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让他们这样疑神疑鬼一阵子吧。”弗恩说,“我们就有了更多的时间。” “你得先好起来。” “我很快就会好,我的伤一直好得很快。”弗恩给他看自己掌心里的伤疤。路克斯轻轻抚摸着过去的伤痕,若有所思地望着他。弗恩的手掌又向前伸了一些,摸到他的脸颊。 路克斯感到他的手指是冰凉的,手掌也是。他的脸颊在摇曳不定的火光下毫无血色,这里太冷了,毯子起不了什么作用。 “你有过女朋友吗?”弗恩忽然问。 路克斯愣了愣,这真是个突如其来的怪问题。 “没有。”他停顿片刻,内心也产生了好奇,反问道,“你呢?” “我只有工作和搭档。”弗恩说,“这里真冷。” “你想到有什么好办法取暖吗?” 弗恩说:“我不喜欢你的连体衣,会让我想起一些不幸的事。” “守卫们也不喜欢,灰色总是不吉利,但在小镇上它就像一个警告。” “在这里不需要。”弗恩的手指穿过他的金发,微笑着问他,“你有能让我暖和起来的超能力吗?” 路克斯也笑了,回答道:“有的,但那需要你付出代价。”他拉开了连体衣的拉链。灰色的衣服很脏,他的身体却很干净,就像他的灵魂一样。他脱下衣服,弯下腰,低头亲吻弗恩的嘴唇。弗恩的嘴唇干燥冰冷,他没有吃东西,只喝了一点热水,因为他不喜欢生的西红柿。他在某些事上成熟冷静,在另一些事上却保留着小小的固执和任性。路克斯很想为他带一份魔手餐厅的鸡肉饭,但那太容易被守卫们看在眼里了。 弗恩闭着眼睛接受他的温度,路克斯跨进棺材,躺在他的身边,伸手搂住他,手掌轻轻摩挲着他的伤口。弗恩解开了他的头发,手指在冰凉的金发间穿过。他们都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拥抱在一起,让各自的体温与对方融合交汇,化成一个整体。 路克斯把毯子拉上来,盖住了他和弗恩的身体,然后疲倦顷刻间上涌,似乎在这里他们才能放松警惕,好好睡上一觉。 “我喜欢你的超能力。”弗恩在他耳边说,“又温暖,又安心。要我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愿意。” “这不是主宰赋予的能力,我很乐意向你收取代价。”路克斯回答。 这代价如此美好,让人心醉神驰。 弗恩几乎立刻就在暖洋洋的气息中睡着了。 他接着做那个怪梦。 有三只动物。 猫、狗和狐狸。 它们都是幼崽,刚刚出生,身上没有光滑浓密的皮毛,湿漉漉地裹着粘液,从那个赤裸的女人腹部的伤口里爬出来。 没一会儿,它们就开始又跑又跳,互相追逐嬉戏,用不同的声音交流着,围绕着“母亲”的身体玩耍。 忽然间,它们停了下来,四周只有黑暗的树林和一片死寂。接着,从“母亲”的伤口里伸出一只苍白的小手,它似乎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爬出来,猫、狗和狐狸就咬着它的手臂,拉扯着它,把它从那道伤口中拔出来。 它掉在地上,是个小胎儿。呼吸到了这沉默的空气,它开始尽情地哭泣。 动物们似乎不知道它为什么哭,它是它们的弟弟,可要它懂事还得等很久很久。它不会像它们一样立刻就会跑会跳,会追逐嬉戏,会表达自己的想法。但是它注定比它们都聪明。 因为它有一个聪明的大脑,“母亲”的体内容不下它,如果它的脑袋长到足以容纳包罗万有的智慧,就无法通过“母亲”的骨盆诞生于世。所以它决定先出生,在这片漆黑的树林里慢慢长大,尽管它是从那道伤口里诞生的,但还是要遵循世间的规律。 这是个有规律的世界,像古希腊人坚信的那样,小到沙粒,大到星辰,万事万物都有遵循的规律。 动物们围绕着它,树林里只有它们和“母亲”。 这一次,弗恩没有一身冷汗地被惊醒,而是在一种干燥的懒洋洋的温暖之中缓缓醒来。 不知什么时候,厚重的窗帘被拉开了一线,阳光穿过红色的玻璃映照在地板上。但弗恩并不觉得那像血,看起来反而有些神圣。 他回想起梦中的动物,总觉得这不是一个单纯的梦,其中深藏着他尚未理解的隐喻。 是主宰在影响他的梦境吗?是主宰在玩弄他的思想吗? 刚到小镇时他也会做梦,但那时的梦现实得多,和他的生活密不可分,梦里有亚历克斯,有停尸房,有案件的受害者。可是现在,越融入小镇的氛围,他的梦就越怪诞离奇。弗恩相信在这里,任何事情都不是没有意义的,主宰控制一切,包括梦境。 “你做梦了。”路克斯支着头看着他。他的身上真暖和,弗恩不禁带着些敬畏和嫉妒地望向他。虽然他对路克斯夸口说自己的伤势好得很快,但大量失血后的虚弱总是很难恢复。他需要补充热量,需要更好的环境,不过现在这样就已经让他满足了。 他要尽快决定接下去该做的事,时间不等人,他得让自己快点恢复行动力。 “是的,我做梦了。”他对路克斯说,“一个奇怪的梦。” “梦见什么?” “一群动物。猫、狗还有狐狸。” “它们在干什么?” “在玩耍,在干动物们爱干的事。”弗恩说,“你觉得主宰会控制我们的思想吗?” 路克斯认真地想了一会儿:“我觉得不会。而且刚好相反,我认为主宰在放任我们的思想,不受法律、道德和规则束缚,甚至不受我们自己的思想束缚,它创造了绝对自由,一种建立在可以随意伤害他人之上的自由。” “主宰是个贱人。”弗恩捡起路克斯散落在脸颊边的一缕金发,绕在手指上玩了一会儿说,“我们应该给它一个教训。” “你想吃东西吗?” “想极了,但不要生的西红柿。”弗恩再次强调。 “我会记得让罗杰带招牌鸡肉饭,但现在只有面包。” “罗杰会不会被发现?” “我想不会,他喜欢走夜路,总是晚上来。”路克斯说,“我只担心他会瞒不过魔手餐厅的艾米丽,因为她知道只有你对招牌鸡肉饭情有独钟。” “你不觉得很美味吗?” “在你来之前,我没有觉得。”路克斯笑了,绿眼睛发亮,“现在我也觉得很美味。” 弗恩喜欢他。 他不像那些懵懂少年一样对自己的心思一知半解,内心非常明白为什么这么喜欢他。 是因为爱要比喜欢更强烈。 他爱他。 他想念小镇之外的生活,想念他的搭档亚历克斯和办公桌,想念人来人往的街道和交通灯,想念办不完的案子和加班的周末,甚至想念那些站在双面玻璃后面的嫌犯。但他还是爱他,因为爱他,他宁愿留在小镇,即使有机会独自离开,他也会选择留下。 他唯一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产生这么强烈的爱,但他一点也不想弄明白。这本来就是个亘古至今没有人能明白的谜题,就让它保持神秘,魅力永存。 “拉我一把。”他说,“我想起来坐一会儿。” 路克斯的手臂穿过他的后背,没有碰到他的伤口,轻轻地把他扶了起来。 弗恩捧住他的双颊,在他的嘴唇上留下一个温暖而有力的吻。 “早安。”他微笑着说。
第27章 招牌鸡肉饭 传言不必多。 在这个封闭的小镇上,消息传播的速度比外面连通世界的网络还要迅速。 事情发生之后的几小时,除去那些早已心知肚明的家伙,人人都听说了使者回归的消息。一种紧绷的恐怖感笼罩着小镇,即使夜晚依旧灯火通明,白天仍然阳光明媚,还是无法驱散这种琴弦般脆弱而紧张的气氛。 过去的噩梦似乎有重现的征兆,那些经历过的人不由得心生敬畏。 守卫们忽然之间销声匿迹,中心广场上倾倒的灯柱也无人修复,像个灾厄的标志一样横陈在街心。流出的血已经干涸,变成深色的斑点,浸透地面,渗入缝隙,只要没有雨水洗刷,就会长久地留在那里。 小镇边缘的小屋里,旅人们聚集在一起。 罗杰环视四周问:“都到齐了吗?” “摩里斯和布莱恩没到。”莫根说,“不过他们从来不参加我们的会议。” “那就是到齐了。”罗杰说,“这次我们干得很好,不是吗?” “如果血没那么粘稠就更好了。”温蒂用手擦了擦脖子,虽然血早就洗掉了,她仍然觉得有种粘糊糊的感觉,那是用蜂蜜和红色颜料调出来的假血。 “接下去你和莫根得躲一阵子,你们承受了使者的代价,受了重伤,千万不要被守卫们发现,以免引起他们怀疑。”罗杰说,“在克拉克警官的伤势痊愈之前,每个人都要随身带着血袋,至少一到两个人在使者周围待命,但不要太明显,不要让人起疑。本恩和朱丽负责制造能力效果,其他人负责表演代价。” “我最多只能把人推到墙上。”本恩说。 “能把人推到墙上就够了。”罗杰说,“我想暂时不会有人挑战使者的能力,我们要做的只是以防万一。” “他们吓得尿裤子了。你们看到史蒂文和尼尔森的狼狈样了吗?”莫根哈哈大笑,他的兴奋总是比别人猛烈且持久。 “这只是开始,他们还会更狼狈,出更多丑。”年轻人都很乐于参与这样的恶作剧。 “但他们总会发现被骗了,要是他们发现了怎么办?正面交锋我们绝不是守卫的对手。”其中也会有这样担心的声音,守卫之中有很多暴力分子,尼尔森满身刺青的模样就非常可怕,如果他想要暗算谁,没人能躲得过。在座的人都沉默起来,这是个毫无争议的结论,因为连弗恩都没躲过。 “会有办法的。”罗杰安慰他们,人们充满期待地望着他。罗杰知道这些热烈的目光并不是对他的期待,那个“会有办法”的人不在这里。 “克拉克警官没有说接着该怎么办吗?”温蒂问,“他伤得有多严重?我们能不能去看望他?” “当然不能。”罗杰说,“越少人知道越好,别忘了到处是守卫的眼线,我会带消息来,克拉克警官有一个完整的计划,每一步都安排得很好。” 如果弗恩在这里,他就能知道为什么罗杰会是这个团体中的小头目,因为他是第一个和他接触的人。或许是巧合,或许是当初他自告奋勇的结果。总之,现在他成了弗恩、路克斯和其他人之间唯一的传声筒,温蒂看他的目光充满羡慕。这位金发姑娘对弗恩的盲目崇拜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把他当做电影里的孤胆神探一样看待。 “那么,克拉克警官现在要你做什么?”本恩问道。 “很重要的事。”罗杰严肃地回答,“除了莫根和温蒂,所有人都回到自己的地方去,像平常一样不要引人注意。离开时每人领一个血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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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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