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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万零一种死法

作者:[台]唐诺   状态:完结   时间:2023-06-30 00:00:03

  吉卜林的小说便写在这个分工已然完成、城市鳞次栉比让每人形同孤岛的时代,但他的小说,乃至于他的书写身份和方式却完全不是大主流小说那个样子,不详查他的写作年表,很容易误以为他是笛福、菲尔丁那时代的作家。

  他像出外冒险浪荡太久的昔日堂·吉诃德先生,从“社会发展时间”落后几个世纪的印度半岛,忽然闯回壅塞的欧洲,像个“过去的人”,也像个时空穿越者,因此,不合时宜,鲁莽,做出一些可笑的事(或如他领诺贝尔奖时一位瑞典记者写的,“啊,真希望他手里抓着一条蛇!”),但气概逼人,栩栩如生,而且多少也携回印度人还保有的那种“幸福的无所事事”。

  帝国主义者

  在这部《喜欢引用吉卜林的贼》书中,布洛克选用吉卜林,我个人不知道是否有更深一层或直觉般联想的对照意涵,包括吉卜林笔下那种自在冒险的趣味,包括吉卜林挥之不去的成人童话特质,甚或吉卜林那种对现代社会科层建构的全然无视等等,这些是否和罗登巴尔这个虽然落脚于全世界最“进步”最高大楼林立壅塞的曼哈顿一地,却力图保有冒险、保有成人童话、保有一家时间停驻的二手书店、乃至以一身老小偷技艺穿透千家万户的幸福自在相映成趣——至少,我们看到他对吉卜林这本反犹诗作《拯救巴克罗堡》以及其他相关行径的嘲讽看法,大体上是正确无误的,吉卜林一直有可笑的行事习惯,也写一些可笑的东西。

  吉卜林从来不是个“专业的”小说家,如卢卡奇说的那样,他也写诗,而且一直保持写诗,甚至差点在英国受封为桂冠诗人的荣衔(差点是因为他自己拒绝了),而不像诸如福克纳之类的那样,只是在十七八岁春情勃发且慨叹生命的“诗的年龄”写写就算了。其中最有名但却也最可笑到令人齿冷的,是一八九八年他已三十二岁时所写的《白人的负担》(The White Man&s Burden)一诗,诗中毫不掩饰地赞扬帝国力量的伟大及其正当性,并以此为白人的“天命”:

  Take up the white man&s burden——

  Send forth the best ye breed——

  Go bind your sons to exile

  To serve your captives& need

  To wait in heavy harness

  On fluttered folk and wild——

  Your new caught, sullen peoples

  Half devil and half child

  ……

  请原谅我们这里既没耐心引完更没耐心帮大家翻译出来,真对帝国主义有兴致的人,不难用作者名Rudyard Kipling在国外网站查到全文——吉卜林还把此诗寄给美国的老罗斯福总统,赢来老罗斯福“从扩张主义的观点来看,很有道理”的赞赏。

  就算在小说的书写领域里,吉卜林也一直出入徘徊于“正统”小说和早期的冒险传奇故事之间,他可能最有名也流传最广的小说Jungle Books,台湾译为《丛林王子》,写一个在森林里被野兽养大的小孩毛克利,还有又剽悍又温暖的黑豹巴希拉,强大而且聪明狡猾的大蛇卡,还有大熊巴洛,白眼镜蛇奈格,以及那一群吱吱喳喳吵死人的坏蛋猴子。也许吉卜林书写时心里想的是某种优胜劣败式的丛林残酷法则,以为这是人生真相,更是种族国族交锋的真相,但Jungle Books的成功显然不在这些过时的偏见,而在于他精彩绝伦的说故事和角色创造能力。于是多年之后,Jungle Books几乎完全被看成只是一则有趣的森林童话故事,甚至书中到处可见的残酷成分被彻底除去,而成为迪士尼卡通那种样板式的勇敢、坚强、人与动物合一的卡通影片傻故事,给全世界的儿童看。

  郑重推荐这一本书

  好啦,一口气讲了这么多吉卜林的是非,往下有必要来一些吉卜林的好话——请注意,这绝不是虚伪的所谓“平衡报导”,而是真话。

  吉卜林真的是个会讲故事的人,异想天开,高潮迭起而且元气淋漓得不得了,作为一个暂时忘掉自己念过且同意萨义德《东方学》一书的读者,其实读起来极其舒适;作为一个理智上不得不苦K当代欧洲美国乏味小说的读者,那更是有松口大气的活过来之感。

  这里极乐意推荐吉卜林的另一本名作《基姆》,正好台湾的坊间有译本,不论购买或阅读都极其方便。

  基姆是个小孩的名字,英国白人小孩如吉卜林自己,却生于印度长于印度。他的父亲是爱尔兰小牛团队的旗手,流落东方殖民地,在基姆三岁时抽鸦片死去,把孩子留给一个欧亚混血的穷女人,但他这位潦倒的父亲坚信,有一天一切都会好转的,有一天会有骑骏马率领世界最精锐部队的上校来迎接基姆,会有九百个奉绿地红牛为神的健儿吹号欢迎基姆,这个预言遂像咒语般,被封存在基姆脖子上所挂的护身符里。护身符里其实是三份文件,一是他老爸的退伍证书,一是基姆的出生证明,另一份只是他老爸的签字。

  年幼的基姆成长于贫穷大街,生存伎俩无一不精,被街坊所有人称为“世界之友”,有一天,他意外结识了一名来自北方雪山的西藏年老喇嘛,莫名其妙成为喇嘛的徒弟。这位道行崇高的肃仁寺住持德秀喇嘛有个悲愿,他千辛万苦打算走遍印度,寻找一条传说中的河,一条可涤尽人世罪恶的河,相传是释迦牟尼还身为王子时射出一箭所涌现出来的河,这奇怪的一老一少、一白一黄便由此结伴而行,在广阔无边的印度找寻自己的召唤——

  在无限大的世界中一种幸福无所事事的冒险旅行。

  也一定会是阅读者从纽约到印度、从西方到东方、从二十世纪末的当代华丽到殖民地时代的印度神秘幽邈的一趟幸福无所事事的冒险之旅——如果你在看完罗登巴尔破案之后打开《基姆》一书的话。


《阅读斯宾诺莎的贼》——如果石头有知觉……

  这些年来,台湾的本土意识颇为高张,已经到达某种不太讲理的地步,让不少人忧心不已。然而,尽管斑斑历史告诉我们,这一类国族的、地域的激情容易蔚为某种难以控制的燎原之火,烧伤别人也烧伤自己,但我们对它总容易有种无奈的宽容,相信它有着与生俱来的人性情感基础,因此很难戒除,也就不好苛责。

  麻烦在于,这样的情感通常总有办法在自身的历史记忆之中,找到让自己“长得跟大树一样高”的营养材料——尽管在历史之中,一个国族通常有盛有衰,被别人欺负也欺负过别人(否则老实讲也难以存活到今天),但春风得意的往事容易视为理所当然,欺负别人的记忆更是容易遗忘,也因此,每个国族在做这一类回忆时,基本的调子总是蛮苍凉蛮愤愤不平的,要撑起“做××人的悲哀”这样的结论没什么难的,理由俯拾可得,无须什么动人的想像力。

  比方说,在台湾人怎么回忆历史都很悲哀的同时,我们也很难一并想起,那些并非不晓得嘉南平原、兰阳平原、台北盆地、台中盆地土壤比较肥沃,庄稼比较好成长,因此讨生活也比较容易的可怜原住民,何以要那么辛苦住到不好生活的严酷山里去。

  在这方面,荷兰这个土地面积和我们差不多大、人口密度和我们差不多高的小国显得很特别。

  我个人到过这个国家,印象还不错,行程中较难忘的除了见识到大麻不管到哪里都买得到之外,是莫名结识了一位中年男律师,此人极热情地带我们去著名的风车区,还在附近一家有名的家庭式乡村餐厅招待我们吃很好的pan cake,该餐厅老板的女儿才十七岁,是惟一的女侍,漂亮到一种地步,也害羞到一种地步,同伴中有较不要脸的台湾男性硬邀她合影留念,因此有照片为证——自此之后,我再听得人说荷兰人小气,总受人一滴涌泉以报地起身反驳。

  我们问律师,英文在荷兰通行无阻吗?大律师的回答是,不只英文,还有法文和德文,“我们是小国,靠做生意过活,我们不能期待人家会学好荷兰语之后才来我们这里。”——几年之后,我还听说荷兰人有另一种较不正经的讲法:所谓的荷兰语,就是不标准的英文,加不标准的法文,再加不标准的德文。

  如果我们以为荷兰的历史不够悲情,因此国族的激情燃不起来,那可就大错特错了——荷兰土地的不幸,除了又小又低饱受大西洋海潮的威胁之外,更要命的是它毫无阻拦地正正好摆在德法两强之间,是天生的好战场,因此从普法战争到一、二次世界大战他们无役“不被与”,像荷兰的第一大城兼大港鹿特丹,今日看起来仍显得树小墙新,便是因为二战期间几乎全毁于纳粹空军的轰炸而重建的,荷兰律师还告诉我们,光是战役中的一次决堤,便造成了十万荷兰人一夕间死去。

  而如果我们以为荷兰人欠缺光辉的历史遂有受虐虚无的倾向,那也是大错特错——谁都知道,小小的荷兰曾在十七世纪雄霸七海,就连相距如此遥远的台湾也曾在他们辖下,更重要的是,以自由市民自由商人立国的荷兰,是最早挣开狭隘宗教仇视迫害、思想言论最自由宽容的国家,除了率先贡献了伊拉斯谟这样的自由无羁心灵之外,更成为理性主义时期欧洲思想家躲避宗教、政治迫害的首选庇护所:它提供理性时代第一人、法国的笛卡尔不受滋扰的思考空间,收容过史上最重要的民主启蒙者、英国的洛克避开政治伤害,并生产出号称人类历史上人格最高尚、言行最一致的哲人斯宾诺莎(事实上,斯宾诺莎的上一代正是因为躲避旧教的迫害,才从伊比利亚半岛迁来的)。十七世纪的荷兰,称之为欧陆、乃至于全世界的理性灯塔,是半点也没夸张的。

  此外,学美术、喜欢美术的人不会不惊奇于荷兰画家的盛产和厉害,一如足球迷对荷兰克鲁伊夫、古力特、范巴斯滕的惊奇一样。但这我们留待《画风像蒙德里安的贼》一书有机会再说——没有错,蒙德里安也恰恰就是荷兰人。

  这回,罗登巴尔先生引述完英国的吉卜林,开始研读荷兰的斯宾诺莎起来。

  宝化为石

  说真的,真不知道他老兄干嘛要读斯宾诺莎,不管他是贼,抑或二手书店老板,今天除了专业的哲学研究者之外,谁还肯读斯宾诺莎?而就算是专业的哲学研究者,又有几个人肯好好重读斯宾诺莎呢?比方说写《西方哲学史》、可想而知很够专业的英籍大哲罗素便说过:“读一读各命题的叙述,再研究一下评注就够了。”

  乍看起来是因为斯宾诺莎的书写方式——斯宾诺莎极可能是理性主义时期最严谨、最老实、最彻底到无趣的思想家,他对于把数学的体系搬到哲学甚至神学领域的信心也是最强大的,因此,他写书的方式几乎完全仿效几何学的体例,有定义、有公理、有定理,在思维之中会发现什么、会主张什么,完全是从公理演绎论证而来,不仅读起来味同嚼蜡,而且,今天我们更已经知道,纯粹数学的唯理演绎是走不通的,它的纯粹性不是所谓“穿透表象,直指核心真理”的睿智,而是严重的化约,因此,得到的结论总是荒谬的。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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