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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倦无奈道:“你不要给自己增加并不存在的记忆,我们从来就没同居过,更没有结过婚。”
“我说前妻,你这人就是嘴硬,希望到了床上,你那儿能比嘴还硬。”
江倦懒得理他,闭眼小憩无视了他的疯言疯语。
萧始越开越觉着不对劲儿,看着窗外的景色有种不妙的预感,“前妻,你现在住哪儿?”
“烟陵区。”
“就你那工资怎么买得起这么贵的房子?前妻,你别是腐败了吧,这样以后对孩子教育可不好!”
江倦感到无比心累,言简意赅道:“我住在姜惩……”
“什么?就算分手了你也不能住在前任家啊,说出去我和宋玉祗的头顶都一片青青草原了,不行,你今天就得跟我回家。”说着他还真要靠边掉头。
江倦忍无可忍,“我住在他以前的房子里,他和宋玉祗确认关系后就带着妹妹搬出去同居了,我刚回雁息,还没来得及打扫老房子,只能先住在他这儿,不然你打算让我流落街头吗!”
萧始沉默了一下,“为什么不来找我,离开之前,我说过的。”
江倦闭着眼睛没有回答,萧始脱下外套,回身给他盖严了,“车里空调开的不高,怕你等会儿下车的时候受寒,你自己盖好,别着凉了。”
那人装睡不语。
打从去年八月,萧始在白云化工厂中救出被爆炸波及,身负重伤险些丧命的江倦之后,就把他带回了宿安县的江家老宅休养,照顾了他足足五个月,可说是寸步不离,江倦虽然一刻都不曾忘记他们过去那些不堪的往事,对他的态度却在朝夕相处与真心实意的悔改中有所缓和,在那段日子里,两人感情也有所回温,至少那时,江倦还不是这样一副爱答不理的冷淡样,顶多就是摘了助听器装聋。
年节时姜惩两口子不请自来,和“娘家人”一起吃了顿团圆饭,就在大年三十当天,心情大好的江倦还一反常态允许他暖床了,当时萧始还以为老天终于开眼,在世界毁灭之前让他得到了救赎,结果初三一过,回门的前妻立刻翻脸不认人,趁着他出去养家糊口的时候收拾行李回了娘家,自此音讯全无,好似人间蒸发。
萧始知道他在年前得了雁息市局的调令,却没想到他真能这么无情,连句告别的话都没有就毅然决然地走了,所以才有了他千里追妻,不惜逆天改命做了法医这回事。
在认识宋玉祗之前,姜惩这个当了二十年饭都快吃不起的穷光蛋突然被从天而降的巨额遗产砸中做了富二代后,就带着他患有先天疾病的妹妹住在离市局不算太远的高档小区里,硬件设施一应俱全且相当高调,远远看着外部奢华装修的风格,萧始就知道是自己这样拿着死工资的工薪阶级不配奢望的豪宅。
没多一会儿到了地方,江倦把一张房卡扔到了前座,萧始摇下车窗给外面的保安一亮便顺利进入小区,他问:“应该有地下车库吧,在哪儿?”
“停什么车,把我放下你就可以走了。”江倦眼睛都没睁一下。
萧始夸张地嚷嚷道:“江副支队长,你也太冷血无情了吧!这么冷的天气里,我怕你路上不方便,好心好意把你送回家,你连邀请我进去喝杯茶都吝啬,你就算不担心我回去路上的安全,多少也考虑一下后续的检验工作吧!”
“给你三块钱去找个超市买瓶冰红茶将就着喝吧,我不喜欢引狼入室。”
“是吗?”萧始戏谑道,“那你怎么不在小区门口下车,还给了房卡让我们进门呢?”
“风大,怕冷。”
“可路过你住的那栋楼的时候你也没起来张罗下车啊,都下到车库里了你不还是稳稳当当趴着,前妻,你就别嘴硬了,天冷你人也冷,就是需要我这头恶狼暖床了。”
这回江倦没跟他犟嘴,低垂着眼帘不说话。
两人停好车后上了楼,江倦刷卡开门,在玄关脱了鞋后便扶着墙轻车熟路地摸进房间,萧始有些怪异地开了灯,“你怎么腿脚不方便还在家里摸黑,磕着绊着怎么办?”
江倦被灯光晃得遮了遮眼睛,“习惯了,这里的电费太贵,白住小惩的总不能再让他花钱,我在这里又不做什么,犯不着开灯。”
“你这人真是……不过也对,拿人手短,所以你还是赶快搬过来跟我一起住吧。”
江倦回头有些不解又理所当然地问:“难道拿你的就不手短了吗?”
“别总把我当成外人,我是你内人。”
那人干脆无视了这话,“下个月老房子就收拾好了,到时候我会搬回去的。”
萧始叹了口气,心知让他接受自己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急也没用,便先放下了这回事,把江倦扶到沙发边上,直接愣住了。
这房子窗明几净,里里外外整洁如新,连颗多余的灰尘都看不到,偏偏客厅的一小片区域显得很凌乱,被子胡乱卷在沙发上,茶几摆满了药盒药板,说明书落在地上,滚倒的药瓶颤巍巍立在桌沿,散了几颗药片在外面,盖子已经不知道哪儿去了,整个桌面几乎都被纸巾团和碎纱布堆满了,上面还有陈旧的血迹。
很显然,这才是江倦真正住的地方,萧始推开卧室门看了一眼,果然,床单上没有一丝褶皱,可见住在这里的日子,江倦除了浴室之类必用的设施之外,活动空间就仅限于此了,难怪他不需要开灯。
“好好的床不睡,非要睡沙发,你到底什么癖好这么爱折腾自己,又不是换不起床品,实在不行我帮你把床也换了。”
他知道江倦并不是嫌弃姜惩,恰恰相反,是怕别人嫌弃他自己。
萧始已经习惯了养伤那些日子里江倦日渐低下的生活自理能力,每天都追在屁股后面收拾被他祸害成一片狼藉的家里,活像带了个还不懂事的孩子,一见这场面头都大了,自觉帮他收拾起了房间。
清理了垃圾之后,他又开始收拾桌上的药,身为医生的职业病让他血压都升高了,“阿倦!我虽然说过布洛芬是非甾体类抗炎药物,不会产生依赖性,但你吃的量也太离谱了,还有这个是要避光保存的,散在外面药性会减弱的,那个已经过了保质期了,你就是这么照顾自己的!”
他一时激动,扯着江倦的领子就把人拎了过来,那人迷迷糊糊地靠在他身上,反常的反应让他觉着有些不妙,一摸额头,烫的吓人。
萧始赶紧把卧室的床铺好,空调调暖,又从柜子里翻出了电热毯,拎着姜惩那套比江倦身型大了些的睡衣出来,把江倦剥了个干净。
那人用茫然涣散的眼神看了看他,滚烫的手抓住他解自己扣子的手,有气无力道:“你干什么……放开。”
“都烧成这样了还以为我要非礼你呢,你把我当混蛋,我还怕把小兄弟烫萎呢,把手拿开!”
江倦瞪了他一眼,便要把他往外推,萧始忙改口说软话:“别别别,我道歉,是我说错话了,跟你做我恨不得能一夜七次干上三天三夜,怎么会萎呢,吃袋鼠精也得站起来啊。你都烧成这样了,就别跟我较劲儿了,我不糟蹋你,我就给你换件睡衣。”
江倦推拒着不肯,说死都不让萧始碰,偏要自己换,后者无计可施,只好借口去调卧室温度避开了。
他心里琢磨,为什么江倦这么抗拒在他面前暴露身体,以前似乎不是这样的,即使是养伤那段日子,他也是宁可自己疼得要死都不肯让他帮忙换衣服,难道只是因为他恨自己?
还是说……
萧始拿出手机,从相册里翻出一张江倦奄奄一息躺在担架上一动不动的照片,虽然身体被大片的血污浸染,但裸露的皮肤上还是能隐约看到遍布着许多淡色的凹陷性疤痕,呈圆孔状,直径只有几毫米,并且都是以两个为一组出现,距离约两公分。
——像是被某种动物啃咬的齿痕。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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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怕黑
萧始觉得江倦不算个邋遢的人,和姜惩那样有着禁欲系斯文败类的人设,整天西装名表切尔西,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子Gay味,活像沉迷约炮和N-P,寂寞难耐出来觅食的骚人不同,江倦平日总是一身低调的T恤帽衫长裤,工作时则是中规中矩的白衬衫和制服西裤,扣子永远系到最上面那一颗,穿衣打扮很整洁,像刚毕业的学生,不看脸的话就是扔进人堆里都找不出来的那种普通,在萧始心里至今还留有初见时那三分清纯通透,干净到他不忍染指。
之所以喜欢用姜惩来和江倦对比,是因为两人曾经相似,在无忧无虑的少年时非常相似,但多年来两人都发生了剧变,姜惩的变化至少在这个时间跨度内还是正常的,但江倦却是反复为自己塑造了几个不同的人格,始终没能找回真正的自己,相比之下悲剧百倍不止。
至于为什么会性情大变,落下了个喜欢祸害住处的毛病,萧始分析原因有二,从前他是没这个恶习的,在家是如此,后来和姜惩同居期间为了满足恋人的强迫症和轻微的洁癖,他也会把所有能看到的地方打扫的一尘不染,不过打从和那人分居以后就变了。
他曾为某部门执行过卧底任务,为了让自己看上去像个萎靡不振的瘾君子,不得不把自己折腾得面黄肌瘦,活像命不久矣了,从那之后可能就落下了这么个毛病。
第二个原因则是和动物的本能类似,每到寒冬来临前,兔子总会把柴草堆在洞穴里御寒保暖,这样能最大限度满足天性所需的安全感,此前萧始一直以为他只是被惯坏了才存心给自己找不痛快,直到发现这种无意识的“絮窝”行为往往带着需要藏身和被保护的意思。
江倦的变化大概是从卧底回来的时候开始的,前言萧始思及不忍,但这份心软产生在他心底的时间不久,是在姜惩愤然一拳打醒他时才幡然醒悟,只是不知如今补偿还来不来得及了……
听到脚步声,萧始收起手机,回身把江倦扶了进来,看着他连睡衣都把全部扣子系紧,好似缩在能最大限度保护他的堡垒里一般,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你也觉着我们两个在沙发上干地方有点小,所以主动进卧室了是吧,这么自觉,前夫不给面子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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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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