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让我们有请这位年轻的帅哥登台。”主持人没给林启风思考的时间,刚才尝到了甜头,直接带动观众气氛道。 唱歌这种事,林启风从来都不害怕,别人可能会怯场,或者怕唱的不好丢人,林启风从来不这么想,当了大半辈子老师,怯场这种事,根本不存在。 他唱歌既不要钱、也不要命,唱的是心情。 既然被选中了,观众又这么热情,那就去,至于好听不好听的,管他呢,反正不好听了,难受的又不会是他,他唱的高兴就好。 从容起身,步履稳健,站在台上时才想起来,还不知道唱什么歌呢。 前些天经常听歌,倒也记得一些经典老歌,可此刻脑袋里第一时间想起的,却是一首后世的经典歌曲《老男孩》。 这歌刚火起来的时候,儿子特别爱听,每次回家,放的全是这首歌,林启风对此一直嗤之以鼻。 二十几岁的小年轻,整天听一首《老男孩》,太矫情。 可儿子难得回家一趟,也没好开口,没办法,自己也只能跟着听了。 一遍一遍听下来,慢慢觉得还挺有味道的,自己也喜欢上了,有事没事总会不自觉的哼上两句,直到被媳妇质问日夜思念的人是谁,这才作罢。 想到儿子,林启风突然有点伤感,站在台上声音低沉道:“一首《老男孩》,送给我日夜思念的人。“ 可惜没有吉他,就是有他也不会用,清了清嗓子,然后开始唱起来: 那是我日夜思念 深深爱着的人呐 到底我该如何表达 她会接受我吗 …… 真正的梦想、爱情、友谊,从来不会因为时间流逝而褪色,反而更显珍贵。 在这诗和远方的纯真年代,更能打动人心。 林启风唱的不算好,甚至具体歌词都有点记不清了,就这么磕磕绊绊唱下来,非但没被赶下台,底下观众反而渐渐安静下来。 一曲唱罢,林启风看得分明,紧挨着台下那位地中海大叔,不知道想起了谁,眼眶里居然挂了泪,这也是个矫情人啊。 “唱的好。” 不知道是谁带头喊了一句,观众也像一下子清醒过来,掌声雷动,叫好声不绝于耳。 “再来一首。” 又是被人带了个头,观众也开始跟着起哄,看那股热情劲,这次像是真心的。 “来不了了,就会这一首,还是把舞台留给下一位幸运观众吧。”林启风笑着说完,直接溜下台。
主持人登台,先对林启风一顿猛夸,然后开始继续选人。 林启风没管他,径直回到包间。 “哥,唱的真好。”刚坐下,胡同就冲他伸出大拇指,一脸崇拜,就是眼睛有点红。 难道他也被我唱哭了?林启风心里疑惑,直接问了出来:“你眼睛怎么了?” “哦,没事,刚才不小心迷了眼。”胡同随意道,接着换个表情,笑道:“哥,我刚才头起的怎么样,气氛热不热烈,观众热不热情。” 有点邀功请赏的意思。 林启风瞬间恍然,感情刚才那两句是胡同喊得,差点就要返场再来一首,这可是义务劳动,没有报酬的。 一时间,林启风有点哭笑不得,胡同也是好心,怕他下不来台,只能无奈夸了句:“干得不错。” “嘿嘿嘿……”胡同一阵傻笑,接着喝起了酒。 房间里,宋雪晴睁开眼,装作随意的擦了一下眼角,看向许英道:“觉得怎么样?” “调儿不错,歌词也挺感人,就是唱功……嗯,有点拖后腿,整体来说是首好歌,换个人来唱,应该能火。”许英闭上眼,摇头晃脑仔细回想,认真评价道。 宋雪晴楞了一下,然后没好气道:“歌怎么样,我不比你懂,还要你来评价?我是问你人怎么样,看出什么来没。” “啊?哦,嗯……你这么一问,倒还真的有点不一样,这歌以前没听过,难道是他自己写的?可是也不应该啊,唱成这样还能写歌? 而且,要是个普通人,突然要在两百多人面前唱歌,应该像第一个人那样,紧张到变调才对,而他却很从容,似乎一点都不怯场,这不像是一个普通人应该有的心态。“许英有点尴尬,应了两句之后,越想越觉得奇怪。 宋雪晴点点头,跟她想的一样,沉默一下道:“还是再多接触一下,不要太刻意,免得让他反感。” “放心。”许英回了句。 互动游戏没玩几轮,又挑了两个倒霉蛋上台,其中一个自己把自己唱哭之后,游戏就宣告结束了。 接下来舞厅开放,由于场地有限,不可能所有人同时上场,积极的人,早早就找好舞伴,等在边上,刚开始就下了场,看表情跳的挺开心。 没轮到的人也不生气,喝着酒看着他们跳,一样笑得开心。 跳完舞后,重新换上了歌手,是不是职业的不知道,反正唱功不错。 林启风没下场跳舞,他不会,胡同也没下场跳舞,没人找他当舞伴。 时间不知不觉来到十一点多,已经很晚了。 林启风一晚上喝了五瓶啤酒,感觉有点醉意,起身对胡同道:“时间不早了,你还玩不,不玩咱就准备撤了。” “不玩了,没劲。”对于没人找他跳舞这事,胡同耿耿于怀,再待着也没了兴趣,说了句之后,起身跟着林启风准备离开。 “哥,等一下。” 俩人刚走到门口,胡同突然开了口,然后就见他又跑过去,回来时拎着两瓶啤酒,塞给林启风道:“哥,拿着,回家喝,这东西在外面买还挺费劲的。” 林启风一手一瓶啤酒,整个人都哭笑不得,这尼玛白吃白喝,还要白拿,别说赚钱了,能留个裤衩就算不错了,这要不倒闭关门,简直没有天理。 不过转念一想,关门对许英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马上就83年了,开舞厅风险还是挺大,就当拯救失足青年了吧。 这么一想,顿时觉得自己的行为高尚起来,走出门时,对胡同说道:“既然人家给面子,以后记得多来捧捧场。”
第六十三章 李家人 八月中,李想终于凑够了手术费,给家里拍了电报,准备把家人都接过来,一是孩子做了手术,方便照顾,二也是想带着全家逛逛京城。 作为一个宿舍的兄弟,林启风跟着他一起,来到火车站,准备接人。 70年代起,京城就有了出租车,福特和华沙20是主力车型,出租车在京城有专门的站点,靠电话或上门叫车。 服务对象说的是针对普通市民,但每公里两毛五的收费,还是让绝大部分人望而却步,因此,出租车的绝大部分业务还是来自于国家有关部门。 直到84年,天津引进rb大发汽车公司的技术,生产出首辆大发面包车,俗称“面的”之后,由于价格便宜,空间大,能做七名乘客,甚至能够运送电视机、洗衣机等大件物品,因此开始受到青睐。 不过,钱对于林启风来说,自然不是问题,这次来,不仅叫了出租车,还一次叫了两辆。 有钱,任性。 其实主要还是人一家五口,就够塞满一辆车了,他总不能坐着车来,开11路回吧。 为了挣手术费,李想暑假都没回家,从过年到现在,一家人半年时间没见过了,见面难免会说点什么话,就算李想客气,硬叫他挤上车,他也不能干啊。 干脆,叫上两辆车,反正不差钱。 买了月台票,俩人直接进到站台里,火车到了,直接就能接到人。 八月的天,下午两点,闷得像蒸炉,林启风脑门上的汗就没落过,伸手擦了一把,随便一甩,地上出现一排水滴,又迅速蒸发,没了踪迹。 “你要不找个凉快地儿,先去歇会?”等了半天火车还没开到站,估计又延误了,李想有点歉意道。 “不用,多出点汗对身体好,促进血液循环,就当锻炼身体了。”林启风笑着道。 李想还想说话,又是一列火车“况且况且”开进了站。 等火车停稳,车门打开,提着大包小包的人从车里下来,终点站,人本来就多,月台上瞬间站满了人。 李想在人群里仔细寻找,突然眼睛一亮,说了句:“来了。” 人就挤过人群,快步向前走去。 林启风赶紧跟上。 五十多岁的老两口,头发已经白了大半,长年的辛苦劳作,皮肤晒得枯黄,眼角的皱纹密布,看着很显老。 旁边还跟着个女人,应该就是李想媳妇了,年纪看着跟李想差不多大,个子不高不矮,一米六出头,相貌还算清秀,就是人有点瘦,看着挺单薄。 手里紧紧拉着一个小男孩,大概五六岁,脸色看着有点白,不知道是因为生病的缘故,还是第一次出远门,有点紧张,可能两者都有。 “爹、娘,你们可算来了。”李想走到几人跟前,从老头手里接过包,道。 “爸。”没等老两口说话,小男孩先叫了一声,仰着脸,满眼欣喜,可能因为父亲到了身边,先前的紧张消了大半。 三代人,两种称呼。 李想在儿子头上揉了揉,冲媳妇笑笑,声音难得温柔了点,道:“路上没出什么事吧。” 何秀梅没说话,只是笑着摇摇头。 “能有什么事,我们这么多人呢。”李父笑着说了句,脸上堆起皱纹,看向林启风问道:“想子,这位是?” “哦,忘了介绍,这是我大学同学,一个宿舍的好兄弟,叫林启风。”李想介绍完,又向林启风介绍道:“这是我爹、娘,我媳妇,这是我儿子,叫李炎。” “叔儿,婶儿,挤了这么长时间火车,累坏了吧,我们叫了出租车,外面等着呢,先上车歇会,那宽敞,等待会安排好,再去吃个饭。”林启风打声招呼,笑着道。 “夺走几步路的事,花这钱干嘛?”李父不好意思道。 “走吧,已经叫好了。”李想背着行李,林启风也接过来一个,俩人打头,领着向站外走去。 难得见到小汽车,李炎脸上带着新奇,伸出手想摸又不敢摸。 “进去啊。”李想打开车门,招呼道。 “嗯。”李炎脆脆的应了一声,爬进车里,感觉座椅挺舒服的,上下来回做了几次,脸上带起兴奋。 一行人上了车,直奔招待所而去。 把李家人安排妥当之后,林启风就近找了家饭馆,打算给李家人摆个接风宴,舟车劳顿这么久,肯定饿坏了。 “够了够了,点这么多,我们几个人怎么吃得完?”李母听着林启风一气儿报出七八个菜,脸上着急了,紧忙劝道。 “没事,吃不完就带回去,当晚饭吃,浪费不了的。”林启风笑着解释一句,接着又点了两个菜,这才作罢。 “又让你破费了。”李母有点不好意思,她看的分明,刚才的车钱就是林启风付的,二十几块钱呢,在老家都够一家人一个月的开销了。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447 首页 上一页 37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