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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灭君王

作者:情终流水   状态:完结   时间:2023-05-13 12:00:02

  翻滚的浓雾之中,整齐的石碑延伸到看不见的深处,光是可见的范围内,石碑的数量就高达了六七十万,如果每一块石碑都是一具寂灭中的灵魂,那这里就曾经拥有数十上百万不死生物。而且这些不死生物都要加上一个前提,智慧生物,因为只有智慧的灵魂,才有封存的必要。
  但是君王的消亡,这些灵魂可能永远都不会被唤醒了,因为苏醒的那一刻,就是他们消亡的时候。
  即然永远都不可能唤醒,那为什么还要封存起来呢?即使是寂灭形态的灵魂,也是会消耗死亡气息的,否则就会像沉睡多年的卡布里特那样灵魂强度急剧下降。费里曼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难道他真的有把握重新复活?


第311章 黄金巨骷
  哗啦……哗啦……哗啦……的声音,突然从浓雾之中传了出来,那是金属链条在地上拖拽时发出的声音,就像有人在拖着一大串的铁链在移动着。
  罗布等人迅速把意念移动声音传来的方向,全力穿透重重的阴霾往远处望去。
  不过,即使是他们这些不靠肉眼视物的生物,视线也看不了多远。浓烟是由死亡气息所组成的,能阻隔灵魂的穿透。
  很快的,一个黑影从浓雾里缓缓走了出来。
  这是一个高大壮硕的家伙,身高七八米,腰围粗壮,一圈肥肉堆叠在腰上,让它看上去像一团肉球。两条铁链在它的胸前交错而过,然后延伸进身后的浓雾之中,每走一步,拖拽着铁链哗啦哗啦的作声。罗布等人听到的声音就是这样发出来的。
  这是一具噬尸巫,一种靠吞吃鲜活尸体而获取能量的特殊不死生物。它身上的皮肉都是不属于自己的,只有吞吃了鲜肉的血肉,靠着体内的尸巫之心转化,从而生长出来的。如果没有鲜活的血肉,这种不死生物就是一具干尸。
  没想到进到安息之地,第一个见到的竟然是这种东西,难道这个世界还有鲜活的血肉?
  这可不是一具普通的问题。有鲜活的血肉,就意味着有生物,总不能跨位面去找鲜活血肉来供养噬尸巫吧?那太奢侈了,噬尸巫也不具备这样的价值。
  如果这里拥有生物,那情况就会顿时复杂很多。
  正在众人疑惑间,又有一个再庞大的黑影出现在浓雾之中。那是一辆大车,两米高,车轮的直径达到四米的巨型平板车,车子的完全是用骨骼并凑起来的,包括车轮和轴辐,车上摆着一具巨大的骷髅。
  为什么说是摆着,而不是坐着呢?因为这是一具半身骷髅,盆骨以下的部位都没有了,椎骨直接卡在平板车的某根骨骷的关节上。上半身就随着平板车的晃动而摇摆着。
  但是这具半身骷髅,却是一具黄金骷髅,光上一个上半身,高度就达到了四米,如果是完整的躯体的话,这具骷髅至少会有九米高。如此高大的骷髅简直就是巨人了,何况它还是黄金级别的。众所周知,体型越大的骷髅,进化升级的难度就越大,一百个黄金骷髅,也不是一头黄金骷髅的对手,体型,令这种低级不死生物有着绝对的差距。
  这具黄金骷髅一手握着一柄巨大的长柄骨制砍刀,砍刀的长柄杵在车上,噬尸巫身上的两条铁链连在平板车上,拖拽着车子缓缓的往前移动。
  从浓雾中出来,黄金骷髅的目光就移动罗布等人的身上,从其他人的身上一扫而过,最后落在了罗布的身上。一把嘶哑的声音在所有人的灵魂中响起:“回来啦……。”
  语气就像是在说‘今天天气很好’一样,没有惊喜,没有激动,只是平平淡淡一声招呼。
  所有人的目光落到了罗布的脸上,罗布也是一脸纳闷,这种语气,难道它认识自己?不过很快的,罗布就意识到,自己现在所使用的可是费里曼的一具躯体,这个黄金骷髅认识的不是他,而是费里曼。
  可是躯体是一样的,灵魂却不是一样的,它难道没认出自己的灵魂波动和费里曼并不是同一个?
  没等他想明白这个问题,黄金骷髅拽了拽其中一条铁链,缓步向前的噬尸巫竟然侧身绕了一圈,把车子拖着转了一个弯,然后往来时的方向拖去。与此同时,黄金骷髅的声音又在众人的灵魂内响起:“跟我来……。”
  所有人面面相觑,突然跑出一具黄金骷髅来,好像很熟一样让你跟它走,所有人都会情不自禁的犹豫一下吧。但是细细一想,罗布却发现似乎自己并没有太多的选择,如果不跟上去,那很多疑问将会得不到解答。
  黄金骷髅并没有等待他们做出决定,自顾自的消失在浓雾之中。
  罗布等人连忙往黄金骷髅的方向追去。对方的速度并不快,追出两步后就又看到它那金黄的身影了。
  噬尸巫晃悠着肥胖的身躯,一摇一摆的拖着车子往前挪动着,那速度真比普通人慢跑的速度差不了多少。罗布等人很容易就追到了车子的上方。
  黄金骷髅也没有理会他们,甚至也没有注意他们,连一丝防备的意思都没有。甚至罗布很怀疑,自己从上面一拳轰下去,说不定能把对方的天灵盖给打穿。
  面对这样不提防自己的家伙,罗布也不由自主的放下心来,他向黄金骷髅问到:“你要我们跟你去哪里?”
  “烙印石林……。”黄金骷髅缓缓的应到,语速很缓慢,就如同车子前进的速度一样,带着一种刻进了骨子里的迟缓。
  “那是什么地方?”罗布不解的问到,黄金骷髅这么合作,这么轻易的回答他的问题,哪还不把握机会使劲问,他心里的疑问实在太多了。
  “你的烙印铭刻的地方……。”黄金骷髅每一句话的最后,都带着一抹未尽的幽然,就像每一句话都费尽了他的全部心力一样,这真是一种让人奇怪的感觉。
  “你知道我是谁?”罗布问到。
  “费里曼……。”
  “我不是费里曼,我的名字叫做罗布。”罗布对费里曼这个名字并没有代入感,他也并不想让自己成为费里曼,他是罗布,曾经卑微的辅助构装体,不管他的实力增强到什么地步,形态改变成什么样,对自己的认知却从来没有改变。
  一直没有转头的黄金骷髅回过头,看了他眼,好半晌后才缓缓的说到:“不管你的自我认知是骨头还是什么,当所有的灵魂都觉得是一坨肥肉,那你就是一坨肥肉……。”
  罗布等人不约而同的眨了眨眼睛,好像很深奥的样子……。


第312章 守望者
  虽然一通莫名其妙的对话下来,罗布并没有弄明白对方的意思,不过至少可以确定一件事情,这个黄金骷髅并不是什么难沟通的生物,于是罗布继续问到:“你是谁?”
  “守望者……,你是这样称呼我的,希望的守护者……。”黄金骷髅慢悠悠的说到。
  从芙萝开始,罗布就开始处处感受到费里曼的影子,无论是巴布洛克还是眼前这个黄金骷髅,显然都把他当成了那个曾经的不死君王去对待。这让罗布非常不适应,也很不愿意接受,因为他对自己的自我认知,还是那个叫做罗布的小构装。
  从他们这些人的表现来看,那个曾经的不死君王,消散的同时也留下了不少遗产,这对渴望力量的罗布是一个极大的诱惑,他是绝对不会放弃继承费里曼的这些遗留的,但是他却绝对不希望变成一个君王的投影。
  想到这里,罗布郑重的对黄金骷髅说到:“叫我罗布。”语气中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口吻。
  黄金骷髅再一次抬起头看着罗布,那空洞的眼眶里慢慢的亮起幽蓝的火苗。
  就这样上上下下的打量了罗布半晌,眼眶中的火光慢慢敛去。黄金骷髅也继续用着那慢悠悠的语调说到:“你也可以叫我安格,罗布大人……。”这一句话,黄金骷髅的语气多了一丝智慧生物应有的生气,而不再是之前那种程序式的应答。
  跟着安格飞了一段时间后,在罗布的带领下,所有人都落到了安格的车子上。只有菲摩斯的体型太大,车子从不下,才落到地上跟着车子往前走着。
  噬尸巫慢悠悠的摇晃着,速度和普通人慢跑的速度差不多,足足走了四五个小时,也才走出了三四十公里,但是道路两旁的石碑却丝毫不见少。
  如果其余的方向石碑也延续这么长距离的话,那石碑的总数恐怕会上亿,这可真是一个庞大的数量。
  罗布花费了两年的时间,好不容易积攒了一百多具构装体,而且全都是没有智慧的低级灵魂,里面智力最高的可能就是吉拉沙了。上亿的智慧灵魂,他想都不敢想,由此也可见,不死帝国时期,不死生物的实力是何等庞大。
  看着前路遥遥无尽,所有人里最耐不住性子的芙萝终于忍不住问到:“我们到底要去哪里?还有多远?安格大人,你能不能速度快点?”
  “走得慢了为了消磨时间,走得太快,这个世界就会变得很小……。”安格说着,突然有一种无形的力场从它的身上扩散开来,笼罩了整个车子附近的空间,包括前面拖拽的噬尸巫。车子还是那么的缓慢,噬尸巫的步伐还是那般的摇晃,可是远处的景物却刷的一下后掠了一大段距离,停了半晌,然后又刷的消失在浓雾之中。
  泰迪罗斯倒吸了一口凉气,声音不由自主的颤抖:“这……这……这是空间结界?!”
  用缓慢的步伐,走出这种类似瞬闪一样的速度,除了空间结界外没有别的解释。空间魔法是最难修炼的一种魔法,里面涉及了对空间本质的理解,除了要花费巨大的精力,还需要有惊人的领悟能力。而空间结界,就更是空间魔法里最难掌握的一种能力,它是领域,神域的前身,需要有强横的实力去支撑它的存在。
  没想到这个看上去死气沉沉的黄金骷髅,竟然还掌握了一种如此变态的能力。
  在这种把距离压缩起来的结界笼罩下,他们几分钟就走出了之前五六个小时所走过的距离,又是几十公里的路程被他们甩到了身后。
  一直平坦的地面终于有了一些变化,微微的往上现出一个斜度出来。远处的景物隔几秒钟就飞速后掠,地面的坡度越来越陡,石碑的越来越稀释,浓雾也越来越淡。
  终于,斜坡由斜转平的时候,所有人的眼前豁然开朗。
  他们从浓雾里穿了出来,看到了一个明亮的世界,一轮通红的太阳下斜斜的挂在地平线上方,放射着并不灼热的光芒。前方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原野上,金黄的麦穗延伸至地平线的尽头,在金黄的夕阳下,就像给大地铺上了金色的地毯。
  在一望无际的麦田之中,隐约可见一个小镇,无数奇形怪状的建筑点缀其中。
  “这就是安息之界吗……?”罗布情不自禁的喃喃嘀咕了一句。
  无论他们怎么设想,都想不出传说中的安息之界,竟然会是如此一副模样,如此宁静,安详,一派丰收的景象。不死生物怎么能和丰收联系到一起呢?他们又不需要吃东西,也不需要御寒,对物质的需求几乎为零,种粮食来做什么?
  罗布转头往出来的方向望去,发现自己出来的地方竟然是一个环状的山谷,一个巨大无比,直径至少有上百公里的巨大谷地。山谷内,浓郁的死亡气息在那里翻腾着,并不溢出来,把山谷的所有一切都掩盖在浓雾之下。
  ……
  一只驮兽用力的拖着身后一辆堆着满满谷物的粮车,缓缓的向前走着,它的胸前有一个袋子,里面装满了青草禾杆,赶着路的时候,时不时低头从袋里咬一嘴,嘎吱嘎吱的嚼个不停。
  赶车的是一位长着血红皮肤的人型恶魔,它盘腿坐在驭者的位置,不时甩着手中的长鞭,抽出吡啪的脆响。而车子的粮袋上,大字行的躺着一个精灵,俊美的脸庞和尖尖的耳朵清楚的表明了他的身体。
  如此怪异的组合,在别的位面是绝对不会看得到的,在这里却显得如此理所当然。有心理洁癖的精灵,也没觉得和邪恶的恶魔呆在一起有什么不对,躺在那里就直接睡着了。从他手脚已经干涸的淤泥来看,他刚刚从水田里出来,手脚都没有洗。这还是传说中最爱干净的种族——精灵吗?
  安格的车子追上对方,从旁边超过的时候,赶车的恶魔还用力的甩了一下鞭子,抽出一声清脆的鞭花,然后朝安格挥了挥手。看来不光精灵和恶魔,就连不死生物在这里也是很友善很平和的与别的物种相处的。


第313章 不是天敌
  “怎么会这样?太神奇了。”泰迪罗斯情不自禁的感叹起来。
  “你认为应该会是怎么样的……?”安格悠悠的问到。
  “不死生物和生命种族,不应该是相互敌视,不死不休的吗?怎么会这么和谐的生活在一起?”泰迪罗斯不解的问到。
  安格头也不回的问到:“为什么要相互敌视……?”
  “因为……,因为……”。在人类世界长大的泰迪罗斯,虽然自己也不是什么善良的人物,但是耳濡目染的,对不死生物的印象就很不好,肮脏,腐烂,邪恶,血腥等等,所有负面的词汇都可以用到它们身上,但是让他说出一个为什么一定要敌视不死生物的理由,他但是真的想不出来。所谓的不死生物都是邪恶的之类的论调,只能欺骗一下平民百姓。
  “他们不是天敌,没有利益冲突,彼上还是互补和延续的关系,为什么要相互敌视?”菲摩斯突然在插言说到。
  罗布对此也是很有疑问的,但是菲摩斯这样一解释,倒是很有道理。生命种族和不死生物并不是天敌,没有天生的敌对关系。不死生物不吃肉,生命种族也不吃尸体。不死生物需要灵魂能量,生命种族需要食物。生命的前半段,做为一个生命种族可以活得很快乐,等老得差不多死了,还可以转生为不死生物,享有永恒的生命。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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