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吗?刚打了几通电话你都没接,晚上要不要过来我家吃?」
「我刚不小心睡着了,没事。不用了,我昨天晚上还有一些剩饭剩菜,我先吃完。」
挂上电话,靖刚走出秘密基地,外头因为偏僻,没有路灯,他只能就着昏暗的夜色行路。
六十几岁的身子,虽然没有糟蹋得太过,但在视线不佳的状况下,也很难好好走路。
正当他吃力地看着路,准备步下因下午那场雨而显得湿滑的石阶时,突然,他听见身后有人叫着——
「靖刚!」
他一个转头,脚就这么滑了出去……
那天晚上,严家、樊家,甚至商请了东方家族都派出了大批人马,始终偏寻不着靖刚的下落。
再睁开眼,四周一片黑。
靖刚一度觉得志忑,但这种感觉太过熟悉,所以没过多久他已经明白,自己现在身在何处。
当牛头马面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想起自己这一世是怎么死的,因路滑一个不小心摔死的。
很好,他没有负了对高娃暮的承诺,他有认认真真地把这一世过完。
「你是朱靖刚,台湾台北人,享年六十八岁,对吗?」
「是,麻烦你们带路。」
他缓步跟在牛头马面的身后,每踏出一步,都有无限感慨。
当他被带到了文判面前,他问:「这一世,会给我喝真的孟婆汤吗?」
文判看着他,笑着反问:「从你的语气,我实在听不出来你是想喝,还是不想喝呢?」
靖刚看着文判,「我不想喝。我希望永永远远都记得她,不管我轮回到哪一世。虽然她已经不存在在人间或冥间的一草一木中,但至少她会在我的心中、我的脑海中。」
文判笑着摇头。「你这人真奇怪,这咒有解没解,怎么都还没能让你放下她啊!」
文判转过身,背对他,往前走,靖刚慢步跟着。
「你不想喝孟婆汤,你想背着有关她的一切记忆生活。但即使这样,你还是无法帮她活着呀!」
靖刚一边踱着年迈的步伐,一边回答,「就算是这样,这也是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了,让她至少活在我的心中。」
此时,文判停下脚步,靖刚也跟着停下。他们来到所有花开花落都只为他的那方花圃。
文判转过身,看着他问:「可曾问过她想怎样活着?」
靖刚没有答案,因为从来没有问过。
在他的沉默中,文判拿来一只提壶递给他。「来,帮我浇浇水吧!这土挺干的,得滋润滋润。」
靖刚接过提壶,怕一手拿不稳,他两手拿着,微微举高,倾斜四十五度角后,将提壶里的水倾倒而下——
「怎么是红色的?」靖刚讶异地问道。
文判嘴角微扬,拿回提壶,继续浇。「你知道为什么要喝孟婆汤吗?」
靖刚没有回答。
文判继续说:「本来是一条线,缠着缠着,就变成一个结;再缠着缠着,就成了一圈线球,这线球要是再缠着缠着,就足以变成一个茧。喝了孟婆汤,一切重新开始,又是干干净净的一条线,不带着回忆、不带着伤痛,也不带着任何遗憾,不是挺好的?」
靖刚那张刻划着时间痕迹,隐约看得出年轻时英挺俊俏的容颜,因为文判的话,微微牵动着脸部线条。
文判说的没错,但那些遗憾和伤痛里,却有着她啊!
浇完水,文判吸了口气,继续道:「本来,当诅咒解开,高娃暮就应当随着诅咒消失,不应该再存在于任何一种具有生息的形式之中。但是,你对她的执念太深,本来那条名为诅咒的线,只是绑着她和你的命运,你却将这线一直绕、一直缠,一直绕、一直缠……她的形体是没了,但属于她的念却一直留在这里。」
每过一次奈何桥,花圃里就随着他对她的怨结出了种子,这七万多年下来,已经不知道结了多少属于她的种子、葬了几朵属于她的奈何花。
文判的话勾起了靖刚的疑惑。他的意思是?
「刚刚浇的,是高娃暮的血,那是银凤带来的。这一片土地,葬的是属于她的念,念融血水而形之……」也算银凤有心,在高娃暮被匕首刺中、尚未烟消云散时,先收集了她的一些血,每次浇灌便滴上一滴。
文判的话未完,但靖刚的双眼却燃起了希望,手微微发颤着。
「银凤说,这是她尽了最大的努力可以为你们做的了。虽然不知道高娃暮的形体生息要花多久才能养成,所谓『三魂七魄』,她现在连一魂一魄都不完整,但假以时日,是可以成的。」
靖刚激动地掉下眼泪。他说可以成、他说可以成!
「那我……那我……」他可以继续等她吗?
文判看出他的想法,对他摇了摇头。
「你,仍然是要饮孟婆汤的。而且诅咒已解,喝了孟婆汤,你将完全忘记所有曾经在人世间的记忆,你不会再记得谁是高娃暮,也不再记得自己曾经爱过她或恨过她,一切,归零。」
什么?「那我……该怎么遇见她?」
「她不是入梦告诉你了,有缘,再见吗?她希望如果能够再遇见你,你们会重新认识,如果可能,重新相知相惜。她要你不带任何一丝的情感枷锁,只是纯粹的爱她;她要你,认识另一个全新的高娃暮。
「而所谓的『纯粹』,就只能交给缘分了,因为无法刻意呀!」最后那句,文判加重语气,像讲给某人听。
稍后,靖刚到了孟婆面前,当接过孟婆递来的那碗热汤,还是犹豫了。
「怎么?怕万一认不出她?」孟婆笑开她那全无半颗牙齿的嘴巴问。
「是呀,很怕,怕错过她。」
孟婆对他的杞人忧天呵呵直笑。「傻子,把缘分交给命运吧,那不是你的工作。就算你带着她的记忆转世,茫茫人海,你有多少时间寻她?喝了汤,转世去,其它的,并非由得你安排啊!」
在孟婆的催促中,靖刚最后还是饮下了药汤。
在饮下药汤的同时,他在心里头不断念着高娃暮的名字,妄想着这样可以记得她。
待靖刚入了轮回,孟婆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步履蹒跚地走到休憩的凉亭。
「咦?你也在这儿呀!」孟婆对着已先来到凉亭的月老打了招呼。
「是啊!今儿个银凤又来找,都跟她说没那么快了。」月老嫌烦地撇撇嘴,并问孟婆,「依你看,那形体还要多久才能够格入轮回?」
孟婆掐指算算,笑道:「不久不久,再来个百年铁定行!」呵呵呵。
月老支手撑额,大大地叹了口气,「唉!这样我还要被烦几次啊!」
简直是质疑他的专业嘛!管这么宽,连红线要绑哪都要管,这年头真的是愈来愈没人懂得敬老尊贤了!
终曲 更新时间:2017-11-20 17:00:03 字数:1793
距离高中生放学时间已过了快一小时,自愿留下来帮老师批改作业的江霁友走出校门时,已没什么学生,能点头打招呼的几乎都是老师,他也几乎认识,因为高中三年每学期都保持全校第一,想当他导师或科任老师的人都抢着排队。
家境好、体能优、学业成绩出众,长得还一表人才,就算他想低调,也难。
只是,树大招风、人红招妒,江霁友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冒出几个穿着同个学校制服的男生,把他拖进防火巷里。
「请问你们是?」被五、六个人围着,江霁友仍然不愠不火地问。
其中一个男生先用力推了他一把,让原本就已抵在水泥石墙上的他因撞击石墙而吃痛了一下。
那男生恶声恶气的说:「江霁友,我警告你,吴馨佳是我老大的女朋友,你不要想碰!」
江霁友揉了揉稍嫌疼痛的肩头,有礼反问:「请问你老大是哪位?」
刚说话的男同学大拇指往右后方一比。「就他!」
江霁友看去,是一个嘴里叼着烟、顶着三分头的男生。
他站直身,无惧地朝那叼烟男学生走近。
虽然其它人试图上前挡住他,但因为挂着笑容的他气势太强,并没能真的阻止他。
当他站到叼烟男学生的面前,江霁友挺直了背,笑着对他说:「不好意思,可能有误会,我不认识吴馨佳,也没想要碰哪个女生,麻烦你再确认清楚。」
他讲得不卑不亢,对方却觉得他是太有自信,故意反讽他。
于是叼烟男骂了句三字经,卷起袖子,率着兄弟就要喊打——
「你们几个在干么!」一个身上同样穿着校服的女生,指着他们大喊道。
「呀!是跆拳道社长林芷玫!老老老……老大,我们要不要……要不要撤呀?」几个小弟慌乱喊着。
既然被叫老大,就不能太孬,所以就算有千百个不愿意,还是得说:「不!」
「不,是『不要继续』,还是『不要撤』?」小弟们想要再次确认。
「当然是不……不要……不要……」
正当叼烟男同学在那里不要不要的时候,林芷玫早已卷好袖子,大刺刺地走进没有退路的防火巷里,叉着腰,指着叼烟男,「赵启贤,又是你!这次三分头居然还染了橘红色,你是火鸡吗你!」
男同学们的眼光不自觉一起看向叼烟男的头顶。
林正玫嚣张的「问候」,惹恼了赵启贤,他发怒地抡起拳头跑向她,但还没来得及把那拳送到林芷玫面前时,脚就先被江霁友给绊了一下,当场跌了个狗吃屎。
林芷玫愣了一下。这弱鸡是看不起她,以为她打不过这些男生吗?绊脚?娘们吗?
江霁友没错过她脸上不屑加不耐的表情,他看着她,加深笑容。
林芷玫戳了戳他的臂膀。拜托,不用对她这样笑,虽然他很红也很帅,但她林芷玫不吃这一套。
赵启贤撑起上半身,觉得丢脸丢到了太平洋,气得大吼,「给我打!」
当然,男同学们有志一同地都往江霁友这里出拳,没人想向拿全国青少年杯跆拳道女子组冠军的林芷玫挑战。
但是,所谓「你不找麻烦,麻烦也会自动来找你」,林芷玫这次才不给江霁友英雄救美的机会,自己冲上前,将他护在身后,一个一个快速解决。
这中间,江霁友忙着脱下自己的外套,替她围在腰际,因为女生校裙有点短,这样打架,容易走光。
待男同学们被打得七荤八素,夹着尾包逃跑后,林芷玫才转过身,打量了下这全校最红的炸子鸡。
「你就是那个什么『将进酒』?」模范生就是模范生,连名字都要取得这么咬文嚼字。
「是『江霁友』。」正式地介绍自己。
眼前这位有着精巧五官,个性却稍嫌男子气概的女同学,他认得她,但她看起来似乎……不屑认识他。呵呵!
「你不是乖乖牌?怎么也会跟赵启贤那种混混扯在一块?」她一副很怀疑他优良品性的样子。
「因为他误会我喜欢他女朋友。」他有问必答。
「那你有喜欢她吗?」
「当然没有。」就说是误会了。
「那你喜欢谁?」
「你。」
嗄?!在她似乎连呼吸都暂停了的惊吓中,他吻上她的唇。
呵,一如既往的甜美。
好久不见,我亲爱的……
番外篇一:保母情结 更新时间:2017-11-20 17:00:03 字数:1113
今天的土挖得有点多,文判将今儿个最后一朵凋零的奈何花葬了之后,忙着将指缝间的泥沙清洗干净。
但束好在颈后的长发,却不时被拍打垂到脸颊旁,弄得他耳朵和脸都痒痒的。
「好啦好啦!我知道,等下就去浇。等一下!」文判像在对空气发脾气似的,眉头皱个不停。「这种事急不得,你现在吸收有限,又不是我浇多一点,你就成形得快一点。」
他洗完手,边叨念边来到花圃另一方,拿起一旁的提壶,将里头的血水倾泄在土壤里。
这里只有他,没有别人,但如果仔细看,可能看得到他身旁飘着一团小小的、透明的气团。
「什么?你去梦里找他?唉!你不要让他有太多期盼!万一让他失望更大怎么办?他这一世是不可能与你相遇的。」
那团空气球在他讲完这番话后,激烈地上下晃动着,似乎在跟他争论什么。
文判觉得烦了,手一挥,就将它打了个全散。
过一阵子,那气团又跟在他身边。
只听到文判大声道:「什么?要去找他?他看不到你,你去找他何用?而且,这破坏规矩,你不行……喂!你不要给我去呀!」
那气团这次躲过文判的攻击,朝远方飞去。
没有多久,天色昏暗之时,牛头马面便来到文判面前,而那气团也回来了,看来似乎挺丧气的。
「你看吧!就说他看不到你,没事去喊他的名做什么,让一个六十八岁的老先生摔死,等会儿阎王那儿就先记你个『过失致死』罪条,冲动误事啊,小姐!」
气团意志消沉地静静待在文判身边,当牛头马面确认好资料,准备前去拘提死灵时,气团也要跟去。
「你给我回来。」文判手一捞,将气团安在宽大的袖口里。「你要是再去误事,我看等个人间八百年你跟他都还相遇不了!」
文判的话,让气团总算安分下来。
时日一天一天地过,气团也渐渐有了透明模糊的形体,它最爱待在奈何桥上,看着一艘艘竹船经过,总是很认真地搜寻船上的人的脸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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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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