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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在我怀里。” 陆晓风不敢动。 “我允许你。” 陆晓风钻进他怀里去,眼皮死沉,立刻便睡着了。 经过这一次,陆晓风开始对程炎言听计从。绝不离开他的视线范围,绝不和任何女性单独交谈。 从早上开晨会,他就一直坐在程炎身边的位置。程炎去哪里都把陆晓风带上,让他彻底变成自己的一件附属品。 詹胜云和阿玲在这年的五月份举行了婚礼。规模之浩大,又被称作世纪婚礼。光是场地布置费用就超过了五千万,新娘的首饰珠宝来自英国王室,宾客数量两千人,不少胡润富豪榜的知名企业家出席,众多明星到场。程炎作为男方家属,也带着陆晓风去吃喜酒。 当着无数人的面,程炎保持着习惯,为陆晓风拉开餐桌前的椅子。这个举动闹得同桌的风云科技股东们交头接耳。 陆晓风赶紧低头跟程炎说:“等下别给我递水什么的,大家看见不好。” 陆晓风知道程炎以前认识不少女明星,没想到在这种大佬云集的场合,他仍然是最惹人注意的那一个。她们只要看见程炎,就要特意到跟前来,娇滴滴叫声“程先生”。 “不知道程先生哪天有空和我单独聊聊呢?”这位女模特非常痴情,在程炎还在开餐厅的时候,就喜欢上他了。 程炎微笑着也不回答,一种委婉的拒绝。 三不五时就来上一位敬酒的女明星,打断两人的对话。想想邻桌坐着的那位影业总裁,恐怕都没有如此高的人气。陆晓风看了干生气,找个借口去上厕所。回到座位上时,恰好看到程炎在给那个女模特手写贺卡。 用的钢笔还是程炎最喜欢的那支“黑白琴键”系列。他习惯用这支笔签文件。 陆晓风只感到嫉妒心直冲天灵盖,程炎从来不给自己留字条,最多就是一个署名“C.L”,却为别人手写贺卡。他看着手上的手镯,还说什么没有锁链的手铐,敢情是个单向的。程炎可以阻断他的一切人际关系,他却不能反过来干涉对方。 想想心里有点不痛快,正好这时候程炎被叫去闹洞房,他就趁机溜了出去。 全城因为这场婚礼一度交通瘫痪,到处堵车,出租司机在前面呸了一口:您说这都什么人啊,还让不让平民老百姓过日子了。 陆晓风明明刚从那里边出来,也跟着呸了口。 半小时过去了也没有一点前进迹象,陆晓风只好下车。他在婚礼会场附近溜达,找了个洗浴中心。 虽然嘴上说讨厌,洗澡前还是小心翼翼把手镯摘下来,哈口气擦擦亮,端正摆在寄物柜里。他不知道这个是古董,因为是那个人送的,哪怕是一根橡皮筋也乐意戴。 搓完澡去休息大厅看会电视,时不时有女的凑过来问他按摩吗?后来只要闭着眼睛感觉旁边有人靠近,就要伸出手晃晃,表示不要。 但是这次跟前面都不一样。一个带着体温的手镯,在他伸手的时候顺理成章套在他的手上。 “你把我的柜子撬了?”陆晓风问。 程炎轻呵一声,话里十足的嘲讽:“原来理事长是个说话不算数,耍无赖的人。” “反正有GPS,你这不是找到我了吗?”完全就是理直气壮的口气,“我是耍无赖,那也比某些人强,还给人家写卡片呢。差点忘了,只要您点名说喜欢哪个女明星,媒体就会把她捧上天,她们就是冲着这个来的吧?” “你跟任何人都不同。别人也许看重我的条件,认为我能帮她出名,但你要的只是,”贴在耳边,“我作为男人的能力。” 他趴着睡觉,正好方便程炎不轻不重地打了一下他的屁股,陆晓风连忙坐起来,程炎把他往怀里一搂,拖住就往门外走。 “回家了!” 陆晓风靠在程炎怀里,玩着自己的手镯,听到他问:“我每次都虐待你,你却不躲得远远的,心里在想什么?” “我不想让你扫兴。如果对我做点什么可以让你不那么生气,那就悉听尊便。” 程炎亲亲他的头发。 陆晓风也问:“那你每次那样虐待我的时候,心里在想什么?” “我明明喜欢你,却只能对你做下三滥的事。你说,是不是很奇怪?” “不奇怪,因为你是个变态......你又打我屁股!” 作者有话要说: 哎 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第108章 追溯 程炎确实变态,不仅变态而且霸道。他是他的员工,唯一被他用极端方式管理的一个员工。 这导致陆晓风有段时间一看到程炎,身体就会变得奇怪,他认为这是害怕的表现,是肾上腺激素作用。 看着程炎戴着眼镜坐在电脑前工作,俗话说得好,不怕耍流氓,就怕流氓有文化,能把人玩得团团转,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陆晓风再害怕,也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朝他走去,给那人倒上一杯热水。 “什么事。” “你对着电脑工作了好久,天都快亮了。” 程炎嗤笑:“你这样关心我,容易让人误会。” 陆晓风结巴了,他绝对不是来催着“交作业”的,这人又想到哪里去了! 只有跟程炎在一起的时候会有那种心脏怦怦跳的反应,一旦有了肢体接触,还会脸红发热。 但跟其他别的男人相处,就能很清楚感觉到这是自己的同性——像路边的树,一张纸,一块石头,对他们毫无感觉。 “明天起我要出差一周,没有人管你了,开心不?”程炎逗他。 陆晓风的眼睛黯了下去,失落之情溢于言表,还要逞强说:“开心。” 程炎抚抚他的头发,说:“我会早点回来的。” 在程炎出差回来之前,陆晓风掰着手指头等他。但最后等来的,却是一场因积怨寻仇持刀砍人的血案,以及程炎被送进重症监护室的消息。 程炎回国之后,先到风云科技的旧总部开会。之后他去了一趟701室拿东西。 他不知不觉地落单了,就在走出住处楼下时,被尾随他的林哥等人冲上前持刀猛砍。程炎的身手好,躲过了许多致命伤,甚至还将一个人放趴,夺下他手中的砍刀。负责开车的林哥拿出枪射击程炎,随后他们便逃离了现场。 程炎还没有脱离危险期的时候,同一间医院里昏睡至今的燕子醒了。 不是身体机能对外界刺激做出的反应,而是伴随着所有记忆的苏醒,真正意义上的醒来。 她还记得出事之前看到父亲被人杀害的一幕,因此大哭不止。在这之后她喊的第一个名字是程炎,因为还记得他在出事前给家里打过好几个电话,提醒徐家可能有危险。她在昏迷前寄希望于找到一个求助的人,就下意识喊他的名字。 随着程炎被黑社会袭击的血腥案件登上社会头条。为了抓到徐家火灾的主使者,他在背后默默做的努力,都浮出了水面。程炎是怎么有意接近林哥从而引出幕后黑手,他怎么协助法院和警察破案,最终招致了疯狂的报复。 时间最终揭开了覆盖在真相之上蒙尘的面纱。 医生还告诉燕子,程炎的血型刚好与她相符,所以他每次过来都会为医院血库献血,希望能为她做些什么。 “我知道他来医院看过我,叫我别害怕。他的声音很温和,告诉我害了我们家的人已经抓到了...” 陆晓风一直以来冤枉了程炎许多次。 明明知道只要说一句没做过,陆晓风就会妥协。其实在程炎心底,是希望陆晓风能相信自己,而不是由自己解释给对方听。 在重症监护室门外,陆晓风木然地坐着,已经过去很多天了,每天的功课就是过来陪伴他,隔着这一面墙。没有人来打扰他们两个人,可以静静地回想从前相处的日子。 要说陆晓风最后悔的,就是在那场世纪婚礼上,跟程炎闹脾气。 只不过看到程炎给别人手写贺卡,心里就吃醋,提前离开婚礼现场。那天程炎以为他的失踪和林哥有关,方寸大乱,跟随手镯里的GPS发疯地找人。当时全城堵车,他靠双腿一路奔跑,冲到洗浴中心里,又和工作人员打了一架,才让人把柜子撬开拿到了那个手镯。当然这些都是在程炎住进重症监护室之后,陆晓风通过别人的叙述得知。 至于吃醋的原因也很没道理,程炎并不是只给别人写贺卡,不为陆晓风写东西。 那篇陆晓风熬夜完成的两千字季度规划,在他睡着之后,程炎帮忙做了校正和修改。陆晓风家里没有打印机,他就用那么漂亮规整的字体直接手抄了一份放在桌上。 后来余秘书还吃味地说,自己刚跟着程炎时也不擅长公文写作,怎么没有同等待遇。 “他直接甩给我,叫我再写这种公文的时候,不要出现任何日常用语,带有感情色彩的词语,自己学会精简。整个人凶巴巴的。” 追溯得再遥远一点,陆晓风读书时被罚抄的作业,也都是程炎一笔一划替他完成的。 都是因为程炎对他太好了,他习以为常,根本没有当作一回事。大半夜的陆晓风说想吃哪条街上的烧烤,程炎就会说:“我开车去买回来。” 陆晓风笑他,你是我的男朋友,又不是外卖小哥,我才不舍得折腾你。 程炎喜欢给陆晓风买这买那,每次陆晓风问你怎么又买啊?程炎就会说这种颜色的陆晓风还没有集齐嘛! 而程炎自己并不追求金钱方面的享受。 陆晓风说:“用我妈妈的话,这叫猪窠里修不了萝卜种。” 程炎一本正经地纠正:“是狗窝。” 陆晓风说他是狗,喜欢拿他开玩笑,他从来不生气,总是笑笑地揉着陆晓风的头。陆晓风令他的公司损失大量资金,他却只说了一句“我保你。”他从背后揽住陆晓风,诉说着两个人的未来,想要一起去香港定居,再也不回来。 他是一个拿一朵装点餐盘的小花就能哄好的人。 他在陆晓风的面前屡屡流泪,害怕被抛弃时是这样;听到陆晓风说“我爱你”三个字,反应也是这样。 陆晓风问过程炎,为什么要把风云科技名下的公益基金会全权交给自己?不会是因为这个肥差容易出纰漏,怕再来一个挪用公款的人吧? “我没想那么多,”程炎抚摸着陆晓风的头发,“就是想着要给你找个事情做。” 他又对陆晓风温声细语地说:“我不是什么时候都满脑子算计,也有单纯想要为了你这么做的一刻。” 陆晓风在梦里看到别人告诉他程炎被送进医院抢救时的样子。他的手从担架上垂下来,手臂有条很长的口子,失血过多变得惨白,血仍不停地滴落到地板上。他的眼睛闭着,被凌乱的头发遮住,似乎再也睁不开了。 甚至梦见自己来到墓园,天下着雨,陆晓风在他的坟前驻足了很久,为他献上一束白色的鲜花。 在他出事后,才知道他最喜欢的颜色是白色,他明明只喜欢白色玫瑰,却说喜欢陆晓风送的粉色玫瑰。 他爱他,从来没有恨过他。在那个人从自己的生命中消失时,才慢慢感觉到的——我是如此地爱他。 从和他认识的时候开始,那就是一个孤高冷傲的人,仿佛和世界格格不入。这么多年,他把陆晓风当成唯一走进心里的那个人,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人。自己却没有好好关心过他,为什么要一次次吵架,不肯做出一点让步,为什么对他那么地苛刻,为什么不多给他一些信任和安全感,当得知真相的时候,却都已经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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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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