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你还不懂得责任,不懂得如何对那些关心你的人负责。”段天蓝气鼓鼓地丢下一句便不在说话,对他们二人而言,彼此的观念和想法出入极大,谁也不能说服谁。 而宋钰的身份也不容许段天蓝再说更多不敬的话语,所以他选择了用沉默来对抗。 跳月节过去了将近两个月时间,那晚弱水的刺杀几乎成功。 这世上总有一些难以预料的事,就连一手策划“雷霆计划”的花蝶也无法预料到自己会死在一个不知道姓名的剑客手中一般。 罗天舒侥幸被救下一命,而救他的人则是为“天仙子”慕名而来的剑宗弟子。 北域帝国有两大宗室,百器堂与剑宗。 百器堂地处夜北域国南部,与西林帝国临海相望,每年从百器堂锻造的炼兵、纹兵甚至道器都是那些世阀大家、权贵名仕们必争之物,以得百器堂一物为无上荣耀;而剑宗着影响着也夜阑帝国北部。 百器堂的一枚简简单单的戒指便能让宋钰对逢四无计可施,由此可知一斑。 剑宗的存在也制约着黑暗势力的发展。 柳未寒正式接任城卫司司长一职也有一个余月,上任后便厉兵秣马,暗中支配着本地龙蛇帮为城卫司眼线,一旦发现天关城有可疑人物通通当场毙杀。 因为,城卫司大牢已经人满为患。 花蝶的死,夜叉的销声匿迹,宣告着天关城进入一个崭新的时期。 柳家父子成为真正天关城的实权人物,罗天舒也在张罗着为知己女儿谋一个好的夫婿。丁账房站在阳台上目送着柳家父子在一对护卫簇拥下离开,有些不解道:“老爷,既便是你为小姐选了柳少爷为婿,但也不至于这样委曲求全,连寒门的生意也要让出三分红利,这已经不是生意之道。” “无妨,柳匹夫有权却没有生财之道,雅丹若是做了柳家儿媳,还不得要窘困潦倒。我做了一辈子生意,对危机的判断上不会差你多少,你还记得踏月节上将我从杀手剑下救了回来的年轻人?” 丁胖子点点头:“记得,剑宗的新一代弟子中的翘楚,宋安。” 罗天舒伸出肥大的手重重地一拍栏杆:“这人我以前见过,在二十年前宋族一次生意往来中。” “那人是宋族的人?”丁账房想了想:“这不是更好,宋族也算北域帝国的大家族,他们的贸易不输于罗家,且可以相互帮衬,宋安又是剑宗弟子,天关城城卫司司长一职在剑宗眼里根本就是沙砾而已。” “你说的没错,但这是在正常情况下。雅丹若是嫁入宋族,便要离开天关城,罗家的大小事都要压在航儿的身上,那懒货估计到时候会直接撂挑子不干,若是出现这种状况,宋家必然会出面帮忙,慢慢下来,罗家还不就是宋家的了。” 丁账房笑笑:“老爷您多虑了,真这样想,还不如为小姐张罗一个上门夫婿,小姐又不会离开老爷身边,还得兼顾着罗家生意。” 罗雅丹没有和父亲呆一起,而是选择了在一楼的角落里喝茶。自从秋兰死后,她身边算是最后一个可以说知心话的人也没有。 明明秋兰是天关城最负盛名的杀手,潜伏在罗雅丹身边也是为着对付她们罗家,但罗雅丹对秋兰的记忆一直停留在那个多嘴,偶尔毒舌的活泼丫鬟身上。 “不知道哪种性格才是真正的你。”罗雅丹暗自叹息一声,秋兰有着不为人知的身份,那个短短一个月时间声名超越她的“天仙子”居然也顶着杀手的头衔,只是可惜了那一曲“传奇”,正如月娇在舞台上所说: 那是真正的歌,可以勾起人们心底最深处某些记忆的歌。 那个会写诗会写歌的书生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天关城的学子们都感叹着“传奇”成为绝响。 也许是知道自己即将成为人妇的缘故,也许是因为失去最贴心的侍女秋兰的缘故,罗雅丹更加习惯了沉默,喜欢躲在角落里一个人喝茶,一个人注视着那些或急或缓的人群,注视着看着寒门那些跑堂的伙计在喧闹的餐桌间穿行。 渐渐,她眼神明亮起来,目光专注地落在一个忙忙碌碌的身影上,直到那身影掀开布帘进入后房。 罗雅丹随即招手,示意罗掌柜的过来。 罗掌柜是一楼的掌柜,也算是本家人,平日对生意,对下人也还是公道,就如一个老好人,不得罪任何人,有事没事就笑呵呵地抄着手站在柜台后面望着堂子。 “小姐,您有什么吩咐?” 罗雅丹问道:“我看见有新面孔,咱们最近新招了跑堂的伙计?” “嗯,是的,前两天刚招了两个伙计,一个伙计以前在雍锦坊做小厮,嗓门挺大的,嘴巴甜腿勤,另一个是瘦瘦弱弱的一个书生,月银三两,这价格还算公道,以往雇一些跑堂伙计我们都自行处理了,连丁账房也没惊动。不知是哪个伙计是否得罪了小姐,我这边要他过来给您赔罪。” “不用、不用。”罗雅丹摆摆手:“只是觉得陌生便随口问问,没事了,你忙你的吧。”窗外阳关一如既往的灿烂,罗雅丹抿了一口茶,望着窗外被阳关照耀的青瓦白墙,轻轻哼起歌来: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您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第三卷 龙蛇起陆
第一章 罗家有宝贝 “罗家藏着惊天秘密,如果你真不愿去海口城找君岳,可以尝试着去找找这东西,看看这个连你父亲都在寻找的东西能否被你找到。” 这是宋钰离开段天蓝回天关城的时候,段天蓝的原话。 宋钰反问道:“任何人做任何事都会有动机存在,你的动机是什么?你为什么不去接近罗家?” 段天蓝笑笑:“你的运道似乎很好,我希望能和你接一个善缘,若成功了,帮我做一件事,现在以你的能力还做不到,而我被君岳盯着不能乱动,所以还不能告诉你。” “你以为救了我一命,我就得帮你的忙?连你都觉得棘手的事,我不愿意为此冒险。”宋钰从来都对“运道”这种神秘说不感兴趣,这样劣作的谎话也只能忽悠那些老实人家的小孩。只是他发现自己在家呆坐着也没有钱从天上掉下来,而自己需要吃饭,这才升起了谋生的念头,恰好遇着寒门雇跑堂伙计,所以他很轻松地应征了下来。 段天蓝望着宋钰微笑:“如果你是冷血的人,你就会将那个叫力鬼的打手以及花府那些护院全部杀死。你不是冷血的人,何必装出一副狼的心肠?” 究竟段天蓝的那番话对宋钰是否有用,也只有宋钰自己心底才明白。 跑堂不需要半点技术含量,如果非得要说的话,恐怕就是记忆力要够好,不能将桂花厅的酱牛肉放到烟雨阁的餐桌上,除此之外嘴巴也要甜一点,开口闭口先称道一声“爷”,耳朵也要警醒一点,客人一招呼马上就要出现在旁边,就算媳妇儿背地里在外面勾搭上了汉子,戴了七八顶绿帽,也得笑起来。 客人一高兴,散碎银子的赏钱还是有的。 一楼的跑堂有四个,其余三人每天都能有些额外的赏钱,唯独宋钰没有。宋钰上菜、添茶也很勤快,老老实实干着自己的本分,但却戴着一张不苟言笑的脸。 “你倒是笑啊!来这里吃饭的客人非富即贵,谁愿意吃顿饭还看着你板着张脸,像欠了你十两八两银子似的。”罗掌柜恨铁不成钢地教着宋钰,那着急的表情仿佛宋钰就是他不成器的儿子一般,宋钰明明有灿烂的笑容,可偏喜欢板着个脸。 “你看人家青松,嗓门大,嘴巴甜,每天下来客人给的赏钱也有七八钱碎银子。” 青松原是雍锦坊的小厮,自从踏月节上雍锦坊选出的台柱子摇身一变成了女杀手之后,雍锦坊的生意便一落千丈,还隔三岔五有地痞流氓来骚扰,来的最频繁的算是龙蛇帮那些地痞了,众多乐女不胜其扰,被逼无奈纷纷另择高枝,乐坊伙计也四散谋生。 青松也算是宋钰在这里唯一的熟人,依然带着那微微有些破旧的瓜皮帽,还未开口就先冲人笑了起来。 宋钰向罗掌柜露出一个比死人脸还僵硬的笑容笑:“知道了。” “别老是和我打马虎眼,每次说你都这样。你啊,一看就是书读得太多,读迂腐了。”罗掌柜是罗家的本家人,只是隔房有点远而已。有颇为丰厚的收入,对生活又没有太高的追求,所以很满足于现状。 一天下来倒是身心疲惫,宋钰都不知道自己这样下去对自己有什么帮助。 “先生。”青松凑过来,手里惦着几个散碎银子:“今天我又得了好几钱,我请你宵夜。” “这里不是管饭的吗,何必破费。你还是攒着那钱回去孝敬你媳妇儿吧,不然明天又要在你脸上抓两道血印出来。” “她敢!”青松瞬间就像被拍了屁股的老虎般威风凛凛,俨然不可侵犯。随即眼神一缓:“那咱们就去随便吃点混沌,热络一下肚子,咱家不差这点点钱。” 宋钰也并非矫情之人,两人就麻利地收拾了手上的活,和罗掌柜打了招呼就出了寒门。 青松指着似锦巷口子上的一个夜摊:“就这里吧,以前好像没见过,估计新开不久。” 两人各自要了一碗混沌,忽然就冷场下来,不知道该如何说起。还是宋钰问道:“月娇,真的去了?” “去了。”青松点点头:“她和她那些同伴的尸首被城卫司悬在东门口好几天,没有人敢来认领,天气一热就统统扔乱葬岗那边去了。” “雍锦坊也是因为这事关了?” “谁晓得月娇竟然是个女杀手。”一提起雍锦坊青松就不由自主地唉声叹气:“那些有头有脸的人都不再照顾雍锦坊的生意,天关城那些地痞流氓一落黑就来雍锦坊闹事,城卫司说他们只是负责外部城防安危,这些小事不在他们负责范围内,久而久之,地痞们闹得越来越凶,每晚都要砸坏不少桌椅,打伤好多人,姑娘们也没法正常表演,客人也越发不敢光顾,最后大家都走了,雍锦坊也就关门了。” 青松的弦外之音宋钰是听出来了,那些来闹事的地痞流氓恐怕也是城卫司放任的结果,至于背后有没有罗家怂恿也说不好,罗家、柳家对雍锦坊的不友好态度也在情理之中。 罗家也好,柳家也罢,能积攒起这么大的家业,都不会是没有手腕权谋之辈。大家都是活生生的人,不是圣贤,也没有相逢一笑泯恩仇的说法。 只是苦了那些无辜的女子。 “先生你为何在寒门做了这低贱的活?”青松犹豫着,最后还是将‘低贱’两个字给说了出来:“天关城这么多乐坊,以先生才能,随便写一些词曲出去,也比在寒门挣着辛苦钱好,先生你生来就是被伺候的,那里懂这些粗陋的活。” “写诗耗神,最近头痛越发频繁,现在不想写了。这里虽然累一点,胜在简单。”宋钰也没有全骗青松,他最近确实是间歇性的头痛,以前虽然也头痛,但没当一回事,但自从与花蝶遭遇后,神识遭受剧烈波动,头痛比以前频繁多了。 疼起来的时候钻心裂骨,整个人都迷迷糊糊的,睡一觉,又什么事也没有。 段天蓝分析,这是花蝶神念残存在宋钰脑海的缘故,要想治好头痛,必须得找到修炼神念的典籍,只是神念一类的心诀在书籍上很少记载。 宋钰无奈,只能稍微有空闲就试着去理解脑海内那部《碧落赋》。 两碗热腾腾的混沌被端了上来,青松将瓜皮帽摘下来随手放到桌面上:“趁热吃,只要先生不嫌我寒碜。” 宋钰笑笑,洒了一些葱花在碗里,笑这调侃青松:“大热的天,你还在头顶上顶着这玩意干啥?” “习惯了。咱们天关城据说入冬早,一到冬天风刮得呜呜直响,我娘从小怕我冻着,出门总要叫我戴了帽子才行。后来就习惯了,头上不顶着个东西,总觉得空落落的。”青松自顾狼吞虎咽地低头吃着,却没有发现三个人从远处走了过来。 那三人都披散着长发,扎着宽大的腰带,腰间憋着一把牛角小刀。 这是标准的游侠儿装扮,天关城禁止携带刀剑,但牛角刀这些可以随身藏进衣襟的小玩意不在禁止之列,牛角小刀渐渐成了一种潮流。 有事没事,那些以侠义自诩的年轻小伙都要在腰里别着一把这样的小刀,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游侠儿。 游侠儿是一种比较文雅的说法,天关城也从来没有过游侠儿,有的只是地痞流氓。 这几个流氓这些耀武扬威的行为在宋钰看来,就和三岁孩童当着大人的面耍自己小鸡鸡没什么区别。 那三个小伙子一摇三晃地走过来,一巴掌重重拍在青松肩膀上,差点将青松手上的碗打翻。 青松惊疑不定地抬头,脸上堆满笑容:“原来是宋大哥,一起宵夜呗!老板,再来三碗混沌,馅放实在了,肉放少了,宋大哥几个可是会不高兴的。” 夜摊老板在炉灶后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摊开面皮开始忙活起来。 被叫做宋大哥的游侠儿抓起桌上瓜皮帽,用力拍着座椅上的灰尘,青松的瓜皮帽在那人手下发出啪啪的声响,真担心一通猛拍下来,会不会坏掉。 夜晚灯光暗,也看不清他拍的那根凳子是否真有灰尘,宋大哥这才坐下来:“瓜皮帽儿,长能耐了啊。现在要大爷三个出来找你了。拿来吧。” 青松满脸堆笑着:“宋大哥……大爷,缴月银日子还没到呢,我记着日子的,忘不了,您放心吧。难得几位赏脸,一起宵夜、一起宵夜。” 宋大哥没有回答,目光在宋钰身上打量着:“是个书生?也是在寒门跑堂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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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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