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真逍遥。 怪不得古时候的大户人家总爱找下人,有个小跟班在身边的感觉简直不要太爽。 只是这日子太安逸了,安逸得有些不正常,渐渐地林遇感觉很奇怪,这孩子在他家待了一个月,季家那边一点消息也没有,宛如一开始就不存在这个人。 季司貌似也没有回去的打算,一心一意只愿当他的小跟班。 林遇见过傻的,没见过这么傻的。 他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这孩子的免费劳力,至少每晚不必自己亲自洗衣服了,瓜子也不用剥皮了,就连苹果都是季司削完切好了他才拿一根牙签戳着下口。 就这样,他在某人的精心伺候下成功晋升为咸鱼一枚,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带着季司吃饭睡觉打麻雀,上山摘果子,下溪摸鲤鱼,赶集市还能一起给摊贩老板砍价。 趁着白天大太阳,奶奶夜晚的时候在院子里铺了一张竹床,他俩一左一右地躺在上面,林遇就模仿师父的样子有模有样地举起食指,“看到没,那个像勺子一样的是北斗七星,上面那个最亮的是北极星。”洋洋洒洒的星罗棋布看得人应接不暇,有些很亮,有些很暗,它们宛如玛瑙钻石落在镜子似的河面上,无一不是令人窒息的美丽。 季司顺着他的手指眺瞰过去,微微扬起嘴角,“嗯,很漂亮。” “对了小司,我问你啊。”这时,林遇的小脑袋偏过来,冲人神秘一笑。 他的目光炯炯如炬,好似容纳了星辰大海,比这天上的星河还要璀璨,季司感觉自己的呼吸都快了一拍,心跳声敲击在耳畔,敲下一点一点的温情,“什么?” 林遇重新望向那银河九天,悠悠地道:“你知道牛郎和织女吗?” 季司摇摇头。 “哈哈哈,应该是没人跟你说过。”林遇轻轻吸了一口气,“还有一首诗呢,‘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知道什么意思不?” 季司听得云里雾里,又摇了摇头。 林遇露出一个意料之中的神色,颇为自豪地道:“传说啊,天上有个叫织女的神仙,她受够了神仙枯燥的生活,偷偷跑下界玩耍,途中呢,邂逅了一位叫牛郎的凡人,织女被牛郎淳朴的情感所打动,两人很自然地相爱了,还有了一对可爱的儿女,可这件事传到了天庭,王母娘娘不允许他们在一起,雷霆盛怒之下,王母强行将织女带上了天。” 季司看着他,暗红色的眸子睁得大了些,“为什么不允许他们在一起?” 林遇的笑变得意味深长起来,“自古神仙和凡人有壁,身份有差,中国不是有个词说得好嘛,‘门当户对’,凡人尚且讲究门当户对,何况神仙。” 季司眼中的光芒恍惚暗了下去。 林遇没有察觉到他的异样,继续道:“但是牛郎和织女不一样,他们只在乎彼此,所以牛郎英勇地追到了天上。” 季司:“然后呢。” “然后啊,”林遇笑了笑,扭头和他对视,伸出右手食指比划了一下,“然后王母娘娘抽出挽发的簪子,‘咔嚓’一声划了一条线,他们之间迅速出现一条银河,这条河将相恋的二人活活隔开,生不能聚首,死亦不能。” 闻言,季司和平时一样面无表情,一双瞳眸却鲜亮了不少,血红的光一闪一闪。 林遇好笑地道:“喂,听个故事而已,没必要生气吧。” 相处了这么多天,林遇也算是把他的习性摸了个七七八八,知道他激动的时候眼睛会充血。 季司往后缩了缩,血红的光弱了几分。 林遇摩挲他的头,宠溺地道:“还没结局呢。” 季司抬头,“真的吗?” “我几时骗过你?”林遇收回手,转而指向那满天挥洒的星辉,“后来喜鹊们不忍心,搭了一个长长的鹊桥让他们相会,王母娘娘可能是被感动了,最终破例让他们在七月七日这天见上一面。” 他的指尖所向,是一只晶莹剔透的银砾,“他们变成星星守护在银河两端,那个是牛郎星。”他移动手臂指向另一颗,“那个是织女星。” 季司那晚只是安静地听,默默地望着林遇给他指的牛郎和织女,没有感想也没有表情,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林遇支起身准备去洗个澡,可就在这时,季司忽然抓住他的衣角,坐了起来。 林遇纳闷地道:“怎么了?” 季司憋得脸颊通红,手里的劲越使越大,感觉要把他的衣服活活捏碎。 林遇又问了一句:“不舒服吗?” 季司还是摇头,摇完头就低沉了脑袋,完全看不清他的脸。 林遇以为他是饿了不好意思说,相当贴心地拉过他的手腕,“走,哥哥给你煮面……” 结果“条”字还卡在喉咙里,陡然传来一句爆炸性的话,炸得他脑子一片空白。 “哥,等我以后长大了,要娶哥做新娘!”季司说这话的时候视线像火,血红的目光极热极热地落进林遇的眼中,仿佛用尽了浑身的力气。 过了一秒、两秒,林遇睁着一双充满求知欲的眸子摸了摸他的额头,“你是不是吃错药了,哥是男的啊,还是刚才的故事听得入迷了?” “都不是。”季司的脸红红的,呼吸也越来越急促,他用小手反握住林遇的手背,“反正以后整个季家都是我的,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哥不嫌弃……” 林遇被这句话逗笑了,不经意地推开他,“等你长大再说吧,小屁孩。” 季司犹如委屈地看着他,“什么小屁孩……哥不就比我大了半岁么……” “大一秒钟也是大。” 林遇仅仅是当他熊孩子不懂情爱,说了句“睡觉去吧”就下了竹床。 谁知当夜的他做了一个梦,梦见长大后的自己穿着大红的嫁衣,盖着大红的盖头,被人送进了大红的床上…… “不要啊啊啊啊——!!!” 他惊声尖叫,诈尸一般挺了起来,背后全是冷汗。 卧槽! 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都是谁的错! 扭头一看,旁边床铺是空的,他气势汹汹地穿好衣服,火冒三丈地去找人,却发现…… 季司不见了。
第132章 阴差阳错遇季司6 林遇拿着师父的罗盘跑了大半个小镇,找了一天一夜,连孩子的影子都没瞧见一个。 想来是季家的人带走了他,不然罗盘指针也不会失效。 不知道是林遇过分操心还是怎的,他总觉得季司回去百害而无一利。 但他担心归担心,找不着人也无可奈何,毕竟日子还得照常。 于是他和平时一样上山砍柴,和集市老板砍价还价,在菜园里除草拔萝卜,再推一车菜回家洗洗涮涮,分明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场景,他却感到有些陌生了。 胸口正中心那个已经愈合的疤痕恍惚变成了什么焦金流石,灼烧他的皮肤,渗进他的心底,仿佛是在提醒着,你为某人剜过血渡过气,你们不是灰尘落在地上吹一吹就能飞走的关系。 到第三天,林遇终于忍不住,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他穿好道袍,戴上眼镜,拿起法器和黄符,偷偷摸摸地翻出院墙,找到阴气最甚的林子,捏了个勘鬼诀。 他的黑框眼镜没有镶嵌镜片,只有一个纯框架,阴阳眼透过框架聚集光线,能将那些神神鬼鬼看得更加清楚。 很快有亡魂受到召唤赶来,在他身前汇聚成人形,恭恭敬敬地鞠了个躬,“不知这位小方士有何贵干。” 来的鬼个头很大,足足有三米那么高,穿着下葬时的寿衣,一副地位德高的样子,想来是附近这一带鬼怪们的头儿。 林遇在他面前就像个误入大人国的小矮人,还是个趾高气扬的小矮人,他单刀直入地道:“我找季家的红瞳泣血,这里是季家的一个分部,你应该知道他们在哪。” 亡魂听闻他找传说中的“红瞳”,头顶的官帽一歪,立马瞪大了白色的眼仁,浑身上下都写着抗拒,磕磕绊绊地道:“小方士……季家出了名的蛮横凶残……我等……惟恐避之不及……又怎么会……” “叫你说地点又没叫你陪我去。”林遇阴沉了一双眼,一举桃木剑对准他的大脸,“如果不说,我会让你尝尝比季家还要恐怖的玩意儿。” 亡魂点头哈腰地认怂,“好,我说、我说,小方士别动手、别动手……” · 一刻钟后,林遇哗啦哗啦地拨开一人高的草丛,来到了亡魂口中的地点。 “我、我的个亲娘嘞!怎么这么大!”林遇目瞪口呆地瞅着眼前一望无际的庭院,吞了一口唾沫星子。 这么大个地儿,他得何年何月才能找到季司…… 不过来都来了,好歹见了一面再走不迟,而后他走到院门左边的墙面,一点一点地摸过去,在角落里看见了亡魂提到过的那个“狗洞”,洞口很小,刚好能容纳一个小孩,他跪低身子,钻了进去。 墙外墙内一面之隔,林遇起身拍拍膝盖,站直了,可还没站稳一秒钟,陡然有种无形的压力径直从头顶撞过来,登时撞得他气息不稳,“什么情况?” 他艰难地抬起头,朝前方瞥了一眼,立刻惊悚地憋足一口气,不敢说话了。 这个季家,到底是做了什么才会招得如此多的怨恨? 夜幕里皎皎玉轮照耀下洁白的光辉,男孩眼前飘满了黑雾一样的气体,它们像一群活物蠢蠢欲动,笼罩在这片天空,几乎覆盖了所有区域,从门口延伸到建筑物、植物,随着望不到边的土地永无止境…… 这是鬼怪们的怨气。 这时一阵乌云飘过遮蔽月亮,林遇的视线跟着一起弱下,他赶紧掏出一包香烟,从里面抽了一支含在嘴里,轻轻地低垂眼睫,“带我去找季司。” 话音甫落,香烟的尾巴倏地燃起摇曳的蓝火,飘出一条白色的细丝,这烟的外壳包了黄符,符的能力附加在实物上显现,是薛礼的杰作。 也是近距离作战时,寻找以及捆绑敌人的无二好物。 林遇宛如壮士断臂狠狠地一吸一吐,一缕一缕蛛丝一样的烟圈飞向空中,带出一条错综复杂的路径。 他连忙扔一只薄荷糖进嘴里,使劲忍住眼泪和咳嗽,大步跟了上去。 这东西好是好,就是林遇的鼻子太过灵敏,最闻不得烟味。 蛛丝飞了很远很远,林遇气喘吁吁地迈着步伐,即便累得喉腔泛起血味也没有停下。 最终,蛛丝不堪路途遥远的重负,断在了地上。 不远处是一个地牢的铁栏窗口。 林遇刚想发动第二回追逐,一道撕心裂肺的叫喊声从那窗口传了出来,“啊啊啊啊——!” 随即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我的好弟弟啊,离家一个月怎么还挑食了呢?这鬼你是吃,还是不吃?” “……我……不吃……”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100 首页 上一页 75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