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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饭挺好吃的。”他说。 宋时予沉默了一秒,然后笑了。 “就这个?” “嗯。” “没有别的了?” 正华歪了一下头,那个角度很小,配上他圆润的脸和嘴角沾着的糖醋酱汁,有一种说不出的憨态。 “他吹头发的技术也不错。” 宋时予和周彦深同时沉默了,两个人对视了一眼,表情复杂。 “回鹊要是听到你这么说,”周彦深端起茶杯,慢悠悠地说,“大概会高兴得睡不着觉。” 正华没有接话,他低下头,继续吃糖醋小排。 言回鹊接完电话回来,推开门,看到正华正在吃最后一块糖醋小排,腮帮子鼓鼓的,嘴角沾着一粒白芝麻。他的表情柔和了下来,走到正华旁边坐下。 “好吃吗?”他问。 “好吃。”正华把最后一块小排吃完,放下筷子,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这家店的糖醋小排酸味有点重,糖醋比例应该是六比四,下次我们自己做的時候,糖醋比例可以调到七比三,会更符合我的口味。” 言回鹊笑了,“好。” 宋时予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自己胃里有点酸,不是吃醋,是被塞狗粮塞的。 “回鹊,”他说,“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哪样?” “这样——”宋时予比划了一下,“围着一个人转、给人家夹菜、研究什么做饭的糖醋比例、吹头发——你以前连自己的头发都不吹,都是让发型师弄的。” 言回鹊的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不自然。 “人会变的。”他说,语气努力维持着alpha应有的从容,但他的耳尖又红了。 “变得真彻底,”周彦深感慨了一句,端起酒杯,“来,为回鹊的改变干一杯。” 三个人碰了一下杯。 正华没有碰杯,他又在看菜单,研究要不要再加一份拔丝地瓜。 言回鹊注意到他的目光,凑过去看了一眼。 “想吃就点。” “……已经吃了两份了。” “那又怎样?” 正华想了想,“那就再点一份。” 言回鹊笑了,招手叫服务员。 宋时予和周彦深看着这一幕,两个人同时叹了口气。 “回鹊,”宋时予说,“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什么?” “像一只被养熟了的金毛,主人想吃什么都给买,主人想做什么都陪着,主人说什么都对。” 言回鹊的嘴角抽了一下,怎么又把他比作金毛? “我不是。” “你是,”周彦深说,“而且你乐在其中。” 言回鹊张了张嘴,想反驳,但他的目光落在正华身上——后者正在期待第三份拔丝地瓜,眼睛比平时亮了一点点,嘴唇微微抿起,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地敲着,像一只等着开饭的小动物。 他的反驳卡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来,因为他确实乐在其中。 正华的第三份拔丝地瓜上来了,他夹起一块,拉出的糖丝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像一根根金色的琴弦。 他把地瓜放进嘴里,咀嚼的时候眼睛微微眯起,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满足的、安宁的、像猫在阳光下打盹一样的气息。 言回鹊看着那张脸,心想:我这辈子就栽在这个人手里了。 饭局接近尾声的时候,包间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一个年轻的男人站在门口,穿着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下面是浅蓝色的牛仔裤和一双白色的板鞋,整个人干净、清爽、好看。 他的五官很精致——瓜子脸,大眼睛,睫毛卷翘,嘴唇涂了一层薄薄的唇彩,在包间的灯光下泛着微微的光泽,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一个浅浅的梨涡。 他身上的信息素是淡淡的百合花香,清甜而不腻,从外表到信息素,都是绝大多数的alpha的理想型。 言回鹊看到他的时候,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 那个空白很短,大概只有零点五秒,但正华捕捉到了。 正华正在吃拔丝地瓜,咀嚼的动作没有停,但他的目光从盘子上移开,在那个omega身上停了一秒,然后收回,继续吃。 “言哥,”omega走进来,声音软糯,带着一种刻意放柔的、撒娇般的语调,“好久不见,我听说你在这里吃饭,特意过来打个招呼。” 他叫沈若赫,是沈家的小少爷,omega,今年二十三岁,在这个圈子里出了名的好看。 他和言回鹊有过一段短暂的交往——说是交往,其实更像是两家的长辈撮合之下的几次约会,吃了两顿饭,看了三次电影,牵过一次手,仅此而已。 但对沈若赫来说,那显然不止是“仅此而已”。 他的目光在言回鹊脸上停留了三秒,然后移开,扫过宋时予和周彦深,最后落在正华身上。 那个目光在正华身上停了大概两秒。 两秒里,他的表情经历了从“好奇”到“确认”到“不屑”的完整变化。 他看正华的眼神——不是打量,是一种看不起的、居高临下的审视。 “这位就是言哥的beta伴侣吧?”他说,嘴角带着笑,但那个笑容没有到达眼睛,“久仰大名。” 正华的杀手身份对外是保密的,对于不了解内情的人,正华只是个beta,普通beta而已,所以沈若赫才会看不起,甚至觉得不公平,觉得为什么言回鹊会和这样一个从内到外一无是处的beta结婚。 正华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很平淡,然后低下头,继续吃拔丝地瓜。 “嗯。”他说,语气淡漠得像在回应一个推销电话。 沈若赫的笑容顿了一瞬,那一瞬极短,但他脸上的肌肉动了一下——那是压制不悦时的微表情。 “言哥,”他转向言回鹊,语气重新变得柔软,“你结婚的时候怎么不通知我?我还想给你送份贺礼呢。” 言回鹊的表情冷了下来,那种冷不是刻意的、表演性质的冷,而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alpha在面对不想搭理的人时本能的冷淡。 “没必要。”他说,声音简短而疏离。 沈若赫的笑容没有变,但他的手指在身后攥紧了包带——那是一只爱马仕的铂金包,奶昔白,金扣,是限量款,大概要配货配到天荒地老才能拿到。 “言哥还是这么冷淡,”他笑着说,语气里带着一丝撒娇的意味,“我们好歹也算是朋友吧?” 言回鹊没有接话,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目光落在正华身上。 正华正在吃最后一块拔丝地瓜,完全没有注意到沈若赫的存在——或者说,注意到了,但不在意。 沈若赫顺着言回鹊的目光看向正华,他的嘴角动了一下,那个弧度很小,但足以让他的笑容从“甜美”变成“嘲讽”。 “言哥,”他说,声音放低了,像是在说一个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秘密,“你以前不是最讨厌beta的吗?你说beta没有信息素,没有味道,像一杯白开水。” 包间里的空气凝固了一瞬。 宋时予放下酒杯,表情有些不悦,周彦深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一下,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但他们的目光都看向了言回鹊。 言回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他的下颌线绷紧了,咬肌微微隆起,手指在茶杯的杯沿上收紧了一点。 “人会长大。”他说,声音平静,但平静的底层有一种冷厉的、像冰面下的暗流一样的东西。 沈若赫的笑容没有变,但他的目光从言回鹊身上移开,再次落在正华身上,这一次,他的打量更直接了——从正华圆润的脸到微微隆起的肚子,从松垮的毛衣领口到那双普通的黑色运动鞋,最后回到正华那张平凡的、毫无特色的脸上。 他的嘴角翘了一下,那个翘起的弧度里带着一种“果然如此”的轻蔑。 “言哥,”他说,声音依然软糯,但每一个字都像裹了糖衣的刀片,“你的品位变化真大,以前你喜欢的东西,都是最好看的、最贵的、最精致的——现在……” 他看了正华一眼,没有说完。 但那个未完成的句子里,包含了太多东西。 包间的气氛降到了冰点。 宋时予放下酒杯,正准备说什么,但正华先动了。 正华放下了筷子。 那个动作很轻,筷子落在桌面上,发出了一声细微的“咔嗒”,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沈若赫,那双平淡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情绪——没有愤怒,没有不悦,没有受伤,甚至没有在意。 就像看一根电线杆,或者一块路边的石头。 沈若赫被那个眼神看得有些不自在,但他没有退缩,嘴角的笑容依然挂着,只是那笑容的边缘已经开始微微发抖。 正华伸出手,拿起了桌上的两支筷子。 一支是公筷,一支是他自己用的。 他左手一支,右手一支,动作随意得像是在摘菜,然后他把两支筷子并在一起,看了看沈若赫——不,不是看沈若赫,是看沈若赫放在桌上的那只爱马仕铂金包。 奶昔白,金扣,限量款。 正华的手动了。 那个动作快到没有任何人看清,两支筷子从他的手里飞出去,像两道银色的闪电,一左一右,划破了包间里凝固的空气。 “噗——” 两声几乎重叠在一起的闷响。 两支筷子,一左一右,精准地穿透了铂金包的两侧,从包身的一侧穿入,从另一侧穿出,像两根银色的横杆,把整个包钉在了桌面上。 包里的东西散落出来——口红、粉饼、手机、钱包——乱七八糟地摊在桌上,口红滚到了桌沿,悬在半空,晃了两下,然后“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包间里安静了整整三秒。 沈若赫的脸在一瞬间变得惨白,他的嘴唇哆嗦了一下,瞳孔收缩成了两个针尖,整个人僵在原地,像一尊被冰封的雕像。 他的铂金包——那只他排了两年队、配了三十万货才拿到的、奶昔白金扣的限量款铂金包——被两支筷子钉在了桌上,包身上两个对穿的洞,边缘整整齐齐,像是被专业的打孔机打出来的。 正华坐在椅子上,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他伸出手,拿起桌上的餐巾纸,擦了擦手指——刚才扔筷子的时候,指尖沾了一点拔丝地瓜的糖浆。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沈若赫,那双眼睛依然平淡,但平淡的底层有一层极薄的、像冰面一样的冷意。 “埃斯蒙德怪不得不想回家,”他说,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包间里,每一个字都清晰得像刻在石头上,“原来是因为有你这样的弟弟。” 沈若赫的脸从惨白变成了铁青。 埃斯蒙德·米勒——米勒家族的嫡长子,alpha,组织的A组成员,目前正在海外执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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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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