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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说好说。”老板心里门清这宝珠价值不会低于二钱草药,这笔生意他不吃亏,便道:“看样子公子是急着去救人?也罢,东西我收下了,让伙计给你拿药去吧。公子方子上其它药材不值太多钱,老夫一并赠与,权当尽点心意。” 易笙感念,颔首谢道:“老板善心,易某谢过了。” 伙计有眼力见,一会儿工夫便抓好了药,还附送一只新药炉。易笙接过药包再三感谢,临出门前老板叫住了他,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两眼,道:“这明珠价值不菲,也有些年头了,敢问公子是从何处得来?” 易笙不疑他有此问,道:“祖上所传,原也是无奈之举,且请老板好好收着。” 老板摸着胡子点了点头,道:“这样,东西我先收下,小公子若来日想将它再换回去,只需付得起到时的筹码,老夫可以割爱。” 易笙躬身一礼,诚恳谢道:“老板有心,晚生记下了。” 易笙不作耽搁,满怀希望地往客栈赶,还没到门口就见蜀孑端了把椅子坐在外头晒太阳。他边跑边抬头看了眼天上,出门早,这会儿太阳都还没露面呢。 蜀孑懒洋洋地靠在门口的招子上,一眼就看到了大街上稀稀落落的人群里那个快步向他跑来的身影,眯着眼睛抬起胳膊,冲易笙招手笑道:“慢点!后面没狗!” 易笙一路气喘吁吁,待到蜀孑跟前,脸上已经热得淌汗。蜀孑接过他手里东西,一脸坏笑地掂了掂,夸道:“哎呀呀,我家公子办事就是牢靠,出门一趟必有所获嘛!” 大庭广众的,易笙可没这口脸皮与他打情骂俏,羞得推了蜀孑一把,口中催道:“别浑了,上楼去煎药吧。” 客栈不提供代客煎药的服务,易笙自己动手,在房间里对着小药炉咕嘟咕嘟等冒泡,再小心过滤掉药渣,将药汤稍稍放凉一点,拿手指试了试碗壁热度,这才递给蜀孑。 蜀孑其实有点矛盾。 他对天法神鞭有“信心”,凡间的药材哪怕再是稀世珍宝,断然没有能医好神仙的道理。可这碗药代价过大,已付出了易笙所有的钱财与心血,所以他潜意识里希望这药能奏效,哪怕无法痊愈,至少可以好起来一点点,让易笙得以慰藉,让他能看到希望。 蜀孑不作犹疑,三口将药汁灌下。 易笙怕他苦,来的路上拐去买了一包棉糖,这会儿掏出来递给蜀孑。蜀孑捏着糖果子看了看,心里感怀易笙对他的好已经润物细无声到无处不在。他将糖放进嘴里,趁易笙不备,突袭过去,搂住对方一口就吻了上去,使坏地将混着苦药味的棉糖推进易笙嘴里,顺利地咬住了他舌头,细细呷吮起来。 易笙被吻得意乱情迷意识全无,他这几日着实辛苦坏了,今天又起得早,还奔波了一路,这会儿身上越发没有力气,轻轻松松就被蜀孑抱了起来,一步两步走向床榻,将人小心放到了床上。 蜀孑并没有松嘴,仍旧痴迷一般的吻着易笙,错手的工夫放下床幔,抱着将易笙推进了被窝。 易笙脑中放空,闭着眼睛,却在下一个瞬间惊觉胸口一凉,猛地打开眼睛——蜀孑那张充满坏意的笑脸近在咫尺。 易笙已经猜到了后文,慌张地想躲,蜀孑却不准,两手一扒,将易笙剥了个精/光通透。 接着湿润的唇便落了下去,探索般吻过对方每一处肌肤角落。在纤细的脖颈上,在单薄的两肩处,种下一朵又一朵春日里的粉樱,沿着起伏的肌理,一点点往下…… 蜀孑没想到一剂汤药如此快的就见了效,或该说这药居然能见效。不过傍晚时分,他就觉得身体渐轻,虽然痛感依然存在,但明显没之前那么狠了。如果不做动作的话,只有隐隐的发疼而已,已经能忍住。 易笙大喜过望,鞋都没来得及穿,打开房门就要去找大夫。蜀孑傻笑着从后面把人抱住,拎着鞋子弯腰给他穿上,打趣道:“没好之前你风风火火去找大夫也就罢了,怎么现在都转好了,还这么着急忙慌的?” 易笙也不好意思地笑起来,蹲身穿鞋,口中道:“趁热打铁才更奏效,既然方子管用,我得请匡大夫他们再来看看。顺便也问问这药还需几剂,有没有要调整的。” 天色已晚,又是陌生地界,蜀孑不放心易笙一个人,便穿好衣服,和他一起去医馆。 匡大夫听到药有作用,既欣慰又高兴,望闻问切一番,着重查看了伤口情况,最大的见效便是血终于止住了。 他将脓液清理干净,上了一层药粉,以绷带裹住伤口,避免接触空气中的灰尘脏污,再发感染就不好了。至于汤药,头两剂以猛为主,彻底杀住病灶,后面的可酌情调整。这便开了一道稳固培元的方子,让伙计抓好药,交给易笙,算是功德圆满。 回去的路上易笙格外开心,看得出来连脚步都轻松了许多。蜀孑搂着他肩膀将人隔在道路里侧,也是克制不住的高兴:“山重水复疑无路,我这条命以后就都交托公子了。” 他嘴甜又会表真心,易笙被哄得低头笑。蜀孑掐算着时间,离开禹都已经六天,虽然易笙每日都按时服用引禅留下的药,也没出现任何不适,但他终究不放心。现在他身上伤势已经控制住,后面赶路就得快些了,争取三日内赶到普圣寺,让易笙早早就诊。 后面几天一路顺利,因着天气大好,易笙倒不急着赶路,沿途欣赏山川大河,看经过之处的风土人情,别有一番郊游的趣味。 马车里,车窗边,蜀孑托腮看着易笙笑,是嘴角不自觉的一点点往上勾的那种痴笑。易笙余光闪烁,被他看得脸颊发烫,扭头问:“我脸上有泥?” “当然没有,你最漂亮。”蜀孑笑着靠过去,不知从哪儿变出一朵浅黄色的小花,抬手簪到了易笙耳边。 易笙更羞了,往后退出一点距离,却也没舍得把花摘下,而是别过脸去小声道:“女儿家才作簪花妆。” “小古板。”蜀孑伸手刮他的鼻尖,冲易笙哈气一样地腻歪道:“我怕你害臊,有人的地方不说这话。但现在四下无人,我可忍不住了——阿笙,你是我的妻子,怎么打扮都不过分,我还想给你描眉呢!” “越说越离谱,你快别开口了。”易笙臊得无处可躲,偏偏蜀孑恶作剧他上瘾,见他羞成这样,成就感十足,更加不遗余力地往上凑:“等法相大师给你医好了病,我们就在普圣寺成亲,让老方丈当证婚人。他若是不肯,我一把火烧了他小庙,嘿嘿!” “又胡说!不准闹了。”易笙推开蜀孑坐到一边去,再不理他这些浑话。蜀孑乐不可支,真就畅想起了他们今后和和美美的未来。 普圣寺地处江南以北,这个时节深山里气温不高,不过竹林翠木倒是长势喜人,绿绿葱葱的一大片,只一眼就得清凉。 车夫将他们送到山脚下,易笙多给了二十文,嘱咐回去路上务必注意小心。车夫连连道谢,将马车交给蜀孑,两方就在此道别。 蜀孑驾着马车上山,易笙坐在车里哼唱一段小曲儿。蜀孑耳朵尖,听见了就忍不住要问:“娘子,你唱的什么曲?” 易笙一拳头从车帘里戳出来,不轻不重地捶在了蜀孑肩上:“佛家之地还敢胡言乱语!” 蜀孑哈哈大笑,好了伤疤忘了疼,他这会儿是真活过来了。 进得山门,禅道古寺已近在眼前。 蜿蜒的青石路拾级而上,从庙宇飘来的檀香气味经久不散,还有一弘钟声悠扬。来上香请愿的香客零零散散,许是时间还太早的缘故。挑水的小和尚们脸上挂着活泼的笑,互相帮扶将水抬上山。蜀孑把马车停在庙门口,扶着易笙下了车。 普圣寺对易笙而言不陌生,他在前带路,蜀孑跟着他走,不时四下打量两旁,心中无来由地冒出一股奇怪的熟悉感。 倒不是他对这地方熟悉,而是这座庙宇上方似乎笼罩着一股别样的仙气,让同是神仙的他难免侧目称奇。 法相的禅院在庙宇后方,两人一路走来,中间遇到一个眉目熟悉的小和尚,给易笙指了地方:“法相典座正在后厨忙碌,两位若不急着见他,可在外头的花房静候。” 易笙颔首谢过,领着蜀孑先去花房坐等。 作者有话要说: 快了,正在码最后半章,明天见。 ☆、金鼠良遇38 寺庙花房比不得红尘里那些莺莺燕燕的富丽花园,虽以花字取名,但种植的多是蔬果菜豆之类——俗称菜园子。 易笙坐在芸豆架下看蚂蚁搬家,蜀孑找小和尚要了两碗水,递给易笙时眼前一惊,怎么面前这位白嫩的小公子似有哪里不太一样。 “阿笙,”蜀孑直勾勾地盯着易笙:“你……你怎么这么好看?” 易笙是烦不了他了,气道:“都到这里了,还改不了胡——” “不是胡言乱语,”蜀孑打断易笙,心底突然冒出一股不踏实的感觉:“我认真的。你……你好像比前几天脸色好了许多,红扑扑的,眼睛也水汪汪的——总之就是又好看了许多。” 易笙听他这话,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讷道:“有吗?” “兴许是……是好事,对,好事好事。”蜀孑展颜一笑,把水递过去给他:“庙里山岚云霭清心静气,连空气都比山下的好闻,待了这一会儿脸上自然红润。” 易笙不大相信:“可你却没有改变啊。” 蜀孑两手叉腰,一脸气噗噗的样子:“所以说老天偏心嘛!我们喝一样的吃一样的,连空气都闻一样的,偏偏只有你变好看了!” 易笙噗嗤一笑,不再理他,继续去看蚂蚁玩儿。 临近午膳,在厨房忙碌了半天的法相终于露面。带路的小和尚引法相来见客,易笙快步上前躬身行礼,愧道:“有劳大师一直惦念,我来迟了。” 法相持手还礼,念道:“阿弥陀佛,施主终于来了。” 法相看上去刚过三十的样子,面容与他那个弟子引禅不分伯仲,眉眼明亮,温和素净,步伐稳健有力。倒是蜀孑想岔了,还以为既然是当师父的,怎么也得是能生出人家弟子的年纪才对。 蜀孑跟在易笙身后上前问好,甫一走近,下意识打量了法相两眼,越看越觉得这人面熟,好像…… 还没等蜀孑想起来,对面的法相已先认出了他,稍稍一怔,道:“阿弥陀佛,这位是……鼠仙吗?” 这下蜀孑的记忆都归位了。 眼前之人虽与记忆中的模样稍有变化,似乎瘦了一些,但五官还是当年模样,正是西方天佛祖座下十弟子之一的尊者优波离。 也是在这一刻,蜀孑才弄懂了方才刚进庙门时,他隐隐看到浮在半空中的那层无来由的缥缈仙气,原来是优波离在此。 法相挥手退下小和尚,顾及易笙在此,不便多言。蜀孑却不担心,他嘱咐易笙自己与大师有话要说,扶易笙到旁边坐下,过来与法相见礼道:“多年不见,没想到尊者来到了这凡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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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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