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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纵只能就地取材,用一根木桩将管锥的脑袋砸得血肉模糊。
管锥已经断气,脸朝下直挺挺地趴着。黎纵自己也已经力竭,迟来的疲惫让他胸膛剧烈起伏,疯狂榨取周围氧气。
忽然,右边不远处的芦苇丛里闪过一个人影,距离黎纵不但三米。
黎纵刚放松一点的肌肉在一瞬间绷紧。
黎纵纯熟的战术经验告诉他,对方不可能是自己人。
他抄起了管锥用来攻击他的JTR490瑞士军刀直直地刺向那个人影。
对方穿着一件黑色的栗色皮衣,戴着鸭舌帽,黑色的口罩挡住了他的大半张脸,朦胧的夜色下什么也看不真切。
但此人比管锥难缠十倍。
对方虽身高体重都在黎纵之下,但身手可见一斑,在十多个激烈的回合之后扔不落下风。
黎纵实在太疲惫了,他在水手一号上与毒*枪枪战一场,又追了管锥十里山地,现在体力已经基本耗空,再缠斗下去他不见得能讨到便宜。
果然,缠斗过了四五分钟,对手趁着空隙抓住了黎纵的手腕,然后一个甩身上顶,将黎纵顶出去数米远,还顺势夺走了他的刀。那把刀在到了对方手里仿佛变了一种性质,飞快的蝴蝶刀法将锋利的刀刃转出虚影,无论黎纵往哪个方向躲,刀尖永远对准着他的要害。
黎纵的体力消耗已经接近极限,后退几步陡然绊在管锥的脚上,趔趄着站稳时那把银晃晃的军刀已经刺向了他的心脏。
但疼痛并未传来,刀刃在即将扎进他胸膛的那一刻忽然刀头一转,在他右手臂内侧豁开了一条足足五寸长的伤口。
白肉瞬间翻起,血流不止。
黎纵一个屈膝上撩,击中对方的腹部,一把撕下衣角草草捆住了伤口,抬眼时对方已经不见了。
这片芦苇荡太大了,这么短的时间内对方不可能悄无声息地逃走。
黎纵断定对方没有逃走,而是在周围隐蔽了起来,而这个距离不会超过圆周二十米。
芦苇荡随着夜风不规律地起伏摆动,发出沙啦啦地声响,月下的暗云在摇摇欲坠,夏虫的鸣叫声连成一片,衬得四周愈发寂静。
对方的隐蔽性极强,黎纵竟丝毫察觉不到对方藏身的位置。
但他并不因敌在暗我在明而有过分的危机感。
因为倘若对方想要他的命,刚才那一刀已经捅进他的心脏了。
这足以证明,对方并不想取他性命。
不是敌人。
也不是自己人。
对方是谁?为何会出现在此?
“你是谁!”黎纵按压着伤口,“为什么手下留情?”
没有回应,周遭寂静得只剩黎纵自己的呼吸声。
是敌是友,一见便知。
但无论他如何喊话,对方始终蛰伏在黑暗深处。
黎纵呼吸渐渐平复,取而代之的是没顶的疲倦和疼痛,他开始难以保持战立。
他的体力到极限了,这个时候如果对方扑上来,他也绝无反胜的可能,于是他索性自暴自弃,在一堆稍微干燥的芦苇杆上坐了下来:“我实在动不了了,是敌是友都出来吧。”
依旧没有回应。
黎纵笑了一下,一个绿色的小光点落到他血迹干涸的手背上。
是萤火虫。
黎纵抬头,发现芦苇丛中,脚边,头顶,天空…都飞飘着移动的光点,小小的绿光在芦苇梢头跃动着,和天上的繁星吟游辉映,静谧得仿佛能驱散一切阴霾和糟粕。
躲在草丛深处的人也一定看到了。
二十八年了,这是黎纵第一次跟人一起赏萤火虫。
而且,陪他共享这份初体验的人刚狠狠地划了他一刀,又饶了他一命。
黎纵觉得讽刺又好笑,他一直等着草丛里的人出现,不管以任何形式都行。
不知过了多久,黎纵竟然开始走神,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草丛深处才忽然传来异动。
戴着鸭舌帽的男人飞快地逃走了,而黎纵因发呆的时候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造成了半个身体陷入了短暂的麻痹,没能追上去,只看到了对方一个背影。
…………
第34章 “我想吻你。”
黎纵的后备厢装着很多的“救援物资”。
百景县的人最喜欢吃面食,生活方方面面都离不开面粉制品,黎纵还以为余霆会不习惯这里的吃食,于是沿途买了各种水果、蔬菜、牛奶、腊肉、香肠、烟熏鸭、烟熏鱼……塞满了整个后备厢。
他就会凭借这份物资,成功住进了陈彪家。
陈家二老都是老实巴交的本分人,陈父平时也不多话,陈母的性格就是“温驯”中的典型,想着给城里来的警察提供方便是分内的事,拿了黎纵那么多东西还觉得很不好意思。
黎纵为了宽慰二老,拿出了改革开放前的老名言“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还说就当是给他和余霆缴生活费了。
红砖瓦房本就狭小而拥挤,一下子又多了两个大男人,冷冷清清的小院忽然就热闹了。
黄昏刚过,小蔡就扛着一架钢丝床,闻着腊肉味的炊烟进了陈家的篱笆院。
陈母还在伤脑筋总不能让城里来的领导打地铺,见到小蔡立马迎了上去:“老头子快来帮忙,小蔡警官给我们送床来了!”
陈父在里屋:“来了——”
余霆去村小学接圆圆放学,黎纵借着帮忙遛狗跟着一起去了,他们回来的时候,小蔡已经坐在饭桌前喝完了两大碗凉水。
“黎队、余师兄。”小蔡起身抽出了两把椅子,倒了两碗水。
黎纵扔掉了狗绳,大黄狗咕咕叫着追着圆圆蹦蹦跳跳地跑进了厨房,余霆叮嘱了一句“慢点跑”坐下来喝了一口凉茶,陈母的声音从厨房里传来,叫小蔡过去帮忙端饭菜,小蔡应了一声跑进了厨房。
余霆的视线随着小蔡的背影落进厨房,正看到大黄狗捡起了主人扔在地上的一块肉,陈父在灶台下烧火,圆圆钻到他的怀里撒娇,咯咯咯地笑着。
黎纵见他看得入神,拿手晃了晃他的眼:“想什么呢?”
余霆说着,视线却没有从厨房里移开:“老父烧炊,慈母掌勺,儿童嬉笑,烟火、犬吠,陈彪怎么会背弃原本这么幸福的家。”
黎纵笑了:“人是贪婪的生物,向往的往往是自己没有的东西,陈彪出生成长都在这个地方,对外面的花花世界蠢蠢欲动很正常,可你是见过世界的人,对那些浮躁繁华的东西已经没有欲望了,才会感觉这是幸福。”
黎纵声线低沉,说得很认真:“所以,你和陈彪是完全不同的人。”
余霆转过头来,昏黄的灯光映进眼底:“陈彪是十年前离开沸水塘的,老人们都说他是跟着回村的成功人士出去赚大钱去了。”
黎纵端起茶碗又放下:“成功人士?”
“王辛玄。”余霆说。
“菜来啦菜来啦!!”小蔡一手端一盘菜,手腕中间还夹着一盘菜。
黎纵把到了嘴边的问句咽了回去:“我来帮忙吧。”
“别别别!”小蔡赶紧按他坐下,“还有两个菜,我再跑一趟就行,黎队您坐。”
小伙子很懂事,推了推鼻梁上那副残破的眼镜,转身又跑回了厨房。
五菜一汤,荤素搭配,天然有机,色香味俱全。
黎纵生在大城市,从小金尊玉贵地长大,没怎么吃过这种正宗的柴锅饭,闻着味就知道肯定比市局食堂的崔师傅做得好吃。
可惜余霆不让他吃。
他的胃好不容易才止住痛,不能吃带辣的、爆炒的、筋道的,一盘烟熏的麻辣香肠就在眼前,然后忽然就腾空飞走了。
余霆端走了香肠,搁了一碗鸡丝粥在他面前:“你可以配着小白菜吃,宁可饿一点也不能吃太撑。”
黎纵:“…………”
陈父本来准备让饭桌上的男士都尝一杯他自制的小麦酒,黎纵现在就只能看着他们喝。
那酒精分子真的太上头,黎纵的馋虫都被勾到喉咙口了,圆圆捏着勺子,看了看面无表情喝稀饭的黎纵,又看了看蹲在桌角伸着舌头喘大气的大黄狗,拉了拉余霆的袖口:“哥哥,叔叔和大黄都好可怜,你就给他们吃一口吧?”
闻言陈父一口酒呛得咳嗽了几声,陈母顿时面露难色:“圆圆不准乱说话!对不起啊黎警官,孩子不懂事,您别见怪。”
黎纵很上道地嗨了一声,笑了:“丫头倒是说出我的心里话了,我也觉得我跟大黄很像,一样可怜。”
陈父仍然有些尴尬,微微厉色:“丫头,过来。”
圆圆只好嘟着嘴,抱着她的不锈钢小碗,坐到陈父边上去了。
经过圆圆的申请,大黄狗得到了两大坨腊肉和很多的肉骨头,而黎纵还是只能喝稀饭。
热闹的晚餐结束了,大山的夜格外安静,静得连远山的虫鸣鸟啼都听得一清二楚。
黎纵的钢丝床就放在余霆和圆圆的房间里,和木制高梯床正对着,各自割据一面墙角。
余霆哄圆圆先睡下了,把蚊香移到了窗边,推开窗户让风和月光进到屋里。
黎纵翻了个身,钢丝床发出了吱呀吱呀的声音。
这是一张很小的单人床,以黎纵的个头躺上去,最多只能原地翻个身,连滚一圈的空间都没有,脚踝都悬到了床铺外,条件可谓十分艰苦。
山月清明,视线朦朦胧胧,余霆低头扫了他一眼,觉得他确实可怜:“要不你睡我那儿吧。”
余霆的意思是高梯床要大一些,他可以跟黎纵换床睡,他的个子比黎纵矮不少,睡钢丝床脚应该不会悬空。
可黎纵明显理解错了,慢悠悠地枕着手臂,低声调侃:“啧啧,看不出来你这么主动啊。”
余霆喝了几杯白酒,现在眼皮有点重,没精神跟他多废话:“算了。”
“换换换!”
余霆才刚一躺下,就听到钢丝床一阵吱嘎声响,一个庞然大物躺到了身边。
小双人床一下子变得逼仄起来,余霆下意识就要翻身而起,黎纵一把勒住他他,勒得他双臂都张不开。
余霆被吓得不轻,用力地挣扎了两下,没想到黎纵居然“哎呦”一声叫了出来:“痛痛痛痛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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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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