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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华道:“神是由天地之灵孕育而生。比如我是光,无涯是暗影,银翎是空间……这都是永远不会消失的力量。神是会死亡的,神力耗尽无法自愈或者主动自爆就会走向死亡,我们称之为陨落,但神的力量之源并不会消失。少则百年,多则千年,天地间的灵气会孕育出新的神明。” 盛承平试着理解道:“那这就是复活?” “不算复活。”夕华道,“哪怕是长得一样,身边的人、经历的事也都是不同的,这意味着诞生于同一种天地灵元孕育的神明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人——死了就是死了,永远不会再活过来。” “能活那么久,真是不错啊。”盛承平道,“可以做很多的事,想要弥补也有大把的时间,不会留下遗憾。这天底下,也就只有人的寿命是短暂的百年。漫长岁月中,你们会觉得孤独,可对我们来说,那就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明天啊。” “你想永生吗?”夕华点着盛承平的心口。其实人想要永生也并非不可能,他现在的身体里有他半颗心,如果他愿意,让盛承平彻底掌握他的力量,两个人的生命就能建立连接,只要他不死,盛承平一样可以永生。 这点盛承平倒是觉得没什么,道:“无所谓,你们活上万年不见得圆满,我们活百年也不见得一定有遗憾。端看自己怎么做而已。” 夕华迟疑了一下,还是道:“如果你想的话,我说不定可以满足你。” 盛承平闻言哈哈大笑起来,夕华不可思议地道:“你笑什么?我没有在骗你,我的确有办法可以让你获得永生。” 盛承平的嘴角微微上扬着,没笑多久,他忽然神色一凛,猛地将夕华推了出去。夕华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人已经咕噜噜在地上滚了好几个圈。他滚进了一张桌子下面,本来就晕的脑袋撞在桌子腿上更感到晕眩。 他差点大骂盛承平要搞什么名堂,可是还没张嘴,整个营帐轰然坍塌,掉落下来的房梁砸在桌子上发出轰鸣般的声响。夕华紧紧捂着耳朵,待到安静下来后,他听到了沙鹰和阿飞的声音:“大王!” “我在这里。”夕华从桌子底下伸出手,“把我救出去,我去找盛承平。” 阿飞看到了从废墟中伸出来的一只手,急吼吼地带着人冲了过去。营帐坍塌得那么突然,他也没时间去找称手的家伙,只能用手把夕华从里面挖出来。最后夕华躲在桌子下面倒是没什么事,就是灰头土脸的,阿飞的手却被锋利的木头和砖石弄伤了,流了很多的血。 夕华关切地问道:“没事吧。” 阿飞摇摇头:“我没事,赶紧去救大王啊!” “到底是什么情况,你们能跟我说说吗?”夕华拍了拍脑袋,“盛承平忽然把我扔到桌子下面,紧接着房子就塌了,我还什么都没反应过来呢。” 沙鹰道:“是有人闯入了军营。他的速度非常快,像是一道闪电一样,我们甚至没有看清他长什么样子,是男是女,那个人就已经带走了大王。要说唯一的印象,那就是他在我身边飞掠而过的时候,我闻到了一股腐臭的气息,不知道这个能不能成为线索?” “我记住了,你们看好大营。”夕华道,“这个不知名的神秘人,说不定就是敌方派来的,现在盛承平被掳走了,你们更不能放松警惕,尤其不能把盛承平被掳走的消息散步出去,忽然很容易导致军心涣散。你是盛承平的副将,跟随他多年,肯定比我更清楚军心涣散的严重性。” 沙鹰道:“我一定会在大王回来之前守护好和盛部的。” 夕华点了点头。 他很快就离开了和盛部,尽管那个神秘人没有留下任何踪迹可以让他追过去,但别忘了,盛承平的身体里还有他的一半灵心,他可以感应到另一半心的所在,如此一来定能找到那神秘人的老巢。夕华轻抚着心口,长呼了一口气之后,他开始追踪另一半心的去向,最终,他来到了南乡部的领地,一座生长着许多植被的山上。这座山看上去平平无奇,可现在已经是晚上,阵阵凉风吹过,整个山上居然一点声音都没有,这未免有些诡异。 夕华深入山中,刚走进森林中不久,他忽见前方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定睛一看,喜道:“无涯!” 那个身影的确就是无涯,他似乎是刚刚来到这里,还没有弄清楚状况,正站在原地思考着什么。听到有人叫他还激灵了一下,随即意识到不会有人知道他的名字,而且那声音细听之下还挺耳熟,于是他转过身去,果然看到了夕华的脸。 这么长时间不见,夕华感到很意外。他正想和无涯叙叙旧,快到无涯面前的时候,蓦地感到心口一寒,抬头,只见无涯手握着一把长剑抵在了他的心口,那把剑是他的本命神武“藏锋”,是九重天上唯一没有器灵的神剑。身为神王的神武,自然是绝顶的好剑,之所以没有器灵,是因为无涯没有给神剑开灵。显然,在神剑威力更大和完全为自己所用之间,无涯更看重后者。 “你来干什么?”无涯站得地方比较高,因此略高于夕华,看他时也是俯视他的,“我不需要你帮忙,你尽管去陪伴盛承平,帮助盛承平吧。” “你还这么生气啊,都过去这么多年了。” “这跟过去多少年有什么关系?”无涯道,“你我之间万年相伴比不上和盛承平认识的一年半载,你说我生不生气!你宁愿封印神力也要跟着他,我都已经成全你了,你还想怎么样?” “我不是那个意思。”夕华道,“我只是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所以太激动了而已。你不在九重天,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无涯将藏锋收了起来,道:“自然是为了正事,谁跟你一样,在人间这么多年就没和盛承平分开过,走到哪里跟到哪里,你也不嫌腻歪。” 夕华笑道:“你现在怎么跟火神一样,甚至比他还阴阳怪气的。能不能好好说话,你要是不能好好说话,实在是气得不行,就看我不顺眼了,那你直接一剑捅死我算了。反正活了几万年也活够了,一了百了吧。” “你!”无涯舍不得打,也舍不得踹,索性薅住他的头发使劲拽,大有直接把他薅秃的雄心壮志,“你才不会说话,你才阴阳怪气,你才是火神的徒弟!” “好了,说正事吧。”夕华严肃地说道,“你是来找那个人的?” 无涯冷睨了他一眼,道:“当然了,你以为我会想你一样沉溺于谈情说爱不务正业?自孔雀明王离世我们寻找这个人开始已经过去三年多了,好不容易找到了一点线索,说什么都不能让他跑了。” “你最好也将自己的神力封印起来,不然的话容易打草惊蛇。”夕华道,“虽然我们没有见到那个人的真身,但是他能教会登仙阁主控制死尸,还能在和盛部如入无人之境掳走盛承平,他总不会是一个肉体凡胎。妖族现在已经没有这样的力量了,那么就要考虑他是神,甚至是魔的可能性。” 无涯的注意点却和他画中的重点完全不一样:“我说你怎么也招来了,原来是因为盛承平被抓走了。我还当你有多上心呢。” 夕华道:“可以了,赶紧吧。”
第186章 【盛承平卷】魔巢 无涯骨节咔咔作响,却无话可说。反正当初在天上已经说了很多了,他不是也没能劝得动吗?那既然如此,还何必和他多费口舌,估计是就因为从前拌嘴习惯了,见到他就忍不住呛他几句。他当时想的挺好的,盛承平一个肉体凡胎,最多活一百年而已,这一百年对于神来说不过弹指一瞬,就算夕华爱他爱得深沉,时间长了总会淡忘的,未来终究还会是他陪在夕华身边。 他喃喃道:“对,就是这样。” 正当他沉浸于自己的世界中时,夕华猛地拉了他一把,两人隐匿在草丛之中。无涯被捂住了嘴,而他们方才站的地方则出现了一个黑衣服的“人”。那人个子很高,超出了凡人身高的极限,一身破破烂烂的黑衣服,堪堪遮住私密的部位,脸上全是腐臭的脓包,一双眼睛是比血还要红的颜色,没有头发,没有眉毛,这样的长相实在是怪异至极。 而他的手中甚至还拎着一个人,仔细一看,那竟是葛家的家主,从前的巫族族长葛文。这家伙只剩下一把老骨头了,09死了之后,他也不能再找别人来替他死,一天到晚连门都不出,生怕一不小心就把小命搭上。如今被那黑衣人当成小鸡崽子似的拎着,早就已经吓得昏死过去。 他似乎是发现了什么,拎着葛文在四处查看,一会儿翻翻草丛,一会儿抬起头看看头顶高大的树木,忽然看得不顺眼了,发狂似的在树干上又踢又砍。那看着起码要五六个人围成一圈才能包过来的树在那个怪人的手下很快就拦腰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豁口,每砍一下,树上留下的黑气就会浓重一份,茂密的树叶也会跟着凋零。 无涯一阵毛骨悚然,他道:“这肯定是魔了,不可能是别的东西了。” 魔生性残暴,嗜血如命。他们的力量不光会造成极大的破坏性,甚至会吞噬自身,令自己也饱受极大的痛苦。天生的魔物没有思想,这或许还好些。可若是走火入魔的,在保有一定理智的情况下眼睁睁看着自己变成一个只知道弑杀的怪物,这种滋味实在是不好受。 正在此时,夕华忽然感到不对劲。转头一看,那个魔头不知何时出现在了他们身后。和那双血红色的眼睛对视的一瞬间,无涯尖叫起来,用藏锋狠狠地敲在他的脑袋上,趁此机会拉着夕华跑开。如此邪门的魔物,想溜之大吉肯定是不成的,无涯想自己堂堂神王总不可能对一个魔物束手无策,但总要找一个有利于他的地方再打起来。 夕华用剩下的一只手捂住了鼻子,他道:“他身上的味道真是够呛人啊。还有,他念的什么鸟语,只听了一句就头疼。” 话音刚落,树上稀里哗啦掉下来许多的树叶,落在身上竟带起火花,噼里啪啦炸得夕华浑身都疼。寻常的树叶肯定没有这等力量,他顺手抓了一个,这才发现那并非树叶,而是一种长得很像树叶的绿色虫子,和树叶相比,“脉络”是身体,“绿叶”是翅膀,而它的翅膀上有一双极为清晰的眼睛,比葛家用来炼制子母蛊的人面虫身上的图案还要清晰,因为那是一双非常漂亮的眼睛,故而这种虫子还有一个很美的名字叫做“慈悲目”。 这是一种在八荒之中十分罕见的魔物,由于是活的虫子而非树叶,所以摸起来会比较热。慈悲目自身拥有一种淡淡的香气,通过和树叶极像的身体来伪装,再利用自身的香气吸引猎物。之所以把它称之为魔物,是因为慈悲目归根结底还是以吸食生气为食的。 夜神少钰编撰有一部《千魔宝鉴》,里面记录了上千种已经发现的魔物,慈悲目凭着自身的形态和捕食手段被夜神排在比较特殊的类目中,但还远远排不上十大魔兽之列。因为慈悲目作为天生的魔物,没有群居的意识,能有幸遇到一只已经十分幸运,能遇到一群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且慈悲目不具备任何攻击能力,就算它会吸食人的生气,可人的生命力是很旺盛的,慈悲目往死了吸也吸不了多少,那些不小心中招的人最多感到晕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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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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