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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局】:晨曦,你碰到沈翳了? 【沈局】:不要接受沈翳的什么采访!更不要跟他说清河港爆炸案的事! 【沈局】:其他案子也不用跟他提! 【沈局】:最好直接打消他继续写悬疑小说的念头! 【沈局】:晨曦啊,你帮我劝劝他,让他回美国去吧! 紧接着,就像是发神经一般,沈局上面的信息又一一全部被撤回了。之后,是新的一条: 【沈局】:晨曦,沈翳的脾气不大好,你若碰见他,躲他越远越好。什么也不要跟他讲,尤其是警方案件相关的,一个字都不要提。 路晨曦蹙眉看完最后一条消息时,沈翳已经走到了他的近前。 “嗨,路警官。又见面了。看来咱俩之间的缘分还真是……不浅呐。” “我现在真是一点儿都不怀疑了,你绝对是沈局的亲生儿子。”路晨曦从手机屏幕上抬头。 “啊?” “进局里这么多年,跟沈局一起出生入死也得有一二十回了吧……命悬一线的时候,我都没见他以这样变态的速度给我发消息。他这得是有多紧张你啊?” 沈翳轻挑唇角一笑,“他说我什么了?” 路晨曦直接将手机屏幕反转,展示给沈翳看。 沈翳对信息内容并不意外,依旧捉摸不透地弯着唇角:“他骗了你,路警官。我脾气很好的。一定要说的话,应该是属于温柔可亲,善解人意的那一种。” “哈。”路晨曦一声轻笑,仿佛沈翳刚刚开了个多了不得的玩笑,“是吗?” “当然。脾气怎样,总得深入交往之后才能知道。总不能只凭见一面,或者有心之人三两句的挑唆,就给对方判死刑吧?” 路晨曦脸上的笑容顿时僵硬,凝视着沈翳的眼眸一深。 沈翳依旧温和地笑,眉眼弯弯,仿佛丝毫不被路晨曦的讥讽影响,也没觉得冒犯。他语气带着些遗憾,又温柔问道:“……所以,路警官,您怎么想,是打算听我父亲的,就此对我敬而远之了吗?” 路晨曦凝视着沈翳,突然冷静了下来,就算是要真的杀了沈翳,也不必急在这一时。哪怕是为了沈淮恩,至少,他也应该在找出所有真相和证据之后,再将眼前的这个恶魔就地正法,于是,路晨曦扯了扯唇角,亦是一笑。 “恰恰相反。我突然想玩儿点更刺激,更有意思的了。” “……玩儿?” “嗯哼。”路晨曦的手从后腰放置手枪的地方放下来,漆黑的眸子盯着沈翳,不着调地笑:“小兄弟!实在不好意思,之前因为案子的事儿,忙得头昏眼花,认错了人,对你的态度过激了。你要早跟我说,你是沈局的儿子,咱不就没之前的那误会了么!” 路晨曦笑得浪荡,左面颊凹下去一个深酒窝。 “原来,路队待人的态度,完全取决于对方是谁的儿子……难怪年纪轻轻就能当上市局的支队长。佩服,受教。”沈翳语调温柔地赞赏。 路晨曦脸上瞬间敛去了所有的笑意,觉得这种小学鸡式斗嘴,有点没意思了,道:“跟我走吧。” “去哪?” “你找我,不是为着收集案件素材,写悬疑小说的?” 沈翳扬扬眉,默认。 “刚接到报案,翠怡森林公园里发现了一具女尸。送上门的素材啊,不一起去瞧瞧?” 听到这儿,沈翳在原地颇为意外地愣了一会儿。 手机震动,顾喻之的消息再次进来。 【顾喻之】:不会吧。真出事了? 【顾喻之】:需要人去替你收尸吗? 【顾喻之】:就上次给你看的那只骨灰盒怎么样? 沈翳扫了一眼手机,快速回了消息:很不错,非常适合你。 紧跟着,又是一条:忙。勿扰。 顾喻之发来了一个疯帽子坐地哇哇大哭的动图表情。 “看来小兄弟还挺忙?” “没啊。我闲得很!” 沈翳收起手机,重新抬起头时,脸上绽放出了一个堪称甜美乖巧的微笑:“我国内没车,那就麻烦路警官了。” 说罢,沈翳提步先出了警局。 路晨曦审视着沈翳的背影,跟上。 ----- 大多数杀人凶手在作案后,都有再次回到作案现场的习惯。一方面,是为了了解警方侦查案件的进展,检查自己是否有所疏漏;另一方面,看警方苦恼和群众惊惧的反应,能带给凶手如杀人般的二次快感。对于像THE KING这样骄傲自负的变态,路晨曦确信,他绝不会错过这样顺理成章,二次回到案发现场的机会。 人在高度兴奋或者紧张的状态下,情绪反应往往难以受理智控制。尤其是像THE KING这样的变态,若想不被人察觉出自己的异常,他必须每时每刻都隐藏自己的本性,完成给自己所设定的人物表演。在这样的情况下,理智一旦出走,哪怕只有几秒钟的时间,他也有可能会露出马脚,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路晨曦从警这么多年,大大小小也遇到过不少难缠的高智商犯罪分子,其中十足的变态也有过那么几个。有时,他观察那些罪犯的行为,聆听他们那匪夷所思的想法,也觉得有意思——就跟突然发现宇宙之浩渺,天地之广袤,生物多样性之繁杂似的。忍不住要感慨——这林子大了还真是什么鸟都有哇,算是开了不少的眼。 其间,不得不说,THE KING是他最好奇,最感兴趣的那一个。 路晨曦突然很想看看,THE KING在面对自己的“杰作”时,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在他的预想中,无非有两种情况:第一种,警方现场侦查并不算顺利,落入THE KING故意设计的圈套中。那样,他大概会洋洋得意,自得自满,在情绪激动时,或许还会忍不住“介绍”、“夸耀”杀人手法的精妙;第二种,警方在现场侦查时,发现有效线索。或许,他会紧张,会不知所措,但以他完美主义者,强迫症的性格来说,路晨曦猜想,他更多的,可能会表现出对自己作案不够完美的懊恼和愤怒。 但沈翳无论是以上哪种情绪反应,都将会是路晨曦这次实验的胜利。 怎么看都不像是会赔本儿的买卖。 路晨曦想到这儿暗自一笑,带着这样的小心思,载着沈翳,一脚油门直接奔去了翠怡森林公园的案发现场。
第18章 破茧(4) 少女标本连环杀人的第一案中,女孩的尸体是在翠怡森林公园的小山坡上被发现的。 一月初,霄洲市沥沥拉拉下过几天不大不小的雨夹雪。翠怡山海拔较高,地处郊区,因为下雪路滑的缘故,游人上来得也少。山上的雪水化得比市区慢,眼下,雪水才刚刚化透,整个小树林到处都在湿哒哒地滴着水。 山脚下,一小簇看热闹的群众还未散去,冲山坡上指指点点,正热火朝天地议论着,身后,传来一阵听起来就很贵的发动机轰鸣声和一连串刺耳的喇叭声,大家接连翻着白眼,骂骂咧咧给让开了一条小路。 仿佛是为了验证这辆价格不菲的SUV抓地性能足够强大,路晨曦一路歪歪扭扭硬是把车吭哧到翠怡山山坡上,直到远远望到拉好的警戒带和守在警戒带附近的警务人员,才一脚刹车,将车停在了半山腰。 “我听莫兰说,你对犯罪心理和尸检方面,研究得挺深?” 沈翳淡淡抬眼。 “来吧,小家伙!给你次大显身手的机会!要真能帮我们找着有价值的线索,局里可是有重金嘉奖的哦!” 路晨曦冲沈翳抛过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解开安全带,下了车,摔上车门,深一脚浅一脚地朝案发中心地走。 沈翳鼻腔里冷哼了一声,下车,跟上路晨曦。 警戒带所包围的湿地上,零星散落着几个证物号码牌,标示出了可能作为线索的证物痕迹。 不远处,技侦队和外勤组搜查人员正拿着金属探测仪、足迹勘查灯等设备在外围的草丛搜索。 路晨曦穿戴好鞋套、手套,小心地绕着警戒带外围转了一大圈,愣是没找着尸体在哪,不免有点烦躁,正冲着在现场忙活的二队警员呵斥:“不都说了!我到之前,不准动尸体!……” 身后,沈翳面无表情地戳了戳路晨曦的胳膊。 路晨曦:“干什么?” 沈翳仰起头,望向半空。 路晨曦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逆着阳光的方向,路晨曦赫然看到,在树林正中央的天空中飘荡着一个如飞天舞女般的女尸。 女尸浑身赤裸,身上只缠绕了丝丝缕缕彩色的绸缎丝带。她被诸多细小的尼龙丝线束缚着,牢牢被固定在了高耸入云的丛林间。她身姿婀娜,姿态轻盈,虽双目紧闭,唇角却仿若带了抹若有似无的笑。她就像一个从天而降的舞者,一只随风在林间翩翩起舞的精灵。若非尸体已隐隐散发出恶臭,只远远这样望一眼,路晨曦甚至都难以判断,这个少女是否真的已经遇害。 路晨曦盯着这幅诡异的场景,瞳孔猛得一震,一时骇得说不出话来。 虽然前世曾看过这具尸体的现场照片,但大多都是尸体的近景、细节。路晨曦没想到,在最初,这具尸体竟然是被悬置在这么高的位置。这画面,诡异程度,视觉冲击力要比在照片上强烈一百倍不止!简直令人毛骨悚然! “没动,没动!” 莫兰听到路晨曦的呼喊,叼着一根棒棒糖,悠悠达达转了过来,整个人闲闲的,又眯眼往半空中一瞧,道:“不是我说,就这位置,吊车不到,我也动不了哇!根本就够不着!” 莫兰瘪瘪嘴,无奈。又看到沈翳,惊喜:“呦!小帅哥也来了!改主意,想到姐姐这儿来实习了?” 沈翳温柔地笑笑,解释道:“路警官带我来见世面,找素材。” 莫兰朝路晨曦飘过去一个“孺子可教”的眼神,笑道:“呵!难得见路队有这么热心肠的时候!这就对了嘛!今儿早上在警局,那就是一场纯纯的误会!你俩都是人间大聪明!我一眼就知道,你俩得合拍!” 沈翳陪着笑,腼腼腆腆,整个人显得很乖巧,默默往现场外围退了退。 路晨曦在一边儿瞧着沈翳这人前人后,对他人和对自己的两幅面孔,就跟看见了外星人似地稀奇,冷哼了一声,表情像是有些嫌恶的样子。 路晨曦带着沈翳往案发现场的更深处走,沈翳在即将走到尸体下方的边缘时,又往后躲。 路晨曦有点不耐烦了:“不是,你总躲什么呀?学医的难道还能怕尸体吗?” 装乖也装得太过头了吧?! “怕。”沈翳皮笑肉不笑地道,“也说不好尸体现在是什么腐败程度。我怕它突然碎了,被尸块、尸液淋一脸……” 听了这话,路晨曦和莫兰脸色一青,登时大踏步地同步跟着沈翳向后撤出去了两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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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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