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钱,不要钱,这些都是我自己到山里采的,就出个力,没本钱的。” 见到程空掏出钱包,毛利旺好似手脚都没地方放了,急忙挥手,拿起箩筐转身就走,却被程空一把拖住。 “这可不行,你是想要让我犯错啊,这样,我给你个整数。” 说着话,程空从钱包里掏出五张一百卷,塞入毛利旺的口袋里。 毛利旺执意不要,却被程空死死按住,在几番推脱不成之后,毛利旺红着脸将钱收下,讪讪说道:“程主任,这钱,我收了,可下次我送药来,你再给我钱的话,我扭头就走。” 这毛利旺收了钱感觉很不好意思,虽说这药材拿到市场去,倒是能够卖个三四百块,但在毛利旺看来,程主任对人很不错,自己这点东西还收钱,做事太不地道了。 就更别提自己家的新楼房还是沾程主任的光,得奖才修建起来的。 程空将毛利旺送出乡府大院后,也没有回去,在街上转了几圈,今天正是水龙乡赶集的日子,街道上可谓是人潮汹涌。 乡亲们提着需要出卖的鸡鸭鹅鱼,高粱面粉芝麻等等东西沿街叫卖着。 程空左盯右看,好不容易才在拥挤的人群里发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上前问了价,买了就走,也不在街上逗留,径直回了宿舍楼。 现在药材齐了,是该配药了,至于领导们开会的事情直接就被程空丢到了九霄云外去,那个副主任谁愿意当谁就去当吧,老子还不侍候了。 人参,黄芪,海狗肾,鹿茸……程空口中低喃着,将念到的药材粉末倒入自己吃饭的陶瓷大碗里,这是配置的内服药。 将药材粉末倒入后,陶瓷大碗里都装得满满的了,程空拿着筷子小心翼翼的搅拌起来,直到各色药末混合均匀,程空才取出一个大口玻璃瓶,里面装着金黄色的液体,打开瓶盖,从里面传出一阵香甜来。 这就是最后需要添加进去的东西了,蜂蜜。 倒入蜂蜜,用筷子充分搅拌,直到药粉化为一碗稠密的糊糊,程空方才住手,从床下取出一个酒精炉,将陶瓷大碗加在酒精炉上。 这个酒精炉原本是程空值班时饿了煮方便面所用,现在拿来熬药倒是合用。 酒精炉点燃后,一团被调得最小的幽蓝色火焰开始舔舐碗底,而程空则开始再度搅拌,以免碗底的药糊焦了。 如此文火烘烤一个小时后,陶瓷大碗里的药糊已经稠密得筷子都很难搅动。 到了这时,程空将酒精炉关掉,将陶瓷大碗放在窗台上,任由清风拂过,将滚烫的药糊渐渐降温。 这些举动都是慕容雪千叮万嘱的结果,这等秘方配药,若是药材分量差上一些,药性便可能截然不同,若是火候略大,也可能造成影响,就连这最后的降温,也是如此。 如果用冰块冷水风扇之类急速降温的话,那么里面的药性就会受到破坏。 因而就算是有人将药方得到,如果不知道这其中的细节,就算是配出药膏来,其效力也会大减,甚至于服用之后出现反作用,霍乱气脉都有可能。 这密语就成为了药方不被外泄的最后保障,毕竟在兵荒马乱的年代,即便是国术世家,武林门派也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药方外泄,但不记录在文本上,只保留在脑海里的密语却能够让得到药方的人一无所获。 每隔几分钟,程空便会去摸摸大碗,以判断药糊的温度降到什么程度。 待到手摸不烫之时,碗内的药糊已经板结为一块药膏,程空随即用陶瓷小瓢挖出一块,双手轻轻一搓,一枚黑色的药丸随即成型,略微有点粘手,散发出一丝混合着药味的清香。 这便是李氏形意家族里传承近千年,无数前辈付出无数心血,不断摸索改进之后的开窍通神丸。 这名字就包含了药丸的效力作用,开窍通神,活血通脉。 即便是资质再差的练武之人连续服用此丸三月,也能够带出气感来,当然日常的站桩练拳也是不能荒废的,否则的话,即便是吃再多的药丸也只是个废物。 至于盛装药丸的陶瓷瓶,程空已经准备好。 这盛装药丸的瓶子最好是葫芦,有聚气之用,使得药丸药性长久不失,其次便是陶瓷了,至于金属器皿之类却是万万不可的,接触之后,药性外泄不说,甚至于使得药丸变质,带上几分毒性都有可能。 葫芦,程空是没有的,A县这里就没有种葫芦的习惯,至少这几十年没有,因而陶瓷瓶就算是最好的了。 第133章 夜昏暗,金甲出动 这东西到处都有卖的,程空一口气买了二十多个,半个巴掌大小,十多个瓶子就将药丸尽数装尽。 这内服药丸做好了,程空看了看时间,距离午饭时间还早。 谁想知,刚看了时间,就一个电话进来了,是办公室的,接起来,却是王欣有些颤抖的声音:“程主任,你在哪里啊?领导们都开完会了,于书记要找你谈话。” 于书记?程空脑海里随即浮现出一个面目严肃的中年人形象,这于书记是蒙代亮升任乡长之后从外面调进来的副书记,主管范围就是蒙代亮原来那一片。 也就是说,要由这位于书记来宣布对自己的处罚决定? “嗯,我知道,我在县城有事,你就说没找到我。” 说完话,程空手机将挂了,随后为了避免骚扰,将手机直接关机,取掉电池。 在办公室的王欣不由得一愣,程主任不会是气疯了吧,于书记找他都不理会。 王欣随即按了重播键,可电话里传来对方不在服务区的系统应答声。 好吧,也只能按照程主任的说法回馈给领导了,王欣作为基层人员,根本就没有任何能力帮上程主任。 不提得到回馈的于书记是何等愤怒,程空此时则是忙着清洗大碗,准备配置外用药膏。 为了防止药性混乱,程空需要将陶瓷大碗反复刷洗十多次,确保碗里没有任何残留的药膏。 刷洗完大碗之后,程空再度轻声低喃,对照着药方,将药材粉末一一倒入碗中。 相对于内服药丸来说,这外用药膏制作起来就要轻松多了,倒入药粉,搅拌均匀,再倒入适量的橄榄油,再度搅拌均匀,便成了用来振奋肌体,淬炼皮肉的一气膏。 这一气膏盛装的器皿要求就没有开窍通神丸那么高了,程空直接用空药瓶装上,需要的时候抠一点出来涂抹全身即可。 至于那金疮药,制作起来更为简单,药粉直接混合搅拌均匀,用药瓶装上,需要的时候,在伤口上倒上一点,便可止血消淤拔毒,使用起来倒是方便。 将三种药物制好,程空算是放下一桩心事,随后下楼去了后面山坡,服用了一枚开窍通神丸,开始站桩练拳。 还别说,这开窍通神丸效力果然不同凡响,服用之后,在站桩之时,体内似乎生出一丝丝暖意,而练拳之时,这一丝丝暖意通达四肢,使得出拳收势更要猛上几分。 难道这便是气感?程空不由得心头欢喜,可在收功之后,回到寝室,那一丝丝暖意便消散一空,似乎从未出现过一般。 程空不由得轻叹一声,看来自己并不是那种天赋异禀之辈,这所谓的气感还真不好掌握。 下午,程空终于出现在于书记的办公室里。 已经快要压抑不住怒火的于书记根本就没有与程空废话,直接就将党委会的决议通告了程空。 停职,办公室副主任一职暂由组织干事刘洪亮兼任。 是停职而不是降职?看来几位领导也不太好意思将自己一撸到底,毕竟这事自己可没有半点错误。 程空笑了笑,正好自己这段时间事多,停职正好腾出时间来。 “于书记,我完全服从组织的决定,下去我就与刘洪亮同志交接工作。” 程空并没有于书记所想象的那般怒火冲天,只是淡淡的应付了一句,便转身离开,倒是让于书记一口气憋在心里,差点没气出个好歹来。 找到刘洪亮交接了工作,程空就大摇大摆的离开办公楼,王亚兰这些与程空不对付的人看得喜笑颜开,如果不是程空走得快,估计她们得讽刺几句才能够抒发心中的痛快。 唯独王欣一路小跑追上了程空,怯生生地说:“程主任,我请你吃晚饭。” 程空呵呵一笑,自己难道看着很沮丧么?怎么这丫头都跑来安慰我了。 “没事,不就是停职么?又不是开除,嗯,我还有事,就先走了,你自己注意点,工作别出错,行了,回去。” 摇了摇头,程空笑着说道,不过落在王欣心里,却是程主任强忍悲痛的形象,如果被程空知道的话,还真要笑喷出来。 好说歹说将王欣给赶了回去,程空便去了宿舍楼,将配置好的药物尽数装入一个提包,下楼招了一个的士就扬长而去。 程空这时候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这一去,还真就离开了水龙乡。 回城之后,天色已经变得有些昏暗,重新打开的手机就是电话不断,有父母的电话,担心儿子出事,毕竟在县委县府门口的闹剧已经传得人声鼎沸了,其次还有杨临等几个兄弟的关心电话,最后一个则是老惯偷所谓的几个亲戚打来的,追索欠款。 好吧,这些人也太心急了,一天时间不到,就恨不得将程空刮个精光。 程空用话语将对方敷衍过去之后,轻笑一声,心头却是生出一丝杀机,原本打算给他们点教训就算了,看来,好人是做不得。 回家安慰了一下父母,程空将提包放在床下,假装很困睡觉,将房门关死,随后便感应到那群金甲虫已经到了县城,此时分散于地下各处鼠穴之中,正奋力捕杀着老鼠。 所有被金甲虫咬死的老鼠都被集中于一处,待到数量足够时,便能够让金甲虫繁衍后代。 这些金甲虫大约有一千多只,程空算了算,应该够用了,随后便给金甲虫下了一个指令:寻找自己的血腥气息。 金甲虫对于血腥味极为敏感,即便是相隔十里,也能够精准寻找到血腥气息的源头。 而程空的那一万块钱,在被取出柜员机后,就被程空轻轻的涂抹了一些血迹上去。 很少很少的一点血迹,即便是最灵的鼻子去闻,估计也闻不到什么,但在金甲虫的嗅觉里,那一点血迹所传来的血腥气息,却是犹如夜空里炽热的太阳。 随着程空的一声令下,上千头金甲虫随即放弃了追击那些被吓得到处乱窜的老鼠,顺着血腥气息传来的方向拼命挖洞掘土。 第134章 无题 待到入夜之时,程空给杨临几人打了电话,相邀喝酒打牌。 见到程空,杨临几人随即安慰一番:“程哥,没事吧?” “你们就希望我有事么?废话那么多,上酒上酒。” 几人喝得略醉时便开始搓麻,程空叫嚷着要血战通宵,杨临几人自然是誓死奉陪,一是让程空开心一点,毕竟那事,大家都知道了,而水龙乡将程空停职,大家也知道了,任凭是谁遇到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情都不会太爽。 其二就是有一段时间没打牌了,几个兄弟好不容易聚一堆,还不打个痛快? “行,今晚,谁走了,谁他妈就是孙子!” 几人随即搓开麻将,九万一饼八条的打了起来,由于这几位经常在这里玩牌,都是老顾客了,因而旁边服务员不时的过来掺茶倒水,倒是殷勤得很。 夜色越发深邃,就连天上的月亮也被乌云尽数笼罩,不得漏下半点月华。 李匡,老惯偷所谓的亲戚,就是举起椅子想要将程空砸得头破血流的那位。 实际上这李匡并不是老惯偷的侄子,而是老惯偷的徒弟。 简单来说,除了那位张兴家的确是老惯偷的弟弟外,其余的几个男女都是老惯偷张兴庄的徒弟。 当然并不是那种正式拜师的徒弟,也就是老惯偷手痒,见到混社会的小混子,小太妹,传上几手,当然,老惯偷自己技艺都不行,教出来的徒弟就更差劲。 从偷变抢都是常事,平日里一个个偷鸡摸狗,日子也过得艰难,听闻老惯偷居然死在看守所里,于是乎一个个就好似嗅到臭味的苍蝇蹦了上去,还怂恿着张兴家去闹事,当然闹事的主力就是他们。 李匡是保管欠条的家伙,由于担心李匡偷偷去找程空要钱,这几人就住在了李匡家。 李匡的老父老母早就被他气死,又没娶老婆,当然,像这样又偷又混的家伙,谁也不愿意将自己闺女嫁给他。 单家独户,也没个收拾,家里是臭气熏天。 不过那几位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正好程空给了一万,几人难得打顿牙祭,买了酒肉,挤在李匡那张饭桌上,吃得醺醺大醉。 其中那个太妹借着酒性,一次性勾搭了两个,就在李匡的床上胡天胡地的弄着,搞得李匡是欲火难耐,可他偏偏又看不起这个太妹,丑了。 原本想要出去找个鸡婆回来,可几人不干,怕他跑路,使得李匡没法,钻到浴室里铺头盖面的冲了一个冷水澡,勉强将欲火压了下去。 床已经被三个狗男女给占了,一个个干完事后,睡得昏天暗地,怎么都叫不醒,还有一个家伙喝醉直接趴在桌子上。 看了看床上的狼狈,李匡暗暗骂了一句,却不得不找了一床凉席出来,铺在地上,准备睡觉。 躺下之后,李匡感觉还是有点骚动,侧了侧身体,却听得一阵沙沙的轻响传来。 嗯?有老鼠?李匡顿时感觉有点恶心,若是睡在床上,就算是有老鼠还不觉得有什么,可躺在地上,如果有老鼠爬到脸上,就太恶心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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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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