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我虽然依旧沉默,但是我微微颤抖的手指已经出卖了我的内心。
估计是看火候差不多了,李科长这才对我说:“不过你也不是没有机会,就要看你愿不愿意配合政府了。”
那头焦监狱长也跟着道:“是啊!我看过你的档案,上过学,有文化,当过兵,有见识,应该有一定觉悟的,你要认清现实,跟着我们走,积极向我们靠拢,这才是你现在唯一的出路。”
我第一反应就是,他们需要我站出来指证和我有关的犯人和警察!那怎么能行!先不说哥们义气,江湖规矩什么的,那些人对于我来说,早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我个人情感上首先接受不了,尽管,我深深的明白,我们很多时候,仅仅只是互相利用,但我心里是绝对过不了这一关的!于是我很坚决地摇摇头:“不!我想我怕是要让你们失望了,我自己做的事儿,我一个人承担,我想过了,我在禁闭室想得很清楚,无论这次处理的结果怎样,我都不会说一个字,我自己犯下的错,我自己赎罪,我以后会踏实改造,不在牵扯任何事情……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李科长就笑着说:“你急什么?谁告诉你是你的事情了,我们要让你做的,要比你的事情重要多了!”
什么?我闻言诧异地抬起了头!
当李科长说出这样话的时候,我一时间有些难以置信,不知道他说的究竟是真是假。我在监狱也不是呆了一天两天了,就我所知道的,像我这样的事儿,不敢说是绝后,最起码是空前的!可是现在他居然轻描淡写的说我的事儿,和他们说的相比算不了什么!
这该是多大的事儿啊?以我贫乏的想象力,我实在想不出会是怎样的事儿……
见我在低头沉思,李科长想了想才又接着道:“你也不要瞎琢磨了,你最近在这里面,什么都不知道。我们监狱出了件大事儿!你知道吗?”
我闻言心中一震!什么事儿?巨大的好奇心使我不由自主的抬头向他们看去。
李科长一双眼睛死死的盯住我,好像是想要知道究竟我是不是真的不知道。
我们就这样四目对视,过了半晌他才缓缓地说道:“你认识高小熊和卫明嘛?”
我微微有些愕然,他怎么问这个?难道说小熊和卫明出事了?这个回答要慎重!于是我想了一下,缓缓点头道:“认识,我们在看守所是一个号子的,后来到了新监狱,监狱不怎么生产玛钢了,他们中队人员分流,两个人就调入我们中队。不久后他们原来的老中队又接了一批大活儿,人手不够,又将他们调回去了。后来就再也没有联系,就是偶尔出收工队列我们还能遇见,也就是点头打个招呼。”
李科长闻言点点头:“你说的情况和我们掌握的是一致的。那他们一块调回去的刘海你熟悉嘛?”
我心中暗道,我怎么能不熟悉,那个是反改造尖子,当初被马晓他们收拾惨了!但是这话不能说啊!于是我低声道:“也就是知道这个人,没什么交道。“我更加关心的是那两个人,所以我壮着胆子问道:“他们出什么事儿了?”
李科长面色冷峻地说:“他们现在就在禁闭室!就在你进来的第二天就进来了!不过他们明天就要出去了!至于你能不能明天出去,就看你的态度了。”
我暗自震惊,果然出事儿了!但是他说的后面的话,我有些听不懂,所以略显迷茫地看着他。
李科长和焦监狱长对望了一眼,焦监狱长点点头:“反正迟早都要知道的,给他看看吧!”
李科长从怀里掏出一份材料道:“这是他们的判决,明天法院就来人宣布了,先给你看看。”
什么?判决!这句话的含义我知道,他们居然被加刑了?急于知道事情真相的我赶紧接过判决书,翻看起来。
这份判决书后来我为了这部作品,特意早早跟小熊要来,保存了一份。前面是介绍几个人的基本情况,我一眼就看见一个人的名字,寇军!这个人我认识,是六队监督岗,也是龙飞的份子娃!怎么还会有他?但是我来不及想,前面这些个人基本情况我忽略不计,判决书我看了很多,知道如何找重点,于是就直接找到事实部分:
经审理查明,2004年4月15日,s省H监狱第6分监区决定对不服管教的服刑人员(本案被害人)刘海进行严管教育,当日拟定了对刘严管教育的计划,报经监狱相关部门同意后即开始实施,并办理了加带戒具审批手续。2004年4月15日14时11分许,刘海上完厕所返回其接受严管教育的阅览室后拿起一木凳,朝阅览室的玻璃书柜猛砸,致两节书柜被砸坏,监护犯卫明、高小熊上前制止,高小熊在夺方凳时,被刘海砸中右手,抓住刘海双手将刘推倒,卫明持一木凳击打刘海腰部后又用拳头击打刘背部一下。此时,值班干警王某过来询问情况后回值班室拿手铐时,卫明又用拳头击打谢中波数下,被告人寇军(六分监区监督岗)进入阅览室后踢刘海一脚、又用拳头打刘一拳。值班警察将手铐拿来后和其他在场的服刑人员将被害人刘海铐在第六监区东一楼楼梯下(面朝楼梯,左手高、右手低),值班警察交待被告人卫明、寇军、高小熊、等人看好被害人刘海后离开现场。由于被害人刘海不停大声叫喊、谩骂在场的其他服刑人员,卫明将通往教育堂和监院的门关上后,从后面双手卡住被害人刘海的脖子、用膝盖顶刘的臀部,寇军从厕所拿出一条红色橡胶水管,对折后抽打被害人刘海臀部、腿部数下,后被告人卫明、高小熊、也分别用水管抽打被害人刘海臀部和腿部。下午4时许,被害人刘海出现脸色发白、流汗等症状,高小熊给刘海喂了水后向寇军、卫明等人提出给谢换一下手铐的位置,避免刘海头撞楼梯,卫明即向管教干部汇报后并拿来手铐钥匙后将被害人刘海背铐在楼梯栏杆上。5时许,被告人高小熊发现刘海脸色异常,寇军报告管教干部后将刘海从栏杆上解下来坐在墙边上,许又将保健员叫到现场查看刘,保健员看后就叫赶紧将刘送监狱医院。被害人刘海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8时3分死亡(死年36岁)。
他们打死人了!我心中一阵狂跳!这真的是大事!来不及多想!我接着往下看,中间是证据部分,很是繁琐,我一下子就翻到决定性的段落:
本院认为,被告人高小熊、卫明、寇军服刑期间按照监狱安排在对违反监规的其他服刑人员管护时,故意伤害被管护服刑人员身体,并导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卫明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与原判犯抢劫罪、二罪并罚,总和刑期十六年八个月零三天,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4年4月15日起执行至2019年4月14日止)。
二、被告人寇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与原判犯强奸罪、流氓罪、盗窃罪四罪并罚,总和刑期十二年二个月零十一天,剥夺政治权利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六年;(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4年4月15日起执行至2015年10月14日止)。
三、被告人高小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原判犯盗窃罪两罪并罚,总和刑期十八年八个月零十一天,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4年4月15日起执行至2021年4月14日止)。
这份判决很长,我看的时间不短,李科长也没有催我,耐心的等我看完,对我说了一句更加让我心惊肉跳的话:“我们准备也给你做出加刑处理了!”
尽管我心中早已经有了思想准备,但是亲耳听到这话从李科长的嘴里说出来,我一时间还是有些不能接受,真的要给我加刑了?我还要多少年才能出去?我心中纷乱如麻,耳朵里全是嗡嗡的嘶鸣声,一时间身体有些发软,一下子站了起来,可是又觉得双腿好像已经不能承受身体的重量,一屁股又坐在椅子上。
稍微冷静了一点之后,我不禁有些鄙视自己,以前疯狂的时候,想到后来可以预见的结局时,总觉得一切都没有关系,反正自己在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什么盼头,一个人孤单单,没有了陈怡在哪里都是一样!外面对于我来说只不过是个更大笼子,但是现在我的心境竟然又发生了变化,我忽然间发现我还有那么多难以割舍的东西难以割舍的人。我想早点出去为父母尽孝,我想去看看在电话的那一头给予我重新生活乐趣的心台。可是现在这一切想法都显得那么不现实,因为我即将要被加刑!
加刑!这曾经是一个多么远却又多么近的词语,监狱如此多的犯人,在服刑期间获得加刑的比列不到百分之一。在刚来到监狱的时候,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这件事儿,有朝一日回落在我的头上!我该怎么办?
曾经我因为我不怕,担当这一切袭来的时候,我却无力而又悲哀的发现:其实我是怕的……
一时间,许多念头纷至沓来,手指都在微微的颤抖,想要强装镇定说点什么诸如:“头掉了碗大个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之类豪迈的话,却又说不来,只是深深地低下了头。
李科长或许认为现在我的表现已经达到了他所需要的效果,所以又接着说出了他下面的话:“不过你也不是没有机会,我和焦监狱长决定给你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说到这,他身体向椅背靠去,慢条斯理地说:“当然,就看你自己能不能抓的住了!”
我不明白他的话,但是他这样说,让我好像是在黑夜里看到了一丝曙光,于是我立马从椅子上弹了起来,上前一步道:“是机会,我肯定能抓得住,就看要我干什么了。”
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基于两个原因,一是我知道天上不可能掉馅饼,我本身的事情那么严重,能够比我的事情还要重要的,肯定是了不得的大事。第二是因为我不想表现的太急切,他们能这样和我说,肯定是在心里早就认定,我是给他们办事儿的最佳人选,无论怎样,他们都会对我说出需要我做的事情的。我态度不亢不卑,反而会让他们态度好一些,这也算是抓住主动了吧!
不过这话一说我忽然想到一件事儿!
他们能让我看判决书,那就证明需要我做的事儿肯定和这件事儿有关系,也就是说和卫明小熊有关系。哦……我忽然间有些了解了,政府出面必定没有好事儿,多半是让我去出卖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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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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