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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席上,有人轻轻吸了一口气。赵红低着头,肩膀在抖,刘芳把她的肩膀揽过来,没说话。
沈予白继续说:“她们离了婚,户口本上写着‘离异’,她们要开始新的感情,对方问‘你上一段婚姻是怎么回事’。她们要一遍一遍地解释,一遍一遍地被审视,一遍一遍地被问‘你是不是也有问题’。做错事的人不是她们,但代价是她们在承担。”
他的声音平稳,没有慷慨激昂,没有声泪俱下,可每一个字都像是落在水泥地上的钉子,有响声,有痕迹。
“原告请求撤销婚姻,不是为了抹去二十多年的历史。历史抹不掉。原告请求撤销婚姻,是为了让法律告诉她:你被骗了,这不是你的错。你不用背着‘离异’两个字过一辈子。这个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你不必为这个错误负责。”
沈予白转向审判席:“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原告的请求,没有先例。但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先例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有人推动了,才有了先例。国外已有类似的判例可供参考,这些判决的共同点是:法院认为,同性恋在婚前隐瞒性取向,构成婚姻欺诈,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我国的法律体系与这些国家不同,但法理是相通的,诚实信用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婚姻不应当是这个原则的例外。”
他停了一下,最后说了一句:“原告请求法庭支持她的诉讼请求,不是因为她特殊,而是因为她不该被骗。”
沈予白坐下了。
法庭里安静了好几秒。审判长低头翻了翻桌上的材料,然后抬起头,看向被告席:“被告代理人是否需要进行第二轮辩论?”
周临站起来,他的表情还是那副温和的样子,但语速比刚才快了一点。
“审判长,原告代理人刚才的发言感情充沛,但法律不是感情。原告代理人引用了国外的案例,但我国法律有自己的体系。国外怎么判,不能轻易作为我国法院判决的依据。原告代理人说婚姻是最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一点我同意。但也正因为婚姻如此重要,撤销婚姻的门槛才应当更高。”
他停了一下,声音提高了一点:“如果今天法庭因为被告隐瞒了性取向就撤销婚姻,那明天呢?明天会不会有人因为对方隐瞒了收入、隐瞒了学历而要求撤销婚姻?法律的稳定性不是靠感情来维护的,是靠规则的清晰和可预期性来维护的。”
“原告确实遭遇了不幸,但不能因为她的不幸而改变法律的适用。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说完周临坐下了。
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结束,双方做最后陈述。
沈予白站起来。他没有多说什么,只说了一句:“原告请求法庭支持她的诉讼请求。她等了二十多年,不想再等了。”
周临也站起来,语气很平:“被告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法庭里安静下来。旁听席上的人开始低声交谈。
沈予白坐在原告席上,面前的三色文件夹合上了,他的手放在上面,手指没有动。邱颜坐在他旁边,看了他一眼,想说谢谢,又觉得这个时候说谢谢不太对,就什么都没说。
过了大概二十分钟,审判长和两位审判员回来了。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旁听席上所有人站了起来,记者们举起了相机,录音笔的红灯还在亮着。
审判长拿起判决书,没有念前面的部分,直接翻到了最后。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程建明在婚前隐瞒其性取向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原告邱颜据此请求撤销婚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他顿了一下,法庭里气氛紧张了起来。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婚姻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应当适用该条规定。”
旁听席上,有人吸了一口气。
审判长继续说:“本案中,被告在婚前隐瞒了其同性恋的性取向,该事实属于与婚姻缔结有关的重要事实。原告基于对被告的信任,作出了与被告结婚的意思表示。被告的隐瞒行为,导致原告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缔结婚姻,构成欺诈。”
“原告在七年前发现被告的性取向后,受到强烈刺激,自杀未遂并导致记忆丧失。在记忆丧失期间,原告无法主张权利。原告恢复记忆后,及时提起了本案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告的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
“综上,本院支持原告邱颜的诉讼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撤销原告邱颜与被告程建明的婚姻。”
宣判完,审判长抬起头,看着法庭里的所有人,敲下了法槌。
“咚”的一声,不大,但在安静的法庭里传得很远。
旁听席上安静了大概一秒钟,然后爆发出掌声。法警开始维持秩序,但拦不住。第二排的记者们飞快地按着快门,闪光灯把整个法庭照得雪亮。
赵红趴在刘芳肩上哭出了声,刘芳抱着她,自己也哭了,邱颜的眼泪掉下来了,但她在笑。
被告席上,程建明站起来,表情没太大变化,但嘴角往下撇了一下。周临在收拾材料,动作比平时慢,后面跟着程建明走出了法庭。
法庭里的人慢慢散了。法警开始清场,沈予白把三个文件夹收进公文包里,拉好拉链,站起来。程砚接过他手里的公文包,两人并肩往外走。
出了法院大门,阳光很亮,程砚眯了一下眼睛,转头看着沈予白和邱颜。
“妈,老师,咱们吃饭去。”
“好。”
第100章 还清白
官司赢了,舆论却没散。
判决下来的当天深夜就有自媒体发了文章,标题挺扎眼:《同妻案赢了,骗婚案就洗白了?》。文章从沈予白当年在学校的事说起,说他骚扰学生被举报,说他自己也是同性恋还骗婚生子,说他代理同妻案不过是想给自己立人设,洗白名声。最后一段写着:"一个道德败坏的人,打赢多少官司都改变不了他是个人渣的事实。"
评论区骂得更难听,有人呼吁吊销沈予白执照,还有人说"这种人不配当律师,更不配当老师"。
程砚把手机放在桌上没说话,最近他刷手机的频率明显增高,每看一条评论,心里那把火就烧得旺一分。
沈予白从法援中心回来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他在玄关换鞋,看见程砚坐在沙发上,面前摊着一堆东西。程砚听见动静抬起头:"老师,回来了?"
沈予白走过来,看了一眼茶几上那些纸,认出是些打印出来的旧网页截图和聊天记录。他在程砚旁边坐下:"还在弄这个?"
程砚把手机放到一边,转过身看着他:"老师,该到我们反击的时候了。"
沈予白没接话,等他继续说。
"网上那些骂你的话,我一条一条看了。他们骂你骗婚,骂你骚扰学生,骂你是人渣。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就跟着起哄。"程砚停了一下,"可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当年你什么都没做,是我信了不该信的人。"
沈予白听到这里,伸手拿起茶几上的杯子,发现是空的,又放下了。
"周临承认了。"程砚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说得清楚,"我妈在医院那天,我约了他在老家的篮球场,他亲口承认了,我录了音。他承认了当年的事是他编的,是他诬陷你。"
沈予白靠在沙发背上,看着程砚,等他把话说完。
程砚从茶几下面拿出手机,点开一段录音,放在两人中间。录音里传来周临的声音,带着那种压抑了很久的激动:"沈予白的事是我编的,他从来没骚扰过我,是我诬陷他的。我就是恨他,我恨他凭什么,你明明是我的……"后面的话混着风声,有点模糊,但前面那几句清清楚楚,一个字都没跑。
录音放完,程砚把手机收起来,看着沈予白:"这段录音是我设计留下的,现在是该派上用场了。"
沈予白听完,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问了一句:"你想怎么用?"
程砚把手机放在茶几上,说:"我想发出去。和当年那些帖子,联名信一起。让所有人看到,当年的事是周临编的。老师你没有骚扰过他,你是被冤枉的。"
沈予白没有马上回答。他坐在那里,目光落在手机屏幕上,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程砚,你有没有想过,这些东西发出去之后,你自己也会被卷进来。"
程砚当然想过。他沉默了一下,点了点头:"想过。"
"当年你是举报的带头人。"沈予白的声音很平,"你在论坛上发过帖子,你签过联名信,举报信也是你写的。这些东西如果有人翻出来,你也会被骂。他们会说你蠢,说你被蒙蔽,说你是帮凶。"
程砚没有躲开他的目光:"我知道。"
"你的名声,你的律师生涯,你这些年的努力,都可能受影响。"沈予白看着他,"你还想发吗?"
程砚没有犹豫:"想。"
"为什么?"
程砚低下头,看着自己放在膝盖上的手,停了几秒才重新抬起头:"老师,我欠你一个清白。当年那件事,从头到尾都是我错了。周临骗了我,但我信了他。我帮着骂你,我发帖子,我写举报信。你什么都没做错,但你背了七年的骂名。现在我有证据,能把真相说出来。如果我不做,我这辈子都没法原谅自己。"
沈予白坐在那里,安静了一会儿。窗外的天已经完全黑了,客厅的灯光落在两人之间。
"你都想好了?"他又问了一遍。
"想好了。"程砚说,"该挨的骂我扛,该担的责任我担。但你的清白,我必须还。"
沈予白看了他几秒,然后站起来走进书房。程砚坐在客厅里,听着书房里传来拉开抽屉的声音和纸张翻动的响动。他不知道沈予白在找什么,手指在膝盖上敲了两下又停下来。
过了大概两分钟,沈予白出来了,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老旧款式U盘。
他走到程砚面前,把U盘放在茶几上,推到他手边。
"加上这个,一起发。"
程砚低头看着那个U盘:"这是什么?"
"当年的监控。"沈予白坐回沙发上,"周临来找我的那天,我在录课。电脑开着,摄像头对着办公桌,他进来的时候我没关。"
程砚的手指顿住了。
"他进门之后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全录下来了。"沈予白继续说,"学校领导看过。当时我说了不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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