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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只是看起来伤感,‘永别’只是看起来壮烈,其实说出来,也不过上唇碰一下下唇,舌尖擦过牙齿,轻轻吐出口,只引得鸿毛轻颤,绝不如幻想般使山崩地裂,连泪眼与凝噎都不一定来得及。” 散步回家的时候秦庄暮一直想着这句话,是他之前在阅读题原文里见过的,读过一遍就忘不了。他又抑制不住地设想自己与秦庄朝告别的时候是怎样的场景,虽然只分开一年,他已经觉得难以忍受,像是有人在用刀片刮他的心,思念和不舍瞬间占据了心脏的全部空间。 现在就觉得难熬了,到时候会比这个感觉更难受吗?他已经想象不出来了:“哥,小青姐走了,你有什么感觉吗?” 秦庄朝十分认真地思考了好一会儿:“我其实替她高兴,因为很早就知道她迟早会走的,去不同的城市生活已经成为她的常态,她说每个城市都会给她不一样的东西,当她离开这里就代表她已经在这里得到足够的多了,可以开启下一阶段的人生了。” “你是她的朋友,所以你会替她高兴,”秦庄暮又说,“那郑老师怎么办,他喜欢小青姐,小青姐也不是对他没有感觉,但是最后她还是离开了。” “停下还是继续走自己的路,她都能听从自己的心来选择,作为朋友我当然为她高兴,”秦庄朝顿了顿,“其实作为喜欢的人或者恋人,我还是会认为,她能有自己的选择才是最好的。” 作为“恋人”,秦庄暮立刻问:“那我呢,哥,你希望我以后……怎么样?” “我希望你能做自己的选择,做为了你自己的选择。” “那……如果我就是想为了你做选择的话,你不会高兴吗?” 秦庄朝勾起唇角笑了:“当然高兴啊,你把我完全考虑进你的人生里,怎么会不高兴。”他对秦庄暮的占有欲比秦庄暮自己想象的要强很多,“不过现在说选择还太早,我们还没真正面临那一步。不过你不要忘了我们之前约定过,以后的路要一起走,一起选。” 不能再有谁暗地里背负什么,也不能再有谁为了谁牺牲多少。 少年人其实哪里懂得选择是什么,哪里知道未来会有多少艰难险阻,成熟如秦庄朝也不敢轻易地说自己度过了天马行空的青春期,他只是在父母悲剧的爱情里得到了教训,深刻明白理智与清醒的重要性。 尤其是看到了赵羽青和郑傅然,他更深一层地想到,以后有非常重要的抉择摆在秦庄暮或是自己的面前,他们会怎么选?或者说应该怎么选才是最好的?这不是说他对他们之间的感情没有信心,反而是因为他太希望他们的感情能够顺利且完美,才会产生这样的顾虑。 但在看见弟弟的眼里毫不保留地流露出对自己绝对的信赖和依恋时,他忽然又有了底气,既然能够一路披荆斩棘带弟弟挣脱家庭和环境带来的束缚,就应该敢于谈论关于未来的一切,敢于许下诺言。 万一真的有两难的时候,他不允许弟弟离开自己的同时也不允许弟弟牺牲自己。 贪心也好妄想也罢,既然他们越过了伦理那条界线,也经过那么多的蹉跎才在一起,为什么不放肆一点呢?说不定他们就是幸运的那一对。 走到图书馆门口停下来,秦庄朝摸摸弟弟的头发:“不想了,不如想想明天早上吃什么。” “啊,”忽然转换话题让秦庄暮怔了一下,他想起了什么,手伸进口袋里摸了一张硬卡片出来,“小青姐好像给了我一个东西……” “是什么?” “一张……纹身的图?” 手掌大小的白色硬纸片,上面的图案有食指和拇指圈起来那么大,是一只风筝,线条简单,看得出来是正在高空中漂浮,似乎还能感受到风的力量。 秦庄暮有些惊讶地用手去摸细腻的图案:“风筝……哥,是不是有点像……奶奶绣给我的那个?” “是有点,”秦庄朝凑过去看,“可能我们做的是最普通的风筝,所以不同的人画下来都差不多样子。” “哥,”秦庄暮眨了眨眼睛,有些狡黠地问,“是不是你画给小青姐,小青姐再送给我的?” 秦庄朝无奈地笑道:“不是,真的不是,我根本不知道她要送你这个。” “好吧,”秦庄暮对这个漂亮又简洁的风筝爱不释手,“真好看,哥,你说是不是很神奇,以前奶奶绣的被踩脏了,现在小青姐又送了我一个新的,好像……我们做的那个风筝从来没有离开过。” “有可能。”他说,“就算没有了这些,它也一直在我们的记忆里。”年还在过,晚上八点的时间图书馆要闭馆了,最后一批人从里面出来,秦庄朝把秦庄暮牵到一边的树底下。 “为什么是风筝呢?我们的记忆里有那么多东西,麦芽糖、星星月亮……为什么偏偏这么巧合都和风筝有关系?” “不知道呢,”恰好一阵风吹过,几片叶子落下,在他们眼前飘过,图书馆的灯光映出它们墨绿的颜色,秦庄朝抓住一片,“可能风筝飞得高,飞得远,是自由的吧。” 秦庄暮点头,又说:“但是风筝飞得再远,也是有绳子系着的,不可能去到无穷无尽的地方。” “因为联系总是存在的,依靠血缘或者是单纯的情感、记忆,否则就不是自由,而是极端的孤独了。” 又站了一会儿,秦庄暮说:“等我高考就把它纹在身上。” “不怕疼?”秦庄朝笑着说,“那我纹什么?” “嗯……这是个好问题。”秦庄暮思考起来,样子有点苦恼,“我想不到,不如也纹风筝吧?” “好啊,”秦庄朝从善如流地点头,“起风了有点冷,走吧,回家。”
第57章 生日(1) 春天来得早,尤其是南方过完年就回暖了,二月底高三年级百日誓师的时候很多学生都脱下了厚重的羽绒服或者棉外套,只在外面穿一件校服大衣就能对付早晚偏凉、中午暖和的天气。 榕树开始抽出嫩绿的新芽,学校花坛上一排的三角梅有不少已经开了紫红色的花,到处都是新生的气息。 只不过与春和景明的北方不同,南方的春天多雨,连绵阴雨从二月中正好下到百日誓师的前一天才停下,这也让秦庄暮松了一口气。 抬头看被雨水擦洗得干净的天空,秦庄暮半眯着眼睛雀跃道:“幸好今天天气不错,一朵云都没有。” “这么兴奋?”秦庄朝也跟着他抬头看,虽然没有遮挡的阳光直直照射下来有些刺眼,但不得不承认今天晴朗的天色确实让人心情愉悦。 今天是高三级百日誓师的日子,往普通了说就是一次高考前的动员大会,又或者是对高三学生最后的提醒,距离真正踏上没有硝烟的战场只剩下一百天了。 但必要的仪式感可以很好地在潜移默化中激起学生们的斗志,所以绵城一中全校上下非常重视一年一度的百日誓师大会,既邀请家长又邀请领导,在庆典专用的音乐声中致辞讲话、升旗宣誓、合影留念,一个不落,小小的操场硬是给他们营造出了千人体育馆的盛况。 一中的百日誓师大会传统已经延续了十多年,每年都会被当做典范让教育局拿在手里炫耀,顺便敦促市里其他学校也学一学何为有效的动员,因此当天还会有电视台和报社的记者扛着设备过来全程跟到结尾。 高三学生在操场举行仪式,其他年级的学生就被勒令安安分分待着,只能在教学楼走廊上观看,不能擅自跑下楼也不能发出影响楼下的声音。 仪式开始的时候秦庄暮就一下冲到了二楼走廊最佳的观看位置,这个角度正面面对主席台,全场的状况一目了然,他一眼就看见了在主席台下看发言稿的秦庄朝,不过被人群挡着,只看得到脸和一点上身。 秦庄朝回学校以后换了西装,是学校提供的,相当于送给作为学生代表的他,前一天晚上秦庄暮把做工还算精良的一套西装从阳台收下来,禁不住在心里想象秦庄朝穿上它会是什么样的。 等秦庄朝真正站在主席台上,一身西装笔挺,明明没有按照确切的身材比例量身定做却非常合身,甚至透出一丝丝禁欲感。 秦庄暮站得远看得不算清晰,却还是被小小地惊艳了一下,满足感远大于期待值,差点就要当场起反应了。他红着脸低下头,听见周围不少其他班的女生难掩激动地发出了小声的惊呼和感叹。 “天呐,我说秦庄朝是高三级草这下没人反驳了吧!” “反驳反驳,这哪里是级草,分明是校草了吧?!” “你看他的腿也太长了,可能杨连鹄都比不过他。” “那可不一定,杨连鹄看起来不比秦庄朝矮,腿长一点也是有可能的。” “诶对了,杨连鹄有个妹妹在初中部,秦庄朝有个弟弟在我们年级吧?我好像都没怎么见过,不知道是不是也一样这么好看……” 低头久了有点晕,秦庄暮花了好大的力气压抑住上扬的嘴角,才猛地抬起头,继续观看仪式。 秦庄朝作为学生代表开始发言了。 经过刚才一轮的领导、老师、家长代表发言,秦庄朝的发言就明显简洁有力许多,他没有说太多学生不爱听的假大空的废话,而是分享了一点自己的复习备考经验,虽然听到最后台下的学生们才恍然大悟,做题时的下意识反应和语感这些是只有刷题无数的大神才会得出来的经验,大家还是很乐意给出自己的掌声,尤其是面对这种颜值高声音好听的大神,连教学楼走廊上站着的学生都纷纷不顾老师的告诫鼓起了掌。 “挣脱鸟笼,越过面前的山,找到属于你的无尽苍穹和广博土地。”这是秦庄朝的结束语,下一秒掌声爆发,秦庄朝笑着抬眼看向二楼,与秦庄暮在无声中交换了一个眼神。 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一直持续到下午放学,等在校门口的秦庄暮一见到秦庄朝出来,莫名其妙就开始脸热。 明明秦庄朝在誓师大会结束以后就换上校服了……他说不清楚为什么自己的心绪忽然就变得飘飘然起来,是因为第一次见穿西装的秦庄朝很新鲜,还是因为四周掌声热烈时秦庄朝的眼里只有自己,还是说……还是说仅仅因为那是光芒万丈的秦庄朝? 以前感情不好的时候,秦庄暮会觉得被人簇拥着的秦庄朝什么都有,作为弟弟的自己却被遗弃在角落,所以每每看见秦庄朝在国旗下讲话他都会心生怨念,会嫉妒他可以活在光芒底下。 但是此时此刻他忽然明白过来了,他一直喜欢的就是这样富有魅力的秦庄朝,以前离得太远,所以干脆用怨恨来掩盖渴望和无法接近的悲伤,但是现在他明明白白地知道秦庄朝穿过那些浮云一样的光芒只看到了自己——他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他可以光明正大地对秦庄朝表达恋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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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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