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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斯在后面的沙发上眯着眼睛看二人互动。 他总觉得自己感觉得没错,程庭.......真的喜欢周锦书吧? 看他等会在饭桌上试探一二。
第二十四章 邓斯买的几乎都是些带辣的,重油重盐极其不健康。 炸串、炒粉、炒饭、还有对面那条街里面一个老馆子里的各种炒菜,锅包肉、地三鲜、老式炸鸡,唯一一份看起来清淡点的是份汤。 排骨海带汤。 还是送的。 摆开以后周锦书想起程庭不吃辣,觉得有点不合适:“好像没什么你能吃的,而且你刚从医院出来,我给你点清淡的吧。” 邓斯不好意思:“你们才从医院出来?是哪里不舒服吗,早知道我买点粥了。” 程庭拿了筷子坐下来,随意道:“不用,就是一点过敏,我还没那么脆弱。都能吃。” 周锦书没坚持,解释道:“他狗毛过敏,昨天不小心碰到小狗了,所以去了一趟医院。” “你昨天都没睡好,过敏也才好,今天就不用去雕塑教室帮我了,特许你休息一天。” 程庭无奈道:“其实真的没事,下午我还要接着去训练。” 邓斯也觉得程庭看起来不像有事。 也是。 体育生嘛,身体好得很,恢复又快,小小狗毛过敏,能有什么事? 他眼珠一转:“程哥,你还帮阿锦去做雕塑啊,这个可累了。” 他已经自来熟地喊上程哥了。 周锦书看他一眼:“要不是你天天跑得不见人影,我本来想喊你来帮我。” “可别。”邓斯马上拒绝:“我宁愿花钱雇一个人帮你干,这些活多累啊,又脏又累,我都打算最后三天再做。” “知道你有钱。”周锦书咬了一口蛋饺,被里面的荸荠弄得皱眉。 程庭把碗伸过去,“给我吧。” 周锦书犹犹豫豫,夹着蛋饺的筷子都颤了颤。 在邓斯面前....不太好吧? 虽然是程庭吃他咬过的,不是他吃程庭咬过的,他还是有点心理压力。 他给自己打气,情侣嘛,互相吃吃剩下的,都没什么的。 程庭自己伸筷子把他的半个蛋饺夹走了,“吃饭发什么呆。” 他神色自然地咬了一口被周锦书咬过的蛋饺,小小的弯月牙上又有了新的月牙。 周锦书低下头。 邓斯瞄瞄这个,瞄瞄那个,装模作样感叹:“程哥,之前在论坛就经常见你大名,现在见了真人才发现,你对朋友这么好啊。” 他微微咬重了朋友这两个字,细细数:“帮阿锦做苦力,还接人上下学,上次还听说你帮阿锦提水壶背书包,这种朋友从哪个方向磕头能有啊?” 是的。 论坛已经更新了最新动向。 程庭本来就受关注,他和周锦书出双入对的照片早就悄悄在论坛挂着了。 【体院天才射箭手这是有对象了?公开出柜?】 【天哪,程庭居然还有这么温柔的时候.....旁边这个帅哥是谁啊,看不清啊。】 【他甚至帮他把所有东西都拿了,我哭死...体育生的力气就是这么用的吗?你糊涂啊庭!】 【嫉妒,我现在嫉妒得不能说话,这张图太糊了,有没有清楚一点的?】 周锦书愣住:“你从哪里听说的?” 邓斯隐晦地看了他一眼,没说他差点在论坛公开出柜的事:“你也知道我是百晓生嘛,我当然知道。” 程庭给周锦书盛了一碗汤,不紧不慢说:“看来我在论坛形象不太好。” 这句话似是而非,模棱两可,没有正面回答邓斯的问题。 邓斯锲而不舍:“程哥和阿锦认识多少年了?关系真好啊。” 周锦书奇怪道:“十几年了啊,不是和你说过了吗?” 他是什么记忆力,如果没记错还和他说了两遍。 程庭看了邓斯一眼,淡淡道:“十五年了,幼儿园认识的。” 邓斯感叹:“这得是青梅竹马了吧?不不不,竹马竹马,真让人羡慕啊。” “程哥,说来真的好巧,你刚好要搬家,就搬到阿锦旁边了。”邓斯狠狠咬了一口炸鸡腿:“这边的房子一般只有毕业季开学那会儿空出来才有得抢呢,你运气也太好了吧,怎么办到的啊?” 试探意味明显得不得了。 这回程庭笑了,“你了解得还挺清楚。” 饭桌上暗潮汹涌周锦书一点没感觉到,他啃着鸡翅转头对邓斯:“你今天怎么这么好奇?吃你的饭。” 邓斯嘿嘿一笑夹了一块鸡肉:“百晓生嘛,就是什么都想知道。” “今天下午的训练什么时候开始?” 程庭:“下午上课时间,两点。” “那还挺早的,今天不要忘记带水了。” “好。” 可能是因为要赶训练,程庭吃得挺快的,周锦书把汤给他:“怕你辣晕。” 程庭只吃了两口炸鸡和锅包肉,还有炒饭。 “饱了。”程庭喝了汤,慢条斯理擦了嘴站起身,“我去训练了。” “嗯嗯。”周锦书埋头吃饭对他随意摆了摆手。 . 去训练场的路上,程庭被人拦住了。 来人就一个,穿着白色衬衫西装裤,像个强行装大人的中二青少年。 是上午才对周锦书纠缠不休的朱茅。 朱茅一双眼睛死盯着他,上下打量:“就是你吧,别以为我打听不到你,你就是周锦书男朋友?” 此时烈日炎炎,四周空落落地只有几个匆匆的学生,这时候来学校的都是来赶课的,就算想看热闹也没时间。 程庭往上抬了抬帽子,双手插兜,连对面的人都懒得看一眼:“你是?” 这两个字好像给了朱茅无尽的侮辱,他脸一下就涨红了:“我是周锦书的追求者,他之前本来喜欢我的!” 他举着手指着程庭,憋了半天:“你......你这个男狐狸精!不就是床上厉害点吗?你有什么可得意的?” “哈?”程庭诧异地抬眼。 …… 邓斯帮周锦书把碗冲了放洗碗机里,嘴巴不停地絮絮叨叨,打听这打听那。 几乎都是关于程庭的事。 周锦书忍不了了,转身严肃道:“邓斯,我必须告诉你,虽然我兄弟挺帅的,但是他是直的,铁直,你还是不要打他主意了。” 男同爱上直男,是没有好结果的。 他给他举例子:“你看,白素贞喜欢许仙,最后怎么样了?被压了二十年吧?不是一个物种不能在一起的,会遭天谴的!” 邓斯吓得连连摆手:“我可不敢喜欢他,你怎么看出来我喜欢他的?” “那你总问他干什么?” 为了洗清自己,邓斯只好说了实话:“我是觉得.....你有没有感觉,程庭喜欢你?” “哈?”
第二十五章 【三合一】 “不可能。” 这是周锦书的第一反应, 他甚至觉得有点荒谬,“你说程庭?喜欢我?” 邓斯恨铁不成钢:“哎呦,你怎么这么没自信啊?其实你这个长相很受同性欢迎的。” 不过是作为下面那个受欢迎。 周锦书哭笑不得:“我不是没自信,是这事不可能。” 比起程庭喜欢他, 还不如告诉他伏地魔喜欢林黛玉。 邓斯甩甩手上的水:“怎么不可能?” 他拉着周锦书在沙发上坐下:“你想想, 他是不是对你很好?比对别人都好?很明显吧?” “他在论坛多不好惹一个人啊,我看他对你眼里柔得都要滴出水了。当局者迷, 旁观者清, 我的眼睛很准的。” 邓斯竭力要说服周锦书相信他的判断。 周锦书想了想:“他是对我很好,但是我是他朋友啊,对朋友好不是应该的吗?” “那他对别人怎么没有这样?” “我和他从幼儿园就开始玩了, 我们俩怎么也算是发小, 和别人当然不一样。” 周锦书理所当然道:“我对他也和对别人不一样啊。” 他的朋友在他心里都很重要, 但程庭在重要的朋友中,最重要。 比起朋友、兄弟, 其实他更像他的家人。 邓斯噎了噎:“那房子的事怎么解释?” “房子?” “我和你说过吧,这周围的房子很难租的,为什么他这么快就能租进来?这不是早有预谋是什么?” 邓斯问:“我问你,你会为了离兄弟近一点, 费尽心思租这么热门抢不到的地方吗?” “我会。” 周锦书点点头:“离他近我找他方便啊, 还能蹭饭。” 他还挺喜欢程庭做的饭的。 邓斯咬牙切齿:“请不要用你的思想揣度别人, 你扪心自问, 程庭是这样的人吗?” 这回周锦书思索得更久了,但他很快就找到了新的理由:“他确实不是这样的人,但是有没有可能, 事情没那么复杂,就是恰好有个人搬走了, 那个人就恰好是我隔壁,然后恰好被程庭找到?” 一连说了这么多个恰好,他自己也有点迷茫。 邓斯一拍手:“看看看,你把你自己都说懵了吧,世界上就有这么多恰好?” 周锦书小声反驳:“有时候就是这么凑巧啊。” 邓斯喝了一口水,决定跳过这一点:“好,那暂时不说这一点,房子的事到时候我问问这一栋的业主,看看隔壁是什么情况。你就说他平时的行为。” “你见过帮兄弟背书包的吗?见过吗?还有水壶,水壶又不重!”邓斯肯定:“这不是情侣才会做的事?” “你们俩都是男的,你又不是没力气,他干嘛帮你提书包提水壶?” 说到这个,周锦书就有点心虚。 他现在总算明白邓斯为什么会有这种猜想了。 他们俩在恋爱演习啊! 程庭演得太好了,这些本来在演习里都是很正常的事,但是在别人眼里就觉得很奇怪。 程庭看他的眼神、一些动作,都会被认为对他有意思。 于是他嗫嚅几句:“放心吧,真的没事,程庭他、他平时就这么热心,你看过论坛吧?他平时就是喜欢助人为乐,如果你和他当朋友,他也给你提书包提水壶。” “再说,我前几天手不是受伤了吗,他见不得朋友受苦才这样的。” 周锦书诚恳道:“你看大学都这么久了,之前也没见他给我提书包拎水壶啊,总不能我们玩了十几年,他这几个星期忽然喜欢上我了吧。” “也是。” 邓斯被他说得不确定了。 他怀疑道:“他这么热心?没看出来啊?” 论坛是有他帮漂亮学姐的照片,但那些照片程庭的脸都很臭,他帮周锦书的时候表情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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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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