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书网

搜索被攻击,晚上将关闭搜索功能

为了读者更好的阅读体验,近期服务器升级中

首页 > 现代都市
 收藏   反馈   评论 

给我三首歌的时间(娱乐圈)

作者:is七喜   状态:完结   时间:2023-12-05 15:00:02


同样的位子,他之前也载过对方,这相似的经历,勾起了他的回忆。


可回忆,终究是回忆。江暹微微侧头,用余光看了一眼身后,抱着猫包的人,轻轻地叹了口气,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现在他喜欢的人就坐在后面,他相信他一开始的那个暗恋对象知道之后,肯定也会鼓励他的。


余夕琛拿手指戳了戳江暹的背,“先回一趟我家吧,我也应该去给那些植物换水了。实在不行,你先回去。”


“没事,去你家。”他脚一蹬,车头换了个方向,向花店行驶过去。


余夕琛下了车,拿钥匙打开了花店的玻璃门,几日不回来,地板上已经有些落灰了,他随手拿起花洒往地上洒了点水,然后贴心的给每朵花都浇了点。


猫包的拉链被他拉开,年糕好奇的探头出来四处闻闻,是陌生的环境它也不敢乱动,很乖巧的蹲在收银台上。


江暹没有进来,余夕琛以为他在停车,便没有过去查看。


江暹把车停住,盯着那熟悉的车身看了两久,突然鬼迷心窍一般,缓慢的蹲下身子,在车身处看到了熟悉的字母。那一瞬间,他的心紧紧抽了一下。


很熟悉的两个字母,jx。


他当时买这种涂鸦翻的车子,其实就含着这个小心思,涂鸦上有字母不足以为奇,他悄悄的买了特定的贴纸,他不知道自己的初恋是什么名字,只好把他自己的名字贴上去。


他悄悄的再把送给他的礼物上面刻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所接受的信息太大了,让他一瞬间有点眩晕。


因为长期风吹日晒的原因,这两个字母已经有点掉漆了,但耐不住被主人公保护的很好,这么多年大致的模样,还保存着。


江暹怔怔的看着两个字母,手指尖不自觉的抚摸了一下。


这样一来都有迹可循了。


真是,太巧了,不是吗?他突然笑了。


有些时候,上天安排的人生,真的很有趣。眼神里已经没有了刚才的震惊和不可置信,转变成了温柔。他脑子里面现在只有一个人,余夕琛。他很确定,自己只喜欢他,他想,他应该去追他了。


他不再看自行车,起身走进花店里面。


余夕琛蹲在地上,给几盆花浇水,可能因为年糕并没有生什么大病,紧张过后的心情就是欣喜了,他愉快的哼着歌,是他写给江暹的那两首。


看着那熟悉的背影,和江暹记忆中间的慢慢重合。


他突然有点想哭,眼睛框都有些红。


站在他身后良久,江暹才张开嘴,小声的说:“小探哥哥。”


这一句话声音不大,但他可以保证余夕琛肯定是听到了。果然,蹲在地上的人背影一顿,紧接着茫然的抬头。


很熟悉的称呼,余夕琛一瞬间的恍惚,记忆中的那个人在叫着自己,可是抬头看的时候四周什么人也没有,他便又低下头去,只是不再哼歌了,他今天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就幻听。


余夕琛浑然不知,身后的人已经说不出话来了,江暹深深吸了口气,仰起头来,平复一下自己的心情。


他认真的 ,大声的,坚定的,微笑着的说,“小探哥哥。”


这一回轮到余夕琛僵住了。


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一样,他缓慢的回头,江暹站在他身后 ,笑着看着他,紧接着他向他伸出手,声线颤抖的说:“好久不见,小探哥哥。”


脑子里面那根弦,在一瞬间崩断。


看着眼前人惊愕的面容,江暹细细的揣摩着。


一样的眉眼,和近一种的那位哥哥是那样的相似,不简直是一模一样了。记忆中的人,因为长期吃药并且生病,营养不良,瘦弱的很,可能因为后来好了,身体也渐渐补了回来,余夕琛看上去比那个时候要稍微胖一点点。


对啊,就是那一点改变。


让江暹险些认不出来他。


第一眼看见余夕琛,江暹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喜欢他喜欢他,还有想要靠近他。


原来这么看来,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生活早就安排好了伏笔,只是他自己没发现而已。


余夕琛从短暂的震惊中缓了过来,一瞬间,尘封已久的记忆,铺天盖地的袭来。他就站在那边,看着自己喜欢了很久的人,对方也同样看着他,两个人相视无言。


命运这是个奇特的东西。没想到那么多年过去之后,他俩又相交在了一起。


他记忆中那个可爱的幺儿,那个读错他名字的幺儿,现在就站在他面前,成为了他喜欢的人。他一直思念的人,是他喜欢的人,而且现在就站在他面前。


余夕琛和江暹对视着,两个人的记忆,不约而同的回到了那一年。


那一年,他13岁,江暹12岁。


那一年是他俩第一次见面。


那一年起,他们的人生轨迹就一直相交在一起,可能中间分开了,但最终的结局一定会有一个点使他俩相遇。

----



第39章 第三十九章(三更)


11年前


那年夏天还是一如既往的闷热。


从医院回来的时候,余夕琛整个人沉默不语。家里人的脸色也不怎么好看,妈妈一直在掩面痛哭,那声音哭的他心都要碎了。


那年他13岁,眼睛一天比一天不好,他一直没有跟妈妈说,直到最近实在是难受的厉害。父母带他去医院里一查,回来就成这样了 。


年幼的他听不懂什么专业性的名词,只是知道他的眼睛,恐怕真的很难治愈。


医生说他的眼睛会越来越差,直到失明。那一瞬间,巨大的恐惧感把他包裹住,让他喘不过气来,医生说其实这个病是有可以治疗的方法的。


母亲要疯了,控诉着对医生说只要自己能好起来什么都愿意。


他的眼睛见不得光,所以妈妈给他准备了一条白色的丝带,缠绕在他的眼睛上,以防余夕琛突然控制不住自己睁开。


用药很贵,每天都要吃,苦的要死。


治疗费更加费钱,家里本来就不算很富裕,这一下使他们家的负担变得很重了。父母买了套房子,本来就有一些债,现在只好继续水上加霜。一些亲戚什么的,还会借给他们,但是一些朋友就对他们有些反感了。


被蒙上眼睛的余夕琛感觉很无助。


妈妈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大喊大叫。


余夕琛沉默的坐在沙发上,无论怎么地,母亲都不想让他去盲人学校上学。她觉得自己的孩子只是病了,会好的,她不接受。


父亲拗不过她,无奈的给他办了休学手续。从此在别人有机会在学校里上学的时候,余夕琛一个人在家里看店。


父母本来是做小生意的,但奈何不赚钱,为了给他治病,每天都在外面找工作白天上班完之后,晚上还要加班。父母两人的学历都不高,找不到什么好工作,只能几千几千的攒。


这花点自然也就被耽搁了,余夕琛一直没有搬过家,现在开花店也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改了一下。


因为欠钱太多了,花店里面甚至都没有开空调,只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风扇对着人吹。


花店里根本没有人进来,余夕琛就这样百无聊赖在坐的椅子上,他什么也看不见,连黑色都没有。


指尖碰到一个硬的圆柱体,他摸了摸,是一支笔。


他突然就心血来潮,抽屉里面放着一些便签纸。他把它摸出来,拔开笔帽,在上面胡乱的写字,但是落笔的时候又不知道写什么。


停停顿顿几次,最后他还是准备写琛这个字。


小时候,爸爸妈妈对他说过,自己是他们的宝贝,两个人是在傍晚的时候成为情侣,也是在傍晚的时候求婚成功。


余夕琛这个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他很小,就知道琛是珍宝的意思。


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凭着感觉和自己的记忆来写。


边上突然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你在写什么?我看一下,探……为什么要写这个字?”


余夕琛拿笔的手顿住了,他柔声说,“小朋友,你是一个人吗?你家长在哪里?”


那声音听起来就有些沮丧了,“我不是一个人,我妈妈在外面呢,我到里面来玩玩,本来想蹭个空调的,所以说你为什么写这个字啊?”


“因为是我的名字啊?”余夕琛冲着声音的方向,温柔的笑笑,他柔声说,“不是探,是琛。”


“你在瞎说,你写的明明就是探,一看就是提手旁吗?怎么可能王字旁上面还会超出一一竖来?”


他张了张嘴,最终无奈的叹了口气,他不打算与小孩子争。于是便点着头对那孩子说,“那就是探吧。你叫什么名字?”


“嗯?我吗?家里人没怎么叫过我大名,他们管我叫幺儿。”那是声音说着,“你也可以这么叫我,我叫江暹。”


“幺儿”余夕琛轻轻的唤道,手指在桌子上摸索了一下,终于触碰到一块温热的皮肤,“找你妈妈好吗?不要走丢了。”


现在想起来,那个时候真是好笑,当时的自己根本没有在意对方叫什么名字,也根本没有记住,只是一闪而过罢了。


然而江暹,他自始至终读的就是错的。


“哎呀,你不要着急嘛,我妈妈知道我在里面,我就想和你聊会天!”江暹不开心的撇了撇嘴,趴在柜台前面,好奇的看着他脸上的白布。


“你脸上是什么?为什么要带这个东西?”男生天生好奇心强,看到一些稀奇的东西,就想钻研到底。


“什么?”余夕琛看不见,也自然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愣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对方指的是他脸上带丝带,他恍然大悟,笑道,“这个吗?哥哥眼睛不好,不能看见阳光,所以带这个。”


“哦。”江暹安静下来了,但他这个年纪是最闲不住的,不一会儿,他便又闹腾起来。


“你是我哥哥吗?你比我大吗?你今年几岁啊?你不上学吗?哦,对哦,今天是周末,我前几天早上经过你家近的时候,你也不上学啊!”他一问起来就问个没完没了,心中仿佛有十万个为什么那样。


余夕琛扶额,但他还是一个又一个耐心的回答了他的问题,“我现在13岁,也不知道你多大,听你的声音应该比我小。因为我看不见啊,所以说我上不了学。”


江暹立马发出一声惊呼,“我今天12!那你就是我哥哥了,小探哥哥,我能这么叫你吗?”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我是黑粉我有话说,去评论一下>>

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自愿捐助网站

网站无广告收入,非盈利,捐助用于服务器开支!

怕迷路,可前往捐助页面加联系方式!

点击前往捐助页面>>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