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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梦

作者:牛笔   状态:完结   时间:2023-05-23 00:00:02

  有一本书里说,眼泪是最好的眼药水。
  我曾经以为这瞎扯淡,没想到这是真的。
  当一个大叔变得容易被打动的时候,往往容易掉眼泪。
  当眼泪掉下来之后,我赫然发现,这玩意儿果然比眼药水好使。
  我想起了一首歌:至少有十年不曾流泪,至少有十首歌给我安慰。
  我没那么坚挺,算起来我有五年不曾流泪,也有五首歌给我安慰。
  在写这本新书的过程中,我时常被自己打动,有时候还会出现精彩回放。比如写一章的时候掉了眼泪,回头检查错别字的时候,鼻子又发酸。
  写书写到哭的经历我总共有三回,第一回是在2001年,我还未满二十岁,手写了十万个字,边写边哭,好几页稿纸都被泪水浸湿,导致字迹模糊。后来那类似于散文集的十万个字无处发表,最终我一把火把它烧了。
  第二回是2008年写一本网络小说,其实那本书文字构造上并不精细,一开始是想YY的,写着写着勾起了很多回忆,一下子就触动了不该触动的东西,到三十多万字的时候赫然发现自己已经哭过三次。这种写YY小说却勾起不YY的沉痛往事的经历,非常难受,所以那本书的后半部粗糙了很多,当时我只是不想让自己哭第四次。
  第三回就是现在,才十万字,已经哭过四次。其中两次是无声的掉眼泪,还有一次抱着头抽泣,最夸张的一次是趴在键盘上失声痛哭。其实书中的故事并没有那么悲伤,只是在写这些不悲伤的故事的时候,往往会想起许多更悲伤的往事。而有些时候,我写一个姑娘,可能脑子里一下想起了十个姑娘,这让我无法抵挡。
  当我写到二十万字的时候,我已经记不得自己哭过几次。
  这件事带给我的唯一好处是,我的眼睛似乎痊愈了,我已经一个月没用过眼药水。
  一般我被自己感动的时候,别人都不会感动,很多人认为我在不知所云。
  人类是一种复杂的动物,一般自己认为好的东西,别人都认为不好。比如马尔克斯,他始终认为自己最好的作品是《没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但世人只认他那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百年孤独》。
  一想到马尔克斯这样的牛人都有这么悲惨的遭遇,我这样的小角色心里顿时平衡了许多。
  四月份我动笔的时候,有个圈内的老朋友就劝过我,写这样的题材,等于拿生命去冒险。
  六月底我上传的时候,我的编辑苦口婆心的告诫我,写这样的题材,等于在脸上刻下扑街两个字。
  最终,我还是选择了一条道走到黑。
  事实证明,他们是对的。
  追逐理想,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这本书惨淡的人气,就是我必须要承受的代价。
  有些时候我也会感到心灰意冷,觉得自己在做特别没劲的一件事。特别是看到一些奇葩的书评,你明明在表达这样一种意思,却被曲解成另外一种意思,这很容易让人绝望,觉得这个世界没有人能够懂你。
  后来我想明白了,写这样的东西,实现的是我的梦想,跟别人没有关系,有没有人理解都没有关系,最重要的是我自己高兴。
  在此之前的很长一段岁月里,我都在纠结于一个问题,那就是:我到底是个悲观者还是个乐观者?我没有找到答案,读者也没有答案,有很多人认为我写的东西很欢乐,也有很多人认为我写的东西很悲情。
  直到今年五月我遇到叮叮,突然找到了答案。她和从前大不一样了,脾气不再那么暴躁,穿着也不在那么暴露,怎么看都是个贤妻良母。
  我被她的变化所震撼,问她是怎样做到的。
  她回答我:“我只是学会让别人开心了,以前让客人开心,以后让我老公开心。”
  我问她:“那你怎么做到让别人开心?”
  她的回答让我震惊了,我思考了那么多年,迷茫了那么多年,最后居然由一个曾经的小姐来告诉我标准答案,她说:“这不难,只要真正懂得悲伤的人,都明白如何让别人快乐。”


第104章 失落的尊严
  到了九月份,我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因为我想写的东西已经写完,并且超额完成了任务。
  这是我人生头一次连续将两本书全本,尽管我上一部与梦魇有关的作品全本的有些诡异……总而言之,我感觉我焕发了生命中的第三春,简直可以赢得一个新绰号:牛全本!
  在此期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小插曲,比如有些想写的东西没写出来,有些没打算写的东西却写出来了。
  曾经我以为这些都是遗憾,后来我才明白,生活就是因为有了遗憾才变得美好。
  就像我们青葱岁月里的一次恋爱,有些想说的情话,心里酝酿了千百次,始终没有说出来。而有些计划之外的言语,本来没想过说,却一时把持不住说出了口。很多年回想起来,我们会笑着面对,因为这就是爱情。
  对我来说,写书和谈恋爱是一码事。
  那些太监的作品,都是无疾而终的爱情。
  那些完本的作品,都是有始有终的恋情。
  无论太监还是完本的,都是我曾经用心去爱过的。
  我去找我的朋友老M炫耀,这厮曾预言我写这种题材顶多十五万字就太监。我必须向他证明,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了。
  面对我的炫耀,老M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我有点羡慕你了。”
  我说:“羡慕我写了想写的东西?你也可以写你想写的东西。”
  他说:“不,我只是羡慕你写得比我更有尊严。”
  我沉默了,他这句话,涉及到一个很沉重的话题,以及一个很扭曲的现状。
  老M是个闷骚的人,他写了很多本书,订阅还不错,唯一难看的是数据。他的书推荐特别少,月票也特别少,因为他不善于拉票。后来有很多人给他建议,要他学会来事儿,学会煽情,学会苦逼。
  一开始这货挺扭捏的,要票都要得脸红脖子粗,后来一回生二回熟,他越来越有心得,可以随时随地冰天雪地三百六十度翻滚求票。他学会了没事儿就搞单章求票,学会了感冒来一票,颈椎痛来两票,甚至学会了跟妹子分手也得求安慰来三票……
  后来他的票越来越多,但是他变得越来越不快乐。
  我大概能体会他的心情,当一个人对文字的爱好转化为专业的文字营销,确实很难再找到快乐。
  而他这样做,还带来了一种负面的后果。
  很多人都在讨论,为什么网文写手一直被人看轻?有人说是这个群体文化程度偏低,有人说这个群体文学修养偏低,还有人提出更加稀奇古怪的言论。
  我觉得根本问题不在这里,根本问题在于,写手本身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那些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也从来没有一个站出来呼吁一下,号召大家该怎么做。
  即便身为文字贩卖者,按理说也是一个愿卖,一个愿买,网络写手不应该低人一等才对。但真实情况并非如此,随处可见读者对作者呼来喝去。
  久而久之,网络写手成为全中国最没有尊严的职业,没有之一。不管你是什么人,甭管你是挑大粪的还是扫厕所的,只要你不高兴,就可以去随意辱骂一个网络写手。连农民工都有节假日,唯独网文写手没有,不信你去让写手们过一次双休日试试?想在这一行站稳脚跟,意味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不断更新,连大年初一请假都会挨骂。
  我自己经历过的最惨无人道的经历是有一次我写一本网游,里面有很多数据,但是盗版网站不显示阿拉伯数字,于是有大群读者看了盗版来质问为什么不显示数字?我当时就纳闷儿了,盗版网站又不是我家开的,我怎么知道为什么不显示数字?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盗版犯下的错误,居然要正版来买单,这个国家的网文界就是这么的扯淡。
  以前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后来从一个孩子那里,我找到了真相。
  那是我一个老朋友的孩子,一个十五岁的初中生。
  那天我见这孩子趴在笔记本面前看一本小说,笑得非常淫荡,于是我也凑过去瞄了两眼。那孩子笑的原因不是因为小说本身,而是因为书评,他发了一条在我看来完全无理取闹的书评,却得到了那位作者的热心回复。
  我很惊讶,问他:“这作者是你同学?”
  他牛逼哄哄道:“不是,不过我是这本书的舵主!”
  我仔细一看那本书的数据,顿时明白了。
  那应该是一部新人作品,而那个孩子则是那本书唯一的舵主,粉丝值第一。因为这个,那孩子的每次书评都有举足轻重的分量。
  你很难想象,一百块钱的舵主,可以凌驾在一个写手的尊严之上。
  我用过来人的角度在想,其实那位写手并不缺一百块钱,他缺的只是一种认同感。为了这样的认同感,他不惜抛下尊严,去换取更多的认同感。
  只是他肯定没想到,给他这种认同感的,是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
  一个不低于25岁的写手,被一个15岁的孩子呼来喝去,这简直是让人无法直面的现实。
  我当时忍不住问那个孩子:“在你眼里,这些作者算什么?”
  他的回答比较模糊,不过意思我听明白了。
  原来网络写手在这些初中的孩子眼里,就是整天跪地求施舍的人。
  此后的几天,我心情一直很沉重。
  写手,这本该是一个有尊严的职业,却莫名其妙的变得毫无尊严。


第105章 三个少妇
  我接到一个投诉,投诉者是我的一个老朋友,他怪我没写他的故事。
  其实这不能怪我,因为他的故事太复杂了,而且牵连到很多人,可以说到了牵一而发动全身的地步。这些故事涉及到一大群人曾经的荒唐经历,说出来没准儿会影响一些哥们儿的家庭和谐。
  有些故事,可以拿出来分享。
  有些故事,你只能烂在心里。
  还有个原因,这货的故事,具有一定的欺骗性。曾经他给我说过关于五朵金花的故事,我信了他,后来我跟五朵金花见面,发现他说的故事完全不靠谱。
  有一次,我跟三个少妇出去吃饭……可以想象一下,一个大叔去跟三个少妇见面,这是多么不纯洁的故事。实际上,这个世界很简单,复杂的是人,我们只是很纯洁的吃饭。
  五月中旬,我见到了五朵金花中的三朵:翠翠,琦琦,芸芸。
  这三个妹子,都非常的有意思。
  翠翠有着严重的两极分化的趋向,从她的声音就能听出来。当她说普通话的时候,柔情似水,尤其是电话里听到这声音,你往往会在脑海里勾勒出一个白脸长身的江南水乡姑娘。而当她一说四川话,你会以为她是春哥的亲戚。
  琦琦外在最大的特点是瘦,瘦到生孩子还得先健身一年,不然不敢生。关于琦琦的瘦,我是亲身领教过的,就在我们挣扎于皇家花园的那个悲惨时期,时常苦中作乐,那时候我们经常夸赞她飘逸的身材,潜台词是让她来踩背,这姑娘经不起忽悠,于是你可以看到几个万恶的牲口在沙发上挨个趴成一排,等着她来踩。
  琦琦内在最大的特点是好养,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每次出去吃饭,她只叫一盘土豆丝。像这种一盘土豆丝就能打发的女人,已经快绝种了。那时候我们很羡慕小风,觉得能找到这种姑娘是他的福气,只可惜他们俩最终没能在一起一辈子。
  至于芸芸,她的变化最大。在我的印象里,芸芸是个相当彪悍的女人,她跟老黎谈恋爱那会儿,经常一开口就让老黎噤若寒蝉。多年后再见到她,芸芸已经不走野蛮女友的路线了,变得温柔了许多。
  我们四个人约好去吃烤鸭,买单的时候我非常惊讶,四个人吃了居然不到一百块。这让我再次感受到了琦琦的婉约之处,因为地方是她挑的,这个土豆丝姑娘太会替人民群众省钱了,简直是活着的女雷锋。跟她相比,以前跟我吃饭的那些人简直就是禽兽,个个都不点好的只点贵的。
  吃完饭我们去喝东西,然后开始回顾这些年的峥嵘岁月。
  通过这次对峥嵘岁月的回顾,我才明白,不止男人和女人的审美观不一样,同一个故事,男人说出来的版本,和女人说出来的版本,也大不一样。
  首先是芸芸,在我所知道的版本中,某个时期她跟老黎在外面住,跟别人合租,隔壁住的那个人是老黎的朋友。后来故事朝着一个腹黑的方向发展,芸芸跟老黎的朋友好上了,老黎沦落为那个唱《单身情歌》,不,应该是唱《他一定很爱你》的人。
  当初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还对老黎表示了慰问,劝他想开点。
  直到这次见面,我才知道,真正的故事根本就不是这样的。说起来芸芸有点可怜,她背了这么多年黑锅,留下了一个不好的印象。
  通过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我所知道的男人的一些说法未必可靠。
  我开始学着从女人的角度去思考一些问题,很有收获。
  再说琦琦,我所知道的版本是这样的:琦琦早一年毕业率先踏入工作岗位,对这个社会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而小风毕业后还没找到感觉,尚且不能去直面这个竞争残酷的世界。后来琦琦嫌小风没出息,就跟一个有钱的男人跑了……
  当然,这个版本跟真实的情况出入也很大。
  显然琦琦也背了几年黑锅,那天我忍不住问她,到底她是怎么跟小风感情破裂的。曾经听到他俩分手的消息,我很是惊讶,当年我离开成都之前,他俩还在一起,那时候我还很看好这一对,以为他俩能开花结果。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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