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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吸血鬼老板打伞

作者:一壶热水   状态:完结   时间:2023-01-27 07:50:48
  莫尼小声说,“好像三公子身上也有诅咒,如果接受供血者的初拥,就会死。”
  林卡:“……”
  你们这是诅咒之家啊。
  就是不知道罗纳遭受的诅咒是什么。
  只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却没有脑子,算比较恶毒的诅咒吗。
  傅泽风轻云淡道,“所以他从小性格比较怪,致力于钻研各种诅咒,因为能力弱小,很多事情只能逆来顺受,没有能力的觉醒,身为公爵之子就被人瞧不起,无法拥有封地,他早晚都会被逐出十二区。”
  金易莱这些年奔波在外,并非不想回去。
  而是为了想回去,就回去。
  好在金易莱说的这些条件,傅泽本来就是要去做的。
  毕竟,他要给林卡一个在十二区内最风光的婚礼,血族高阶只能迎娶贵族的决策,早就该淘汰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傅泽:终于要当新郎了
  林卡:为什么我以前是捡垃圾的?合适吗?
  (感觉差不多快要完结啦,甜甜蜜蜜结个婚~还有啥想看的环节嘛~
 
 
第57章 .黑色的爪子
  傅泽这边既然答应了,金易莱马上就联系麦基公爵,说他已经成功说服傅泽这个扶不起来的废柴哥哥,准备接手家族的未来了。
  麦基公爵乐的直哼小曲儿。
  要说公爵最喜欢谁,还是喜欢金易莱,是个有责任心的心机儿子,能保护的了傻逼大哥,能逼的有力量又懒的不行的二哥出来理政,还能顺便为自己永生永世的婴儿水平自保。
  傅泽答应后,就不得不和麦基公爵开始执行公务,人也变得忙碌起来。
  罗纳倒是想忙,各种抱怨不公平,跟着跑了几天公馆,结果发现自己是个废物,他最讨厌开会了。
  林卡这边好不容易要来恢复记忆的秘诀,金易莱又消失了,原来,只要每天戴着葫芦就可以了。
  傅泽:……等他登上高位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驱逐金易莱。
  林卡的记忆,会在睡梦中以梦的形式表现出来。
  傅泽开会还没回来,林卡戴上葫芦后,却总是以前都困的厉害,他睡着了。
  破烂不堪的城,满目疮痍,林卡发现脚下都是垃圾。
  地上有一小块变黑发霉的水果核,林卡告诉自己不能吃了,可他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手,还是捡起来了。
  这东西黏糊糊的,林卡想吐。
  吃了一定会拉肚子的,说不定会死。
  然后林卡发现自己的手特别小,小的好像不到十岁的小孩子。
  他抬头看向四周,黑漆漆的,月亮好像都是红色的,这种环境好凄惨,周围似乎还有狼叫。
  周边冷飕飕的,林卡穿的很薄,冻的上半身都蜷缩在一起,瑟瑟发抖,他的鞋子,是脚上大拇指位置破了洞的布鞋,也许是鞋子小了,被他的脚趾撑坏了。
  林卡想,下个月他还能有合适的鞋子穿吗?
  脏兮兮的地面有很多污水,沾染了他的鞋面,脚面也冷飕飕的。
  林卡很害怕,好多记忆正向他涌来。
  他现在,是个生活在独立于十二区之外贫民窟里的小孩。
  他生下来后,就被抛弃了,在正常的世界里,他和奶奶一起生活了很久,尝过糖葫芦的味道,吃过小巷子里的臭豆腐,奶奶总是喜欢给他藏两块快要化了的糖。
  可后来,奶奶去世了,林卡一个人无依无靠。
  记忆中,有个邻居说要送他去福利院,可是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那人到底又把他送到哪里去了,只觉得印象中,他看到了一个白发苍苍的男人,说要收养他。

  那人长得并不老,甚至十分好看,但林卡总觉得对方的年纪很大了。
  那人给了他很多好吃的,问他愿不愿意做他的什么预备役,还说他的血很香,等他长大了,肯定很好吃。
  林卡胆子小,被他吓哭了。
  白头发的男人就有些懊恼的盯着他,“再吵,就把你的嘴巴缝起来。”
  林卡不敢说话了。
  他害怕这个男人。
  哪怕他吃的东西比以前好了,睡的卧室也豪华了,可他每天都想逃走。
  无论他怎么跑,都跑不出这个男人的大房子。
  有一天,林卡也不知道自己跑进了哪里,他跑了特别特别远,一条长长窄窄的路,一刻都不敢停歇。
  最后,他甚至跑进一片荆棘林,脚底沾满了血。
  那里有红色的月亮,没有彻底的光亮,天总是灰蒙蒙的。
  他回头一看,回来的那条路已经消失不见了,他回不去了。
  再后来,林卡已经忘了他饿了多久,再有记忆的时候,他就已经在这个叫做贫民窟的地方,捡垃圾了。
  林卡不一定每天都能捡到可以吃的食物,但他可以去十二区的城外,捡一些贵族用坏了的器皿,茶具,甚至是丝绸布料、二手衣服。
  只要能带回去把这些东西给大哥,大哥就会给他们一些果腹的食物。
  这里一共有十二个区,每个区内都是贵族,外面是被每个区单独管辖的平民区。
  再外面,是无人管理的贫民窟,大哥们都是自己封的大哥称呼,他们把贫民窟一分为十二,各自霸占。
  自从在白头发的男人那里跑丢之后,林卡就没吃饱过,但也不至于饿死,他不后悔逃跑。
  可是这个世界,仿佛和原来的生活完全割裂了,这里的食物少的可怜,也许,那些吸血鬼总是不需要吃太多食物。
  贫民窟里大部分都是觉醒者,他们是一群贫穷,没有家世背景,又被父母抛弃的孩子,他们相依为命。
  贫民窟的觉醒者们,每到了十八岁,就会陆续消失。
  有人说,因为他们的渴血症犯了之后,就侵害了别人,一旦被发现,就会被抓起来,被四十二公约制裁。
  贫民窟的人很是卑贱,很多贵族甚至不愿意把他们签订为血仆或者血奴,渴血症一旦发作,总有一天他们会消失的。
  被禁锢在十二区周边,没有那么多人类供渴血症发作的觉醒者吸食,可他们如果敢攻击贵族或者平民,必死无疑。
  没有人为他们的卑贱傅泽。
  这些吸血鬼不怎么吃东西,但是偶尔会吃些水果,林卡经常可以在十二区城墙外捡到一些水果核。
  林卡刚入梦就捡到了,可他好像吃不下去。
  这东西发霉了。
  林卡在垃圾堆里用小木棍儿到处挑挑拣拣,一无所获,直到他看到垃圾堆里有个小葫芦,像是新长出来的小东西。
  花生壳那么大的葫芦,真可爱。
  竟然在这种地方能见到小葫芦,好像又回到了原来的世界,奶奶那串回家的钥匙上就挂了一个小葫芦。
  林卡把那小东西装进自己口袋里,特别喜欢,很是宝贝。
  他有点想吃糖葫芦了。
  这里不可能有糖葫芦的。
  回到住处,林卡听到大哥在骂人。
  大哥好像快要十八岁了,好多小伙伴都告诉林卡,以后一定要离大哥远一点,说大哥快要疯了。
  可大哥是第一个在这里给他食物的人,林卡总是对他更为依赖的。
  可林卡一进门,就发现大哥变了,他的眼睛猩红,他的獠牙那么长,有那么长……比他捡的葫芦还要长。
  大哥的獠牙扎进那个瘦弱的小伙伴的脖颈间,那个告诉自己一定要远离大哥的小伙伴挣扎着要离开,却慢慢停止了呼吸。
  林卡的恐惧在一瞬间,像是密密麻麻的针尖扎在他浑身各处,他的脚甚至动不了。
  大哥说,该你了。
  像是那个白头发的男人一样可怕。
  林卡跌跌撞撞的跑出去,离那片贫民窟越来越远,他远离第十区,甚至跑到了第十二区的外面。
  外人都说第十二区是个不能靠近的地方,虽然这里的城墙外面,总是有很多吃的,比其他区域都富裕很多。
  都说是第十二区有了新的主人,尊敬的麦基公爵,他的二儿子,年纪轻轻就被封为泽维尔伯爵,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领地,为了庆祝他成为第十二区的新任领主,第十二区举办了很久的宴会。
  第十二区歌舞升平,大摆宴席,各种贵妇太太小姐们,每天都要换新的手绢和面纱,她们频繁的来参加舞会。
  每天用的酒杯和盘子,都是不同的。
  那都是……从林卡原来待过的世界里运过来的,可那对于这个世界来说,无比珍贵。
  对于林卡来说,也很珍贵。
  从大哥那里跑出来的这些天,林卡捡了一个葫芦,又捡了一个缺了口的青花瓷样式的碗,都小心宝贵的揣在怀里。
  只是,他没有捡到吃的。
  林卡觉得自己更像个要饭的了。
  不对,他已经要饭很久了。
  十二区这么富裕,有那么多破碗烂盘子,却没有人在这边捡垃圾,要是有人发现这里,很快就能用这些战利品去换好些吃的。
  觉醒者没觉醒前,都是要吃饭的……
  可是,怎么没有人呢?
  林卡终于看到了一个同样脏兮兮的小子。
  那小子看到林卡站在第十二区的围墙外面,吓得连忙冲他挥手说,“快跑,快跑!那个怪兽又出来了!”
  林卡不解,指了指地上好多脏了的丝巾,“这些洗一洗,可以转手换好多吃的,你知道第十二区的那种……大哥哪里有吗?我们可以一起去找他换。”
  那个男孩不知道看到林卡身后的什么,恐惧的不得了,“这里……这里是那个人的斗兽场,十二区的领主是个疯子!”
  林卡回头看着这面高高的围墙,似乎看到了这面墙上满是斑驳的血迹。
  那男孩跑的时候还在回头朝林卡招手,“快走吧,我听到怪物的叫声了……这里没有动物可以给它吃的话,那傅泽养的怪物就会把周围路过的人吃掉……不然你以为为什么这里会没人捡东西!”
  男孩跑远了。
  他的怀中鼓鼓囊囊的,林卡知道,他也藏了不少好东西。
  这围墙那么高,又怎么可能会有怪物出来吃人呢?
  再怪物,能有突然长了獠牙,突然吸血把人吸死的大哥吓人吗。
  林卡决定多捡些东西,好送去那些二手加工厂,换些食物来。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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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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