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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生活再惨,人也总得向前看吧,好死还不如赖活着呢。孔向尚心态好,没过一段时间又振作起来接着过日子,但他没多大本事,除了放马就嘛也不会了,哪家厂子都不乐意要他,一听到他的名字便敬而远之。 其实孔向尚之所以被人嫌弃,没本事并不算主要原因,最大的毛病还是出自他自己的身上: 孔向尚是个小流氓,喜欢和男人搂搂抱抱。 此话并不是传言,孔向尚还真的是。在山区劳作,孔向尚不但学会了给母马接生,还发觉到自己和别的男生不同。 他看上了村里的一个少年,少年长得很俊,甚至能算得上漂亮,浓眉大眼,五官立体,有着古铜色的皮肤,浑身上下都充满了羌塘地区特有的神秘和野性。孔向尚每次和他一块骑马都觉得有些害臊,总是怕自己的小弟弟起立,两人放马出了一身汗,一天劳作下来跑到一条小河脱光衣服洗澡,少年的身体很美好,孔向尚羞得在水面只露出一双眼睛,偷摸地盯着少年劲瘦的腰肢,脑子里也在意淫着一些污秽的画面:少年躺在自己的胯下,蜜色的肌肤泛出点点含住,主动掰开结实匀称的大腿,嘴里也在发出悦耳的低吟...... 那一阵子,孔向尚很费草纸,一沓草纸不到一个礼拜就能用得一张都不剩,供销社的大娘还拿他打岔,说他用的纸比来月事的小姑娘还要多。 返乡前夕,孔向尚还想法子想带少年回家,大早上的好不容易有点勇气走到少年家里,少年满面红光,拎着一筐子野货热情地招待他。 少年很高兴,因为孔向尚转天赶火车,还能有机会参加他的婚礼。原来少年早和别人有了婚约,生米煮成熟饭了就欢欢喜喜地奉子成婚。 暗恋美好有充满苦涩,还好孔向尚心大,回乡没多久就开始四处撒嘛漂亮的小男孩,甚至都忘掉了少年的名字,少年的名字太长了,记不记都无所谓的。 起初孔向尚还知道自己有病,为了治好怪癖他嘛法子都用上了。看画着外国美女的杂志,找印着泳装少女的日历,哪样都是徒劳无功,最后孔向尚想到一个最龌龊的法子:去女厕所偷窥。 这种卑鄙的行为肯定会招来更多人的唾弃,但是长痛不如短痛,挨一次打能把病治好了比什么都强。 三更半夜,孔向尚蹲在草丛里等待时机,呆的时间久了,他心里也再犯嘀咕: 我是不是太自私了,别的小闺女和自己没仇没怨,万一病没治好,还把人家吓着,岂不是自找苦吃? 孔向尚正纠结着呢,远处的猫叫声更是让他感到心烦,跟叫魂似的,越听越瘆人,他想抓猫,顺着声音找去,专注到都没注意到自己已经在女厕所了。 以前的厕所环境简陋到难以想象,尿骚味,血腥味,稀屎没冲下去散发的屎味,味道冲到让人感到头昏,就这环境别说是治病了,不染上肺炎都算自己体格清奇。 厕所里空无一人,漆黑黑的一片,越往里面摸黑走,那猫叫的声音就越清,孔向尚紧捂口鼻,朝着粪坑一抓,只觉得手上滑腻腻的,对着天花板窟窿上的透光一照: 好么,那茅坑里塞着的不是大猫,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婴儿! 孔向尚抱着婴儿跑出厕所,再一看婴儿,满身的屎尿直让他打干呕。小婴儿没出月科,脐带还没掉,应该刚生下来就被人扔了。 缺德的,生完小孩不养,扔到茅坑死了算谁的!孔向尚暗骂了一句,又瞅瞅小婴儿找找毛病,小婴儿抛去身上脏点,没有缺胳膊少腿的毛病。拿袖子抹掉脸上的粪便,小婴儿哭得哇哇的,响亮极了。 孔向尚带着小婴儿回家,用温乎的水涮了五个来回,小婴儿才露出原本的容貌:胖嘟嘟的身子,红润的脸蛋,眼睛又圆又大,和年画的娃娃没什么两样。 这个小子长得挺俏嘛,全身都是红肉皮子,长大了一定白到发光!最可爱的是,孔向尚拿毛巾擦身,小婴儿会对着毛巾咯咯笑,他挥毛巾挥得越夸张,小婴儿就笑得越灿烂。 唉,这么聪明的小孩,怎么就没人要了呢? 孔向尚打听了很久都没问到孩子爹妈是谁,他喜欢小孩,但不想养小孩,自己都快要饿死了,还有空管一个毫无关系的小孩? “小伙子哎,你还是自己养吧,养不了就交给别人,孩子爹妈应该是没法找了。你看这孩子,鼻子眼睛哪像咱这的人啊,十有八九是哪对狗男女偷欢后生的野杂种。” 一个粮油店的大姐彻底让孔向尚死心,孩子再扔了就是造孽,那只能自己养呗! 从此,这个世界上多了一个名叫乐乐的小孩,他看起来是个快乐的小孩,他的养父也希望他能快乐一辈子。 ---- 走剧情
第60章 【番外】自作孽不可活:小情人 ===== 某天晚上,孔向尚在绿宝石公园闲逛,这只是明面上的,实际上他是在物色对象呢。这个公园是圈子里比较有名的聚集地,白天一般人跑这下棋抽陀螺,晚上圈子的人会跑到公园幽会。大家的目标基本一致,看上眼的尽量要吃到嘴。孔向尚的心态也一样,找一个长相秀气的男孩子,有眼力见还耐操玩不坏,有缘分的话就保持长时间的性关系,不但能保持彼此的相性,而且不用担心染病。 孔向尚的要求有些苛刻,想得到挺美,但人家哪会乐意要他呀?几天下来,别说固炮,他连一夜情的对象都找不见,他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抽烟,心里别提多刺挠了。 “都说了我不感兴趣,你们就别再大费口舌了。” 前面的树林子里,有五六个人叽叽喳喳地咋呼,孔向尚也跟着凑热闹。这一看不知道,看了就让他心驰神往,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有个男孩拿着书本坐在石板凳上,一群男人围在他身边骂骂咧咧的。好巧不巧,这男孩的 长相特符合孔向尚的标准,相貌清秀,皮肤白净,明亮的路灯下愣是找不出一丝瑕疵。 “乖乖,你就跟我们玩一会吧!我们给你钱还不行?!” “滚,就你们长得这把脸,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长嘛样?!” 男孩长得挺可爱的,脾气倒挺冲,几句话下来勾得一屋人怒火中烧,马上要扽起领子揍一顿。 “别打了!” 这时候孔向尚想来个英雄救美,大喊一声便从人群外围冲出来,挡在单宁面前死死护着,他脑子里想得挺美好,走上前时却不知道说嘛了,憋在心里一句话也不敢讲。 “你是谁?!” 孔向尚慌得两腿直哆嗦,最后还是单宁帮他解围的: “他是我对象,你们非得拉着我打炮也不是不行,顺便把他捎上吧!”男孩说的时候还眯起眼睛笑笑,一双卧蚕眼眯成月牙,让人看了心里痒痒。 “快走快走,就这垃圾还是算了吧,别到时候萎了起不来。” “真特么缺德,鲜花插牛粪上了!” 等人群散去,孔向尚还站在原地傻愣,这孩子是真耐人,长得好看不说吧脾气还挺有个性!“大哥。”男孩温柔地拍拍孔向尚的肩膀,“刚才的事给你添麻烦了,留个电话呗,后天晚上六点,我请你吃饭还个人情呗~” “不用吧......” “吃顿饭又不是少块肉,你干嘛那么害羞?”男孩从小本上撕了一篇纸,写上电话号码、名字和约定地点后强行塞到孔向尚的手里。 单宁吗......这名字还怪好听的。孔向尚盯着纸片上清秀工整的字迹,再想想字迹主人的相貌,馋得哈喇子流了一地。 我是不是马上要和这孩子约会了? 到了见面的日子,孔向尚特地去大胡同买了一身新衣服,黑底蓝花背心,阔腿裤,切尔西皮鞋,他站在镜子前照来照去,别提多神气了。 “你是单宁?” “嗯呢。”单宁站在饭馆的门口朝孔向尚招手,牛仔褂子内搭白体恤衬出天真无邪的学生气,他脸上再那么一笑,撩的孔向尚心里直刺挠。 孔向尚忘打伞了,在大太阳底下从家里走到饭馆,汗流了一脑门,单宁见此连忙拿出毛巾帮他擦掉脸上的汗珠:“外面太热了,咱去屋里呆着。” 日料的味道很怪,米饭捏成一个个的小圆球,尝起来是酸溜溜的,孔向尚吃不惯勉强塞两口就看着单宁吃,单宁却对它情有独钟,一筷子夹一个寿司,吃得有滋有味。 “这破玩意有嘛好吃的,十几个也不够塞牙缝的,你吃得还挺美!” “你不懂,吃得就是一个格调!我室友和对象吃日料还必须穿睡衣呢。”单宁嘴里吸溜着拉面,两个腮帮子鼓鼓的,看起来像小仓鼠,搞得孔向尚想用手指戳两下。 一说到对象,孔向尚内心倒是来劲了。眼前的小孩看着还蛮单纯点,长得也挺可爱,自己要是和他搞在一起岂不是美死? “喂,你今年多大啊?” “十六。” “我去,你才多大啊就开始搞这些?” 孔向尚听到单宁的岁数开始犹豫。不行啊,玩这个是违法的,现在这孩子还没成年,和他在一块岂就是天天在刀尖上舔血?!再有,这孩子都开始搞同性恋了,他家的大人也不管管吗? “你个小破孩,上学的年纪就开始想这些,学好不行,学坏倒是一溜一溜的!” “什么呀,我现在已经上大学了。” 单宁一看到孔向尚吓唧唧的样子,噗嗤一声笑了:“你好逗呀,看起来挺好玩的。” 两人在包间里相谈甚欢,单宁聊学校里的事,孔向尚聊下乡插队的经历,什么草原啊,山川啊,河流啊,给单宁说得一愣一愣的。 “这么说,你就没在接着上学?” “上个屁,我下乡的时候才十七,回来的时候我已经二十八了,学得东西早就还给老师了。现在想,也觉得够可惜的,我当年读书特别用功,正常的话我肯定和你一样能上个师范,最次也能去个纺院……” 单宁觉得自己算是幸运的人,至少能有机会去读书。 “吃饱喝足,我给你搞个好东西当纪念品吧!” 孔向尚神秘地从挎包里掏出一圈铁丝,在手里拧啊,扭啊,没一会就编出一辆小自行车:“喏,送给你!” “哇——”单宁就喜欢这些零零散散的小物件,见到就心动的不得了,“谢谢你!” “别急呀,小破孩!人家送你东西,你总得表示点嘛吧!” 单宁想从孔向尚的手里接过去,他喝了点酒,脑子迷迷糊糊的,什么都没想,直接拽着孔向尚的领口深深地吻了下去,然后在孔向尚得意的坏笑中迷失陷阱。 这一天是单宁人生中重要的日子,他献上了初吻,又奉上了贞操,感受着舌尖腻乎在一起缠缠绵绵,也知道男人间做这种事是真的不好受,很疼......疼得鼻涕眼泪直流,还闻到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不过再疼,单宁觉得心里老满足了,孔向尚问他疼不疼,他连忙摇头,像个小猫似的舔着孔向尚半硬不软的性器,生怕人家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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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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