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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回鹊觉得自己完了,真的完了。 他连正华在座椅上压出来的凹痕都觉得可爱。 言回鹊的“麻烦”并没有因为沈若赫的狼狈退场而结束。 消息传得很快——这个圈子里没有秘密,尤其是当事件涉及一只被筷子对穿的限量款铂金包、一个沈家的小少爷、一个言家的未来首领,还有一个其貌不扬的beta。 三天之内,“言回鹊的 beta 配偶用两支筷子毁掉了沈若赫的铂金包”这件事,就在组织的八卦圈子里传遍了。 版本很多,有的说正华是用一根筷子钉穿的,有的说正华是在十米外扔的,还有的说正华是嫉妒沈家少爷才会这样泄愤。 但不管哪个版本,核心信息都是一样的:言回鹊的 beta 配偶,不好惹。 不好惹到什么程度呢?据说沈若赫回家之后哭了一个小时,然后给言回鹊发了十七条消息,大意是“言哥你怎么能让他这么对我”、“我们好歹好过”、“你就这么看着一个 beta 欺负 omega”之类的。 言回鹊一条都没回,直接把他拉黑了。 然后沈若赫的社交账号上出现了一条动态,配图是一只被两支筷子钉在桌上的铂金包,文案是:“有些人,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没指名道姓,但所有人都知道说的是谁。 言回鹊看到这条动态的时候,正在厨房里做红烧肉,他当时手里拿着一把菜刀,正在切五花肉,手机屏幕亮了一下,他低头看了一眼,然后—— 菜刀“笃”的一声剁进了砧板里,刀身立在木头上,颤了三颤。 他的下颌线绷得像一根拉满的弓弦,咬肌隆起了一个明显的弧度,浅褐色的眼睛里翻涌着一种冷厉的、alpha本能的、领地受到侵犯时的怒意。 他拿起手机,准备打一个电话,不是给沈若赫,是给沈家的当家人。他想说的是:管好你家的孩子,否则我不保证他的人身安全。 但他的手指在拨号键上停住了。 因为他听到客厅里传来一个声音——正华在吃零食。 今天超市打折,正华买了一袋锅巴,此刻正坐在沙发上,一片一片地往嘴里塞,咀嚼的时候发出“咔嚓咔嚓”的、清脆的、像小动物啃坚果一样的声音。 言回鹊的手指在拨号键上停了三秒,然后把手机放下,重新拿起菜刀,继续切五花肉。 他不能在这种情绪下打电话。 不是因为怕得罪沈家,而是因为,如果他打了这个电话,就等于承认沈若赫那条动态确实戳中了什么。 “有些人,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这句话的意思其实是:正华配不上言回鹊。 言回鹊知道这是屁话。 但他的alpha本能,那种“我的配偶被质疑了所以我必须用武力捍卫他的尊严”的本能,正在他的血管里咆哮。 他深吸了一口气,把五花肉切成大小均匀的立方体,刀口整齐,肥瘦相间,在砧板上码得整整齐齐,像一排等待检阅的士兵。 然后他打开燃气灶,开始炒糖色。 冰糖在油锅里慢慢融化,从透明变成琥珀色,从琥珀色变成深褐色。 四分十五秒,关火。 正华说过,四分十五秒关火,出锅的时候是浅琥珀色,甜味最纯。 他把炒好的糖色倒进碗里,放在一边,然后开始煸五花肉。 肉块在热油里翻滚,发出“滋滋”的声响,脂肪的香气在厨房里弥漫开来,混着八角和桂皮的味道,浓烈而温暖。 他的情绪慢慢平复了。 不是因为他不生气了,而是因为他发现,在厨房里做饭的时候,他的脑子里只有正华——正华说“糖醋比例七比三”时的认真表情,正华吃拔丝地瓜时微微眯起的眼睛,正华说“你做的饭越来越好了”时平淡但真诚的语气。 沈若赫?谁在乎。 他把煸好的五花肉倒进砂锅里,加入炒好的糖色、生抽、老抽、料酒、八角、桂皮、香叶,然后盖上盖子,小火慢炖。 砂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汤汁在慢慢收浓,肉块在慢慢变软。 他站在灶台前,双手撑在台面上,低着头,看着砂锅的盖子被蒸汽顶得微微颤动。 “言回鹊。” 正华的声音从厨房门口传来,他转过头,看到正华站在门框里,手里拿着那袋锅巴,嘴里还嚼着半片,腮帮子鼓鼓的。 他的嘴角沾着几粒锅巴的碎屑,浅蓝色的T恤领口歪了一边,露出小半截锁骨。 “怎么了?”言回鹊问,声音比平时柔和了很多。 正华走进厨房,站到他旁边,探头看了一眼砂锅。 “红烧肉?” “嗯。” “糖色炒了多久?” “四分十五秒。” 正华点了点头,然后把一片锅巴塞进嘴里,“咔嚓咔嚓”地嚼着。 “沈若赫发了一条动态。”正华忽然说。 言回鹊的手指在台面上收紧了一点。“我知道。” “他说我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言回鹊的呼吸停了一瞬。“你看到了?” “嗯。苏小晚给我看的。” 言回鹊沉默了一秒。 苏小晚,那个beta女生,练习生里最崇拜正华的那个。 她大概是在刷手机的时候看到了那条动态,然后义愤填膺地截图发给了正华。 “你怎么想?”言回鹊问,声音有些低。 正华歪了一下头,那个角度很小,配上他鼓鼓的腮帮子和嘴角的锅巴碎屑,有一种说不出的憨态。 “什么怎么想?” “就是……他说的那句话。” 正华想了想,“我确实不像太子。” 言回鹊转过头,看着他。 那双浅褐色的眼睛里有一种复杂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心疼、愤怒、自责,还有一丝微妙的、酸涩的、像被人用手攥住了心脏的感觉。 “正华——” “但我也不需要像太子。”正华打断了他,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他顿了顿,把最后一片锅巴塞进嘴里,嚼了嚼,咽下去,“而且,龙袍穿着不舒服,不如T恤自在。” 言回鹊看着他,看了大概五秒。 很无厘头的回答,但是言回鹊懂了正华的意思,正华在说,他只是他自己,不需要匹配任何东西,他只随心而活。 “那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他说。 “嗯。”正华点了点头,然后看了一眼砂锅,“红烧肉什么时候好?” “再炖二十分钟。” “哦。”正华转身走出厨房,回到沙发上,拿起遥控器,打开了电视。 电视里在播一个美食节目,主持人正在介绍一家藏在巷子深处的老字号烧鹅店,皮脆肉嫩,蘸着酸梅酱吃,一口下去满嘴流油。 正华的目光被屏幕吸引住了,嘴唇微微翕动,大概在默念烧鹅的配料表。 言回鹊站在厨房里,透过门框看着正华的侧脸。 那张脸在电视的光线下显得格外柔和,圆润的、平凡的、但此刻在他看来,比任何一张精致的脸都好看。 他掏出手机,打开沈若赫的那条动态,看了一眼评论区。 评论区很热闹,有人在问“这是谁干的”,有人在说“这也太狠了”,有人在感叹“包可惜了”,还有人在阴阳怪气“beta 就是 beta,上不了台面”。 言回鹊的目光在那条“beta 就是 beta,上不了台面”上停了一秒。 然后他退出动态,打开通讯录,找到沈家当家人的号码,发了一条消息。 消息很短,只有几个字: “管好你家的人。” 发完之后,他把手机放进口袋,关掉燃气灶,打开砂锅的盖子。 红烧肉炖得刚好,酱汁浓稠,肉块红亮,用筷子戳一下,肥肉的部分颤巍巍的,像一块要被体温融化的黄油。 他夹了一块,吹了吹,放进嘴里。 入口即化。 咸、甜、鲜三层味道在舌尖上依次展开,最后在喉咙深处留下一丝若有若无的五香余韵。 他点了点头,心想:这次的火候比上次好了点,应该会比上次分高。 然后他盛了一碗米饭,把红烧肉连汤带汁地浇在饭上,端到餐桌上。 “正华,吃饭了。” 正华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餐桌前坐下,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 咀嚼,咽下。他的眼睛亮了一下。 “九十二分。”他说。 言回鹊的嘴角翘了起来,“比上次多了两分?” “嗯。糖色的火候刚好,没有苦味;肥肉炖得够烂,入口即化,瘦肉的部分没有柴,还是嫩的;酱汁的浓稠度也刚好,能挂在肉上,但不会太咸。” 言回鹊坐在对面,双手交叠放在桌上,看着正华一块接一块地吃红烧肉。 “那扣的八分扣在哪里?” 正华想了想:“你用的酱油不对,生抽应该用头抽,鲜味更足,老抽应该用古法酿造的,颜色更红亮,不会发黑,你用的是超市买的普通生抽和老抽,鲜味不够,颜色也差了一点。” 言回鹊沉默了一秒。 “头抽和古法老抽,我明天让人买。” “嗯。” 正华继续吃红烧肉,言回鹊继续看他,电视里还在放那个美食节目,主持人正在用筷子夹起一块烧鹅,蘸了一下酸梅酱,送进嘴里,发出一声夸张的“嗯——”。 正华的筷子停了一下,他的目光从碗里移到电视屏幕上,停在那块烧鹅上,停了一秒。 言回鹊注意到了。 “想吃烧鹅?” 正华收回目光,继续吃红烧肉。“有点。” “明天让人去买。” “不用,那家店在顺德,太远了。” “顺德的?” “嗯,电视里那家。” 言回鹊没有再说“让人去买”了。 他掏出手机,打开地图,搜索了一下从他们所在的城市到顺德的距离——大概一百二十公里,开车两个小时。 他想了想自己明天的日程:上午有一个会,下午有一个会,晚上还有一个应酬。 他把手机放回口袋,继续看正华吃红烧肉。 正华吃完了第二碗米饭,把碗放下,靠在椅背上,打了个饱嗝。 言回鹊看着他,笑得很满足,仿佛是他吃的一样。 “吃饱了?” “嗯。” “好吃吗?” “好吃。” 正华站起来,把碗筷摞在一起,端向厨房,言回鹊跟在他后面,接过他手里的碗筷。 “我来洗。” “不用——” “你忘了?今天的夫夫义务。” 两人的做爱频率现在很规律,一周三次,视第二天的工作情况而定。 正华看了他一眼,然后松开手,把碗筷让给言回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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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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