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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啊,他们怎么这么想!有本事他们上啊!这是绝路啊!”
“我们没有别的选择。”于暮雨却很平静,坦然接受了这不可能完成的指令。很多人很惊讶,气愤,宋以歌也说:
“难道我们返航,就能顺利回去?再者,就算我们回到了地下城,他们会接纳我们吗?在地下城人们的眼里,我们与叛逃者没有什么区别。”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每天看我无聊的文的人
虽然好像就没几个
第70章
他们望着远方的光亮,可比起那光明的地方,他们更愿意蛰伏在黑暗中。
光亮比严寒更致命。
他们缓缓前进着,进入了光芒与黑暗的交替地带,而地球仅存的一颗卫星发来了消息——永昼之城仍有人类存在。
这算是个好消息,这颗卫星已经用了一百多年,却仍然工作着,但很没有存在感。因为轴心塔在相当长的时间是幕后的执政者,科学家做了官,而且其中真正热爱着科学的还有几个?愿意不想任何其他的,只专注于研究的人已经很少了。
他们不能专心地研究,而是从事着一些政、治性质的工作,那早就乱套了。但和这个崩坏相比,这一点乱不算什么,而他们甚至成了灯塔——知道人们发现这些只不过是戴上面具欺骗世人的伪神。人们唾弃他们,却于事无补。
人们将真正想要保护的人树立为敌,奉欺骗者为神。
很多人写好了遗书,将它装进瓶子,扔入大海,即使他们知道没人会拾起这些东西。
至少,在世界留下了他们的影子。
“我们回不去的。”于暮雨告诉所有人,他当然也怕死,但他没有回头路。
他仿佛听到了凌云对他低语:不要畏惧死亡,那可能是永生之路。我们不死不灭,永垂不朽。这也许有些偏激,但在某种意义上,她是对的。
人类不朽。
即使消亡在时间的长河中,我们仍能留下自己存在的痕迹,即使地球湮灭,我们也将给宇宙这浩瀚的画卷点上一个符号。
我们存在过,我们存在过。
“向前吧。”宋以歌向船长说,船长已经有些老了,能够将船开入海,已经是他一生的愿望了,他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安然赴死了。
宋以歌将自己的枪给了于暮雨,告诉他,如果自己被感染,请他杀了自己。
“如果是我呢?”
“我也会杀死你,我不需要它了。”
“希望它勇无用武之地。”于暮雨轻声说,“没想到,短暂的重逢是为了迎接永恒的离别。”宋以歌拍了拍他的肩,他也没有把握能平安归来,但很幸运,所有人都做好了死亡的准备。
“说不定有奇迹呢。”
那个海洋学家走过来安慰他,“神会善待善良的人。”
“您相信神吗?”
“这个时候,我觉得相信一下也没什么。孩子,你本来不是很坚定吗?”
“我舍不得。”
“舍不得死去?”
“不。”于暮雨神色若水般寂静,“舍不得去告别。”
“告别?”
“告别我的朋友,我的老师,我的......爱人。”
“她会支持你的,她会为你自豪的,孩子,不要自责,不要去害怕分别。总有些东西要扔掉的。”海洋学家安慰他,他想到了自己,“我的妻子也还活着,她觉得我在做一件伟大的事,她相信我会回来。”
“但我也让她失望了,但她仍然支持我,她说会等着我。我相信她会等你的,孩子。”
宋以歌静静地站在他们旁边,没有说什么——他不如他的妻子,他原本并不想让他冒险。
“我会一直等他。”
海洋学家听了,立刻明白,他笑了笑:“多么幸运啊。”
第三天,航船不能向前开了,水太浅了,他们让船长等着他们,如果他们很久都没有回来,将让船长离开,将自己的一些信和东西留下,让他带回地下城。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船长答应了,当他们踏入小艇时,他说:“我可不带遗书回去。”
你们要活着回来。
小艇只能手动划,分为三支,他们带了一些必要的吃食就过去了。这段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他们花了一天半才靠岸。
这里是无边无际的沙漠,但仍然能看出这里曾经是个繁华的城市,但高楼大厦几乎已经倒塌,到处都是风沙,他们穿着防护服,沉默地走着,宋以歌小心地牵拉着于暮雨的手,以免被风沙分隔。
有些地方普通的风沙甚至可以直接卷起一座并不是很坚固的小房子。
他和于暮雨和另外两个男人一起,宋以歌找了个看起来比较坚固的建筑物,给自己系上绳子,又给了其他人几根绳子,让他们固定好自己,这样即使迷失在风沙中也能找到来时的路,也可以防止自己被吹往远方。
“我们这一路有点太顺利了。”那个年轻的男人发问,他是星际法庭预备役,叫陈康,他又最朴实的名字,也有朴实的相貌与心灵。的确,他们过于顺利了。
“这里真的有人存在吗?卫星不会出错了吧?这种鬼地方,怎么会有人?”
地底下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宋以歌小心地走向声源,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匕首,这是他野外考核时一位已故的朋友给他的,这是那个人最珍视的东西,是她的的亲生父母给她的,她是个幸运的人,但她还是死在了不幸的时代,她的名字,叫林笠。
这是一只中立生物,像是一只兔子,但比寻常兔子大了四五倍。它警惕地看着宋以歌,它的眼睛是蓝色的,整体呈灰黄,爪子十分锋利,宋以歌没有去攻击它,它“气势汹汹”地向宋以歌走来,但宋以歌却发现它的脖颈上戴着一个环,还闪着黯淡的光,它凑近了宋以歌,但没有攻击他,于暮雨在另一边警惕地观察着它,宋以歌背着手,握紧了匕首。
兔子有獠牙,但它看宋以歌也没有攻击它,就绕着他走了几圈,这时,兔子忽然变得紧张,眼中充满了敌意,它向宋以歌扑去,宋以歌往旁边一跳,却发现兔子的目标并不是他,但他身后明明空无一物。
知道兔子露出獠牙,向虚无一咬,一只身形庞大的蜘蛛出现了他的眼前,它是隔空出现的,还是一直在此?但宋以歌完全没有感受到它的存在。
蜘蛛愤怒地挥舞着四只爪子,刺向兔子,兔子将它甩开,蜘蛛便袭向宋以歌,但它太过笨拙,完全碰不到他,于暮雨将枪上好膛扔给他,宋以歌接住便向它的脑袋射击。
“砰!”
蜘蛛的的头部渗透出了绿色的汁液,开始痉挛,慢慢地就不动了,兔子慢慢上前,用爪子晃了晃蜘蛛,确认死亡后得意洋洋地发出尖锐的叫声,似乎在炫耀着什么。
这时,几个人从地底爬出来,他们蓬头垢面,出来拍了拍兔子,当他们看到宋以歌时,他们十分震惊,但也十分警惕:
“你们是远方来的人吗?”他们用生涩的中文问,眼里闪烁着惊奇的光芒。
“你们一直在这里吗?”宋以歌没有回答他们的问题,但这个问句已经说明了答案。
“是,你们怎么来这里的?这里已经很久没人造访了。”
“远方的大陆已经无法维持原有的安定,我们都是留守者。”宋以歌说。
“远方也遭遇了不测吗?太遗憾了。”其中一个女人感叹,她的中文十分流利,但嗓子有些沙哑,宋以歌看着兔子亲昵地蹭着他们,问:
“你们已经适应了这里?”
“不。但你知道生物共济吗?”女人目光如炬,她太久没有看到陌生的人了。
第71章
“生物共济,你的意思是......”女人张了张嘴,但随即又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说,“先进去吧。这里不方便。后面的,别躲着了。”
于暮雨等人一点都不想在这里,赶紧跟着她进去了,这几个人穿着普通的服饰,只有有些凌乱,但并不破烂,他们攀着扶梯下去,女人在最后面,按了个按钮,“地板”就关上了。地底下的世界很大,里面还有二十个左右的人,老弱妇孺,一应俱全。
“这些是幸存者的后代。我们一直在这里生存。这里的防辐射装置做得很好,你们不用那么警惕。”
有个老人孤单地坐在角落,他十分瘦小,长着一副亚洲人的面孔,面容有些枯槁,他无神的棕色眼睛注视着远方的来客,他问:
“他们是从哪里来的?”他的膝盖上还坐着一个小女孩儿,蔚蓝色的眼睛好奇地看着这几个服饰与他们不同的人,她长得很灵巧,金黄色的头发和有些红润的脸蛋洋溢着磅礴的朝气,她似乎不属于这个暮色的世界。
“从另一片大陆,他们是远方来的客人,阿伯。”
老人轻轻放下女孩儿,女孩儿才三岁,走路还很蹒跚,老人向他们走去,女孩儿也想跟上,但她摔了一跤,泪珠从她的脸上滚落,但她没有发出声音,老人回头,抚摸着她的脑袋:
“囡囡乖哦。”说罢便走向他们,问宋以歌:
“那里,还好吗?”宋以歌看着老人脸上期待的心情,违心地说:
“还好吧。”老人似乎感觉到了他的勉强,低声叹息,他闭了闭眼:
“你们为什么来这里啊?是他们又抛弃了你们吗?”
“您说的什么意思?”于暮雨看宋以歌有点尴尬的样子,询问他。他斜视着宋以歌——这家伙和别人争论起来有理有据,一对上老人小孩就没招。宋以歌转向那个女人:
“您和我说说生物共济,可以吗?”
“Sure!”她打了个响指,仔细地打量着他,眼睛里似乎闪烁着一种奇妙的光,把他拉到了另一边。
而老人看着这个似乎涉世未深的少年:“我们被抛弃了,我们的地下城因为强烈的辐射和怪物很多都已经报废了,当时我们请求援助,但......没有回应。他们抛弃了我们,任由我们自生自灭,现在除了更西部的‘芙兰临时基地’还有一百个左右的人,除了我们这里,其他的地方,大概都没有人了。他们都没能预料到灾难的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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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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