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活王、上官金虹、老刀把子等人不屑搞暗地里的腌臜勾当,他们依靠的是自己的强人魅力。 作者对官场文化毫无兴趣,他关心的始终是张扬着强烈生命力的个人——或正或邪,生要精彩,死要灿烂。 作者部分写的是童话,世道人心的童话。 上官金虹摒弃了一切享乐,他办公的地方甚至没有一张椅子,因为他和写作时的海明威一样,随时随地都要站着,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 上官金虹为什么要对李寻欢除之而后快? 在《多情》的个体江湖里,李寻欢只是一个独立于江湖秩序之外的逍遥派,上官金虹完全可以对他不管不顾,追求自己的王图霸业。他刮起了席卷武林的风暴,何必在意一粒尘埃? 克尔凯郭尔说:“每一种事情都变得非常容易之际,人类就只有一种需要了——需要困难。” 所以快活王在明知沈浪并不可靠的情况下,还是收他当了心腹;所以老刀把子计划成功,完全压倒陆小凤的一刻,依然和后者奋力一搏,要让对手力尽下跪;所以上官金虹单独与李寻欢决战,甚至手下留情,只为了接一次传说中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在征服了一切,包括权力的时候,他们又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他们不仅要超越他人,还要超越自己,超越恐惧和一切未知的事物。 这是作者写作的浪漫主义,你可以邪恶,但你不能猥琐。 你追求权力,但你内心里始终有比权力更重要的东西在。 若不是如此,你不仅没资格成为大侠,甚至没资格成为大盗。 传统武侠小说的游戏规则是,主人公战胜仇人之后,马上娇妻美妾左拥右抱,当上武林盟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作者的小说呢? 他多次描写主角胜利后说不出的疲倦和无奈。 因为他们击败的是值得尊敬的对手,有些对手,在精神境界上甚至比他们更强大。 有何胜利可言? 挺住即是一切。 …… 每个社会都有阶级。 划分阶级的标准,可能是金钱,可能是出身,可能是权力,可能是才华,当然也可能是武艺。 如果把江湖看成现实社会的缩影,那么在竞技场上角逐的武林高手们,相当于如今占据各个行业、争夺资源分配权的大佬。 福布斯百富排行榜何尝不是商业社会的兵器谱? 武侠武侠,侠不可缺,武也万万不可缺,否则小说立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了它的隐喻价值。 作者的小说里,兵器和武艺往往是侠客本人气质的投射,使用不同的武器,人品心性可能判然分明。用拳脚者,多是人情练达、左右逢源的快乐侠客,如沈浪、楚留香、陆小凤、卜鹰;用剑者,多是沉迷于武道的武坛艺术家……
第414章
似乎呦我去,看完本书,脑海中不自觉脑补了画面,类似于,来范蜀黍教你诱拐少女: 「范蠡本是楚国宛人,为人倜傥,不拘小节,所作所为,往往出人意表,当地人士都叫他『范疯子』。」 范蠡这厮不羁洒脱、特立独行、风流倜傥的形象跃然于纸上。 能让羊女阿青和绝色西施一见钟情,想必相貌不俗,许是位美男子。 他是个有大智大慧的人,行事往往不同于寻常人,疯子般轻狂古怪,极易招惹非议,难怪后来连他府上的人都误会他不务正业,还悄悄向文种打小报告了。 「一个人有与众不同的行为,凡人必笑他胡闹;他有高明独特的见解,庸人自必骂他糊涂。」 幸好,还有文种懂他。 后来范蠡荒唐地整天跟阿青去牧羊时,文种不以为然:「他行事与众不同,原非俗人所能明白。」 众人皆醉我独醒,幸得一知己。 范蠡摆摆手,几下就搞定一位妙龄少女,除了自身魅力外,那招数啊,快捷干脆,可谓泡妞界的翘楚啊! 再看他的招数:察言观色! 「范蠡走上几步,问道:“姑娘尊姓?” 那少女道:“你说甚么?” 范蠡道:“姑娘姓甚么?” 那少女道:“我叫阿青,你呢?”」 直接来搭讪!范蠡好样的。 说话文绉绉了,阿青也就听不懂。 范蠡聪明机警,懂得立即用口语再问一遍姑娘芳名,并猜到她是不懂礼法的乡下姑娘。 眼光毒辣。 然后,范蠡正式开展诱拐大计。 他叫阿青到他家吃饭去,阿青不允,说要赶羊去吃草。 于是,他开骗了:“我家有大好的草地,你赶羊去吃,我再赔你十头肥羊。” 天啊,蜀黍,还以为你家有草原呢——根本就只是个花园,羊群去了没草吃,只好咀嚼各种名花,羊嚼牡丹来着。 范蠡真像个拐萝莉的怪叔叔,什么让阿青的羊来吃草啦,不吃她的羊啦,下令缝起老白尸体埋葬啦,答应往她家送米送布啦,懂得顺着阿青性格来下套,简直宽厚又体恤。阿青还真上了他的当。 再下来。 “众仆役见羊群将花园中的牡丹、芍药、芝兰、玫瑰种种名花异卉大口咬嚼,而范蠡却笑吟吟的瞧着,无不骇异。” 唉,遇到这样的人,能不倾心么。 何况是言语幼稚,于世务全然不懂的阿青。 最后,范蜀黍带着少女青在花园的凉亭中,喝茶吃饼,闲谈半天。 阴险真阴险。 根本就是为了套话而已。 接着,“一连数日,范蠡手执竹棒,和阿青在山野间牧羊唱歌,等候白公公到来。” 这样的日子,未尝不美好。 在山上,他还为她讲故事。 可惜范蜀黍是另有目的。 他想的是:「为了越国和夷光,跟她去牧羊却又怎地?」 他从来是为了国家和心爱的女人。 对阿青,其实没真正摆在心上。 「阿青坐在他身畔凝神倾听,一双明亮的眼睛,目不转瞬的瞧着他」……啧啧→_→ 这样明显的少女情态,是喜欢了吧。 女孩子只会带着发光的双眼定晴望她的心上人。 好了,收获成果吧! 其实到这里,范蜀黍已经把阿青搞定啦。 少女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情》。 阿飞为李寻欢冒充梅花盗,李寻欢为阿飞束手就缚,两人之间的情义纠缠,是《多情》交响乐中最响亮的音符。 但他们的感情并不是纯粹的友情,反而更像是亦师亦友的父子之情。 父亲一方面可以为儿子牺牲,另一方面又希望儿子可以沿着他布置好的道路走下去,却不知儿子早在不知不觉间已走出了他的视线范围。 阿飞后来对李寻欢的痛责,定有着反抗父权般的心理因素存在。 幸运的是,李寻欢施加给阿飞的影响是绝对正面的。他以自己的温情和坚持,慢慢同化了这个秉持“不成名,只有死”原则的孤傲少年: 李寻欢道:“你就算将他们全都杀了也没有用,还是没有人会承认你杀了梅花盗,这道理你难道还不明白么?” 阿飞发亮的眼睛渐渐变成灰色,缓缓道:“不错,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若想成名,最好先明白这道理,否则你就会像我一样,迟早还是要变成梅花盗。” 阿飞道:“你的意思是说,我若想成名,最好先学会听话,是么?” 李寻欢笑道:“一点也不错,只要你肯将出风头的事都让给这些大侠们,这些大侠们就会认为你‘少年老成’,是个‘可造之才’,再过个十年二十年,等到这些大侠们都进了棺材,就会轮到你成名了。” 阿飞沉默了半晌,忽然笑了笑。 这笑容看来是那么潇洒,却又是那么寂寞。 他微笑着道:“如此看来,我只怕是永远也不会成名的了。” 这是阿飞在《多情》里最潇洒的瞬间,和他最后甩脱林仙儿的段落不相伯仲。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 两人的友情使得《多情》拥有了武侠小说中少见的双线结构,齐头并进,一边是阿飞成熟化的成长故事,一边是李寻欢世俗化的回归故事,时进时退,形成了奇妙的对比。 武侠小说的文体革命正式掀起,以诗为文,一句一段,长短句交错,字里行间又有内在的逻辑,形成强烈的张力。 文字之外,古龙在人性的冲突和矛盾中提炼出残酷的诗意,熔冶成文,充沛饱满的感情几乎要溢出书外。 场景蒙太奇的切换技巧,已经完全成熟。 李寻欢和上官金虹以禅论战探索武学颠峰的同时,阿飞正在绝望的沉沦和堕落。 一页之中已是两重天地,古龙精确控制着读者的情绪,欲大起时大起,欲大落时大落,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可不止。 存在主义思想的引入、极端人性的刻画、对武学的新定义、兵器谱概念的提出……很难想象,一部小说可以同时取得这么多方面的成就。 《多情》是动人心弦的悲剧,李寻欢身边虽有一友一女,但他孤星入命的形象,已经印在每一个读者心中。 瓦莱里说:“美的定义是容易的:它是让人绝望的东西。” 不管作者本人是否承认,也许悲剧真的比喜剧更动人心魄。 最后一章“蛇足”,作者强颜欢笑,他写了一对青年男女在长亭依依惜别,男子希望自己能成为下一个上官金虹、李寻欢,是不是暗示着江湖即将开始新一轮的轮回? 无论如何,那都是之后的故事了。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感谢作者带来这样的杰作,沸腾了四海少年的热血,又让他们低回不已的杰作。 最后,让我引用一句对菲茨杰拉德的评语来结束本文,这句话安在作者身上一样合适: “终其一生,他都只是在作品里描写自己……但他写的是如此出色,以至于我们在他的作品里看到了整个世界。” …… “惊鸿一瞥蓝蝎子。 蓝蝎子在多情剑客中真正出场只有两次,每次都和王熙凤在林妹妹初进贾府那一章里出场方式一样,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第一次在孙驼子的酒店里,李寻欢已经醉了,孙小红正准备把他带走,忽然有人说,你可以走,但这要醉猫却得留下来! 这声音这声音急促、低沉,而且还有些嘶哑,但却带着种说不出的魅力,仿佛可以唤起男人的情欲。 随着这样的声音,蓝蝎子现身了,她腰很细,腿很长很直,该瘦的地方绝对不胖,该胖的地方绝对不瘦,她的眼睛长而媚,她的嘴巴很大,嘴唇很厚,她的皮肤虽白,却很粗糙,而且毛发很浓。 作者笔下动人的女人不少,但是蓝蝎子无疑是别具一格的,能说得出名字的女角虽然都有细腰长腿,但像她这样具有狂野的性感的诱惑力的人长相的却很少,而她的沙哑低沉的嗓音和她的长相更是相得益彰,成为蓝蝎子独特的标志。蓝蝎子是来为死去的情人伊哭找李寻欢报仇的(伊哭因为林仙儿死在阿飞手上,怎么又跟李寻欢扯上关系了,可见这女人蛮不讲理和任性,也可见人怕出名啊)。 蓝蝎子不是一个人来的,她还带着一个在路上钓上她的男人。 为向孙小红证明她有能力带走李寻欢,她一招杀了这个男人,她笑着告诉这个男人,母蝎子和公蝎子交配之后要吃掉公蝎子的。 第二次李寻欢被郭嵩阳点了穴,有人敲门时,林玲玲将她藏在衣柜里。 李寻欢居然只觉得那个声音熟悉,不知道当时小李探花是心神不定还是真的老了,这样的声音他居然一时记不起来。这一次蓝蝎子依然是为了伊哭来找林仙儿寻仇的,为了不使李寻欢受到至尊宝的糟蹋,也为了报他不杀之恩,蓝蝎子杀了至尊宝,并因此丧失性命。 蓝蝎子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毫不在意享受男人,这些自以为钓到美女玩玩的男人多半也没有好下场,但是她又为伊哭千里迢迢来报仇,而这个她满意的情人正是因为旁的女人的诱惑而死去的。 说她看透了男女关系吧,她始终还是放不下伊哭的;说她看不透,有几个女人像她这样潇洒地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她不像林仙儿找男人是为了满足金钱名利赞美,她只是像男人玩弄女人一样玩弄男人。 同时她还是一个恩怨分明,敢作敢当的女人,李寻欢不杀她,她救了他一命,并放弃了向他讨要一只胳膊的机会;杀了至尊宝,她没有逃,没有推卸责任,主动去找大欢喜女菩萨领罪。 如果只看到这些潇洒,自如的个性,毕竟还是不够的,她也有她的彷徨,她的伤心,她的悔恨。 李寻欢劝她,也许找到人代替,就不会那么痛苦了,她怔怔的流下了眼泪;她明知自己在毁别人的同时也在毁自己,却还是要报复,她不是不知道伊哭并不是个可靠的男人,毕竟还是有了感情。每个人背后都有一段伤心的往事,成就了今日的局面,蓝蝎子还年轻,若她不死,必定成为一个真正洒脱自如的女人,那个时候散发出来的魅力,应该更动人吧。” …… “李寻欢从来不完美。 却让人肃然起敬。 每当他在生死边缘徘徊,只求一杯酒。 每当他在胜负成败间,放手一搏,且,放人一马。 高人不是随便的虚名,而是真的与众不同,从心底里,多些什么。 很喜欢他跟上官金虹最后的对决 很喜欢阿飞醒悟时的那句话 李寻欢的人生,也是千千万万人所有的颠沛流离 而他的错过的幸福,也是平平凡凡人心中停留的遗憾 林仙儿是书中不可缺的人,也是古龙的经典视角——女人如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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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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