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张是一个不超过十岁的小女孩儿,挽着一个中年男人的手,虽然是开心地笑着,眼中却可以看到泪花在闪烁。那名中年男子长长的卷发,络腮胡子,双手被亮闪闪的手铐束缚着,满脸的愧意。这张照片拍摄的背景是白天的一家不知名的超市门口,一辆警车停在他们身后,具体时间不祥。 第二张照片是两个女孩子的合影。一辆救护车正在离她们远去,车顶蓝色的灯光清晰可见。两个姑娘紧紧地搭着彼此的肩膀,站在一座高楼的脚下。大一点的那个姑娘,看起来有十五六岁,穿着一件漂亮的粉色连衣裙,长长的披肩发乌黑发亮,小点的那个姑娘,顶多十一二岁,手里拿着一块已经开始融化了的冰棍,微倾着前身调皮地看向镜头。 第三张,终于见到一个我认识的人了。这应该是深夜,在一面很破的墙边,小凌凌蹲在那里,脚上还穿着只有一排轮子的旱冰鞋,一名比我大一点的小伙子双手抱着头,也蹲坐在她的旁边。他们的面前是一个倾倒的大麻袋,几部笔记本电脑零乱地从袋口露了出来。 接下来的照片全部都是类似的情景,一些或大或小的年轻姑娘们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天气和时间的留影,大多数都有一些猥琐的男性做着陪衬。 总结出规律后,我加快了翻看的速度,将许多幅留影一带而过。 然而,当我翻看了大约二十多张时,却又情不自禁地停住了。 因为,在那张照片上,有一个令我甚感眼熟的小姑娘,大概有十岁左右吧,脑袋两边分别垂下了一束长长的辫子,右脸颊一颗显眼的黑痣,一身小号的牛仔装将她打扮出了许多男孩子气。 我将这张照片暂时挑出来,放在了一旁。继续往下看着。 后来,这个小姑娘又出现了,只是这次她小一些。那时的她还没有扎起辫子,而是带着一个红色的头箍,留着剪发头,看起来也就是八九岁的样子吧。这张照片是她同小凌凌的合影,画面上的凌凌也和现在的小凌凌年龄相仿。那个蹲在凌凌前面的小姑娘没有错的,绝对是…… 只是,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当下我便打开了自己写字台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了自己厚厚的影集,找到了小学时候的两张合影。 我紧紧捏着这两张珍藏多年的集体照。第一张是小学三年级的,而另一张则是小学六年级的毕业留念。 之所以我保留了小学的两张合影,是有原因的:只有将两张里面所有的人并在一起,才是完整的,才能一个不拉地囊括我所有的小学同学。在拍完第一张合影后直到毕业前,许多人陆陆续续都告别了这个班级,转学的转学,开除的开除,还有一个小姑娘却……我这辈子再也不可能见到了。 我凝视着三年级毕业照上的她,没错,同小凌凌在一起合影的就是她,我小学时的老同桌,但是,怎么可能呢? 还是先看完这些东西再说吧。我快马加鞭,走马观花地浏览完了剩余的十几张照片,将它们放了下来,闭上眼睛以求一静。猛然想到那个黑箱子里面还有一个单独的小格子。 还是先把箱子里的东西全部看完吧,说不定还能找到其他的线索。 我掂起红色的提头,拉开了那个小格子的盖子。 里面是三件东西:一件是淡红色的狗骨头橡皮,第二件是一支自制的羽毛笔,最后一件是用彩色软胶条编织而成的心。 顿时我的心狂跳起来。 怎么可能?!这个心分明是我小学三年级时亲自编织而成,后来送给了老同桌的“定情物”!想当年为了学会这种冷门的编织技术,我绞尽了脑汁,费了不知多少苦心。我做成的这颗心,可以向全世界保证,绝对独一无二。 时隔多年,我仍旧记忆犹新,那次我心爱的老同桌收到这份礼物没多久,便从人世间不明不白地失踪了,直到现在仍杳无音讯。我在小学时送给了同学的礼物,现在怎么会落到凌凌的手里呢? 丽丽,你到底在哪里?我是否还能见到你?如果这一切都只是你开的一个玩笑的话,请立刻停止吧!我真的已经承受不起…… 直到当年丽丽失踪的前一刻,我还是和她在一起的。至今,我还能清晰地记起那个梦魇似的下午。 我重新拿起了那几张和老同桌有关的旧照片,陷入了深深的回忆,往日幸福、可笑、惊心动魄的一幕幕又重现在了眼前。 起点中文网 www.qidian.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三章 “三八线” 更新时间2009-4-21 9:51:50 字数:4267
1994年5月,那时的我还在上小学二年级。虽然入学才两年,却也已经和一个女孩子坐了整整两年的同桌。由于个子矮,我们便一直霸占了第一排的两个位置。 当年学校的硬件设施还很有限,我们用的凳子还是那种长条子木凳,一条板凳就能供一张桌的两人坐。桌子就更不用说了,上面的油漆早已经不复存在,桌子上也布满了各种形状的刮痕和签名,也不知是经过多少代学哥学姐们之手了。 爱好创造的我们当然不会放过这样好的展示机会。由于我们之间经常爆发战争,所以,丽丽就带来了一把小刀,在课桌的中心划了一条三八线,示意谁也不能越界。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那条线渐渐地挪了位置,失了公平,不知不觉中我的领地越来越小。终于有一天,不堪压迫的我终于拿起了粉笔,重新公正地划定了界限,并说道:“下课后,谁的胳臂上沾有粉笔末,那谁就是超线了!就要受罚!” “好啊!随便!”丽丽头一歪,满不在乎地同意了,“说吧,如果我超线了的话,你有什么要求?” “那你就要给我买大大泡泡糖!”我说道。 “行!这还不简单,现在我就给你一块。”丽丽说着,从嘴里拽出她嚼了半天的泡泡糖,喂给了我。 “这可不算!待会儿你得给我买新的!”我仍不满足。 丽丽将头箍放到了桌子上,认真地做起了眼保健操:“好吧,那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运气了。” 接下来这节课正好是自习。班主任张老师坐在讲桌前批改上次的生字词听写,我们在下面做着与课本配套的《学习与巩固》上的习题。课堂上静悄悄的,连蚂蚁从地上爬过都能听到。 “孙杰,楚叶丽!你们两个人可真是……”老师一面改着,一面哭笑不得地摇着头,“连错字都要错得一模一样,怎么‘知道’的‘知’都把口写到左边了?!” 我们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哧哧地笑了。 爽!我们又气了老师一次! “喂!”丽丽轻轻用铅笔捣着我的胳膊肘,窃声问:“星期天你还去公园玩吗?” “当然!我每个星期必去的。”我回答道。 “好吧,那就老地方见!” 呤——! 下课了。老师也改完了听写,将厚厚的一摞牛皮本交给了学习委员,委托她找人发下去。 “下课咯!出去玩咯!”我高兴地跳了起来,把文具盒“啪”地一扣,拿起了跳绳就要冲出教室。 “你超线了!”丽丽突然大叫。 我以为她是在开玩笑,谁知往胳臂肘上一看,果然有一些星星点点的粉笔末。鬼知道是我什么时候弄上去的。 不对!一定是刚才丽丽把铅笔头抹上了粉笔末然后碰我,故意陷害我的! “你耍赖!”我叫道。 “别那么多废话了,这可是你说的,超线了就要受罚的。”丽丽漠不关心地说道。 算了,好男不跟女斗。我孙杰大人有大量,还是让她一次吧,当面揭穿多不好啊。反正我还缴获了她一块泡泡糖呢,虽然是二手的,但也是大名鼎鼎的大大牌泡泡糖,好歹也能吹起来几个泡泡。 “那……你想怎样?”我问道。 丽丽一脸神气:“很简单,我要你进女厕所,就像一年级那次一样。” “不行!那一次是我拉肚子,太着急没有看清楚才进错的!”我抗议道。 “我不管!反正那次我是被你看见了。为什么别人在里面的时候你不进去,偏偏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你就来了?” 丽丽越说越不讲理,反正是被她抓到把柄了,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我就不要脸到底吧! 那时的我哪里有那么多大人专属的诸多顾忌,于是当下便保证道:“好吧,我进!” 这时,听写本发到了我们的手里,第二节课老师上来就狠狠地批了我们俩一顿:“……不知道羞耻!” 我们俩听了,只觉得好笑,就又在下面“嘿嘿”地笑起来。 砰! 说到笑对于我来说那就是全身运动,我的额头碰到了桌沿上,发出了很大的响声。全班哄堂大笑起来。 紧接着,我旁边又是“砰”的一声,丽丽也效仿着我,将头磕在了课桌上。 我不甘示弱,再一次将头碰向了课桌。 然后丽丽又一次模仿了我…… 那个时侯的我们一直都是这样,无论在旁人看来我们有多么傻,可这种患难与共的幸福感觉只有我们俩才能体会道。任何人向我们投来的不理解的目光,在我们的眼里都被视为了鼓励和动力。幼稚的我们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地从刚入校时的那次偶然事件相识开始,一直走到了今天,彼此从来都没有真的红过脸,有的只是一种亲切温馨的感觉。 “你们俩站起来!”老师吼道。 我们俩在全班的哄笑中齐刷刷地起立了,可面部的肌肉却不受控制地继续松弛着,根本崩不住。 “孙杰!你想让我现在去马路对面一趟对吧?”老师威胁道。 我不笑了。“马路对面”几乎已经成了我家的代名词,因为我家的胡同和学校真的只有一街之隔。站在教学楼上,甚至能把我们家的门牌号看得一清二楚。
如果老师真要为了这事家访的话,我可就惨了。 我们俩整整站了一节课,终于一天的课程结束了。同学们收拾了书包,争相恐后的从教室的前后门蜂拥而出。 “你们两个快走了!我们要扫地了!”第三组的小组长陈冬催道。 我们俩收拾书包的速度故意很慢,为的就是等同学们都走了以后,再干我们需要做的事情,确切的说,是我要做一些事情。 “好了,这就好了。”丽丽拉上书包的拉链,背起了书包。 “小杰,等一下!”我最要好的朋友冯磊拎着笤帚跑了过来。“周末有时间吗,星期天下午《霹雳游侠》就要播出最后两集了,到我家一起看吧!” “那个……星期天我要去表哥家玩游戏机,就不去你们家了。不好意思啦。”我简短地应付道。 冯磊又想起了什么,推了推圆黑眼镜道:“对了,那天下午有一个台还要演《机械战警》呢!我家刚刚装了有线电视,能收几十个台呢,你一定不要错过机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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