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费黎第一次看见他的伤,之前在医院医生换药时,他都会特意要求拉好遮挡帘,费黎一时间没有动作,也说不出话。 他这反应让裴仕玉有些尴尬,明明气氛很好的。他拿回自己的腰带:“都说不要看了。” “很漂亮,很美,”费黎直直盯着那些疤痕,“是我见过最美的伤疤。” “你……”裴仕玉突然一个激灵,屏住了呼吸。 费黎埋在他胸前,嘴唇颤抖着,动情地将那片伤疤每一寸都吻了个遍。 第103章 开始裴仕玉还怀疑费黎说喜欢他的伤疤只是安慰,这会儿他倒是多少有点信以为真。 费黎在他腰上忘情地起伏颠倒,一直盯着他的胸膛,并无数次动情地亲吻那些伤疤,以至于浪潮平息,那长出嫩肉的伤口仍在发痒发烫。 指尖再次从这伤口上划过,流连忘返,舍不得放开,裴仕玉终于忍不住问出口:“就这么喜欢?” 费黎缩回手:“弄疼了?” “不是,只是没想到你有这种狂野的爱好。”裴仕玉玩笑道,“小黎啊,你是不是喜欢那种脸上有刀疤,胸前有胸毛的男人?” “我喜欢你。” “如果我脸上有刀疤,胸前毛发旺盛?” “也喜欢。” 裴仕玉毫不怀疑费黎说的是真的,他真就是这么狂热地爱着自己。只是从这不可思议的甜蜜里生出来一点疑惑,为什么费黎会那么喜欢他,事无巨细地迁就他,一切都以他的感受和需要为主。 裴仕玉自认他也很爱费黎,如果对方需要,他也不吝为他去死。但献出生命只是瞬间,只需要一种巨大且短暂的勇气。而费黎为他所做的一切,潜伏多年的隐忍,生活中点点滴滴的照顾和忍让,这是比用生命去爱对方更困难的事。 “小黎,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不记得了。” “这种事怎么会不记得。”裴仕玉想了想,“我是第二次见你就对你产生了好感,毕竟第一次你满脸是血,没看清你长什么样子。” 这让费黎意外:“你喜欢我的长相?” “长相喜欢,个性也有趣,真正让我心动的应该是你不羁的外表下真实的逞强和腼腆吧。” 费黎无奈承认:“是的,第一次邀你见面,我的确很紧张,也一直在逞强。” 裴仕玉侧过身,正面对他:“为什么?难道你对我一见钟情,才非要纠缠着见面和报恩?” “这么说也没错。” “真的?我这么大魅力,让你看一眼就喜欢,我怎么不太信呢。”裴仕玉撇了撇嘴角,“而且我觉得你也不是会对人一见钟情的类型。” “对别人不会,只是对你。” “费总,你学得真快啊,说不定你比我更适合做公关。” 见他这么说,费黎反问:“弄清楚我到底什么时候爱上你的,这很重要?” 裴仕玉想了想:“倒也没有,只是有些好奇。” 还有些疑惑,以前从未仔细想过,现在一想,好像从一开始费黎就是这么依着他宠着他,若非如此,他也不会这么快就彻底沦陷到不可自拔。 就算说不清楚,也不要紧,关键是他们现在还在一起,仍然深爱对方。 夜很深了,裴仕玉已然入睡,费黎还醒着。他轻轻撩开裴仕玉的上衣,借着夜灯微弱的光,用目光代替手指,仍然痴迷地一寸一寸抚过他胸前的伤口。 这是裴仕玉为他挡枪留下的疤痕,是用生命爱着他的证据。他没有怀疑裴仕玉喜欢他,但在这之前,他没有想到裴仕玉爱他到这种程度。每每看见这道伤口,他整个大脑和胸口都开始发热,一种狂热的喜悦快要汹涌而出,光是看着,就感觉肠胃痉挛,快要流出眼泪。 床头的电话轻微震动了一下,费黎拿过来看了一眼,回了一条消息,随后轻轻掀开被单,下了床。 刚刚进入睡眠的裴仕玉被这电话的震动给吵醒,他睁眼看见墙上的时钟,已经走过了十二点。这么晚,还有谁给费黎发消息?这时他听见外面车辆的声音。 裴仕玉也起了床,他没有下楼,站在房间外的阳台,看见停在他们别墅门口的陌生车辆。 费黎出了院门,径直朝那车辆走过去。他只穿着睡衣,来人应该是个相当熟悉的人。可是他俩的熟人今晚都来参加了晚宴,还会落下谁深夜单独驱车前来? 就在裴仕玉好奇不已,车上的人下来了。一个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的人——南城洼的熊师。 费黎原本就来自南城洼,能在他躲避追杀时将其藏匿的人,必定跟他交情匪浅。而今晚的晚宴也不适合这种身份的人,费黎没有邀请他也不奇怪。 熊师也没有做什么,只是交给费黎一个牛皮纸袋,就上车离去了,想必是替他办了什么事。 路灯底下,裴仕玉不得不注意,大半年前对方那一头金发就很醒目,今天那发色更变成了鲜艳的红色。说起来也挺不可思议,南城洼的实际话事人却有一头红毛…… 突然,如同一道闪电在裴仕玉脑里劈过,他终于想起半年前第一次见熊师为何会觉得他眼熟。那时他是金发,裴仕玉一时没能想起。今天他一头红色短发,裴仕玉终于记起这并不是见他的第二次,而是第三次。 第一次碰见熊师是在很多年以前,他救下费黎的那天,在南城洼街上,那个把费黎揍得满脸是血的混混头目。 当时那个小头目最显眼的就是一头红色短发。那天裴仕玉气不过揍了他一拳,对方朝他放了狠话,直到年叔带着保镖过来,他才带人离开。 快十年过去,人是变了一些,但裴仕玉肯定,当年那个红毛就是熊师。 费黎曾在他手下被折断手臂,差点一命呜呼,现在两人竟成了朋友?据裴仕玉所知,费黎恐怕不是这么宅心仁厚的类型吧。 真是奇怪。 费黎也没多待,拿了东西就回来了。 回到房间看见裴仕玉没在床上,有点抱歉:“我把你吵醒了?” “刚刚那人是熊师?” “是。”费黎把手里的纸袋递给裴仕玉,“之前商量的,β-Catalyzer临床试验后就要量产,现在就需要投资药厂和建生产线。以前荣晟的药厂规模不够,年叔看上了南城洼那块儿地。关于南城洼的拆迁和赔偿这些事,我交给熊师在帮我办。” “看来你很信任他。” “是啊,毕竟我们从小就认识,他办事一直靠谱。再说他一直在南城洼,对地盘很熟,这件事交给他是最合适的。” 这句普通闲谈,却叫裴仕玉心中警铃大作。 既然他们是发小,从小就在一块儿,当年熊师对费黎如此痛下杀手,就显得十分怪异。 裴仕玉想不通。越是想不通,心头就越是忐忑,越是忐忑,就越是怀疑。 他好像总在怀疑费黎,总是不能信任他。但在选举事件真相大白的那天,他就决定再也不怀疑费黎,永远信任他,就算费黎有些事没有和他坦白,他也该相信对方是为他好。费黎连那样艰难痛苦的事都为他做了,自己还有什么理由怀疑对方? 看他表情有异,费黎不想裴仕玉对他有什么误会,便把文件袋也递过去:“这是南城洼居民签的拆迁合同。本来南城洼的地不属于居民,房屋都是违建,但直接把人都赶走有些不人道,也会激起他们的反抗,适当赔偿比较好。” “是应该赔偿,总能为了建厂把人逼上绝路。” 裴仕玉附和着,心头却在想着别的。他要问吗,还是就当不知道? 他害怕问出某些自己不喜欢的结果,他和费黎好难才有今天这样的结局。可如果不问,这个疑惑将永远无法消除。他被欺骗了这么多年,得知真相后他能原谅,但对于欺骗本身,他已经有心理阴影了。 他不希望跟费黎之间还有任何罅隙,他不想自己对费黎的爱里包含疑惑和不确定。他问:“费黎,当年我们第一次相遇,带头揍你的那个人是熊师吧?” 费黎突然愣住,随即脸色变得难看,咽着唾沫张了张嘴,卡壳半天才撇开眼:“你认出来了。我以为之前你在南城洼没认出他,已经彻底把他忘记了。” “是已经忘记了,但今天他染回了红发,让我想了起来。” 费黎短促地笑了一声,包含着无奈和苦涩:“那真不凑巧。” “既然你们是发小,那次他揍你是就是故意的。所以我们第一次见面不是什么偶然,而是你们的计划?” 费黎没说话,只是垂下他那张已经灰败的脸。 裴仕玉抬起他的下巴:“你看着我小黎,无论原因是什么,我都会原谅你,但我想知道真相。”他有些痛苦地,“我已经不能再承受任何一点欺骗了。” 费黎喉头颤动着,沉默良久,终于开口:“你想听我的故事吗?” 第104章 费黎生在一个最普遍的男B女O组合的家庭。据他母亲说,在他出生之前,她过着普通但安稳的生活,他的出生改变了这一切。 他名义上的父亲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大叫着辱骂他刚刚生产的母亲,并把他们母子扔在了医院,之后更是再也不允许这荡妇和野种进门。 是的,他的不是他父亲的孩子,他是Alpha,说明他的生父只能是一个Alpha,不可能是Beta。 至于那个Alpha究竟是谁,在他长大一些再三的追问下,母亲终于怒言,她也不知道。 长大费黎才明白,Omega缺少抑制剂,在发热期稀里糊涂和Alpha搞在一起,是很平常的意外。但就是这个意外,让他们母子的人生彻底落入谷底。 一个Omega带着一个Alpha孩子,除了南城洼,再也找不到别的容身之所。 费黎人生第一段记忆是一间小小的公寓。 白天他和母亲在公寓,母亲多数时间在睡觉。晚上母亲出门,便用栅栏将他围在公寓角落,在栅栏里放一包饼干和一瓶水,他就独自度过一个夜晚。 当他长到栅栏关不住时,他的活动范围扩大到整间公寓。母亲外出得更加频繁,有时候整天整夜都不在,依然是给他留一些食物,在外出时锁上门。 孩子就像地里的庄家,将他生下来,只需要一点食物和水,他自己就会慢慢长大。直到那间公寓也关不住他时,他不得不飞向外面更广阔的世界。 第一次母亲以为他失踪,在南城洼不见天日的狭窄巷子里把他揪出来时,哭骂着揍了他一顿,叫他好好在家呆着。但几次之后,她实在没有管教他的时间和精力,也只有由着他去了。 从公寓到小巷,费黎就像荒地里的野草,野蛮又茁壮地成长着。 母亲外出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候两三天也不见人影。但这并不会对他造成困扰,只要留下足够的食物。七八岁的孩子,除了不知道如何赚取食物以外,已经学会了独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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