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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百城脚步停住,忽而眉心一拧,扬起手来。 这种姿势,这种摄人的神情,一枝再熟悉不过——主君要么是准备对自己施以惩戒的灵术,要么……是准备动手打人了。 错是他犯的,篓子是他捅的,他不后悔。 他默默闭上眼,屏住呼吸,做好接受一切惩罚的准备。 然而下一秒,百城的手臂在空中划了个漂亮的弧度,落在一枝头发上,摘掉了他发间一根极细的枯草。 “这么好的一支湘妃竹毛笔,没得让凡间纤尘糟蹋了,”百城轻捻枯草,一瞬间,草杆在手中化为齑粉,“你身为上仙,还须自爱自护,同凡人相爱欢好,成何体统?” 一枝愣住,捂着茂密的黑发喃喃:“主君,神仙精灵和凡人……您不是也赞成的吗?您不是也觉得阿成不错吗?您甚至还借钱给我买画……” “木晟先生做的事,”百城冷淡道,“和我百城有什么关系。” 一枝噎住。 百城:“你跟着我多久了?” 一枝算了算之后道:“约莫一千又五百年了。” 他记得自己是在一场皇室宴会中,突然有了灵力又化了形。化形之后,他懵懵懂懂地睁开双眼,见到的第一个人,不,应该是第一位神君,就是百城。 他认百城做主君,百城教他修习灵术,识花辨草,读书写字。 如是千年,小毛笔脱胎换骨,变作如今的秋毫上仙。 某日百城读唐诗时,指着诗圣杜工部的那首《江南逢李龟年》,告诉他,他化形于盛唐年间的岐王王府。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彼时正值开元盛世,王公贵族或风雅,或附庸风雅;这其中,岐王李隆范是个闻弦歌知雅意的妙人,门庭内宾客众多,时常设下宴席,吟风弄月。 某日,王府夜宴上,一位宾客献了支湘妃竹狼毫珍品,狼毫笔头丰润饱满,笔杆细腻如玉,上头如珠似泪的斑点与天青色的竹身融为一体,臻美得不似凡物。 岐王听着堂下乐者的奏乐,诗兴大发,刚准备提起狼毫写上两笔,却因为乐者的技艺过于精湛,琴声悠扬直指人心,而莫名沮丧。 自己的才华配不上如此美妙的音乐,配不上如此珍贵的毛笔,岐王忽而发狂,想要将毛笔折断。 百城当时是岐王的门客,精书擅画,很得赏识。感知到毛笔是灵物,他便斗胆求着岐王手下留情,将毛笔赏赐给了自己。 这才有了一枝。 “你为报我救命之恩,曾自愿发誓为我之仆,永生永世伴我左右。如今不想再与我相伴,厌弃我,也是正常。”百城拽回一枝的思绪,“一世不过三万天,千余年,委实是太久了。人会变,仙亦然。” 一枝连忙摇头,小声嗫嚅:“不,不是的。一枝并不厌恶主君。” 百城淡淡一笑:“秋毫上仙,你不厌恶我,却想离我而去。” 百城喊了他的名号,分明就是公事公办的意思,此时又被戳中了七寸,一枝于是不语。 百城:“千余年间,你我之间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大抵都忘记了。但十年前,你我刚到江城的那个月夜,你曾在光湾街说过一句话,如今音犹在耳。” “我考一考你——不知你可还记得?” 一枝极力回想着十年前。 那一年的夏天江城很热,他趁主君搬运装修之际,悄悄溜达到了某个Apple授权店中。 然后对在店里打工的易念澈一见钟情。 再之后的记忆,模糊如复写纸的最后一页,除了他和易念成相遇、相识、相处的点点滴滴,其他皆是空白。 一枝不敢欺瞒:“请主君明示。” 百城悄不可闻地叹气,肩头忽然松了下来,这使得他的身形有种颓唐落拓的美,如一舞终了、休息等待的芭蕾舞者。 “你曾对我说过,”他直视一枝,缓缓道,“小毛笔永远是我的小毛笔。” 作者有话说: 虚假的百城君(暴怒):一枝,反了天了你! 真实的百城君(弱小可怜又无助):花神找到了真爱,小毛笔也找到了真爱,只有本君还单身,呜呜呜 ------ 这一章也讲了小毛笔的由来
第120章 灰飞烟灭 一枝不敢回视百城的眼睛,沉默着向窗外望去。 月色下竹叶沙沙,风摇青玉,新竹高于旧枝。 他忽地想起主君曾经也一时兴起,在庭院中种过竹子,还教他念刘禹锡的那首《庭竹》——“依依似君子,无地不相宜”。 他以前全听百城君的,乐得做主君一人的小毛笔,也乐得在各个城市走马观花。遇上风景好的、美食多的地方,求着主君常住一阵子,仙生过得逍遥自在,滋润非常。 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所谓“无地不相宜”是也。 可现在不一样了。 心上有人。 一枝略略偏头,想看一眼易念成,然而在百城的逼视下,终是作罢。 “主君,”一枝想了想,启唇道,“那我也考一考您。”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秋毫上仙,长进了。”百城轻笑。 一枝听不出百城的语气是应允还是揶揄,他脑中忽然产生了某种“人之将死”的想法,于是大着胆子道:“离开江城后,主君您在庐城小住过一些时日,彼时与一水草精相遇。那小水草精常上岸寻些凡人的乐子。主君可还记得,您是怎么拿那贪恋人间的水草精教育我的?” 百城动了动眉毛——那是不明就里的表现。 他是记得七八年前在庐城时,自己曾与庐城白鹅湖的一只小水草精很投缘,水草精古灵精怪,好美食爱追星,还总跟一个小明星打打闹闹,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 只是后来自己因为寻人,着急搬走,便再没了水草精的消息。 见百城犹豫,一枝朗声道:“主君您曾说,如我们神仙精灵,真有了千年修为,反倒觉得仙界穷极无聊,索然无趣。” “可人间到底好在哪儿?” 好在哪儿? 有难耐的酷夏寒冬,有扰人的车水马龙,有战争和灾难,有勾心斗角和兄弟阋墙。人们为了碎银几两慌慌张张奔奔忙忙,能吃苦的人总有苦吃,名利和欲望都会令人胡思乱想。 坏透了,凡间简直坏透了。 “以前我不懂,可是现在……”一枝终是没有忍住,回头看了易念成一眼。 可是现在,他心上有了易念成。 这世间有春花秋果,有雾霭流岚,这烟熏火燎的万丈红尘中,赤橙黄绿都好看,爱恨情仇都浪漫。 似乎也没有想象的那么糟。 “仙凡有别,”百城似是明白他所想,默然了好一会儿,才摇头道,“你长命千岁,小易哪怕福泽再绵长,一世也不过百年光景,你们不能厮守。” “你终究只能陪小易走一小段路。” “那花神又怎么可以?”一枝声音扬了扬,还带了一丝颤抖,“不对,现在,是不是该称他为都先生?” 他说的是前任花神都春,百城的至交好友。 曾经的都春灵术高超,掌管花木界,座下荫蔽着无数花木灵。可忽然有一天,百城告诉他,花神不再是花神,而是彻彻底底地变成了凡人。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都先生却开心得不行,只因他从此便可与爱人共度此生。 奇怪的是,他能感知到百城的复杂思绪——百城说这话的同时,不仅没有惋惜,反而带着艳羡。 百城的眼神很奇特,深沉的同时又在闪烁:“都春他……实则是灵术耗尽,迫不得已。花神变为凡人,只是个例。” “那我曾在江城遇到的面窝小仙又怎么说?小仙找到我,要我与她施归灵术。她甘愿舍弃修为,求得真爱。”一枝不服气地追问,“她也是迫不得已吗?” 归灵术可让神仙精灵灵力尽失、灵术尽废、灵识尽陨。而整个仙界,现在只有一枝懂得这门深奥的灵术了。 “主君,若今日遭难的是三九先生,您还会袖手旁观吗?还能心安理得说出‘即刻动身’四个字吗?”一枝真是豁出去了,也不顾百城的禁忌,哗啦啦什么话都敢往外冒。 “够了!” 听到“三九”这个名字,百城心中像骤然扎了根长针,他捂住胸口,打断了一枝。 一枝赌气似的,不过脑子地继续:“仙界凭本心行事。若不能同阿成在一起,我成仙又有何用?我要这灵术,又有何用?” 话至最后,声音劈裂。 此言一出,百城都气笑了,很不悦地嗤了一声:“你当真觉得自己没有灵术,还能和小易在一起?” “商海波诡云谲,小易于此间沉浮,是个什么情况,你都看在眼里。”百城继续道,“你如今都无法护他周全,需得我来出手;若你舍了千年的修为,小易下次还遭遇这样的变故,你要如何助他?” 未料百城说话如此犀利,一枝登时怔住。 他回想起在酒吧的那一晚——自己的幻术失灵,无计可施,差点被黎言律办了,反而要靠易念成抡酒瓶子救他出来。 话又说回来,也正是因为灵术出了问题,才让易念成背上了杀人嫌犯的罪名,主君才迫不得已出手。 他来不及想自己的灵术为何会失效,当下只有苦笑的份儿。 百城:“倘若你帮不了他,你且猜猜——他可还会心悦于你?” 一枝:“我……” 百城话锋一转:“一枝,问世间情为何物?” 一枝沉默了。 “一时的心悦只是冲动,想把这份心悦延续下去,无一不要靠利益交换。凡入此门的有情人,万勿心存侥幸。”百城步步紧逼,“我说句不恰当的,你若没了灵术,和小易便是‘贫贱夫妻百事哀’。” 如果真成为凡人,一枝就只是易念成身边的小助理而已,和其他凡人的区别,也就是曾与易念成多出了几年的情分。 可情分是个什么玩意儿?看不见,摸不着的一团空气罢了。 情分就像露天的涂鸦墙,初初望去绚丽多彩,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风吹两下雨淋三轮,所有的美丽与绚烂就都会斑驳、褪色。 要么杜工部怎会发出“但见新人笑,哪见旧人哭”的喟叹,纳兰性德又为何会写下“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的诗句。 思及此,一枝眼中的情绪冰火交错,不安和恐惧令他的身体止不住地开始抖动。 窗外的竹林像是与秋毫上仙有共感,刹那间,迎着夜风缭乱作响。 很长一段时间,一枝只能听到竹叶与空气摩擦的声音。 除此之外,只有沉默在小小的民宿中蔓延。 “我给你三天,算了,十天时间,容你整理在宜州之事,与小易道别。”百城松了口,“随后,与我一同返回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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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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