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么?”那人狐疑道。 “那当然。”鬼王信誓旦旦。 脚步声接近了,小鬼赶快退开几步,低着头不敢看,在余光里只瞧见有一抹干净的白色。 那是……一个陌生的白衣神官? 哦对了,肯定就是鬼王的新欢! “嗷嗷!”毛团子摇着尾巴冲上去,扑进白衣神官的怀中。 鬼王说:“你看,它全身那么干净,怎么可能去过乱葬岗呢?” 小鬼心说,它刚刚还是一团乱麻。 白衣神官依旧狐疑,抱起毛团子揉搓了一阵,倒是没看出异常。 趁这当口,小鬼偷偷抬起视线,飞快地看了他一眼。 ——哪里是传闻中的三头六臂,或者什么狐妖啊? 只见在殿堂的火光下,那神官眼眸明亮,几缕碎发垂在耳畔,衬得他的皮肤白皙又细腻。 俊秀又好看,一尘不染,眉目如画。 和英俊的鬼王站在一起,简直般配极了。 这天,小鬼一出宫殿就被一堆鬼怪围住了。 “怎么样怎么样!你有没有看清新欢!” “新欢是不是比山还要高?” “他是不是狐妖啊?” 小鬼深吸一口气:“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家明明非常好看!咱们鬼王殿下的眼光能差到哪里去啊!” 众鬼都是炸开了锅,更加想进宫殿里一趟了。 后来,小鬼又进出几次宫殿。 他的日常是:偷偷给毛团子洗澡、偷偷给毛团子梳毛、还有含着泪水,大口吃那两人的狗粮。 它也听说了不少传闻。 比如,那人名叫路迎酒。 比如,他其实不是神官也不是鬼怪,而是驱鬼师。 比如,他和鬼王频繁地来往于阴阳两界,有时候去人间数月,有时候会待在鬼界很久。 而路迎酒的态度温和,让它的紧张缓解了太多。 它渐渐地和路迎酒说上话了。 有一日,鬼王带着毛团子去散步了。而路迎酒坐在案前精心画一张符纸,等着他们回来。 这正是八卦的好时候! 小鬼壮着胆子,充满好奇地问路迎酒:“我能冒昧问一下,您、您和鬼王殿下是怎么认识的吗?”它又赶忙补充:“因为、因为人类和鬼怪,一般是不会来往的……我就有那么一点点点的好奇。” 它越说越心虚,生怕惹路迎酒不快。 路迎酒却愣了一下。 在这一刻,他的目光飘得很远,似乎想起来无数的人,和无数精彩纷呈的故事。 然后他回过神来:“我们的故事可是很长的,我先给你讲最开始的一段吧。” 小鬼眼睛一亮,连连点头。 于是,路迎酒笑说:“我从小厄运缠身,有个江湖大师告诉我,我得和鬼怪成婚才能活下去。” “所以啊,故事要从我和鬼王冥婚之后说起……” 他讲述着故事,眼中带光。 直到敬闲回来。 ——阳光灿烂,天空湛蓝,这是再美好不过的一日。 英俊的鬼王一身玄衣,还没见到路迎酒呢,眉梢已然带上笑意。 而路迎酒起身,迎接上去,被他笑着拥了个满怀。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 感谢看到这里的你们!真的非常非常感谢! 会不定时掉落番外~楚千句和孔雀神会出现的,还有敬闲的阴间家具也会登场哈哈哈哈哈 大家也可以评论说说想看啥呀! 最后,再次表达感谢! 感谢在2021-08-0118:01:16~2021-08-0200:22:3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makuku、仙男是最帅的、黑子、森卅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丽丽子50瓶;早起写论文29瓶;淡薄、秦戌10瓶;森卅6瓶;酥饼5瓶;草木2瓶;27011590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12章 、鬼王的阴间家具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早些天, 路迎酒就答应了敬闲要换一套房子,住到好一点的地方去。 在挑新房子的道路上,他们有了点小分歧:主要是敬闲非常想自掏腰包, 全款买房,但路迎酒不想让他出半分钱, 因为敬闲实际上是阳间黑户,这房子肯定是要写路迎酒的名字的。 “你都有那么多宫殿了。”路迎酒说, “我总得出一套房子的吧。我也不缺这钱。” “那怎么一样。”敬闲皱眉,“我看小说, 都说是老公出钱买房的, 想买多少套就多少套,什么四合院什么私家园林,就连孩子都有份。” “你看的什么小说啊?”路迎酒问。 敬闲把小说找出来:《一胎九个天才宝:霸道总裁别追我》。 路迎酒:“……” 他当场没收了这小说,以免敬闲的恋爱脑加重,并且吹了整整三天的枕边风,付出了不少肉/体上的代价, 才哄得鬼王勉强答应不出钱。 最后,房子选址在市中心南边一条安静的小路上。小区的管理很好,私密性高,绿化也搞得非常漂亮,夏天时道路两侧都是盛放的花。房子两百多平方米, 带了复式结构, 阳台正对着对面的小人工湖。 敬闲让鬼界的装修队过来,折腾了挺久, 终于把铺砖、刷墙等一系列工作弄完了。 接下来,就是选家具的时间了。 路迎酒对阴间沙发心有余悸,说什么都不愿意敬闲再出主意。奈何鬼王这次不妥协, 第二天就让鬼拉拉开了几辆卡车过来,停在家门口。 路迎酒盘腿坐在飘窗上,黑着脸,看一个个哆哆嗦嗦的小鬼往新家里搬东西。 敬闲介绍说:“这个是椅子是纯鬼怪骨头打造,风吹雨打刀砍斧劈都不会烂,还自带了加热功能。如果你喜欢,它甚至能在半夜给你唱一首小歌。” 路迎酒冷漠道:“哦。” 敬闲又说:“这个是新地毯,放在门外的话,能吃掉破门而入的歹徒。” 地毯中间裂开了一条缝,露出尖锐的牙齿,“锵锵!”互相咬合。 路迎酒:“……究竟会有谁想不开,来抢劫我们家啊……” 先不说他贴在门上的符纸,足够把歹徒弹出去摔个粉碎性骨折,再在医院又哭又嚎几个月,要是敬闲随便弄来几个小鬼、神官,那这屋里和地狱也没啥区别。 “防人之心不可无嘛,”敬闲又指了指一个红色的窗帘,“这个是新定制的窗帘,你看看这布料和颜色都是鬼界特有的,针脚都是手工缝合的。它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能闹鬼。” 他拍了拍窗帘。 “呼呼——”那窗帘竟然在地上直接站起来了!它的布料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扭动着,扭出了一个别扭的人形,左一步又一步在地上走,又砰砰在楼梯上窜来窜去。 路迎酒:“……让它停下来。” 敬闲震惊:“你不觉得它很可爱吗!” “不,”路迎酒说,“我只知道,如果它继续在我家晃荡,我会把它烧得一干二净,连渣都埋进花盆里。” 闻言,敬闲还没动呢,窗帘已瞬间萎靡,乖巧地摊在地上不敢动了。 接下来敬闲又挨个给他介绍了会咬人的茶几、喷血水龙头(简称血龙头)、尖叫菜刀和看起来像是从□□祭祀仪式上抢过来的碗筷。 刚开始路迎酒还吐槽几句,等到越来越多的怪东西挤在他家里,他已经无力说话了——放任何一个正常人来他的家里,恐怕都会被吓得立马暴毙。 最后又是几个小鬼抱着东西进来,敬闲说:“这是最后一批了,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批。” 他拍拍箱子:“这些是手铐沙发、手铐茶几、手铐浴缸和手铐大床,还有同样款式的皮带版本,看你喜欢哪一个。” 路迎酒:“……” 路迎酒说:“敬闲,你到底想做什么……” 敬闲目光炯炯:“什么也不想做,我绝对没有在想奇怪的东西。” 路迎酒:“……” 他就算用头发丝思考,他就算是个单细胞的草履虫,他就算是此时此刻屋内的一点灰尘,他都知道这句话不可信。 敬闲还要推销:“怎么样,你不觉得这些家具都很棒吗,每一个都是我为我们新家挑选出来的。” “敬闲。”路迎酒说。 “嗯?”敬闲看他。 路迎酒说:“这些东西要是在五分钟之内,不消失在我的眼前,你接下来半个月都别想和我睡在一起了。” 要放在平时,这威胁必定是立竿见影的。 然而这次敬闲罕见犹豫了一下,看着他问:“如果我忍了半个月,是不是意味着以后能用手铐沙发了?”他有些期待,“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还是很划算的。” 路迎酒:“……” 路迎酒:“不可能!!!” 最终,小鬼们还是在五分钟内把家具撤走了。 有些是搬回了卡车上,有些是偷偷放在了阁楼,因为敬闲说这样可以“以备不时之需”。 路迎酒没有上去看,以免自己血压飙升,但他知道,敬闲肯定留的是手铐或者皮带一系列。 然而,会吹枕边风的显然不止路迎酒。 在作妖的路上,闲妃从来不甘下风。他软磨硬泡了足足半个月,配上足够的、日日夜夜的身体力行,终于哄得路迎酒答应了,拿出来一些“人畜无害的小家具”—— 他拿出的家具,是小鲨鱼闹钟。 在他们俩还没正式见面时,敬闲曾在梦中送了路迎酒戒指。 他是这么解释的:“你当时把长命锁丢在地上了嘛,我以为你不喜欢,赶紧找来了好东西。你看看这钻戒的大小、成色和重量……” 路迎酒:“……” 那鸽子蛋大小的戒指至今被他妥善保管着,浮夸到基本带不出去。 他对钻戒盒也记忆犹新。 主要是因为,那钻戒盒会咬人。 ——就像是那种小鲨鱼玩具一样,一颗颗按下它的牙齿,某一瞬间就会吧唧一口咬住手指。 而与钻戒盒同款的,就是这个闹钟。 闹钟小小一个,周身半透明,镶嵌了不少珠宝,设计感强到像是艺术品,放在太阳下就是流光溢彩,看起来是需要轻拿轻放的易碎品。 “如果你不在闹铃响起的一分钟内关掉它,”敬闲说,“它就会开始咬人。” “……”路迎酒说,“我图啥呢。” “好玩而已,它咬人又不疼。这是鬼界的新产品,我都从来没用过。”敬闲挺有兴趣地说,把它放在床头,“你不是说明天要早起,去尝一尝叶枫新调的酒吗,我们就定个七点的闹钟。” 说实话,路迎酒已经很久没设过闹钟了。 敬闲是个足够合格的人体闹钟……鬼体闹钟。他也不睡觉,就算眯一会,也总能按时醒来再把路迎酒弄醒。 这天晚上,他看了看床头的闹钟,在敬闲的怀里颇为狐疑地睡着了。 第二天,阳光灿烂,窗帘浮动在光尘之中。 【叮铃铃铃铃——】 【叮铃铃铃铃铃铃——】 刺耳的铃声响起! 路迎酒猛地醒了,顶着一头乱毛,迷惑地坐了起来。 他人醒了,意识还没跟上,迷迷糊糊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客厅传来食物的香气,是敬闲在做早餐了。 【叮铃铃——】 【叮铃铃铃——呀啊啊啊啊啊啊!】 一声惨叫爆发! 路迎酒:?? 他还没反应过来,敬闲已经拿着一个锅铲冲进来了:“你怎……” 一道黑影从床头蹿出,直奔着敬闲去了!路迎酒定睛一看,竟然是那个金光闪闪的闹钟! 此时此刻闹钟的中间裂了一道缝,张开,里头是短短的、小兽乳牙一般的牙齿,上下开合着! “啊啊啊啊!”它叫道,愤怒到了极点。 路迎酒:??! 他给弄得清醒了。 敬闲反应极快,脚一缩就避开了它的攻击,再伸手一捞摁灭了闹铃,把它放回了床头。 路迎酒:“……” 他以为闹钟这件事情就此揭过了。 毕竟,敬闲对每个阴间家具只有三分热度,玩个几天就索然无味了,又想换新的。 直到这一天的晚上,他们俩从酒吧回来,刚脱鞋、放好随身物品,毛团子蹲在他们身边摇尾巴—— “呜呜呜嗷——!”它突然惨叫了一声! 路迎酒低头一看,华贵闹钟从客厅深处冲出来,亮着乳牙,一口咬上了毛团子的后腿! 路迎酒:“……!” 毛团子一条腿被咬住了,嗷嗷呜呜地在屋子里乱窜乱跳,活像个活泼的皮球。路迎酒跟在后头追试图解救毛团子,敬闲在后头喊:“轻拿轻放!它是易碎品!” 一阵鸡飞狗跳,俩夫夫终于逮住了惊慌失措的毛团子,路迎酒抱住它,敬闲小心翼翼地扒下了闹钟。 果然和敬闲所说的一样,闹钟很脆弱,镶嵌的珠宝已经碎了几粒了。 “嗷嗷呜!”毛团子骂骂咧咧的。 路迎酒赶快揉搓它,安慰它,顺便狠狠往敬闲脑袋上糊了一巴掌。 然而这只是开始。 这个闹钟彻底失控了。 接下来的两天,家里的奶牛猫和闹钟相处得相安无事,他们俩和毛团子却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攻击。 闹钟很小,对人类的脚后跟情有独钟。路迎酒每次在客厅,只要站定一小会,脚后跟必然会被它咬。 不疼不痒。 但被追着咬一路的感觉还是太离谱了。他不论走到哪里,闹钟都跟条愤怒的小狗一样跟在后头,执着地咬他的脚。 路迎酒实在是不堪其扰,又想着它的宝石那么好看那么贵,磕磕碰碰了他自己心疼。于是,他每次都祸水东引,带着闹钟去找敬闲。 闹钟凶巴巴的,一见到敬闲,立刻转换目标——敬闲倒是气定神闲,丝毫不介意身后多了这样一个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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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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