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笙眉头微微皱起,不明白少年为什么忽然变了脸色,但还是诚实道:“是。”
他迟钝的脑子意识到什么,连忙补充:“我啥时候种地都可以,跟你在一块最重要。”
“小米啊,你俩别嘀咕了,我这一把老腰不行了!”
还不等应多米说话,吴翠就杵着铁锹晃悠着站起来,赵笙连忙抚了一把,接过她手中的铁锹。
“俩人在一块儿,要合计的事多着呢,这才哪到哪啊。”
新枣树已经栽好,春季抽条的青枝上缀着星点绿意,吴翠一手搭着赵笙,一手隔空点了点应多米的脑袋,笑道:
“以后就不能只顾着自己一个人了!”
应多米看看那棵在春风里轻轻摇曳的新树,又看了看满手泥泞却神情温和的男人,心里那股子酸软劲儿彻底化开了。
这时候的他还没意识到,赵笙今日这一番话,会在他往后的生命里激起多大的水花。
很多年后,赵河道的乡亲们提起应三家那个出息的独子,总会一脸赞叹地念叨——
“应多米是咱村第一个考出去的大学生,可这孩子心肠热,没被外头的繁华迷了眼,大学里钻研的也是怎么伺弄庄稼、培育果树、怎么让收成更好,毕业后更是二话不说就揣着本事回了乡。”
他还是那个怕泥巴粘了鞋的小少爷,可他男人不是,那人是村里最会种地的好手。
二人一个懂技术,一个有经验,扎在田间地头,教村民怎么看土、怎么用药,再加上应老三这个不容小觑的后盾,赵河道那原本平平无奇的收成,竟真一年比一年更厚实起来。
而赵笙当年的诺言同样没变。应多米在丰庆读大学,他就在城里的大小工地挥汗如雨,拼了命地攒钱。
等应多米毕业返乡的那天,他终于拍掉了身上最后一层浮华的灰尘,如愿以偿地回到了他牵肠挂肚的土地。
他在前头翻土除草,应多米在后头背着个水壶,优哉游哉地记录麦穗,两代人一辈子的根,就这么死死地扎进了赵河道的泥土里,再也没挪过窝。
当然,那都是后话了。
眼下这一对年轻人最紧要的,是翻开人生里红彤彤的新一页——
农历二月十五,天刚蒙蒙亮,东边泛了鱼肚白,村头老槐树上喜鹊就叫开了。
地里的麦苗返了青,一片一片铺开去,露水还没落尽,太阳一照,亮晶晶的晃眼,杨树挂了穗子,风一吹,扑簌簌往下掉,落得人肩上、地上都是。
春耕农忙,各家各户的门都敞着,不下田的老人抱着孩子,在门口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谁家的狗趴在门槛上晒太阳,尾巴也有一搭没一搭地摇。一头发花白的婆婆道:
“今儿可是赵五和应三两家定亲的日子!”
农村成家早,虽然法定结婚年龄是二十二,可大部分年轻人都和应家小子一样,十六七岁时就已定下了。
而像赵家小子这样二十二岁才定亲的,可以说寥寥无几,这么大的年纪,即使能寻到亲家,亲家家底多半也微薄,不是能过日子的。
可赵家小子有本事,守身如玉这么些年,真叫他守来了这村里顶好的应家独子,应多米。
另一个老头儿道:“赵五家这回也算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吧?那可是应老三家的亲事。”
婆婆大不屑:“一看你就没打听清,赵家小子如今有本事得很呢!应多米是个男娃,他还给买了全套的金饰,带上那叫一个晃眼啊,一会儿去村头吃席你就能见着了。”
此话不假,两男子订婚不讲究在谁家办席,应老三便大包大揽,除了外出务工的那些,全村人都被请来吃酒席。原先供歌舞团演出的大空地上此时支满了桌子,叫的是县里酒店的厨子,还有好些自告奋勇帮忙的、热心的大娘。
日头移到头顶时,一张张圆桌旁已坐满了人,翘首以盼着两位主角的到来,毕竟他们一来,后厨就能上菜了。
然而,此时的新郎之一——应多米正在屋里焦头烂额。
不为别的,他订亲要穿的一身中山装上有大片龙凤刺绣,本该是点睛之笔,可不知怎么搞的,和胸花放在一起时被勾了丝,刺绣毛躁得几乎不能看,又因在胸口,连遮都遮不住。
虽只是订亲,但应多米丝毫不想妥协,在屋里急得团团转,不肯出门。
他眼角的泪刚一涌出,就被男人的大手拭去了,赵笙捧着他的脸安慰:“乖,你穿我这身,刺绣是一样的,我穿你爹的西装就行。”
“不行!这两身是我亲自挑的红色,刺绣也对称,那西装是黑色,一点也不搭配。”
应多米抽噎一声,越是重视,就越控制不好情绪:“出师不利,连个衣服都弄不好,难道是这日子不吉利……”
应老三一直在门外候着,闻言忍不住斥道:“要结婚的人了还这么孩子气!你爹可没钱再给你办一回酒席了!”
相比之下,赵笙虽然也面色难看了一瞬,但还是耐心把人抱过来:“宝贝儿,你能等到改天,但哥等不了了,别这么狠心对我,听话换好衣服,走完仪式,咱们就是夫妻了。”
应多米的脾气来得快,却吃软不吃硬,被人这么一哄,自己也觉得自己有点过分,于是转身搂过男人的脖子蹭掉眼泪,闷闷地“嗯”了一声。
赵笙拍拍少年的屁股,正准备将人拉起来,皮鞋跟向床下一退,却好像踩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怕是胸花,他赶紧抬脚一看,这一看,却是怔住了。
微微泛黄的服装袋里塞着一条大红纱裙,婚服质量上乘,颜色经年不褪,一如当年一般鲜艳妩媚——
竟是赵笙醉酒留宿那天晚上落下的,应雪苓的婚服。
“天哪,这裙子我一直忘了还给苓婶……”
在那个混乱的暴雨夜,他们二人一个痛苦,一个羞涩,可谓是两条毫无交集的直线,可现在,他们却要定亲了。
应多米将裙子展开,除了有些褶皱之外,倒是比那毛躁的中山装要好上许多,他抬眼看向赵笙,男人发亮的黑色瞳孔里是与他心照不宣的冲动。
他不禁幸福又无奈地捂住脸,叹道:“赵河道第一个大学生还没当上,倒是先当上了第一个穿裙子定亲的男人!”
赵笙沉吟两秒:“我穿,也可以。”
应多米幻想了一下那个场面,吓得差点抽他巴掌:“好哥哥,快别说了!”
可喜可贺,经过了这么一番兵荒马乱,二人终于还是赶在猪头肉凉透之前出了门,真可谓是众望所归众星捧月。
应多米皮肤白,又带着少年的清瘦,一身匀亭骨肉笼在娇艳红纱和矜贵首饰中,像是那二月桃花从中簇着的一点绿芽,没人觉得怪异,只道该天生如此。
而他男人身着整套龙凤纹刺绣西装,身条高大挺俊,不见平日清苦气质,倒真像是个被媳妇滋养得红光满面的新郎官。二人携手往那一站,乡亲们黏在猪头肉上的视线都齐刷刷地聚了过去,谁看了不道一句“珠联璧合”!
乡间订亲仪式流程简单,在爹娘的见证下,新人互换庚帖、见面礼,再改口叫上对方长辈一声“爹”“娘”,这就算礼成了。
但到了他们这里,应老三改不了这么多年的从商习惯,还安排了个发表感言的环节。
只见他握着喇叭,说了没几句就开始抹眼泪,从应多米两岁穿开裆裤讲到八岁掉第一颗牙,讲得底下的乡亲都开始打瞌睡了。
应多米实在听不下去——倒不是嫌丢人,而是再让他爹这么讲下去,这顿饭得吃到天黑,于是他几步跳上台,一揽老爹肩膀,抢过喇叭扬声笑道:
“乡亲们,今儿是我和赵笙大喜的日子,大家同喜同乐,吃好喝好,吃饱了才有力气好好干活、好好生活,就这样,开席!”
嚯!台下骤然热闹起来,筷子乱舞间,猪头上点缀的桃花被春风一带,转着圈儿落到了赵笙肩头。
与此同时他张开双臂,迎住向他飞扑过来的少年——
那是他的小米,他的媳妇,他的春天。
----
结婚啦!赵河道的乡亲们都鼓起掌来!
感谢乡亲们一个多月以来的追更和积极反馈,能看出来大家都是真把多米当心肝儿疼的,评论写得都太真诚了,感动。
春耕是继《鹧鸪天》后的一本放松之作,本意是写点乡土甜文愉悦身心,谁知道更新的时候照样纠结剧情纠结地睡不着觉,看来只要写作就不会获得纯粹的快乐啊……
但是!应多米毋庸置疑是我最最可爱的好大儿!永远祝愿他幸福🥰
另外,隔壁《荒腔》虽然是续写本文配角蒲白的故事,但除了年代类似,人物、剧情、写作风格等等都偏暗黑,如果是喜欢春耕这样的轻松向的乡亲,请一定要在详细阅读简介后,再决定要不要追更。
最后提醒一下,有意愿打赏咸鱼的乡亲请移步文章简介处打赏,尽量不要打赏在最后一章(两者不互通)插图和番外后续都会抬上。
我说完了,爱大家!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43 首页 上一页 4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