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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早特意买大一号的,林小饱多穿两双袜子,把脚变胖一点,就差不多了。 除了这些,林早还惦记上了小高小刘之前说的收音机。 他想要一个收音机,收听一下外面的情况,看那些基地、那些研究,进展到什么地步了。 看看感染了丧尸病毒的人,还能不能变回人类。 不过很可惜,卖收音机的今天没来,似乎是去其他城市了。 他们只好先回家。 临走时,林早特意和兄弟们打了招呼,要是卖收音机的来了,一定过来通知他们。 一家三口,满载而归。
第100章 一家三口回到家里,就赶紧把新衣服给洗了。 当然了,主要是傅骋在洗。 冬天的水那么冷,衣服又那么厚。 林早只是用指尖轻轻地碰了一下水面,就忙不迭把手收回来,缩成一团。 他眨巴眨巴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傅骋:“骋哥,好凉。” 傅骋完全抵挡不住,把凳子拖过来,衣服浸在水里,“吼”的一声就开洗了。 他本来就没想让小早洗衣服。 作为一个顶天立地、身强力壮的丧尸,让老婆洗衣服,算是怎么回事? 不过,要是小早愿意扮可怜哄哄他,他当然更受用。 今天太阳很大,也很暖和。 傅骋在自家门口洗衣服,林早和林小饱一边晒太阳,一边给他打气。 “骋哥,加油!” “大爸爸,加油!” 邻居们出来做饭晒衣服,碰巧路过,也会附和着问一句。 “傅哥,给老婆儿子买新衣服了?洗衣服呢?” “嗯。”傅骋微微抬头,应了一声,手上动作依旧认真,“小早买的。” 其他邻居确实是碰巧路过的,但是三个毛就…… 他们只路过了一次,然后马上开启“超级刻意且疯狂路过”模式。 “恋爱脑,加油!” “老婆奴、儿子奴,加油!” “喜报:傅哥超爱!” 傅骋懒得理他们,只是在老婆儿子剥好板栗,送到他嘴边的时候,张嘴接住,顺便抬头展示一下,用行动反击。 我有老婆儿子的投喂,你们有吗? 噢,我忘了,你们没老婆。 过去没有,现在没有,未来很可能也没有。 好惨噢。 傅骋朝他们挑了挑眉。 紧跟着,他单手提起浸满水后、几十斤重的大衣,站起身来。 水流哗啦啦地往下淌,傅骋一手拎着衣领,一手拢起衣摆,使劲拧了一下。 “哗啦”一声,水花溅开。 三个毛只觉得后背一凉,撒腿就跑。 “对不起,傅哥,我们错了!” 傅骋垂着眼睛,继续拧衣服,还是懒得理他们。 无聊。 林早和林小饱贴过来,一左一右抱住他。 “骋哥,请再吃一个板栗。啊——” “大爸爸,你真好,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大怪兽。” 傅骋张嘴吃掉板栗,没忍住翘起嘴角。 当一个恋爱脑,好像也没什么不好的。 这也算是稀缺岗位了,人类当不了,丧尸也当不了。 他还是竞争上岗的呢。 傅骋把衣服洗好拧干,放在桶里,提到楼顶去晾。 林早和林小饱像两个小尾巴,跟在他后面,对他嘘寒问暖。 一会儿问他冷不冷,一会儿问他饿不饿,一会儿又问他手酸不酸。 晾好衣服,一家三口干脆留在楼顶看着。 这可是他们花了三箱汽油换来的衣服,可不能被风吹跑了。 今天太阳大,秋衣秋裤很快就干了,军大衣比较麻烦,翻过来翻过去,里面外面都要晒,至少两三天。 所以这几天,他们一般都待在楼上。 晚上睡觉的时候,就把衣服收进来,挂在客厅里。 至于傅骋嘛,他洗衣服洗上瘾了,天天在家门口洗衣服,就为了听三个毛说他是“老婆脑”。 当然了,林早的贴身衣物,他会在主卧卫生间里洗。每天晚上洗漱完,顺手就搓了,也更省水。 只有外套毛衣,他会拿到外面去。 没几天,三个毛都习惯了,看见他洗衣服也懒得再说,总是目不斜视地走过去。 结果傅骋反倒不习惯了。 他不是外人认证的“老婆脑”了。 林早看出他不太高兴,又凑过去哄他。 可是这回,简单两颗板栗,已经不能哄好傅骋了。 所以这天,傅骋特意烧了点热水,给家里的小狗洗澡。 到了晚上,林小饱和小狗一起,在儿童房里睡。 主卧里,傅骋双手环抱,架起一条腿,冷着脸,靠坐在床头。 林早跨坐在他另一条腿上,两只手伸出去又缩回来,缩回来又伸出去。 碰到的东西像是一团火,又像是一块冰,还像是长了倒刺。 又冷又热,还有点扎人。 林早根本把握不住。 傅骋越发冷下脸,盯着林早,从喉咙里挤出一声“呼噜”。 林早听见这个声音,也不高兴了,抬起头,扬起手,照着傅骋的胸膛,就给了他一下。 “吼吼吼,吼什么吼?你还敢对我吼?” 傅骋一哽,马上抿了抿唇角,恢复寻常表情。 对不起,小早,他错了。 林早气得打他:“冬天本来就冷,你又长得这么冻手,到底要怎么弄嘛?” “呼噜——” “说人话。” 傅骋握住林早的手,捧起来,拉到面前,轻轻哈了口气。 林早拍了他两下,用力把手收回来,捂在怀里搓了搓:“你哈出来的气也是冷的!是冷气!” 傅骋垂下眼睛,委屈巴巴的模样:“忘记了。” 林早真是后悔极了。 早知道他就自己洗衣服了! 为了不碰冷水,让傅骋洗衣服。 现在好了,冷水是不用碰了,他要碰更冷的东西了! 林早抱着手臂,抿着唇瓣,转过头去,想了想,又问:“不弄会怎么样?你会……” 傅骋垂眼,林早顺着他的视线,低头看去。 这这这……不好! 它怎么越来越…… 傅骋光是看着林早,就忍不住心动。 他一心动,其他地方也忍不住动。 林早睁圆眼睛,不敢再耽误,扑上前去,抱住傅骋。 这可不行!万一坏了,他以后可怎么办呀? “我来!你不许动!” 情况一开始还算可控。 傅骋脱了他的破烂背心,靠在床头,听从小早安排。 小早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小早让他不要动,他就不乱动,顶多偶尔挺一挺腰腹。 林早则穿着毛茸茸小白兔的连体睡衣,虽然手冷了点,但是身上还是暖和的。 但是没过多久,房间里的气氛就变了。 傅骋坐直起来,嗅着林早身上的香气,循着气味,暗自靠近,并且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就在止咬器即将贴在林早的脸颊上的时候,林早抬起头,和他对上目光,目光也闪了闪。 林早轻轻地、几不可见地点了一下脑袋。 下一秒,林早扑上前,攀住傅骋的脖颈,亲吻他的喉结。 傅骋也张开手,掐住林早的腰,抱着他翻了个身,把他按在身下。 傅骋的手分明是冷的,碰到的地方却是热的。 但现在毕竟是冬天,天气冷,卧室里没暖气、没火炉。 林早依旧穿着他的连体睡衣,只是…… 小白兔又短又圆的尾巴,被大灰狼拽了下来。 睡衣裂开,在接缝的地方破了个洞。 傅骋慢条斯理地捻起线头,把破洞再拆大一些,顺便拍拍林早的腰身。 林早捂着身后,趴在床上,把自己红透的脸颊埋进被窝做成的兔子洞里。 怎么会这样? 他也不是个特别着急的人啊,怎么会一时鬼迷心窍,朝傅骋点头了呢? 他明明打定主意,一整个冬天都不和傅骋亲近的。 可是…… 这样一个高大结实的男人,绷着腹肌,在他面前,实在是…… 啊!他被色诱了!他被做局了! 丧尸怎么可能会没脑子?他家这个丧尸有八百个心眼! 就在林早胡思乱想的时候,傅骋把线头全部处理好了。 他伸出手,双臂一捞,圈住林早的腰,就把他从兔子洞里抓出来,侧头亲他。 一只小白兔,摸起来毛茸茸的,抱在怀里热乎乎的,鲜嫩多汁,格外美味。 是丧尸大王最喜欢的食物。 要慢慢享用了。 * 不管怎么样,到了最后,林早损失了一件暖和的连体睡衣。 虽然傅骋把它洗干净了,但是它破了个洞,穿着漏风。 平时根本没办法穿着睡觉,只能在一些特殊时期穿。 而且,一看到这件睡衣,林早就想到一些不好的事情,总是忍不住脸红。 傅骋揪下来的那个兔子尾巴,被他当成战利品,收藏在床头柜的抽屉里。 又过了大半个月。 进入十二月,天气就更冷了。 完全入冬之前,张爷爷特意宰了一只老母鸡,鸡肉剔下来清蒸,鸡骨、鸡内脏和洋参片一起炖汤。 大家都喝半碗,补一补身子。 也是在这个时候,黑市那边传来消息。 卖收音机的人又回来了! 最后一台收音机!先到先得! 小高把人留在市场里,小刘马上跑过来,通知他们。 林早先前就跟邻居们说过收音机的事情,他们也都赞同,买一个能够探听外界消息的东西,不至于待在家里,与世隔绝。 他们早就准备好了。 所以小刘一报信,他们马上就赶过去了。 对方不是很好说话,要价也有点高,经过几番讨价还价。 最后,他们以五箱汽油、两筐土豆的价格,买下这台全新的收音机,还有十节电池。 汽油是林早去加油站取的,土豆则是公家出的,还不太够,剩下几户邻居就凑了一点。 收音机到家这天,也是张爷爷杀鸡这天。 为了迎接这台家用电器,他们不仅杀了鸡、炒了菜,还放了一颗鞭炮。 林早甚至用红布扎成一朵大红花,挂在上面。 这是末日之前,普通人家买车的仪式,现在变成了他们迎接希望的仪式。 鸡肉炖好,红毛端到桌上,张爷爷还在炒其他菜。 林早捧着收音机,坐在圆桌前,小心翼翼地把天线拔出来。 傅骋和林小饱、其他邻居们,都围在他身边,盯着收音机看。 这是一台老式收音机,从前是老人家听戏听曲用的,但是现在,就变成了幸存者们传播信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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