且都要化很浓的舞台妆,所以在平时,我觉得清清爽爽是最好的。」
    她忽然发现程启思没有认真听,却在往一个角落看,也回过了头去。角落里坐着一男一女,正在说话。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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